毛诗传笺(自校)·召南·采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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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召南·采蘩
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
于以采蘩,于涧之中;于以用之,公侯之宫。
被之僮僮,夙夜在公;被之祁祁,薄言还归。

【序】《采蘩》,夫人不失职也。夫人可以奉祭祀,则不失职矣。
【笺】奉祭祀者,采蘩之事也。不失职者,夙夜在公也。
按:或曰周南歌荇菜,召南歌白蘩,其旨皆在宗妇与承祀也。
01
于以采蘩?于沼于沚;
【传】蘩,皤[pó]蒿也。于,於;沼,池;沚,渚也。公侯夫人执蘩菜以助祭,神飨德与信,不求备焉。沼沚豀(同溪)涧之草,犹可以荐,王后则荇菜也。
【笺】于以,犹言往以也。执蘩菜者,以豆荐蘩葅[zū]。
于以用之?公侯之事。
【传】之事,祭事也。
【笺】言夫人于君祭祀而荐此豆也。
02
于以采蘩?于涧之中;
【传】山夹水曰涧。
于以用之?公侯之宫。
【传】宫,庙也。
03
被之僮僮,夙夜在公;
【传】被,首饰也。僮僮,竦敬也。夙,早也。
【笺】公,事也。早夜在事,谓视濯溉饎[xī]爨[cuàn]之事。《礼记》:“主妇髲髢[bì dí]。”
被之祁祁,薄言还归。
【传】祁祁,舒迟也。去食有仪也。
【笺】言,我也。祭事毕,夫人释祭服而去髲髢,其威仪祁祁然而安舒,无罢倦之失。我还归者,自庙反其燕寝。
《采蘩》三章,章四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