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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简释》1.1 劳动

2022-07-09 06:14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中国人民大学1959年版,仅供学习参考】


1、劳动[i]


  这里所说的劳动是指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

  人们用自己的体力和智力,改变自然物的性质、形态或位置,对原料进行加工,使它成为满足人类生活所需要的物品,这种活动就是劳动。例如,农民种植谷物、菜蔬;工人纺纱、织布等等。这些活动都是劳动。马老师说:“劳动首先是人与自然之间的一个过程,在这过程中,人由他自己的活动,来引起,来调节,来统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ii]人类为了维持生存,就必须不断地用自己的劳动从自然界取得为自身生存所需要的物质资料。因此,劳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永久必需的条件。

  劳动只是人类才有的。人类劳动有以下的特征:首先,它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人类在进行劳动之前,已预先想到要生产什么和如何生产。这在动物是不可能的。有些动物虽然能够筑巢垒窝,但那只是它们本能的活动,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其次,人类是利用生产工具进行劳动。例如,农民用犁耕田,工人用纺织机纺纱织布等等。这在动物也是不可能的。动物只是靠自身的器官,从自然界觅取现成的东西维持生存。

  人类自身的劳动,连同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构成劳动过程的三要素。劳动是劳动过程的主观因素或能动因素,而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是客观因素或被动因素。它们共同成为社会财富的泉源。

  上面所说的劳动,只是一般地来谈的,并没有把劳动和一定的社会形态联系起来考察。但我们必须知道,任何劳动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下进行的。因此,在学习政治经济学时,不能只限于对劳动作一般的了解,而应该进一步考察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下人们的劳动是怎样实现的。


注:

[i]《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9年版,第1页。

[ii]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91-1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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