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七哀二首
其一
大学感梅姨案作。
小儿戏生玩,及远落人持。
一夜袭千里,离人不知家。
二十从集上,问芋可轻价?
儿非着花衣,父亦换白发。
闻其岁与同,泪横难自控。
妻亦家中哭,是为失子故。
忍能对此听,心伤取芋离。
复走不得弃,号泣何萦萦。
询父故详情,老迈思不行。
子仅相扶手,完此悲怆言。
可怜为血亲,相照却不识。
父为子悔伤,子为父叹怜。
其二
历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五日,前闻澳总理责吾国以宣谴澳军擅杀平民事,以为国争,今详其细,乃愤其杀童恶行,于是作:
某家采蔬饭,差子之街市。
天暗硝声禁,二子犹未归。
弱亲心焦扰,托势相寻听。
少时得信来,呜咽难为云。
客军曾经道,被罪使为擒。
遍身无相证,歹心于是倾。
危言喝稚童,潜刃濒幼颈。
恶迹称娱戏,弃尸染河清。
河清引哀血,是午门前经。
弱亲急待子,新鬼默告离。
家人闻此悲,行唯祈神明。
愿子从流下,游魂归安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