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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法考主观题考情分析

2023-10-26 15:48 作者:众合教育  | 我要投稿

距离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还剩36天,听起来是不是还挺近的,但如果合合菌再补充一句“主观题考试才仅仅过去了11天”,你是不是觉得距离主观题成绩公布又特别远了?!


你看,这就是心理因素导致的时间长短在情绪上的相对差异。


但其实,无论如何考的好坏,一定谨记“成绩未出,你我都是黑马”!


合合菌建议23的伙伴在等主观题成绩的这段时间好好放松下,去追剧,去聚餐或者如果真的闲不下来的话,也可以去复盘总结提前写一篇经验贴为24的法考生们指导下备考方向!


这不,今天合合菌就带着「2023法考主观题考情分析」来啦,一起来看一下法考主观题最新的变化吧,24法考的伙伴们更要仔细看哦,争取一战通关!

 

01 | 综合性考查趋势增大


2018年法考改革以来,主观题考试试题变成了“4+1”的形式,即四道必做题,一道选做题。而其中最能体现法考综合性考查的即是第四题——民事综合大案例。六年来九套主观题试卷中,设问最少的为2023年9问,设问最多的是2018年13问!

 


民事综合考查,这种命题方式打破了以往单科命题的界线,在一个案例中考查多个科目的知识点,也将是今后法考命题的大趋势。


命题人往往会将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综合,如民法和民诉相结合、商法和民诉相结合(甚至一度有人猜测会不会将刑法与刑诉相结合)。


考生在学习实体法的时候,对于可能会和程序法发生关联的考点要格外关注。


例如在学习民法的时候,既然你能够识别出属于违约或者属于侵权,那你就要多想一步,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这个争议怎么解决?是提起诉讼还是申请仲裁?如果提起诉讼,要向哪个地方的哪一级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出现各种状况都应该怎么去解决?这些都要想到,思维要放开。


而,自2021年以来民事综合的题目又出现了新变化,即不再涉及商法设问或没有明显的商法属性。2021年的几次考试(统考+延考)无一例外的,全部不涉及商法设问,甚至延考卷宁肯以“监护制度”这样偏冷门的考点为核心去考查,也不愿意命制商法设问。


这一变化也可以理解,毕竟,商法已经有一个28分的选做题了,在民事综合案例中出现过多设问会严重挤占民法、民诉学科的分值。


这种情形下,2022年以公司法为壳,在民法、商法结合考点上面进行命题的形式,成为了新的趋势。2023年民事综合9问中,唯一涉及商法的设问的关联了“法人人格否认”这一考点,但该考点也是民法考点。


不难看出,未来的民事综合题目会延续这样的风格,弱化商法属性,不涉及商法或在民商法结合考点(以法人人格否认为典型代表)上进行少量命题


也即,考生在面对明显民法属性更强的设问时,要以民法的思维去答题,而不能以商法的思维强行回答,后者与命题人构设的作答思路显然相悖



02 | 实务化导向明显


“艺术来源于生活”,同理,法考的很多真题也都是改编自司法实践中真实发生的案件,2018年法考改革以后,这一现象更加明显,题目数量增加,实务化色彩更加浓厚。


例如在刚刚过去的2023年法考中,客观题考试中出现了“女明星偷税漏税案”“chatGPT”等热点案件,基本上都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主观题考试中,行政法真题的原型,就是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101号:许水云诉婺城区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主要考查的是行政强制、行政赔偿等内容。


不难看出,法考改革后,真题案件更加贴近生活,更加接地气。


所以这也对法考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在备考的时候,不要机械式地去记法条、记知识点,要结合具体的案例去理解。法条是固定的,但是实际发生的案例却是五花八门、多姿多彩的。只有多看案例,多思考,才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知识点,理解立法背后的原理。也唯有如此,才能够真正掌握“用法律解决实际案例”的能力。

 


03 | 开放性试题趋势明显


从最近几年法考主观题的考试情况来看,观点展示题目的数量逐年递增,且难度不断加大。


从刚开始的“可以”答出不同观点,到后来的“必须”答出不同观点且说明理由;从2021年三场主观题考试中大量考查观点展示,到2023年的刑法案例中,第一问要求写出至少三种观点。


种种迹象表明:当前法考题目的开放性趋势越来越明显!多观点分类展示的考法是目前以及今后法考主观题的常态。


这就要求,考生在平时备考时(尤其是主观题阶段),就某一争议问题,不仅要掌握通说的观点,还要掌握至少一种少数观点,更要注意对涉及到多种学说的知识点的归纳整理。


以刑法为例,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事前故意、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偶然防卫、偶然避险,盗窃罪的手段等,都存在观点展示的问题,特别是事前故意、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在主观题中就多次考到,一定要重视。 



04 | 传统题型有新变化


23法考主观题考试,一个最显著的变化是——第一道题“法治思想”的设问有两问。而在此前的主观题考试中,“法治思想”的论述题考查的形式都是“两三段材料+一个问题+一个要求”


①“两三段材料”大多出自中央文件或者总书记的讲话,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D的十九大中关于法治的论述;总书记关于法治的论述;《中国共产D政法工作条例》;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等等。

②“一个问题”通常的表达方式“请根据材料,结合A谈谈B”,A和B都是常规的考点,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理论融会贯通的能力,在B的部分,增加论述的难度。对于法治思想部分,内容不多,建议大家把框架性知识点一字不差地掌握,需要理解的内容可以用自己的话表述。

③“一个要求”一般都是观点、表述、字数等,防止考生抄原文,另外就是字数要求,字数太少肯定丢分,考虑到标点符号问题,一般就是到指定字数多一两行为宜。


考后,根据众合教育收集到的主观题考试真题来看,虽有两问这一新情况,但整体题目并不是太难,属于常规考题,与往年并无太大差别,按部就班结合材料引用理论即可完成答题。


“法治思想”考查的两问如下:

问题一:从宪法的国家基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出发,简述宪法对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保障。

问题二:结合你对法治思想的理解,谈谈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解


这一变化更多的是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考生的“心理负担”,部分考生可能会出现审题不清,没有发现是两问,也有的考生会不清楚答题字数要写多少。


针对这些作答方面出现的情况,合合菌查看了司法部官方回复,目前尚未查找到具体的解答内容。23主观题阅卷已经开始,23的同学们也不要过于焦虑,静静等待11月30日成绩公布吧~




05 | 整体难度加大趋势显著


通过以上几点可以发现,法考主观题整体难度加大趋势显著。这主要是客观题和主观题对考生考查的能力要求不一样导致的。


客观题考查的是考生对基础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再加上都是机考选择题,即便有些知识点记忆不牢靠,那么使用排除法也能靠模糊记忆选出正确答案,从而顺利过线。


主观题考查的是考生的法律适用能力,即把案件事实和自身积累的法律知识迅速的建立起联系,能够运用法律知识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法考改革后,规定客观题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目的就是使那些通过了客观题而没有通过主观题的考生,在第二年备考时全力以赴提升自己的法律适用能力,补齐法律实践经验不足的短板,提高运用法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这样的一种制度设计,最终选拔出一批具备法律知识,又有法律思维的法治人才。


往年有不少考生,客观题考试成绩很好,主观题成绩却惨遭折戟;也有不少考生客观题成绩刚刚过线,而主观题成绩却很好。这两者的主要差异就在于没有理解法考对于客观题和主观题的考查要求,这也要求我们24法考生,在备考时就要做出合理规划,合理分配备考节奏,清晰的认识到主客观的差异,继而逐个突破,顺利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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