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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常识下午茶】

2022-07-22 15:02 作者:公考李梦娇  | 我要投稿



1. (单选)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甲陶瓷加工厂有500余箱假冒伪劣瓷砖,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经现场检查,当场以甲陶瓷加工厂该批瓷砖涉嫌存在“质量嫌疑”,将该批瓷砖进行了扣押,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若解除扣押,应当立即向甲陶瓷加工厂退还该批瓷砖

B.因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C.扣押瓷砖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D.扣押该批瓷砖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三十日

【答案】C

【三级知识点】法律-行政法-行政强制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强制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故执法人员扣押瓷砖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A项正确,排除。

B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B项正确,排除。

D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D项正确,排除。

 

 

 

2. (单选)某文化传播公司因举办大型服装博览会展销活动,依法向当地公安分局提呈举办申请,公安机关经审核,同意上述申请,并颁发相关证件。此时公安机关的行为属于:

A.行收许可

B.行政裁决

C.行政征用

D.行政指导

【答案】A

【三级知识点】法律-行政法-行政许可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知识并选择正确项。

第二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题干中,公安机关根据某文化传播公司的申请,依法审查,准予其举办大型服装博览会展销活动。故公安机关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特定民事、经济纠纷进行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又称为行政司法。B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C项: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性的取得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使用权或劳务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C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D项: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D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3. (单选)某市政府有关招商引资奖励规定,凡引进项目的人员,应当按项目投资人实际出资额的8%进行奖励。陈某积极介绍相关公司到当地投资建厂,总共“落地”金额达千万。向市政府申请奖励时,该市政府以陈某不符合相关条件为由拒绝向其支付奖励金。市政府的行为违反了以下哪一项原则或要求:

A.高效便民

B.合法行政

C.程序正当

D.诚实信用

【答案】D

【三级知识点】法律-行政法-行政法概述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概述知识并选择正确项。

第二步,行政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题干中,某市政府有关招商引资奖励规定,凡引进项目的人员,应当按项目投资人实际出资额的8%进行奖励。当陈某向市政府申请奖励时,市政府决定允诺的条件未兑现,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高效便民,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A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B项:合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B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C项:程序正当,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C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4. (单选) “双十一”期间,电商李某为了提高销售额,将平时销售价格为1299元的某品牌服饰标明原价为2799元,“双十一”当天实行特价1399元,因该品牌服饰平时很少有大力度的折扣,故“双十一”当天销量大增,成交额超过平时四个月总和,对此,下列表达正确的是:

A.李某的上述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促销,不构成欺诈

B.李某的上述行为构成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向李某主张售价五倍的赔偿

C.李某的上述行为已经侵犯消费者的监督权,消费者有权向李某主张售价二倍的赔偿

D.李某的上述行为己经构成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欺诈行为

【答案】D

【三级知识点】法律-其他法律-其他(法律)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并选择正确项。

第二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一项,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采取下列价格手段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一)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题干中,李某采取价格明降暗升的行为吸引、诱使网民购买,已经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欺诈行为,应当承担欺诈的责任。

因此,选择D选项。

 

 

 

5. (单选)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协议》,约定甲公司将自己对丙公司的应收账款400万元债权转让给乙银行,同时向乙银行申请350万元融资款,若上述转让标的系甲公司与丙公司虚构的,且乙银行不知情,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保理合同因转让标的虚构,导致保理合同全部无效

B.丙公司可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对抗乙银行

C.丙公司不得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对抗乙银行

D.乙银行有权请求甲公司和丙公司就自己的损失承担3倍以上的惩罚性赔偿

【答案】C

【三级知识点】法律-民法-合同法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典合同相关知识并选择正确项。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三条,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虚构应收账款作为转让标的,与保理人订立保理合同的,应收账款债务人不得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对抗保理人,但是保理人明知虚构的除外。题干中,甲公司与丙公司虚构应收帐款作为转让标,乙银行不知情,故丙公司不得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对抗乙银行。B项错误,C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题干中,转让标的系甲公司与丙公司虚构,债权人与“债务人”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基础交易合同的,基础交易合同无效。在保理合同纠纷中,基础交易合同与保理合同是相互独立的合同关系,基础交易合同虚假并不必然导致保理合同无效。A项错误,排除。

D项: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六十六条,当事人约定有追索权保理的,保理人可以向应收账款债权人主张返还保理融资款本息或者回购应收账款债权,也可以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保理人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在扣除保理融资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应当返还给应收账款债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七条,当事人约定无追索权保理的,保理人应当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保理人取得超过保理融资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部分,无需向应收账款债权人返还。D项要求承担3倍以上的惩罚性赔偿,说法错误,排除。

 

 

 

6. (单选)某化工公司生产部经理吴某,将公司生产的硫酸钠废液交由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陈某处理,陈某雇请李某将1124余吨硫酸钠废液运输到当地的山上倾倒,造成土壤和地表水污染,妨碍了当地1000余名村民饮水、用水,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据此,检察机关提起公益之诉。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本案的环境侵权责任主体应当为李某,化工公司、吴某以及陈某均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B.因吴某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追究该化工公司的环境侵权民事责任

C.本案应由当地村民就李某的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行为人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

D.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应当由当地人民政府负担

【答案】B

【三级知识点】法律-民法-民事责任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知识并选择正确项。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又根据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题干中,吴某明知陈某不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仍违法将危险废液交由陈某处置,造成周边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当地村民饮水用水安全受到影响的后果,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情形。吴某非法处理公司生产的硫酸钠废液,其行为应认定为职务行为。其所在单位应当为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害承担侵权责任。故A项错误,B项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C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C项错误,排除。

D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D项错误,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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