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英雄惜英雄
第十四章 英雄惜英雄
在短暂的寂静之后,紧随着哨声响起的,是全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即使比起职业联赛几万人的规模,如今的高中联赛在规模上要小的多,算上初高中的学生以及一些教师,学生家长与社会人士,此时也只有近千名观众,由此可见,这记绝杀是多么的震撼人心!
如果此时,我们的枫哥适时的模仿那位在十三年后的英超联赛中补时绝杀了对手,帮助球队逆转夺冠的阿根廷人,脱下球衣一边挥舞一边奔跑者庆祝,绝对会使得这本就激烈的欢呼声更上一层楼,配合上他现在这还远远谈不上臃肿,甚至有几分肌肉线条的身材,也许还会收获一些少女带着羞涩与仰慕而偷偷投来的目光。
比如现在正全心沉浸在其中的许芷岫。
“他好像还是有点实力的嘛。”女孩在心里这样想着,在刚开场时,她曾一度对孙依枫的散步表现感到不满,以至于已经盘算好了如若比赛输了,在结束以后该怎么惩罚他——比如让他多做点题之类的,至于为什么足球上的失利要在学习上来偿还,她内心其实也并不很清楚。
只是这念头在孙依枫用一记漂亮的吊射扳平比分时,就已经被她抛到九霄云外了,而当他以任意球绝杀时,她则已经在为之前的想法而隐隐有些后悔,甚至在想着,要不要给他些奖励?
哼,不可能的!就算真的有,也得等他在考试的时候超过了自己以后再说!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在专心致志地看着比赛——就像那句话所说,“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在她的目光与思绪为孙依枫所牵绊时,看台上同样有着不少的人,将目光聚焦在她身上,当看见这副傲娇而有些气鼓鼓的模样时,便不由地黯淡了心思,更阴狠一些的,便还暗暗祈求着这位进球功臣遇上霉运,比如就此受伤断腿什么的。
也许是相由心生,好巧不巧,这些设想竟立刻应验了。
“啊,妈个鸡,老子的脚好痛!”绝杀后的孙依枫并没有肆意庆祝,而是顺势倒在了草坪上,仿佛刚才的那一脚已经耗尽了他的全部内力,甚至导致了身体上的反噬——按照某些小说里的说法是这样的,而若是从科学的角度来看,那就是由于触球部位和发力方式的不完全正确,而导致了撞伤或扭伤。
不过,其实这些都只是些猜想,真正的原因其实很简单,用足球上的术语来说,就叫做“卧草”。
这并非某句粗口的谐音,而是一种有些可耻却有效的,近似于盘外招的手段,就是指假装受伤来拖延时间,当然,如果演的太浮夸,一张黄牌还是少不了的。
但是孙依枫可是有着先前那些年痛风的经验的,因而要装的惟妙惟肖,对现在的他而言并不是一件难事。
“孙哥,你怎么了?”法仁第一个赶过来,抬起了孙依枫捂着的那只受伤的脚,只是那眼神中却带着点奇怪的意思,吓得孙依枫连忙向他狂使眼色。
最终,孙依枫在磨蹭了一会儿后,又一瘸一拐蹦蹦跳跳地离场换人,这样几经波折拖延后,再开球没多久,裁判便吹响了比赛结束的哨音,自贡队的球员一脸沮丧,更多的是不服输的少年意气,咬牙切齿握拳说着些两周以后要对方好看之类的话语。
比赛结束后,双方队员都就地在这里进行了淋浴——大关中学在经费上本就不怎么缺乏,为了这次联赛,更是提前就尽量按照专业球场的标准增补了一些设施,包括了淋浴室在内,使得球员们可以免去带着一身臭汗离开球场的命运。而一进到淋浴室,脱离了众人的目光时,孙依枫立刻就卸下了那副受伤的伪装,又换成了往日的精神,开始向着周围的人大肆述说着自己方才的心路历程。
客队的淋浴室在另外一边,因此煦冬冬等人现在并不会看到他此刻的样子。
“一会儿得想个办法,跟黄哥把这事儿说开,就这样结仇了也不是个办法。”当热水冲在身上,洗去了那些汗水与疲惫时,孙依枫闭着眼睛这样想着,“不过既然他不认识我,说明他现在内心还是个十几岁的小孩子?”
“哼,既然这样,那就不要怪哥了——”
昔年二人斗智斗勇时都是平分秋色,他还往往能占据上风,此刻平添了这阅历优势,岂有再败北的道理?
于是他匆匆洗完擦干穿好衣服出去,在客队更衣室门口的椅子上坐着等待。
大概五分钟以后,煦冬冬也仿佛与他心有灵犀般地早早地出来了,与孙依枫在门口相遇,视线交汇的那一刻,二人都愣了一下,煦冬冬旋即开口道:
“干嘛,想要来找我炫耀嘛?”他音调有些低沉,毕竟刚输了球,在气势上不经意间弱了几分。
“不,你错了。”孙依枫故技重施,先摇了摇头,作出一副叹惋的模样,又摆了摆手指,用这浮夸的动作吸引了对方的注意力,从而多少干扰着后者接下来的判断。
“我这不是炫耀,是跳你的脸。”
这句话是他在心里说的。
“黄哥啊,我说句公道话。”熟练地使出起手式,将煦冬冬带入到自己的节奏之中,“球场之上,大家就像是两军对垒,都为了胜利,所以是兵不厌诈。但是我觉得,我们应该把争斗只留在球场之上,而在球场之下,大家还是朋友,都是兄弟,你说,对不对嘛?”
“对你个头啊对!”煦冬冬脖子一歪侧过脸去,露出一副不屑的模样,“你说兄弟,那我们就是兄弟了呢?”
“你看啊,我都叫你一声黄哥了,就代表从心理上来说,我是很尊重而认可你的。这样吧,既然你们做客来到了杭州,那我就要进一下地主之谊。”
“这样吧,我家在这里还算有几分水产生意,我就请兄弟们吃一顿海鲜,鱼虾贝蟹都有,你看怎么样?”孙依枫看向黄煦冬,眼神里尽是诚恳。
煦冬冬蹙眉看着他,心底思考着他是不是又有什么阴谋诡计,比如在那海鲜里下毒下药之类的,使得自己一众人在之后的客场比赛里无法出战——只是那种延时两周才能发作的毒药,即使在武侠小说里,似乎也是没有见过。
他渐渐放下了顾虑,反正这个孙依枫,看上去就像是智力不太正常的样子,既然他愿意当凯子,那就让他当好了。
虽然他的家境也算是极为殷实,但终归生在内陆城市,虽也没少吃过鱼虾蟹类,但比起这种滨海城市,总归是要差了那么几分滋味。
此时,二人的队友也陆续从更衣室里走了出来,看见两人状似对峙,可表情间却没什么怒意,便都带着点疑惑围了过来。
煦冬冬在队里的地位可比孙依枫要高得多了,队友们都唯他马首是瞻,因此两伙人很快便达成了一致,在孙依枫的带领下,向着学校附近的一家海鲜餐馆走去。
其实他说自己在水产行业有几分生意,绝对算的上是谦辞了。如果把鱼市场比作一个王国,那么孙依枫,绝对可以算的上是王国的王子。
坊间曾有传言,在城里吃海鲜,报上枫哥大名,打八折;带着枫哥的名片或是信物,打五折;而若是带着枫哥本人,打……不,这次不打折了,因为已经不需要再交钱了。
“黄哥啊,我再跟你说句心里话。”他们二人作为带头大哥,自然走在人群的最前面,和身后的小弟们拉开了一些距离,孙依枫便抓住机会,悄悄地凑近了煦冬冬耳畔说道。
“我虽然今天才认识你,但却有种……特别熟悉的感觉。”囿于文字功底,他并不知道“一见如故”这个词,但却并不妨碍他进行接下来的引用,“用诗句来说的话,就叫‘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哼哼,反正以他那和哥差不多的文化水平来看,想必也是看不懂这句诗的,不过哥有赛德老师的教导。
他觉得这简直是一个完美的暗讽计划,既不动声色地嘲讽了他,又装出了一副忠肝义胆好兄弟的模样。
可惜他没有想到,对方根本不像他想的那样是个丈育,恰恰相反,高中时期的煦冬冬,在语文方面,尤其是在文言文方面,不说有多高的造诣,但至少在同龄人间也是佼佼者的水平,这句在他看来晦涩难懂,甚至读都不会读,又对墨漠翔刻意曲解的含义深信不疑的句子,煦冬冬却是一听便懂。
“我靠,他对我评价这么高?”煦冬冬在心里嘀咕着,又反复打量了孙依枫两眼,发现他在严肃的时候,倒也算的上面目清秀,有几分俊逸。
那个年代的少年,在思想方面还很单纯,因此也并不会想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而对于颜值高的人,人们总是会不经意间多几分好感,因此孙依枫在黄煦冬心里的形象,就在这样的一个巧合间悄然提升了些许。
那家餐馆虽然不是孙依枫家里的产业,不过他们却掌控着店里全部的货源,因而某种意义上来说,孙依枫也可以算得上是“少主”。见得贵客光临,老板赶忙来亲自接待,为众人安排了最大的,能勉强容纳所有人的包间,而后便又去吩咐厨房,优先为他们上菜。
餐桌之上,山珍海味琳琅满目,仅蟹一项就有满满两大盆,一盆是清蒸蟹,一盆是香辣蟹,那赤红的颜色格外惹人食指大动。至于酒水倒并没有多少,因为他们都还是学生,在这一途上并没有什么嗜好,仅仅只有一瓶白酒,也是因为吃海鲜时的必需搭配。
宴席上,孙依枫又一次地发挥出了自己在口才与拱火方面的天赋,靠着多出的二十年的人生阅历与经验,将仍是少年的煦冬冬哄得一愣一愣的,竟逐渐对他的话语深信不疑,在孙依枫的劝酒下,竟又和对方对饮三大白。烈酒下肚,他的脸上浮现了红晕,思维也渐渐模糊,对那些恭维话就更没有抵抗能力了,一见如故已经毫无疑问,称呼也在不经意间变成了“孙哥”,此刻只差向他推心置腹,把他当作相交多年的好兄弟了。
至于孙依枫有没有醉?仅仅是倒酒,他就有十种不同的不动声色的手段,那三杯酒自然是被他有各种各样的方法处理掉了,一口都没有喝进肚中。
“唉,黄煦冬,你也有今天。”看着醉意渐浓的煦冬冬,孙依枫在心里笑着感叹,脑海里想起了些许二人先前一起吃日料时的往事。
可惜啊,回不去了。
不过,这样不也挺好的嘛?
彻头彻尾的谎言,和诚心诚意的真话,往往都不那么容易令人信服,而半真半假,甚至九假一真的话,反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更具有说服力,此时孙依枫的言辞,便属于前者。诚然他有着哄骗煦冬冬,以免和后者结仇,又想在明里暗里整一整对方以出气的念头,但更多的,却还是旧友重逢的欣喜,那些共同经历的岁月,那些记忆都已经铭刻在了心田深处,即使光阴流转,时过境迁,依然无法忘却。
故人还,为君宴,掷千金又何妨?
只是,当对面相见不识君之时,故友,又还能算的上是故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