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什么要实行“选举人制”这种“不民主”的选举制度?
2020年美国总统大选虽然看起来尘埃落定,但造成的争议却一直没有消失。于是包括取胜的部分民主党政客在内的不少美国人都开始质疑美国总统大选的根本制度——选举人制,认为应该取消“不民主”的选举人制,实行直接选举。

选举人制是美国总统大选实行的间接选举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胜者全得”,即在本州获得相对多数选票的候选人可能获得本州的全部选举人票,大选则以选举人票定胜负,而选举人票由各州的人口数量决定,各州的选举人票数相差很大。

候选人在某些选举人票较多的州获得微弱优势(比如超过对手多几千票)就能获得足以左右胜负的几十张选举人票。美国历史上出现过数次普选票最多却输了大选的例子,比如2016年大选。那么美国大选为什么要实行“选举人制”呢?

对于实行选举人制的原因一般有两种观点:第一是美国地广人稀,直接选举有难度;第二是说美国用选举人制来防止所谓的“多数人暴政”。第一种观点有道理但只是次要原因;第二种观点则与美国宣称的“人权”一样,认真你就输了。

美国独立之初,南方奴隶主的政治资源和影响力都高过北方资本家,在政界处于主导地位。但因为南方经济以奴隶种植园为主,美国大多数有选举投票权的白人都生活在北方。按照当时的白人分布实行直接选举的话,南方肯定会输给北方。

南方当时的总人口并不少,但很多人口都是黑奴。奴隶主不会让黑奴投票,但不让黑奴投票又会让南方的选民少于北方。于是南方政客想出了“选举人制”:以各州总人口数量分配选票数量,再用选举人制的间接选举来防止黑奴投票。

而北方反对实行选举人制,因为这会削弱北方的人口优势。经过PY交易后,美国南北方的统治集团达成妥协:北方同意总统大选实行选举人制,但每个黑人奴隶只能算是五分之三个官方人口,这就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五分之三公民”。

在最初实行选举人制的几次大选期间,美国吞并了大量土地并建立很多新州。新州的人口数量要少于老州,担心只算人口的直选会将它们边缘化,自然也支持选举人制。于是选举人制逐渐成为美国南北新三方势力都接受的选举制度。

南北战争结束后,因为南北矛盾而生的选举人制本应退出历史舞台。但为了垄断政坛,共和党和民主党继续保留选举人制,只是进行了一些不触及根本的调整。因为选举人制“胜者全得”的特点几乎消灭了两党以外的新政党崛起的可能。

综合来讲,选举人制最初是为了让南方在不给黑人投票权的前提下也能与人口多的北方争夺总统大位。南北战争后,两党又为了垄断政坛而继续保留选举人制。除非美国的两党格局出现变化,否则选举人制依然难以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