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现场”与第三者互殴,犯故意伤害罪可以适用缓刑吗
打架斗殴在生活中时有发生,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从治安处罚上升到刑事案件。那么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会如何处罚?犯故意伤害罪可以适用缓刑吗?对此,先来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孟祥耀律师代理过的一起案件。
2019年11月7日,在北京昌平区的一个镇子里,池某看见路边停着他送女友张某的车。走近一看,车内除了张某,还有一男子孙某,两人举止亲密,池某很是愤怒,要求张某将车钥匙归还,两人发生争执。

孙某下车与池某吵了起来,继而发生肢体冲突,扭打在一起。张某帮着孙某殴打男友,池某被孙某踹伤,自知打不过便跑离现场。池某与孙某眼部均受伤,经司法鉴定,二人均是轻伤一级。随后,池某与孙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相继被刑事拘留,张某也因殴打池某被行政拘留。
池某被拘留后,池某的家人联系到孟律师委托代理案件。孟律师了解案情之后,对案件进行以下分析:
首先,池某与孙某打架导致双方轻伤一级,符合《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主客观要件,池某和孙某都涉嫌犯了故意伤害罪;
其次,根据《刑法》规定,构成轻伤以下的故意伤害案件,行为人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结合司法实践情况,如果是轻伤二级以下,在赔偿和谅解到位的情况下,还是具有取保候审的空间,但如果是轻伤二级以上,取保候审的难度比较大。
最后,除了要取得孙某出具的刑事谅解书,还要在案件移交起诉前争取到取保候审。如果公安机关不予取保候审,则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时,向检察院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争取取保候审。
确定了办案思路,孟律师先是与孙某的律师取得联系,双方进行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互不追究对方的民事赔偿责任,各自的医药费自理,并相互出具刑事谅解书。
同时,孟律师向公安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被公安机关拒绝。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孟律师也向检察院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检察院同样没有同意。孟律师根据案件情况与检察院经过多次沟通,最终在移送起诉前,检察院同意做出取保候审和适用缓刑的建议。

在庭审阶段,孟律师提出辩护意见:
一、池某发现自己的女友与对方存在不正当关系,因情绪失控发生争吵,此时孙某加入争吵中,并与池某发生肢体冲突,孙某对此次事件存在过错,池某是受害者。
二、池某系初犯,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双方事后达成一致赔偿协议,并相互出具谅解书,符合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
三、池某到案后如实陈诉案件事实,配合办案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属于坦白,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而且,池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院建议及孟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冠领在此提醒大家,日常生活中遇到感情纠纷、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情绪,拒绝冲动行事,打架,可能住院,也可能坐牢,动手前定要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