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的诅咒
【品牌打动人心的第一步是什么?】一旦我们知道某件事物,就很难想象不知道这件事物会是什么样子,并且会下意识地假设其他人也应该理解这件事物,从而导致表达者自说自话,而受众则一头雾水。
这就是「知识的诅咒」。
🧨🧨创意与内容首先要打破「知识的诅咒」🧨🧨
在了解各种创意模块的时候,一开始评审小到Social海报大到TVC及OOH广告总会这样:内外部的提案者先用几十分钟抛出洞察和创意推导,然后揭示idea。随后是视觉草案,提案者会将各种精巧的构思、深意进行详尽解释。
一般大多会否决这样的创意。而提案者则非常不悦,认为他们的创意非常有想法,是其他人不懂得欣赏。
其实所有人都一直都很尊重创意工作,也为各种奇思妙想赞叹。但是品牌的创意必须具有明确的目标。大部分被否决的创意都存在一个问题:提前假设普通观众也能够像创意工作者一样思考,一下子被那些精心的设计所吸引,并瞬间理解背后的深意。这显然是不现实的,是犯了「知识的诅咒」。
打破「知识的诅咒」才能避免创意自high。首先站在受众的角度看待一切,才有可能打动人心。
后来要求简化提案:在第一页讲清楚本次创意的目的,第二页点明要传递的信息,第三页直接展示视觉草稿或是脚本,并且禁止对构思进行解释。如果能够一下子被看懂,则再往后看数据、洞察的支撑以及创意推导。
因为当我们用创意和内容触达真正的受众时,他们只有1-3秒来用下意识决定是否要关注。普通观众大多不具备创意者的思维模式和解读能力,而我们永远都没有机会去跟每个人解释。
“忘掉你是营销人,忘掉你对这款产品的所有了解,如果你就是一个消费者,你看到这个内容,会怎么想?”这成了我在负责创意时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为了帮助大家打破「知识的诅咒」。
🧨🧨职场上打破「知识的诅咒」向上管理🧨🧨
很多人在汇报时会直接把问题说出来,或者直接呈现需要上级主管进行决策的事情。以为这样效率更高。
但这也是一种下意识地「知识的诅咒」:
1)认为主管或是其他人对背景都有清晰的了解。
2)认为主管具备决策所需的专业知识。
大多数人成为领导者,是因为其资源整合的能力和其他优势,在垂直专业上,未必比你懂得更多。
决策需要背景与知识的支撑,千万不要假设其他人和你一样掌握了所有信息。
《金字塔原理》一书中的SCQA结构化表达方法,能够帮助我们打破职场中的「知识的诅咒」:
S-Situation情境:这件事是什么事情?要达成什么目标?必须了解哪些背景?
C-Complication冲突:这件事存在什么问题?哪些困难阻碍了目标达成?
Q-Question疑问:承上启下 - 怎么办?
A-Answer回答:我们的方案是……这个方案需要决策什么、获得谁的协助、什么样的资源支持。
只有替对方把决策需要了解的背景和知识都提前准备好,效率才会更高,自己的工作也不会陷入被动。缺少这些信息的准备,决策结果可能会与你的期待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