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拔同人】云深迷影 章一:回溯
感谢石墨砚山老师的脑洞和插画。 一个迷麟穿越过去和青年爪云相遇的脑洞。全文约8w+字,正篇,部分借鉴《魁拔之妖侠传》《魁拔之殊途》《魁拔之书》的剧情和内容,轻微bl向。希望能够重现书中剧中只是一笔带过的那个意气风发惊艳绝伦的年轻爪云王子。 (零) 魁拔1058年,第四代魁拔迷麟与天神展开最后的决战,在生命最后时刻,迷麟强行与脉兽脱离,将脉兽送回脉兽空间。留下自己独自面对光势。 光势强大的脉能和曲曲之境扭曲时空的力量,使迷麟被传输到八十年前的灵山(魁拔963年),奄奄一息,被偷偷溜出龙国旅行的青年爪云和白捡到。由此迷麟走上试图改变爪云命运的道路。 而在平静的幽龙潭下,天宠选拔,家族斗争,天神谋划,兄弟相残,一个个阴谋暗流涌动。被卷入其中的迷麟和爪云该走向何方? 命运是否能被更改? 意气风发的爪云究竟如何走向毁灭? 殊途之前本同归,零落之后碾作尘。 鲜衣怒马少年时,自当凌绝会天神。 (一) 濒临死亡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肉体的疼痛与血液的窒息感超越身体所能承受的阀值,精神犹如被囚禁许久的飞鸟重获自由般扑腾飞升。 一生一世,生命中所有的节点在眼前回转,重要的不重要的,真实的虚假的,珍爱的遗忘的,超越时间和空间,在短短一瞬让你历经几十年的风霜,那些曾经被丢弃于时间废墟的细节再次被发掘,那些本应沉没于死海的情感再次被骇浪激起翻滚。 迷麟已经体验过太多次这种濒死的感受。 第一次是在两岁的时候,他不知道自己从哪儿出生,不知道自己是否有家人朋友,他就在在灵山这块弱肉强食的血腥之地上野蛮生长。 狩猎野兔,系着兽皮,磨牙吮血,偷盗强窃,凡是能生存下去的手段他都会去做。 但他毕竟只是一个两岁的小妖怪,总有小马失蹄的时候。鱼叉刺破他的胸膛,野兽的獠牙撕扯他的胳膊,鲜血染红了半条的灵溪。他并不记恨谁痛恨谁,这不过是灵山弱肉强食的血腥法则。他感到比去年冬天还要刺骨的寒冷。他听见远处远处篝火传来兽族的童谣“死就死,活就活……”。 原来这就是死亡啊,年幼的他想。 但是两三天后他便完好无损的醒来,而且更为幸运的是,他发现了一个游离于灵山各个部落的人,还是一个失明老人——一个绝佳的狩猎偷窃对象。 这是玛多布莎 .爪云,也就灵山人口中的“龙长老”,他给他野瓜,他给他名字,最后,他给了他一个家,他成为迷麟的主人,朋友,父亲。 . 第二次濒临死亡的体验是出灵山的时候。迷麟知道了爪云是龙国被驱逐的王子,坚持要护送爪云回到龙国。他带领灵山军们横穿兽国。狼勇将军佩戴着将纹耀,手持纹耀战器与灵山军对垒迎战。迷麟正面承受了纹耀战器宛如破天开荒般的打击。 这一次不是刺骨的寒冷,而是被烹油焦灼般燥热,迷麟的毛发衣服燃烧殆尽,指甲筋骨烧熔变形,皮肤肌肉宛如尖刀划过般崩裂上万道口。他一直向前,抵挡住纹耀战器一波波攻击,并奇迹般打开了六个脉门。 成功的兴奋席卷了迷麟,他完全忽略了龙长老和奇衡三担忧的神情。 . 第三次濒临死亡的体验是在龙国光荣城水晶宫。各怀心思的灵山军和神圣联盟举办了一场滑稽可笑的和平协定签订仪式。 本该中立的天神毫不犹豫背信弃义。镜以水晶宫制造特殊的脉场吸引元点打击之力,意图一举击杀魁拔。 圣神的“天火”从天而降,反常识的恐怖景象让水晶宫周围的妖怪发出惊恐的惨叫,多次濒临死亡的迷麟丝毫不害怕,抡起冲天槊便杀了上去。 这次,他既没有感觉冷也没有感觉热,天火的打击像蚂蚁和水蛭在腐尸上啃食,轻轻痒痒又毫不留情的将他杀害,他的皮肉,鲜血,骨髓似乎在一瞬间光化被吞噬,他凭借着本能向西边的永昼沙漠逃去——奔向爪云曾经死亡的土地上去。 “向西,向西,我的孩子。”爪云的声音回荡在耳旁,他躺在爪云死去的沙漠上,打算一睡不起。 但梅零落把他唤醒了,魁拔遇到了他一生的爱人,他们游走世界遍地。战争,苦难和贫穷并没有因为魁拔的离开而消散。 地界满目疮痍,哀鸿遍野,白骨遍地。 “如果我在灵山让你找到,现在会是什么样?”梅零落问。 “我们会在灵山幸福地生活,和我的主人在一起,终其一生。” “多好啊……” . 现在,是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体验濒死的感受。 魁拔最终还是回到了战场,带着腐朽帝国仅剩的士兵与天神殊死一战。 他拼尽全力,用冲天槊打开曲曲之境,将图书馆和十二妖护送进去,穿越到未来。在最后时刻,迷麟将脉兽收回,独自迎接光势的打击。 曲曲之境刺眼的强光和天神飞行器射击轰隆隆的炮火,以及光势的死亡光线交辉相应。迷麟的五感在强烈的光芒中失去感知。这一次死亡体验意外的温柔,没有冷没有热也没有任何疼痛。他太累了,多年战斗的疲惫,紧绷的肉体远远超出身体所能承受的负荷,他的精神和意志早已在崩溃的边缘。他甚至迷幻地觉得光势所发的死亡光线十分温暖舒适,像梅零落手心轻轻抚摸着他结痂皮肤那般温柔。 无数的回忆涌现在眼前,时间的河流回溯后退。他好像回到了龙国水晶宫,回到了灵山,回到了曾经与爪云相遇的那间老屋,那些帝国,那些荣耀,财富都逝去,他回到了青年,孩童,幼儿的时候。他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他偷了他烤饼,他送给他野瓜。 野瓜的气息传来,鱼叉刺破他的胸膛,野兽的獠牙撕扯他的胳膊,血液染红了半条的灵溪…… 水流声,嬉闹声,篝火燃烧的噼里啪啦声,兽族童谣的歌声逐渐在他耳边响起。 “死就死,活就活, 朝登天子堂,暮为落草寇。 洞房花烛夜,妻离又子散。 勤勤兢兢业业,到头来,一场空景水捞月。 生亦苦,死亦苦,放声大笑愁千古。 死就死,活就活,黄土一抔皆全无!” 迷麟的五感逐渐恢复,轻盈的灵魂好似被塞入沉重的肉体,他感觉到一簇簇亮光,他听见一个青年欢快地声音: “他不会真死了吧?这肌肉,这身体,这衣服,怎么看也是个兽国大将。可惜了,我还以为会交上一个什么有意思的朋友。” “爪云,叫你不要多管闲事,现在摊上事了。”另一个沉稳青年的声音响起。 “白,这才有意思嘛。如果一场旅行只是看风景的话,那也太庸俗了。” “……” 迷麟被这争吵声唤醒,迷迷糊糊睁开眼睛,见到此生从未见到的美妙幻境: 年轻的爪云坐在他枕边的石头上,四周篝火冉冉,火光倒影着他美丽的面容,笑容灿烂,神情活跃,皮肤光洁,金色头发闪闪发光,最重要的是他的一双眼睛——金色的瞳孔,明亮清澈,仿佛天神所供奉的珍宝晶之目,倒影着迷麟漆黑沧桑的面孔。 “呀呀!”年轻的爪云惊喜地叫道:“这位兽国朋友你醒了啊?是我们救了你,听说你们兽族人讲究涌泉相报,你能给我们什么好处吗?” “原来这就是死亡啊。”迷麟想,年近不惑的男人用手盖住了脸,像孩子一样无声哭泣道: “多好啊……” (二) 迷麟花了好一段时间才确定自己穿越到过去。 他以为自己进入了格勒莫赫族人常说的死后极乐世界,于是毫不在意旁人惊异的眼光,雄壮的中年男人像孩子一样肆无忌惮地哭泣,抽抽噎噎絮絮叨叨对着爪云讲他死后的事情,宣泄自己的感情。 而爪云也以极大的耐心和好奇听他颠三倒四语序不清的讲述。 “你说你是魁拔?”爪云好奇问道。 “是的,大家都是这么说。我想我确实是魁拔。” 旁边的玛多布莎白对这样的胡言乱语忍无可忍,盯着迷麟一直拉着爪云手,冷声警告道:“这位兽族先生,您从哪儿来就回哪儿去,看在我们救您一命的份上,别缠着我弟弟,去跟别人讲您的鬼怪异志小说吧。” 迷麟对这位龙国国王没什么好记忆,开口便回顶道:“国王先生,爪云王子是我的主人,他到哪儿我就到哪儿,我的主人已经因为您死过一次了,您没资格分开我们。” 玛多布莎白一瞬间被激怒,连一向引以为豪的宫廷礼仪都不在乎,挑起自己的长枪指向迷麟,暴怒骂道:“兽族蛮子,你在挑拨谁?我和跟爪云会公平竞争谁来当国王,我们龙族的事容不得你一个外人指摘。给我滚出去,否则我现在就把你剁成肉泥。” 迷麟淡然地别开指在他鼻尖上的刀刃尖,看向年轻的玛多布莎白。白和爪云是同族兄弟,长相极为相似,金发金眼,可气质完全不同。玛多布莎白有着龙族上流人士特有的优雅,自恋,高贵。比起迷麟记忆中那个一尘不染精致高傲的老国王,青年时代的白更不加掩饰自己凌厉的跋扈神态,从头到尾散发着尖锐刻薄自以为是的贵族气质。 白被迷麟的眼神盯着发毛,本能地后退了一步,等意识到自己不经意的示弱举动后,白十分懊恼,找补一般虚张声势冲迷麟大声呵斥道:“我命令你,快点离开爪云!” 几乎一瞬间,在爪云和白都没看清楚的刹那,迷麟便开合脉门,调转脉力,脉频共振。空气里猛然产生细碎尖锐的急促波动,白的长枪只发出“叮——”的锈铁摩擦尖锐声,霎时便化为齑粉,白的右手被共振激地脱臼发麻,皮肤也被细碎的铁屑划出几个小小的裂口,鲜血渗露,整个人狼狈不已。 而迷麟连眼睛都没眨一下,依旧端端正正坐在草席上。 如此恐怖的脉频控制能力让爪云和白都呆愣住了。 爪云急忙站起来检查白的伤势,确认没多大问题后,爪云便敏锐地抓住了迷麟语无伦次话语里的关键: “这位兽族朋友,现在是魁拔963年,离预测魁拔诞生之年还有三十年。天神也从来没发出过关于魁拔警告。你的脉术确实很厉害,但你不可能是魁拔的。” “我就是魁拔,但这不重要。”迷麟很快便接受了穿越的事实,丝毫没有犹豫便将未来道了出来。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我知道,主人马上便会前往天界学习,被天神迫害失去脉术和视力。这位白先生会成为龙国国王,把主人逐出您的祖国。您一路流浪一路被暗杀,直到到灵山,收养了我。后来我和灵山军想送主人回家,但我们被圣神联军四处追杀,您也在回到龙国时死去。” “一派胡言!”白愤怒地斥骂道。 “这看起来很有趣!”爪云却非常兴奋地说道,丝毫没有作为故事主人的自觉。 “爪云,我的弟弟,你难道相信这来路不明,满嘴谎言的兽族蛮子的话吗?”白冷声质问道,声音里夹杂着一丝愤恨和委屈。 “这不重要。”爪云不甚在意道,转头向迷麟伸出手来,“我并不相信你所说的话,不过你很合我口味,这位兽族朋友,既然你叫我一声主人,那要不要跟我走呢?我们旅行缺乏一位护卫,就算报答我们救你的恩情吧,你的脉术如此高超,我可以付给您一百个金元作为酬劳” “好,我跟您走,但我不需要钱。”迷麟毫不犹豫同意了,“主人在哪,我便在哪儿。只是这样。” (三) 白有一丝不安。 爪云其实并没有相信迷麟所谓的“穿越”,只是把他当做旅行时遇到的一个有趣的兽国人,就像游戏中赠送的小彩蛋,无聊时的闲暇乐子。但白却实实在在把这个兽国人的胡言乱语听进去了。 尤其是迷麟提到去天界学习的事情。 玛多布莎.白是这代王族玛多布莎家族的佼佼者,他八岁便打开了四脉门,熟读龙族历史,十岁便开始参与家族联合会议,白始终以国王的要求严格的对待自己,刻苦钻研脉术,努力习得王权之道,就连未婚妻也要以王后的标准去选。 优雅,高贵,理性是他的座右铭。他相信自己生而不凡,从没怀疑过自己将成为龙族的统治者,站在王座之上,成为地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之大人物。 然而,就像每一代魁拔都有他宿命一般的战神,白也有一个强有力的竞争者——他的弟弟玛朵布莎 爪云。 玛多布莎爪云是王族一个异类,他不像一个贵族,甚至不像一个龙族人。 当白在水晶宫衣装华服,带着着镶嵌幽龙潭珍珠和格勒莫赫宝石的头冠,审阅家族联合会议报告时。爪云却把象征最高荣耀,绣着家族金丝徽章的头巾随手扎在腰间,带着一把十字铁柄长剑在城墙巷道田间野里,为平民百姓们打抱不平。 当白在栽培着从米拉都空运的金红玫瑰的温室宴会厅里,觥筹交错间,用无可挑剔的上流礼仪与贵族们交谈时,爪云却跑去漫天黄沙的边疆军营生产林里,在篝火燃烧边,和下等官兵们勾肩搭背,谈笑风生。 “你不能老是干这么不正经的事。”白实在看不下去了。试图用兄长的威严劝说爪云。 “什么算正经事呢?”爪云擦拭他的十字铁柄长剑问道。 “做一些为未来做打算的事。比如你将来想做什么。”白举例,“如果你想进联合议会成为一名政客,就需要了解各个部门的政务。如果你想成为一名将士,就要跟从老兵学习战术军事。如果你想做生意,就要去掌握商业运作的技巧。” “听起来都挺无聊的,还不如去边境种树。”爪云显然没兴趣,“我想当国王,因为国王可以做很多事情。” “做龙国国王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白无奈叹了口气,“这需要统领地界的能力。而首先,你要获得联合议会那帮老头子的支持,要让他们把票投给你。” “那我做不到,讨好他们还不如杀了我……”爪云想了想,找到了一个解决方案:“你当国王,到时候让给我不就行了。” 白对爪云的天真哑然失笑。 得益于爪云那些“不正经”的事,爪云在平民妖侠间名声显赫,关于他行侠仗义的传闻和故事流传甚广,他相貌漂亮英俊性格潇洒外向,脉术高超深武力深厚,受年轻的妇女绅士们的追捧和喜爱,他们组织了爪云粉丝俱乐部,这些富有闲暇时间的青年们编写了许多朗朗上口赞美爪云的诗歌,夸张地描绘他是——“地界无二的太阳,绞杀魁拔的不二人选,龙族未来的希望,千年来第二个卡拉肖克.林”。 这种名气甚至发展到每次皇家卫队出行,众人齐声高喊的首先是“爪云王子万岁”,而后才是“国王万岁”和“白殿下万岁”。 正是这股民间力量的影响,以及联合议会内部意见始终不统一,储君之位悬而不定。 龙族崇尚年轻,一旦国王眼角开始长出皱纹,他们便羞于继续参与公开的政务活动,历任龙族国王上位时大多都只有十七八岁。 而白和爪云都恰好这个年纪。 老国王渐显疲态,新国王即将登基,他将佩戴金色的龙骨王冠,挥指水晶权杖,成为地界新一代风云人物。 权利交替之际,平静之下,新旧势力,风云暗涌,各方人马,蠢蠢欲动。 而白和爪云天生为敌人,注定会有有一场生死决斗。 “或许到天界学习,会是反击的机会。”玛多布莎.白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