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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硕律师事务所:“地沟油”再现餐桌,团队成员被判刑

2022-10-20 15:31 作者: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  | 我要投稿

目前,宏观经济形势下滑(别抬杠,笔者说的是一般商业,不敢提及那些个大买卖),小微经济体为了生存盈利,百花齐放各显神通。比如说调价减量、压缩商品内核、商品结构虚拟化等等,但是也有一些小商业,为了追求利润,放弃底线锒铛入狱。


比如下文这个火锅店,众所周知,经营火锅店主要是三大固定成本:店租、人工、锅底油。甲和乙共同投资了一家火锅店,丙等人为火锅店员工。为提高火锅口味同时降低成本,甲和乙多次回收已食用火锅里剩余的油,炼制回油后再加入佐料制成新的火锅底料,给客人食用。回收油经多次炼制回收会产生很多有害物质,但甲和乙为了利润掉了底线。


经营存续期间,甲和乙将回收油(多途径回收)提炼方法教给厨师丙等人让其负责炼制回油、炒制锅底,并销售给顾客用于烫煮食材食用。


案发后,管辖权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法院认为,被告人利用餐厨垃圾生产、加工食用火锅油并出售给消费者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管理法规和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严重侵害了不特定人群的健康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益诉讼人请求判令被告人支付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金额的十倍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遂对甲和乙等被告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作出一审宣判。


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到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同时,判决被告人没收违法所得,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益诉讼人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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