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 久岐忍】烟绯先生

鸣神大社也无非是这样。春天樱花烂漫的时节,望去确也像绯红的轻云,但花下也缺不了成群结队的“见习巫女”的习课班,身穿粗麻布的红白巫女服,脚上挂着咔挞咔挞的木屐,一步一步挪动着。也有偷偷换上便鞋的,走路轻松很多,但这样难免是要挨领班骂的——这是很不严肃的事情。
玄冬林檎小姐的门房后有几本轻小说买,偶尔还值得去一转;倘在无课的上午,宿舍里倒也可以坐坐。但到傍晚,整个影向山脚就被嘀嘀咕咕的嗡嗡声笼罩,兼以领班巫女咔挞咔挞走来走去;引得路人询问,于是答道:“那是在上晚课。”
到别的地方去看看,如何呢?
后来我还往璃月的法律的专门学校去。从离岛出发,中途到一处补水的中转点,写道:孤云阁。不知怎地,我到现在还记得这名目。其次却只记得璃月港了。法律学校在璃月港郊外,那有一个镇子,并不大;冬天冷得厉害;还没有稻妻的学生。
大概是物以稀为贵罢。乡下的紫头瓜运往稻妻城,便用红头绳系住根部,倒挂在水果店头,尊为“堇瓜”;清濑岛野生着的鸣草,一到鸣神大社就要安排二三个巫女照看,生怕“灵气丢失”。我在璃月港也颇受了这样的优待,不但学校不收学费,几个职员还为我的食宿操心。我先是住在监狱旁边的一个客店里的,初冬已经颇冷,蚊子却还多,后来用被盖了全身,用衣服包了头脸,只留两个鼻孔出气。在这呼吸不通的地方,蚊子竟无从插嘴,居然睡安稳了。饭食也不坏。但一位老师却以为这客店也包办囚人的饭食,我住在那里不相宜,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我虽然觉得客店兼办囚人的饭食和我不相干,然而好意难却,也只得别寻相宜的住处了。于是搬到璃月港内,离监狱也很远,可惜上学路程也变远数倍。唯一令我高兴的,是发现了万民堂的廉价美味。
从此就看见许多陌生的老师,听到许多新鲜的讲义。刑法的老师经常有事不在,于是就由一位活泼的学姐来代课。其时进来的是一个蹦跳的女士,戴着獬豸法帽——这是她后来告知我的——挟着一叠大大小小的书。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
“我就是被叫作律火灼灼的……”
后面有几个笑起来了。她接着便讲述若干璃月法考的真题。那些大大小小的书,便是近年来重要的卷宗,可我却看得头昏。当时我对璃月的文字掌握并不深,讲义并不能完全看懂。
那坐在后面的人发笑的原因我自然也清楚。一路上我的口音和服饰早已引起学生瞩目。校方虽对我颇为照顾,但学生们可不管。我自知争不过他们,就假装没有听见。但紧接着几颗粉笔头就飞过去了。同桌的朋友告诉我,说烟绯学姐对投掷火球与粉笔都得心应手。
他的话大概是真的,我从来没见过烟绯学姐的粉笔丢偏。
过了一星期,大约是星期六,她在下课后叫住我,叫我跟她回到办公室。她坐在原本的刑法老师的办公桌后,——班级大部分事情都已经委托给她了。
“我的讲义,你能抄下来么?”她问。
“可以抄一点。”
“拿来我看!”
我交出所抄的讲义去,她收下了,两三天便还我,并且说,此后每一星期要送给她看一回。我拿下来打开看时,很吃一惊,同时也感到一种不安和感激。原来我的讲义已经从头到末,都用红笔填改过了,不但增加了许多脱漏的地方,连文法的错误,也都一一订正。这样一直继续到教完了她所担任的功课:刑法,民事诉讼,商务纠纷。
可惜有一回,我差点就要辜负烟绯学姐的好意了。事情的起因还是开学时嘲笑我的人,他们仍是嘲笑,令我不胜其烦。那天我见四下无人,便出手收拾了他们——有神之眼在手,这不是一件难事。但转头这件事就被呈到烟绯学姐的案头。学了这么久法律,终于在卷宗上看见了自己的名字与事迹。
“你看,尽管我相信你只是正当防卫,但没有支持你的证据。我讲了这么多课,你应当养成些规则意识才是。”
当时我自然是不服气的。要论规则意识,我本应是最遵守的人。却因为这一次出手伤人,就被扣上辜负烟绯学姐的帽子。
“当时的情形,换学姐来,学姐如何应对?”
“就算要打,也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收拾他们,好让人知道是他们有错在先呀。”烟绯学姐说着,重重把我抱在怀里,好像是在安慰我。
这是自离家之后第一次有人拥抱我。
学年试验完毕之后,我便到碧水原玩了一夏天,秋初再回学校,成绩早已发表了,同学一百余人之中,我排在前排。此时我的璃月语已经相当好了。烟绯学姐也不必再担任我的代课老师,可我依旧时常与烟绯学姐联系。
开学后是民事纠纷调解的实习。大概一星期,她又专门找到我,很高兴地,仍用了极有抑扬的声调对我说道:
“我因为听说稻妻的诉讼并无调解而是直接在奉行所对簿,所以很担心,怕你对客户直接用法庭上那一套。现在总算安心了,你的调解很出色。”
但她也偶有使我很为难的时候。她听说稻妻官职大抵都由同姓家族世袭,但不知道详细,所以要问我,我家应做什么职业,不称职的应如何惩治。听说我本来是巫女,是自己硬跑出来颠沛流离,她很是吃惊,却也无法理解为何我会受此阻力。最终只好叹息道:“总要看一看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有一天,本级的学生会干事到我寓里来了,要借我的讲义看。我检出来交给他们,却只翻检了一通,并没有带走。但他们一走,邮差就送到一封很厚的信,拆开看时,第一句是:
“你改悔罢!”
这是《鸣神日报》上的句子罢。天领奉行的武士新近写给海祈岛的信,开头一句便是它。《鸣神日报》是我订来了解家乡情况的,每月定时送来四期。大概是干事们偷看了我的报纸。我不知道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感到又好气又好笑。信里其次的内容,大略意思是上年模拟法考的题目,是烟绯学姐在讲义上做了记号,我预先知道的,所以才能有这样的成绩。末尾是匿名。
我这才回忆到前几天的一件事。因为要开班会,干事便在黑板上写广告,末一句是“请全数到会勿漏为要”,而且在“漏”字旁边加了一个圈。我当时虽然觉到圈得可笑,但是毫不介意,这回才悟出那字也在讥刺我了,犹言我得了学姐漏泄出来的题目。
我这回没再冲动,而是将这事告知了学校的老师; 有几个和我熟识的同学也很不平,一同去诘责干事托辞检查的无礼,并且要求他们将检查的结果或者其他证据,发表出来。终于这流言消灭了,干事却又竭力运动,要收回那一封匿名信去。结末是我便将这稻妻式的信退还了他们。
我来自稻妻,所以璃月语当然无法说好。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这就是他们的理由。我自然无法左右别人的想法,只是这回用上了烟绯学姐的建议,没再起冲突。万事都有运行的规律,神之眼的强力无法解决所有事情。“唯有遵循应守之‘律’,人才能获得解决一切问题的‘法’。”学姐是这样教我的。紧接着我考取了璃月普通话乙等证书,还参加了青年学员们的演讲比赛。
“太棒啦!”我讲完以稻妻家族世袭制度为主题的演说后,朋友们都鼓掌欢呼起来。之前的几位干事也显得十分愧疚。
我倒觉得没什么。毕竟我也打伤过他们。但这一系列事件让我改变不少。律师是要沟通人与人的,这种技巧不是那个躲在鸣神大社巫女宿舍里读书的别扭丫头能学会的。
第二学年结束,我参加完正式的法考后决定先回家探亲。我去寻烟绯学姐,告诉她我将要拿到律师证。她便亲切地邀请我来她的事务所工作,但被我婉拒了。律师的工作听起来不差,但总觉得与我心中的“自由”还差很多。但我向她郑重道谢,告诉她学习法律这段时光让我成长很多,这些是我受用终身的。我复述烟绯学姐经常教导我的话:“唯有遵循应守之‘律’,人才能获得解决一切问题的‘法’。”
烟绯学姐于是又很高兴地抱住我。
将走的前几天,她叫我到她家里去,交给我一张照相,后面写着两个字道:“惜别”,还说希望将我的也送她。但我这时适值没有照相了;她便叮嘱我将来照了寄给她,并且时时通信告诉她此后的状况。
谁知我刚回到稻妻不久,将军就颁布了锁国令。我的信件无法寄出,毕业证与律师证也无法寄来。从她那边看,大概就是我一走了之,毫无音信了吧。
不知怎地,我总还时常梦见她。在出走鸣神大社,远赴璃月后,是烟绯学姐和许许多多热心的教师们帮助我立稳脚跟,并完成学业。也是烟绯学姐让我找到一种更好的处事方式,让我懂得人与人之间该如何交往,如何保护自己利益,如何与别人取得谅解。
她所改正的讲义,我曾订成三厚本,收藏着的,将作为永久的纪念。不幸我返回稻妻后,托运的行李被锁国令拒之门外,返回了璃月,无从查找了。只有她的照相至今还被我珍藏着。
我在荒泷派做了副手,这份工作相当自由,我很喜欢。和烟绯学姐学到的东西经常派上用场。每当被老大出乎意料的行为弄到焦头烂额的时候,瞥一眼烟绯学姐的照相,便又充满了动力,仿佛找到了初心。于是我又一次确认,在老大的荒泷派里的日子确实令人舒心,老大的各种善良但无厘头的行为,大抵还是能被规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