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等你(第二十七章 归字谣 第二十八章 歌未央)
第二十七章 归字谣
早餐自然是闲话家常的时间。
多年未见,仲甫先生的样貌并未大改,目光炯炯有神,很是精神。只不过前额的头发稀疏了不少,大概是思虑过深的缘故吧。他依旧保持着风趣幽默的谈吐,像当年在北京一样,看似闲聊天,就将我的生活与工作的近况问的明明白白。
对于面前这位近似于自己父亲角色的长辈,我也毫不隐瞒的说出了自己“发展实业,振兴中华”的理想。
“柳眉,你真的认为,实业可以救国?”仲甫先生沉默半晌后,忽然向我问道。
“或许不能。”我迎上他的目光,坦然道,“我明白,仅凭民族工业,无法挽救中国如今落后的颓势,可是一个国家的生存与发展却需要民族工业的支撑。如果我们的经济,我们生活的所有领域都被国外资本所控制,即使您领导的革命胜利了,也只不过得到了一个躯壳:气象雍容,但内里中空。”
我顿了顿,转而看向延年,继续道:“柳家世代经商,在上海根基深厚,作为家中独女,我只希望利用这样的优势,用我自己的实践,有朝一日能够搭建起中国的工业体系,改变中国社会之面貌!”
仲甫先生长长的叹了口气,点了点头,悠悠开口:“毋轻涓涓水,积之江河盈。 亦有星星火,燎原势竟成。”
仲甫先生所吟诵的是他曾作的《告少年》,而这首诗的最后一句是“作歌靠少年,努力与天争。”
小小的饭厅,又一次归于沉寂,只听得到钟表滴答跳动的声音。
我微微侧头,望着身边的延年,他只是静静地聆听着我与仲甫先生间的交谈,没有说一句话,似乎是在思考着什么。
一碗粥吃的精光,我顺势接过他手中的碗,又给他添了一勺。
“多谢!”延年察觉到了自己的失神,急忙缓了缓神色,笑着道谢。
“举手之劳。”我也浅笑着回应。心中却有几分怅然,“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原谅我,再不能与你在同一条路并肩同行了,但我们依然可以为了同一个目标,一起奋斗。
虽听白兰说这父子俩平日公事公办,甚少私下交流,可仲甫先生的一个眼神递过来,延年便已心领神会,十分默契的出门,忙他们的公事去了。
父子,终究还是父子,血亲的联系始终无法割舍。
我本想开口告诉延年,我准备回“新河浦”表哥那,却没想到仲甫先生突如其来的说了一句:“柳眉,你哪儿都别去,等着他!”
延年也是手快,仲甫先生话音刚落,便将房子的钥匙塞到我的手上。
我看着手里的钥匙,牵扯着嘴角,只能硬生生的将想说的话咽回去,点头答应。
这么多年,您二位还真是封建大家长!
我独自一人,待在这空荡荡的小楼中,它简洁的只能用朴素来形容,破旧的木质书桌,堆积在案上的书籍,残留着墨迹的墨水瓶。这里有他生活与工作的痕迹,有着我熟悉的他的气息:执着、坚定,一丝不苟!
暖风顺着窗棂温柔的拂过屋内的每一个角落,月白色的床单,青蓝色的菱格花纹窗帘随风飘摇,就连餐桌的蓝白格子纹桌布也被微风掀起了一角。凡是目光所及的装饰,都是“虞美人”,带着我的气息,与小楼原本的陈设交融为一体。
满世界的蓝色,是对它情有独钟呢?还是有特别的含义?
我忍不住低眉浅笑,这个闷葫芦的心思实在是太多了,若真的猜起来,怕是累死个人。
不知怎的,就忽然想起当年我们在互助社的日子了,我们一起采买物品,一起装饰宿舍,一起将小小的俭洁食堂创办起来。
那时候的心情呀,真的就像是布置我们的小家一般,面上时时刻刻都洋溢着幸福的笑意,眼里心底都是我们对共产生活的向往。
我拿起手中的钥匙,出了趟门。
广州街市繁华,难得的是,在这样的时节,还有鲜花售卖,整个巷子里都是弥漫着的清香。我买了几束鲜花,几只花瓶,又顺道跑到菜市场买了些肉和菜,大包小裹,风风火火的回到延年的家中。
几番布置,这冷冰冰的屋子,终于多了些暖意,有了几分生活的气息。
这家呀,要没有女人的打理,还真的不行。我不由地啧啧感慨。
忙完已是晌午,我料想延年不会回来吃饭,便索性随便煮个面,对付一顿。
我嘴上哼着小调,起火烧水,目不转睛的盯着水面,等待它沸腾,嘴角不自觉的扬起笑意。
厨房外传来细微的响动,是开门的声音。
我来不及放下手中的筷子,直接冲到门口,只希望自己内心隐约间的期待能够成为现实。
是他。
我的心落了下来,转而化成了清爽微甜的梨膏糖。
“你怎么回来了?”我故作平静,不动声色的去掩饰住心里的那份雀跃。
“下午没什么事儿。”延年摸了摸鼻尖,语气里尽是漫不经心的轻飘感。
“哦。”我瞄了眼他放在沙发上的公文包,不想戳破他,挑了挑眉,转身回到厨房。
锅里的水,已经开了,翻滚着洁白的花。窗外的风吹过,消散了厨房的热气。
“在做饭吗?”延年走进厨房,双手插着兜,倚靠在门边。
“明知故问。”我撅着嘴嘟囔道:“以为你不会回来的,我就想着随意下个面吃。”
“那正好,我还没吃饭。”延年咧着嘴,瞬间来了精神,凑上前,从碗柜里拿出两只大碗,摆在灶台边上,一脸笑意的看着我。
“不劳动者,不得食!”我故意冷着脸,手上却极老实的下了两个人吃的分量。
“那我一会儿刷碗总行吧。”延年抱着胳膊,留意到了我的口是心非,旋即笑出了声,露出了像孩子般的小得意。
“快去摆碗筷。”我假意嗔怒,瞪了他一眼,来掩饰自己被看穿了的心思。
他挽起袖子,乖乖的听我的吩咐。
两碗素净的汤面摆在桌上。我脱下围裙,重新洗干净了手,在他的对面坐下。
却哪知,延年忽然站起身,挪到我旁边的椅子,和我并排坐下。
“这又是哪一出?”我暗自疑惑,愣愣的看着他。
“那个……以前上学那会儿……总之,我还是习惯这样坐。”他将桌子上的面碗挪到自己身前,轻声解释。
我默然,望着窗外吱吱喳喳的画眉鸟和随风摇曳的树影,往事扑面而来。曾经的日子里,我和延年总是挨着坐的。
无论是吃饭,还是学习……
那些年,形影不离的日子啊。
两碗面,我只煮了一个荷包蛋。
在用锅沿儿敲碎蛋壳的那一瞬间,我有过犹豫。如今的我们,似乎已经过了为了节省一个鸡蛋而纠结的日子了。但是,在当年,三碗面条,两个荷包蛋,却是我们三个人吃饭的标准配置。
所以,当另一半荷包蛋被他用筷子夹到我的碗里的时候,我的心再一次的柔软起来。
我庆幸,那些只属于我们俩人的记忆,并没有因时光的流逝而飞散,反而因为多年的相濡以沫以及彼此的思念,愈发的历久弥新,成为了刻在骨子里的本能。
蛋黄是糖心儿的,入口即化,温吞、绵密。
就像是这么多年,我与他之间的关系。
我不自觉的望向他,却发现他也在看我。
我们不约而同的笑出了声,旋即,他轻轻揽过我的身子,我顺势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你不洗碗了吗?说话可是要算数的。”我身子动了动,细声细气的撒着娇。
“哎呀,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了,一会儿刷,一会儿刷。”他臂弯加重了力道,又把我箍回他的怀里。
午饭过后,在我严肃又略带凌厉的目光的监督下,陈同志非常自觉的收拾碗筷。
流水声哗啦啦的响,我靠在厨房的门边,饶有兴致的看着他耐心仔细的将面碗冲洗干净,水花顺着他修长的手指四处飞溅。
“擦擦手,去忙吧。”我走上前,将毛巾递到他的手里,嘴角漾着笑。
这么多年,我才终于发现他的口不对心,明明拿回来一书包的文件,却非要嘴硬说自己下午什么事儿没有。
延年明白我话中的深意,眼神中满是感激。
我依旧舒展着笑,目送着他步履飞快的返回客厅,将公文包拿起,跑到楼上的卧室。
这样蹦蹦跳跳,飞扬肆意的他,我已经有很多年都没有看到过了。
相比于冬季灰蒙蒙的上海,广州的冬季却是金灿灿的。午后的时光,总是惬意的。窗外天空湛蓝如洗,画眉鸟安静了下来,连同那黄绿黄绿的树叶,一块儿躲在树枝的身后,打着盹。
自年少相识,我便知道,延年向来是没有午睡的习惯的,他喜欢抓住点点滴滴的零碎时光,沉浸在阅读当中。
而我,最开始却做不到如此的用功。
还记得初相识的日子,每到午后,也不知道是因为前一晚工作太晚还是因为午饭吃的太饱,只要一坐在桌前看书,我的眼皮便不听自己的使唤,哈欠一个连着一个,最终以自己全身心的投入到桌面的怀抱,呼呼大睡而告终。
每每睡得香甜,总会被延年叫醒。我半睁着惺忪的双眼,迷茫的望着他。他一本正经的看着我,眼里却含着笑,骂我是个“小瞌睡虫”,有时候还会拿起手帕,试图去擦我嘴角边的口水。
我总会慌乱的转过脸,躲避他那沉静如水的目光,极草率的用手背胡乱擦干自己的嘴角,将头深深的埋在书本里,来掩饰自己的窘迫。
“竹深树密虫鸣处,时有微凉不是风。”夏蝉慵鸣,满世界都是明亮明亮的,像他的眼睛。
我用手支着头,偷偷用余光瞥向他。彼时的他,一身白衬衫,端正的坐在书桌前,时不时做着笔记,表情沉默而严肃。我看的有些痴,心微微的颤动,我胡乱的笔记上划着笔画,来掩盖自己的心不在焉,回过神来,才发现,笔记本上满页都是他的名字。
那个夏天,认真读书的少年,和心慌意乱的我,挥洒出了一幅流光溢彩的画卷。
往事不可追。
我在锅里炖了一锅石斛桂圆红枣糖水。
在香港日子,母亲总是会在下午给父亲端上一盅她亲自炖的糖水。而我,不过是有样学样。
难道,就这样把自己当成了他的妻子吗?我有些晃神。
我踮着脚尖,刻意放轻脚步,将炖盅送到楼上。
推开卧室的门,却看见延年正靠在窗边,手指间夹着烟卷,眉心紧紧的凝着,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在缭绕的烟雾中,我依然能够分明的看得出他眼底间的忧色。
延年显然没有想到我会忽然走进屋,他没有做任何的准备,面色一瞬间闪过一丝惊色,下意识的将夹着烟卷的手藏在身后,另一只手则轻轻的挠了挠鼻尖,有些不自在。
我十分平静的看着他,假装没有注意到他眸色间的慌乱,径直走到书桌前,将炖盅稳稳的放下,随即缓缓地踱着步子,来到他的面前。
“怎么,你一个大男人,竟然也会不好意思。”我眨了眨眼睛,笑着看着他,说话间便将他手中的香烟夺了过来,拿在自己手中。
他没有说话,只是站在窗边,若有所思。
我熟练的将剩余燃烧着的香烟掐灭,扔进书桌前的垃圾桶里。
“是有烦心事吗?”我再一次走近他,扑了扑他有些发黄的白衬衫的衣领,喃喃开口,“我压力大的时候,也会这样。”
延年抬眸,目光落在我的身上。
我扯了扯嘴角,避开他的目光,转身和他并排靠在窗边:“年前的时候,在山东,宴请苗翰东之前,我一个人坐在包厢里,那漫长的等待,只能靠它让自己脑子清醒,保持平静。”
我右手轻轻抚过额前的几缕发丝,将头上的发带紧了紧,漫不经心道:“本来以为是一块儿难啃的骨头,却没想到遇见了陈寿亭,陈老板。你知道吗,就是当年在周村送咱们去济南的那位。人生的际遇,真是奇妙啊……所以有的时候,峰回路转,也是说不定的。”
话刚说完,我便有些懊悔了。
在这两日短暂的相处中,我与他之间的话题,总是默契的避开各自熟悉的工作与生活,恍若这个小楼,只有我们两个人,没有那些牵绊我们的事业与理想。而我的这番话,却再一次,硬生生的将我们拉回到现实当中。
我没有看他,而是将目光递到了更远的衣柜旁的行李箱上,早晨没来得及说出口的话,终究还是逃不过的。可临了,我却张不开嘴了。
我轻轻的叹了口气,屋里静悄悄的,能够清晰的感觉到他臂膀传来的温热。
“把糖水喝了吧。”我回过神,刻意摆出了灿烂明媚的笑意,拉着延年,把他按在桌前的椅子上,将炖盅递给他,温言道,“你尝尝,我也是第一次做。”
延年尝了一口。我一脸期待的看着他,追问道:“怎么样?”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将炖盅放回到桌上,眼底的笑意渐渐褪去,转而又恢复了最初的忧。当我还在关注那碗糖水的味道的时候,一个不留神,就被他拉入怀中,坐在他的腿上。
第一次这样被他抱着,我有些不知所措,只觉得自己的脸肯定是红透了,就像熟透的樱桃或者番茄什么的。我尽量的屏住呼吸,极力保持平静。
这是我第二次“居高临下”的凝望着他。上一次还是六年前,在大栅栏,那个大雨磅礴的夜晚。
上一次他是昏迷的,而这一次,他却用他那双明亮清澈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我。
我甚至能从他的瞳孔中看到自己。
暖风顺着窗子爬了进来,温温柔柔的,再一次吹皱了我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心。
我有些动情,一种蠢蠢欲动的感觉爬上心间,不知从哪儿来的一股冲动,凑过去,想去亲他……却不小心亲到了他的鼻尖。
我慌忙的逃开,用力的咬住自己的嘴唇,只觉得方才窘极了,不敢看他的表情,低着头,死死的盯着他握着的我的手,嗫喏道:“我舍不得这,可我们都清楚,这不是现实!”
我有些酸涩,强撑着嘴角的笑容:“还记得在周村的那个鸳鸯水井旁我们说过的话吗?”
“人是要向前走的!”他轻声呢喃着,过了半晌,清朗的声音再一次响起,“晚上,我送你回林府!”他的话语一字一句的脱出口,很轻也很慢,仿佛用尽了所有的力气。
我微微扇动了下睫毛,笑着看着他,点了点头,泪水簌簌滚落。
他凝视着我,眼底透着碎红,神色很温柔,和他清冷的面容很不相称,一只手抬起,轻柔的摩挲着我披在肩头的长发。暖风继续吹着,他用手指轻轻拨开我面上的发丝,慢慢的靠近,轻轻吻落我脸颊上的泪珠。
这一次,我没有再喝醉了。所以,我迎了上去,追逐着他的唇,勇敢的亲了上去。他温热的手掌裹住我的头,紧紧的、紧紧的将我揉进他的怀里……我们离得好近,我清楚的看到了他的眉眼,心满意足的闭上了眼睛。
第二十八章 歌未央
我早早就开始准备晚饭,延年放下手头的工作,帮我打下手,就像曾经那样,我负责切菜、炒菜,而他负责调味,一如既往的默契。
有一瞬间,我甚至觉得,如果用世俗的眼光来看,我们之间,真的像是相知携手多年的老夫妻了。
冬笋炒肉、白灼芦笋、摊鸡蛋、凉拌瓜条还有一锅紫菜蛋花汤,都是我们曾经熟悉的味道。
安静的吃完了这顿晚餐,我的心却空落落的,整个人都像是被掏空了一样,如何也填不满似的。
我磨磨蹭蹭的上楼,打开行李箱,将前一天洗干净的衣服整整齐齐的叠放好。身后,脚步声渐近,我停下手中的动作,平静地等着他慢慢向我靠近。
白炽灯依然耀眼,他的影子逐渐向我靠拢,最终隐匿在我的影子里。
我的行李箱里,增添了一个包裹,是他放进去的。
我疑惑的回头看着他,他平静的走到我的身旁,递了一个眼神,示意我将包裹打开。
一把手枪,一盒子弹,一件柳青色的衣裳。
我第一次发觉,原来杀人的利器,竟然可以做的如此精致,它很轻巧,只有我的手掌般大小,灯光的映衬下,泛着清寒的微光。
对这样的东西,我有些陌生,拿在手里,不知所措的望着延年。
“这是一把勃朗宁公司生产的袖珍手枪,本来是一对儿的,一雄一雌。”延年面庞依旧清冷,轻声从我手中拿起手枪,一边耐心的解释,一边给我做着示范,“这把雌枪,6.35口径,弹容6发。如今乱世,到处都在打仗,你孤身一人,我实在放心不下,这把枪射程不远,威力却大,用来防身足够了,就赠予你吧。”
我重新接过枪,照着延年方才的示范,重复着操作了一遍,使用的流程大致也弄清楚了。
或许是女子的天性吧,比起手枪,我对于包裹中的那件衣裳更为关注。
“这个,是你送我的吗?”我掩饰不住自己心里的小欣喜,明知故问。
延年嘴角的笑容舒展开,却带着几分苦涩,他拿起那件衣裳,轻声道:“还记得咱们在北京的时候,我说过,你穿姨妈的那件衣服特别好看,那时候我就想,你的第一件旗袍,一定要是我送的。”
“所以,你特意买了一件送给我,是吗?”我眨着眼睛,凝望着他,追问道。
“不。”他摇摇头,依旧微笑着,平静的说,“我选了好久的料子,按照你的身量,找了上海的裁缝师傅给你做的。那时候,我以为我们会一块去法国,想着等你生日的时候,送你做礼物的。却没成想……”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静默着。
但是,我们却都知道,这后面的结局。
我心中很是感动,只是遗憾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才察觉到他对我的心意。
“现在给我也不算晚。”我露出明媚的笑,踮起脚尖,在他的脸颊吻了一下。随即,转身一路小跑到浴室,麻利的将衣服换上。
记忆里,年少时候的衣裙总是蓝色的。
六年前,随着文明新装的广泛流行,倒大袖的旗袍在此基础之上应运而生,而这件倒大袖旗袍作为当年最时髦的装扮,放在现在依然不算过时。青色的料子上带着杨柳的暗纹,袖口和裙摆都绲了花边,平整的针脚与合身的裁剪也都透着上海裁缝师傅特有的精细。
我能感受得到,他当年花的心思。
望着镜子中的自己,想象着17岁的柳眉如果穿上它出现在延年的面前,该是什么样子,心中又是一阵怅然与落寞,终究是蹉跎了太多的时光啊。
“好看吗?”我重新站在他的面前,忐忑的问道。
他明亮的眼睛闪过一道光,转而化成了柔柔的暖意。
“好看。”他走上前,将我拥在怀里。
夜色渐深,月华渐浓,晚风吹过,带着几分凉意。
延年本打算叫个车送我,我却坚决不肯,借口要逛逛广州繁华的夜市,照着我们的老习惯,步行至新河浦。
他依旧穿着那件半旧不新的白衬衫,外面套了件深灰色的中山装,细软的头发没有用发胶梳上去,而是肆意的散落在额前,随风轻轻荡漾着。我们并肩走在路上,像极了当年上学时的模样。
又有谁能想到,这样一个目光明亮有神、笑容清浅的青年,竟然是整个广东区工农运动的领导者呢。
行至闹市,只见空地的中央搭了个戏台子,似有人在表演,周围人头攒动,时而发出热烈的喝彩声。
我有些好奇,看了他一眼,他会意,跟着我一块儿挤到戏台前。
台上,唱的是粤剧。
具体的戏文我听不大懂,但依稀能就着个别的字句胡乱猜测。
“是《苏武牧羊》吗?”我凑到延年的耳边问道。
他笑着点头,印证了我的猜测。
“苏武,留胡节不辱。雪地又冰天,穷愁十九年。
渴饮雪,饥吞毡,牧羊北海边。
心存汉社稷,旄落犹未还。
历尽难中难,心如铁石坚。
夜坐塞上时听笳声,入耳痛心酸。
转眼北风吹,雁群汉关飞。白发娘,望儿归。
红妆守空帏。三更同入梦,两地谁梦谁?
任海枯石烂,大节不稍亏。终教匈奴心惊胆碎,拱服汉德威。”
还记得在北京那会儿,我和群先他们都很喜欢马连良先生唱的《苏武牧羊》的折子戏,那里有我们敬仰的爱国精神与民族气节,我们时常唱着折子戏里面的唱词,穿梭在长曲的胡同中,徜徉在互助社那个平凡朴实的小院里。
而此时,戏台上,上演的却是苏武即将回归汉廷,单于却独独不放他在北方的妻子阿云,最终阿云自刎而死的片段。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我轻轻的叹了一句,转身离去。
延年跟在我的身边,也是一阵沉默。
也不知怎的,年少时看戏的豪情万丈早就烟消云散,而此时,我的脑海中,翻来覆去的,都是寂静空荡的北海,白云流雪,整个大地一片苍茫,亦如苏武的心境,漫长的坚持与等待,最终化成了无尽的落寞。
我想到了那个自刎的阿云。
我当然知道,历史上,苏武在北方匈奴是没有妻子的,他孤身一人,坚守到了最后。
“你说,为什么后人在述说英雄的故事时,总要给他杜撰一位红颜,相伴左右呢?”我抬头望着朦胧的月色,喃喃自语。
“一种慰藉吧。”延年在我耳边轻叹,“或许,世人觉得,他一辈子过的太苦了,总要有一位知己,给他孤单的人生添一抹柔软的亮色。”
我有些感慨,凝望着路灯下昏黄的灯影出神,不知为什么,眼睛有些湿润。
路边,木棉花开的正好,火红的花,高傲的挺立着,偶尔随风落下几瓣花瓣。
我的视线被那满地的落红牵扯着,忽地想起那年北京的那场大雪,以及那雪中傲然绽放的红梅。
“晓来庭院半残红,君知否?”我悬着一颗心,缓缓开口,这一次我并非像七年前一般无心发问,而是有意为之。
目光瞥到他的身上,等待着他的回答。
他依旧是静默,似乎没有听到我的轻语。
我苦笑,他胸中有更为广阔的天地,又怎会像我这般因为儿女情长而伤春悲秋的?
他眯眯着眼睛,顺着我方才目光的方向看过去。在缥缈的月色下,我再也看不见他的表情了,也无法揣测他此时心中的所思所想。
在很久很久的沉默之后,他忽然侧过头,静静的抬眼看着我。
“唯求,月边疏影,共携手。”他语调清和,语速很慢却很郑重。
说完,他深深的舒了口气,露出了难得的轻松的笑容。
“走吧。”他牵起我的手,带着我,并肩隐没在这温柔的夜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