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和平23#244 阳和平解读共宣第二章 无产者和共产党人(6)两个决裂




(个人观点,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我觉得知识产权本质上保护的是产权拥有者的利益,而非劳动者的脑力活体力劳动的价值。
1,知识来源于广大劳动人民
事实上,知识或者技术的根本来源是广大劳动者的实践经验,将这些经验加以总结,并从感性经验上升了理性经验,形成更为高深的理论和技术。
最初,原始社会的某一些人在劳动实践中发现某种捕猎方式更有效,另一些人发明了新的捕猎工具,彼此相互分享总结,就形成了新的捕猎技术。随着社会的发展,书籍的出现使得知识的分享和积累可以打破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人们通过书籍不仅可以了解同一时期不同人的实践经验,甚至可以从古人的经验中汲取知识。从来没有一个人生下来就了解万有引力和微积分,但是人们可以通过书籍和教育机构学习各种“感性认识”或其他人总结好了的“理性认识”,并结合自身的实践与脑力劳动创造出新的知识。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很难说有什么绝对“个人原创”的东西。那些伟大的科学家或思想家(知识分子),他们对知识的创新无疑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是这些伟大的创新也是在前人和其他科研伙伴的经验分享基础上的创造。因此,对知识的无保留的分享才能真正推动知识创新。
从整个社会的分工来看,尽管今天已经有专门从事知识创新的人,但是知识创新的过程依然是所有劳动人民的结晶。今天的人要喝牛奶不可能每个人都自己从养牛开始生产牛奶给自己喝,必须有人养牛,有人挤奶,有人加工,有人运输.......。而科研工作需要有人收集数据,有人开展实验,有人生产科研仪器,甚至那些印刷厂虽然本身没有参与研发,但文献资料却要通过他们来传播。我们很难说某些知识只属于某个或某些人所有。就好像工人盖起了高楼大厦,但是这些高楼大厦不属于他们,而属于那些生产资料的拥有者(地产公司)。同样,一部划时代的手机问世,它的专利不属于研发团队里每一个技术员,而是属于生产资料的拥有者(公司和老板),这便是私有化的结果。
2,生产资料的私有化与知识的私有化(知识垄断)
当生产资料的私有化后,劳动产品归生产资料所有者支配,然而人们很快就会发现新技术的应用会更高效地生产劳动产品,如果把这些技术和知识独占,就可以产生更多利润因为只有当这些脑力劳动产品(也就是技术)应用于实践中可以带来效益的特性,使得有许多较为聪明的劳动者或知识分子发现把他们独占可以获益,或者把技术出卖给其他需要这项技术来进行生产的人就可以获益。自然而然,知识也和物质生产资料一样可以被私有化,自然而然,那些行会师傅们就形成了“独门老方”和“非亲非故,密不外传”了。所以,即使是知识私有化下,地主和老板们也只会青睐于那些能够应用于实践的知识。
除了牟利的动机,知识本身是无形无色的,它的传播需要有一个载体,这也就是为什么文字、造纸术和印刷机对文明的发展那么重要。从这个意义上看,似乎掌握了书本,也就掌握了知识。甚至于人们建立了学校和研究所来专门传播知识和总结与发现新知识。那么历史中,哪些人掌握着书籍呢?哪些人掌握着知识呢?哪些人掌握学校呢?统治阶级。正是因为知识的传播在不同阶级之间有门槛,所以知识精英们自然在对事物的认识上要远超一名普通群众。真理自然就掌握在了少数人手里。也就不难出现专家挟技居奇。
3,版权保护的是什么?
版权保护的并不是发明者的劳动,而是专利拥有者的利益。你把它看作一种像土地一样的生产资料,那版权费不就是一种地租吗?一篇论文不属于它的创作者而属于“知网”这样的公司,一首曲子不属于它的创造者而属于签约的音乐公司等等。那么是不是只要专利拥有者和专利发明者一致就说明版权保护了发明者的劳动了呢?恐怕也不是,就好比你独自出资建桥收过桥费,一开始它确实补偿了自己的劳动付出,但是当它超过某一个限度之后又和付出劳动有什么关系呢?再说了,谁才能称得上绝对的个人原创呢?因此,版权保护的是产权而非劳动。无论是购买专利还是盗窃专利都是在争夺知识的“产权”。从这个意义上讲,有些人用盗版是因为负担不起昂贵的使用费用,而那些盗版和剽窃他人技术来为自己牟利的人和垄断技术的版权流氓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在为个人争夺知识的所有权。
4,互联网为何与知识垄断有矛盾?
我认为,归根到底,知识的生产过程和物质生产过程一样,是需要合作分工才能完成的。随着的社会的发展,社会大分工的形成,尽管过去或许有人可以独自一人完成从树木到家具的生产过程,但今天没有人可以独自一人完成从沙子到芯片的生产过程。同样,越是复杂的知识,就越是需要这个社会的合作分工来实现再生产。而实现知识的互联互通就要靠知识的传播媒介,也就是书籍、磁带、光盘和网络等等。就像铅板印刷机打破了教会对圣经的垄断,互联网作为知识传播的媒介,自然与阻碍这一分工的版权壁垒存在矛盾。
更进一步的讲,随着社会分工更加紧密,人们越来越关注“公”与“私”的矛盾,比如牛奶企业是整个社会分工中专门生产牛奶,但是一家私营企业生产牛奶是为个人牟利也不需要自己喝自己生产的牛奶,因此为了钱他会用三聚氰胺造假,这就使得消费者意识到必须限制这些牛奶企业的生产活动,因为它又关乎整个社会的饮食安全,同样,今天的人们越来越反感医院和学校这类关系到整个社会共同利益的行业变成一个纯粹为了赚钱而存在的机构。因此,人们也会越来越关注“版权流氓”。
5,使用盗版到底算不算是亵渎了他人的劳动呢?
我们不得不发现一个非常可悲的现实,那就是在私有制社会,劳动者有时会通过版权来保障自己的劳动。私有制下,对于一个科技企业的打工人来讲,他几乎不关心版权费收多收少,因为这和他没有一点关系,收益都归老板(或实验部门的boss)所有,他靠老板给的工资来养活自己,他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也不过是多了一笔有限的奖金(甚至连奖金都没有)。而有些打工人意识到只有掌握生产资料(在这里指知识产权)才能确保自己付出的劳动果实由自己支配,而选择成为个体户。就好比有些打工人不想看老板的脸色那一笔微薄的薪水而选择出来单干,自己开店,当个体户(小生产者),他们清楚自己起早贪黑但能完全自己支配劳动收入而不是拿一笔可怜的加班费的原因在于自己拥有产权,所以他们对版权非常敏感。他们既同情劳动者被资本抢占脑力劳动权益(比如知网事件),又坚定地维护版权制度。这些恐怕是没有办法在私有制下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