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欧剧变(第二期)

匈牙利人民共和国
(一)1944年纳粹德国占领匈牙利,1945年4月苏联红军在匈牙利人民配合下解放匈牙利全境,1946年2月宣布废除帝制,成立匈牙利共和国(第二共和国)。1948年6月匈牙利共产党、匈牙利社会民主党合并为匈牙利劳动人民党,有党员100多万。党的主席接任总统,该党在内阁担任2名副总理、7名部长,加强在国家政治生活和权力机关中的领导地位,政府实施该党提出、其他党赞同的政纲。1949年8月20日国民议会通过宪法,宣布匈牙利是工人、劳动人民的国家,一切权力归劳动人民,从而正式建立匈牙利人民共和国。1956年10月爆发匈牙利事件,1989年10月23日根据宪法修正案决定将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改称匈牙利共和国(第三共和国)。1945年匈牙利经过短期的整顿恢复后于1947年开始第一个恢复国民经济的“三年计划”(1947-1949),1949年“三年计划”提前七个月完成,工业生产比战前增加28%,农业生产达到战前的水平,人民生活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与此同时匈还进行农业土地改革和国有化运动,举行国会选举并颁布第一部宪法,使社会主义国家逐步得到巩固。1938年匈牙利工业和建筑业占国民收入的25%,农业占国民收入的58%。到了1985年工业和建筑业已占国民收入的58%,农业占国民收入的18%。1950~1985年国民收入增长4倍,工业产值增长8.3倍,农业产值增长1.2倍,人均实际收入增长2.6倍,人均实际消费增长2.4倍。1985年匈牙利人均粮食产量和肉产量分别占欧洲第2位,占经互会国家第1位。
(二)1949-1956年拉科西·马加什(1892年3月9日—1971年2月5日)执政时期政治、经济体制发展的主要特点是:在1945-1948年(匈牙利第二共和国时期)民主改革和战后三年国民经济恢复后从1949年开始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始起政治、经济体制的发展步入一条错误轨道,给整个国家政治、经济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在政治上背离列宁的“社会主义民主原则,搞“强权”政治,阶级斗争扩大化,破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在经济上脱离本国的具体条件,盲目抄袭苏联的经验,采取高积累、高指标、高投资、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错误方针以及中央高度集权的经济管理方法。1956年2月苏联共产党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之后在匈牙利劳动人民党内、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中要求批判拉科西·马加什的情绪日益强烈,1956年7月,匈牙利劳动人民党中央全会宣布解除拉科西中央第一书记职务,由格罗·埃诺(1898年7月8日——1980年3月12日)接替,匈牙利政治形势日趋恶化。布达佩斯从10月23日清晨起先是由几千名大学生,随后增加到10余万市民举行和平示威游行。大多数参加者要求纠正以前的错误,实行新的经济政策,要求纳吉·伊姆雷(1896年6月7日——1958年6月16日)出任总理。匈牙利劳动人民党领导人格罗·艾尔诺(1898年7月8日——1980年3月12日)发表广播演说指责示威游行,进一步激化矛盾。当天夜晚一批暴乱分子武装袭击国家广播大楼,随即攻占电台以及一些武器仓库和警察哨所,进而袭击公安部队人员和共产党人。
(三)深夜匈牙利政府宣布改组,由纳吉·伊姆雷出任总理。纳吉·伊姆雷向全国发表广播讲话,声称这次事件为反革命事件,政府已请求驻扎在匈牙利的苏联部队协助平息叛乱,要求闹事者放下武器,此后暴乱波及全国。1956年10月28日纳吉·伊姆雷在广播讲话中宣布苏军将撤离布达佩斯,解散国家保安局,成立新政府。1956年10月30日纳吉·伊姆雷宣布取消一党执政,3天后 组成所谓四党联合政府。11月1日纳吉·伊姆雷宣布匈牙利退出华沙条约组织,实行中立,呼吁联合国进行干涉。以卡达尔·亚诺什为主席的匈牙利劳动人民党中央六人主席团在1956年10月31日宣布解散匈牙利劳动人民党,重建新的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1956年11月4日以卡达尔·亚诺什为总理的匈牙利工农革命政府宣告成立,政府宣布已向苏联提出请求红军部队帮助恢复国内秩序,同日苏军再次进入布达佩斯。1956年11月3日宣布成立匈牙利工农革命政府,由卡达尔·亚诺什(1912年5月26日——1989年7月6日)任总理。同年11月6日在匈牙利索尔诺克布宣布成立匈牙利劳动人民党的临时中央委员会,并把党的名称改为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从此开始卡达尔的执政时期和匈牙利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准备阶段。这一阶段的政治经济体制发展及其改革的一个主要特点是:批判并放弃拉科西时期的错误路线,执行一条有利于匈牙利社会主义建设的方针、路线,在此过程中匈党和政府首先是稳定政局;其次是根据本国实际情况确定社会主义发展的路线;第三是制定改革的具体方案。 (四)1956-1962年是奠定改革的基础,这时的主要特点是:国家正面临着历史上的重大转折且百废待兴,改革势在必行。但由于“匈牙利事件”的余波未尽且政局不稳,政治上谁胜谁负的问题还未完全解决,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还未完成。国家的中心任务仍然是稳定政局,加快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提高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在改革方面虽然提出改革的要求,但却不具备改革的条件,改革的中心任务只集中在理论上的探索、改革路线的确定和体制上的局部调整。1956年12月匈牙利党中央集中最好的经济专家,成立经济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由200多名专家组成,分成11个委员会),帮助政府制定新形势下的经济政策和经济管理方法,并提出有关方面的具体建议。用经济手段代替指令性的计划指标,在利润的基础上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实行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价格和收入政策,在计划体制下实行竞争。但这些建议均因为改革的条件还不具备,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后宣告搁浅。1962-1967年是制定改革方案和进行改革的试验,这时的主要特点是:匈社会主义发展已开始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基本结束,政治上谁胜谁负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社会各阶级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已经消失。
(五)经济进入大生产发展阶段,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已普遍涌现出来,国家的中心任务已从巩固政权、奠定社会主义发展的基础转向巩固政权、加快社会主义发展的步伐,在这种情况下改革的中心也就从理论上的探讨转向改革具体方案的制定。1968年正式实施的经济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在保持中央统一计划的前提下改变过去经济管理体制中权力高度集中和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做法,通过扩大企业的自主权,突出经济杠杆和市场的调节作用,调动企业和劳动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达到提高效率并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目的。这次体制改革的内容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即改革计划制度、调节制度和组织制度,而以改革调节制度为重点,组织制度的改革到80年代初才逐步提上日程。经过20年的实践后既有巨大成绩,也出现过挫折,但匈均能进行认真总结,在坚持改革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不断修改调节制度,适应国内外条件的变化。改革是成功的,获得国内外越来越多的人的好评,改革已成为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不可逆转的潮流。 (六)1968-1972年改革的基本特点是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把中央计划管理和商品货币关系、市场的积极作用有机地联系起来,取消中央下达指令性计划的办法,使计划经济变得更为灵活有效。1973-1978年改革的基本特点是匈牙利经济体制改革遇到困难和波折,一度出现过动摇和停滞,有的方面甚至后退。匈牙利政府为摆脱经济困境采取措施加强经济发展的计划性,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各种调节制度,限制企业某些不适当的权限。但由于制定的经济决策脱离实际,不能很快适应和摆脱由于世界市场石油价格的暴涨给匈牙利带来的不利条件和影响,给匈牙利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困难。1979-1984年改革的主要特点是决定在已开始进行改革的道路上继续前进,坚决贯彻1968年制定的改革原则,围绕实现国内财政收支平衡和对外经济平衡的主要任务。鼓励企业增加出口,限制和压缩进口,严格控制投资规模,降低积累比例。减少国内消费,保持国际支付能力,外债额逐年下降,顺利渡过国际上出现的信贷危机。1984年匈牙利共产党决定今后要通过提高效率,而不是通过压缩国内支出来实现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今后的经济活动中心是调动集体和个人积极性,提高产品的质量,提高经济创收入的能力和国际竞争的能力。
(七)在继续发展经济管理体制方面要加强中央管理和政府的工作并提高效率,增加企业的自主权,为企业经营活动创造条件,建立能提高政府工作和企业管理效率的行政、组织和管理制度。1970年在经济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后匈牙利的领导人就已显露出急于求成的倾向,当年召开的社会主义工人党“十大”就提出:“匈牙利已经进入可以把一个中等工业水平的国家提高成为一个工业发达国家作为现实奋斗目标的经济发展阶段。”1975年的“十一大”上又提出“为建立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和过渡到共产主义建设创造条件”,并提出在10~15年内建成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具体时间表。1988年的“十三大”上面临严重经济危机的社工党依然不切实际地提出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的目标,试图以此摆脱矛盾。结果为了达到高指标继续增加外债,耗尽国家的黄金储备,使局势一发不可收拾,最终导致经济的严重衰退。20世纪80年代后期匈牙利全国有近一半人处于最低生活水平线,政治上的不稳定因素随之增加,政治反对派力量不断发展,党的威信下降,此时匈牙利社会主义工入党总书记卡达尔与总理格罗斯在政治体制改革、国内形势、经济陷入困境的责任以及总书记人选等一系列问题上发生意见分歧。 (八)1988年召开的全国党代会上斗争激烈,最终以政治多元化的确立和最高领导层大换班(格罗斯当选总书记,波日高伊、涅尔什进入政治局)而结束。1988年“十三大”后匈牙利国内政治生活日益混乱,形成党外有党、党内有派的复杂政治格局,实行多党制的呼声也日见高涨。1989年2月中央全会召开,围绕是否实行多党制和重新评价1956年事件并为纳吉平反的问题,以格罗斯为代表的“稳健改革派”与波日高伊为代表的“激进改革派”展开激烈斗争。两派最后达成妥协:肯定1956年事件的性质为人民起义,肯定纳吉是“杰出的国家领导人”,并通过实行多党制的决议。在实行多党制的原则下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在一系列重大原则问题上作出让步,宪法草案中去掉社会主义工人党的领导作用,去掉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代之资产阶级民主和民主社会主义价值观都可以实现等等。1989年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改名匈牙利社会党,由此导致党的分裂和力量迅速萎缩。1989年10月23日匈牙利宣布国名更改为匈牙利共和国(第三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不复存在。1990年3月在实行多党制后的首次大选中社会党丧失执政地位,均沦为在野党,匈牙利国家政权更迭,社会制度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九)1956年6月工人抗议和罢工浪潮席卷匈牙利全国,7月匈牙利劳动人民党中央全会宣布解除拉科西中央第一书记职务,由格罗·艾尔诺接替。10月3日趁格罗休假的机会,匈党中央批准对1949年清洗中的主要受害者-拉伊克重新安葬。10月23日30万示威者包围匈牙利议会大厦,指明要求纳吉·伊姆雷出任总理。10月30日苏联军队开始撤出布达佩斯,10月28日纳吉·伊姆雷在广播讲话中宣布苏军将撤离布达佩斯,解散国家保安局,成立新政府。1956年11月3日晚苏联首先诱捕了和他们谈判的匈牙利军事代表团, 而后在次日凌晨以5个师的兵力对匈牙利发起大规模的军事进攻,很快控制局面。纳吉下令匈军放弃抵抗,苏联以绝对优势很快控制全国。匈牙利危机是东欧第一场大规模的反苏运动,象征着苏联丧失东欧霸权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1989年匈牙利也发生类似波兰的政局变动,由于卡达尔领导时期匈牙利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推行面向市场的经济体制改革,而且改革的进程比较平稳,所以积累比较深厚的改革基础。执政党内的改革派势力也比较强,当外部形势出现有利于改革向政治层面突破的时机,匈牙利党内主张实行多元民主政治的力量也随之而起,并乘卡达尔不再领导政治局的机会很快占据主导地位。1989年2月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召开中央全会,讨论政治多元化问题,经激烈争论后以政治局委员波日高伊为代表的激进民主派的主张获得通过。 (十)会议决议宣称:“政治体制多元化可在多党制的范围内实现,实行多党制和议会民主制是匈牙利在探索社会主义道路上符合当前具体国情的选择。”全会还对1956年十月事件作了重新评价,肯定其基本性质是“人民起义”,会后为纳吉平反并举行重新安葬仪式。1989年6月召开的中央全会进一步肯定多党制和议会民主制,并筹划修改宪法和举行大选,为此在6月~9月间召开各政党、组织参加的全国政治协商圆桌会议。1989年10月社会主义工人党召开第十四次(非常)代表大会,对党在新形势下的发展前途作出决定。由于激进民主派在党内占据主导地位,会议以绝对多数票通过决议,将社会主义工人党改建为“匈牙利社会党”。但大部分党员在重新登记时没有加入社会党,致使党员人数由原来的72万锐减至5.5万,严重削弱了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月匈牙利国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删除共产党领导地位和国家属社会主义性质的条文,国会还决定更改国名和国庆日,国名由“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改为“匈牙利共和国”,国庆日由4月4日(苏军解放匈牙利日)改为10月23日(1956年十月事件爆发日)。1990年3月25日~1990年4月8日举行多党制下的议会选举,安托尔领导的民主论坛获胜,取得组阁权,社会党竞选失败,沦为在野党。5月2日新议会首次会议选举自由民主主义者联盟领导人根茨为国会主席,同时出任临时总统,匈牙利完成由政治体制变革带动政权转移的过程。 匈牙利十月事件
(一)匈牙利十月事件(又译匈牙利事件或1956年匈牙利革命)是1956年10月23日至11月4日发生在匈牙利的由群众和平游行而引发的武装暴动,在苏联的两次军事干预下事件被平息,事件共造成2700名匈牙利人死亡。1947年以后匈牙利劳动人民党(共产党与社会民主党合并后的名称,事件后改称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的主要领导人拉科西·马加什不顾本国的历史传统与现实,一味照搬苏联模式并大搞个人崇拜和集权政治。拉科西的所作所为不仅损害国家的利益,更伤害匈牙利人民的感情。1953年3月斯大林逝世后在苏联新领导人的推动下苏联对东欧国家的内政外交政策做出一系列调整,在匈牙利中时任部长会议主席的纳吉·伊姆雷实施“新方针”,比其他东欧国家更早地开启“非苏联模式化”进程。但由于苏联的干预导致“新方针”实施22个月就被迫中断,此后纳吉以著述的方式进一步提出以匈牙利社会主义道路取代苏联模式、以主权独立与民族平等反对苏联控制,这些思想在党内知识分子中产生共鸣。“新方针”中断后匈牙利向旧政策复归,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随之恶化,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下降。但拉科西等人不仅对过去的种种错误一味加以掩饰,甚至打算用暴力手段镇压党内外要求改革的声音。
(二)1956年10月19日至21日波兰统一工人党二届八中全会召开,波兰顶住苏联的压力,选举主张走波兰式社会主义道路的哥穆尔卡为第一书记,这极大地鼓舞匈牙利的大学生和知识分子。在22日的集会上他们提出了以反对苏联模式和苏联控制为主要内容的“十六点要求”,同时决定在23日举行静默游行来声援波兰人民。1956年10月23日布达佩斯的大学生拉开匈牙利事件的序幕,中午12点内务部长通过电台广播禁止任何公众集会和示威游行的通告,但学生更加愤恨。不久电台又广播取消禁令,令群众增长对政府的蔑视和不满。下午3点1万多名学生从艺术学院和技术大学出发,向匈牙利革命诗人裴多菲的雕像和波兰将军约瑟夫·贝姆的纪念碑行进,沿途不断有人加入,到目的地时人数已高达二十万。游行人群高呼“是匈牙利人就站到我们这边来”、“俄国佬滚出去”、“把拉科西投入多瑙河”、“我们要纳吉”等口号,游行队伍到国会大厦后人群要求纳吉出来讲话,经反复劝说后纳吉勉强来到游行人群前面劝说人们保持冷静。但接替拉科西·马加什任匈牙利劳动人民党第一书记的格罗·艾尔诺于晚上8点在电台发表措辞严厉的讲话,他把几十万示威群众称为“匈牙利人民的敌人”,将人们对匈苏不平等关系的指责斥为“卑鄙的谎言,怀有敌意的杜撰”,这番讲话令示威人群由不满转为愤怒。 (三)9点30分人群推倒位于布达佩斯市中心斯大林广场上的斯大林铜像,随后示威者冲进电台,要求向全国广播他们的要求。遭到拒绝后他们开始向电台大楼发起攻击,流血冲突开始了。为了缓和矛盾和稳定局势,匈牙利劳动人民党中央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对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机构的人事做出调整:党的第一书记仍由格罗担任,纳吉取代赫格居斯重新出任部长会议主席。24日中午纳吉在通过电台发表的“告匈牙利人民书”中向人民承诺:“政府将在‘1953年6月决议’的原则基础上全力实现国家在党的生活、国家生活、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彻底民主化,走符合我们民族特点的建设社会主义的匈牙利道路。”23日事件发生不久格罗就向苏联驻匈牙利大使安德罗波夫请求苏联派军队对付游行示威,23日晚10~11点苏共中央主席团召开会议,多数成员同意立即出兵。24日下午在没有获得匈牙利政府正式邀请的情况下苏联发动代号为“行动波”的第一次干预行动,档案记载根据苏联国防部长朱可夫元帅的决定,由第128步兵师和第39机械化师编成的苏军部队于2时15分越过国境线进入匈牙利境内。
(四)与此同时由苏共领导成员米高扬、苏斯洛夫、谢洛夫组成的三人代表团赶赴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他们到后发现局势并不像格罗所描述的那样到了“灾难性”的地步,但此时苏军已经进入匈牙利,事件变得更为复杂。一些工厂成立革命委员会,许多工人参加到抵抗苏军干预的行列,匈牙利军队纷纷倒戈,大批武器流向社会,一场匈牙利和苏联之间的冲突开始了。25日布达佩斯发生两起流血事件:其一是当大批群众在议会大楼前集会时有人从附近的屋顶向苏联士兵射击,苏军的一辆坦克被烧毁。苏军随即开枪还击,打死60名匈牙利人;其二是在匈党中央大厦前苏军坦克兵把走近的匈牙利警卫部队当成叛乱者开枪射击,又有10人被打死。此后布达佩斯市内枪声不断,其他城市的形势也紧张起来。全国各地掀起总罢工,要求苏联军队撤出的呼声越来越高,游行示威演变成骚乱。当日纳吉在电台再一次发表广播讲话,他说:“匈牙利政府将与苏联就两国关系,特别是苏联军队撤出问题进行谈判,匈牙利局势一旦恢复正常后苏军就应被立即召回。”苏联代表团却发表声明说:“苏军撤出匈牙利是不现实的,但可以宣布在布达佩斯恢复秩序以后苏军回到自己的驻地。” (五)25日流血事件发生后经苏共同意后匈牙利劳动人民党中央罢免格罗的职务,由卡达尔·亚诺什继任第一书记,当天局势也趋于平静。纳吉期待着匈牙利事件能有一个“波兰式”的解决结果,然而此时苏联模式和苏联控制带来的痛苦和怨恨刺激着匈牙利人,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吸引着他们,波兰的成功鼓舞着他们,西方的宣传煽动着他们,苏军的坦克威逼着他们,多年来压抑在心头的民族屈辱感在激励着他们,因此人们越来越激进。纳吉从上任的第一天起就试图以谈判作为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他开始不停地接待一波又一波的代表团。此时匈牙利共党员纷纷退党,人数由87.1万骤降至不到3.8万,匈牙利社会主义的名誉也受到很大破坏,民众提出各种各样混乱而激进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1956年10月26日纳吉向米高扬和苏斯洛夫表示:“鉴于前来与政府谈判的各类代表团越来越强烈地提出更换政府的要求,匈牙利党和政府目前最可行的是改组政府,具体来讲就是从过去的小资产阶级政党以及知识分子、大学生和工人中吸收五至六名拥护人民民主的著名民主人士参加政府。”这一选择经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全体通过,也得到米高扬等人的认同,1956年10月27日纳吉宣布新政府的组成名单。新政府成立后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定性这场骚乱,鉴于参与者中虽有一些旧军官、刑事罪犯,但绝大多数是学生、倒戈军人以及工人和市民。
(六)所以在当晚召开的内阁会议上纳吉要求改正对该事件性质的提法,承认这是一场“席卷全国的具有人民和民主根源的运动”,建议与骚乱者进行协商以稳定国内局势。1956年10月29日停火令正式生效,苏军开始撤离。然而这一切来得太晚,近8000名刑事罪犯卷入到混乱之中,他们通过各种途径得到武器,四处打砸抢劫。与此同时民众对纳吉新组成的政府也不以为然,在他们看来一个吸收几个非党派人士的政府仍然是由共产党领导的,他们要求必须在自由选举的基础上由多党联合组成新政府。苏联领导人在如何处理匈事件问题上意见并不统一,莫洛托夫等强硬派主张立即派兵镇压,米高扬等温和派则主张依靠纳吉来控制局势。赫鲁晓夫则采取调和立场,一方面迅速派出武装力量,同时对纳吉政府采取密切关注但暂不干预的政策。但28日以后苏联领导人的态度明显转变,赫鲁晓夫在31日苏共中央主席团会议上宣布:“苏联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在匈牙利整顿秩序。”根据历史档案等史料记载导致苏联态度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西方的关注以及各媒体报道产生的负面影响;二是中共和意共的支持;三是匈牙利局势的恶化,1956年10月30日清晨布达佩斯共和国广场发生一周以来最为严重的惨案,国家保安局新兵、国防部两名上校、布达佩斯市委书记被群众正法;四是苏共中央领导层对事件和纳吉的看法渐趋一致,认为这是一场反苏、反社会主义的暴乱,纳吉已背弃社会主义,苏联领导人决定再次对匈牙利进行干预。 (七)1956年10月31日晚些时候纳吉获悉苏军正大规模地越过边境,向布达佩斯方向行进,就向苏联驻匈使馆提出抗议。1956年11月1日19点40分纳吉发表广播讲话,代表政府正式宣告匈牙利中立,同时致信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通报匈牙利政府立即废除华沙条约,要求四大国给予援助来保卫这个国家的中立。匈牙利政府宣布国家中立后接到苏方同意立即就撤军进行谈判的口头照会,纳吉随即派代表团与苏方开始谈判,苏军入境的消息使匈牙利各政党和社会各阶层与政府表现出空前的团结一致,与此同时纳吉开始着手改组政府。1956年11月3日早新的多党联合政府在团结一致的气氛下组成,共产党、小农党和社会民主党分得三个部长席位,裴多菲党占两个部长席位,但名单中的共产党员部长之一、匈党第一书记卡达尔已于11月1日晚“失踪”。1956年11月3日晚10点帕尔将军率领的匈牙利代表团与苏方开始谈判,史料表明谈判进行一半即被苏联克格勃主席萨罗夫率人打断,匈牙利代表团成员被抓。1956年11月4日凌晨以卡达尔为首的匈牙利工农革命政府宣告成立,一刻钟后纳吉向全国人民发表最后一次讲话:“今天黎明时分苏联军队开始进攻我们的首都,其明显的用意是推翻匈牙利合法的民主政府。”匈牙利军队没有进行抵抗,15分钟后苏军以17个师的兵力向布达佩斯发动军事行动。
(八)1956年匈牙利事件爆发时教皇庇护十二世连发三个“通谕”,支持爱国民众。苏军向布达佩斯发动代号为“强风”的军事行动,并迅速地控制匈牙利全境。历时13天的事件给匈牙利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物质损失和人员伤亡,据不完全统计经济损失200亿福林,相当于匈牙利全年国民生产总值的3/4。1991年匈牙利当局公布一份当年的绝密报告:事件中死亡人数共计2700人,其中体力劳动者1330人,大专院校学生44名,中学生196人。约1.3万人受伤,另有约20余万匈牙利人成为难民,而苏联方面也付出722人死亡、1251人受伤的惨重代价。纳吉及其政府成员携家人共47人前往南斯拉夫驻匈牙利使馆寻求政治避难,1956年11月22日在得到匈牙利方面将纳吉等人送回各自家中并保障其安全的承诺后南斯拉夫同意纳吉等人离开使馆,可是纳吉等人坐的车刚驶离使馆就遭到苏军的劫持。1956年11月23日纳吉被送至罗马尼亚,软禁在靠近布加勒斯特的斯那科夫政府别墅。1958年1月28日“纳吉案件”的审理在布达佩斯正式拉开帷幕,纳吉被指控犯有“发动并领导阴谋推翻人民民主制度的罪行和叛国罪”,1958年6月16日媒体公布《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关于判处纳吉·伊姆雷和他的同谋者死刑和徒刑的公告》。 (九)1953年6月匈牙利劳动人民党中央全会第一次批判拉科西·马加什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所犯的错误,全会揭露政治路线、经济工作和实际工作中的错误,承认过速工业化和忽视农业发展是错误的,指出错误的根源在于缺乏集体领导、个人崇拜和党内民主受到破坏,拉科西等人要负主要责任。全会决定加强中央委员会的作用和政府的自主权,决定拉科西辞去总理职务,由纳吉·伊姆雷任总理,全面纠正偏差和进行改革。在此期间拉科西及其亲信故意拖延对冤假错案的平凡工作,并为改革设置重重障碍,与纳吉等改革派进行激烈的交锋。1954年12月苏联领导人重新强调优先发展重工业,1955年2月赫鲁晓夫等人利用工农业比例失调的问题迫使马林科夫下台,苏联领导集团的内讧和摇摆对拉科西集团产生有利条件,党内保守势力乘机反扑。1955年3月匈牙利党中央全会上拉科西又借口反右倾斗争试图恢复宗派主义—教条主义政策,此后纳吉先后被解除总理和政治局委员职务,继而又被开除出党。1956年2月苏共二十大批判个人崇拜,承认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多种道路,在国际共运中引起巨大反响。匈牙利党内要求解决领导危机和纠正错误的呼声日益高涨,拉科西集团竭力阻挠,以“社会主义法制基本得到恢复”为由掩饰错误,党内外反对派联合起来,要求改组党、惩办拉科西和恢复纳吉职务。苏共领导人苏斯洛夫、米高扬先后抵达匈牙利进行干预,要求匈党中央加强团结,后又要拉科西辞职。
(十)1956年匈牙利事件后被停止行使党员的权利,1962年8月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中央全会通过《关于结束个人崇拜时期对工运人士的违法案件的决议》,决议完全恢复被无辜处决者和190名受诬陷者的名誉,并以“要为基于诬告的违法案件承担最大的政治责任”为由将拉科西“永远开除出党”。1971年2月5日拉科西·马加什在苏联高尔基市(今俄罗斯联邦下诺夫哥罗德州首府下诺夫哥罗德)去世,享年79岁,葬于布达佩斯的法尔卡什雷蒂公墓。纳吉二度组阁执政后宣布实行紧急状态,要暴动者放下武器,但随后又反对武力镇压。1956年10月25日匈牙利党中央支持纳吉的建议,尝试以不流血的方式结束暴乱,格罗·埃诺下台,卡达尔·亚诺什任党中央第一书记和内阁国务部长。匈党中央发表声明提出成立民族政府;调整苏匈关系;一俟秩序恢复立即撤退苏军;成立工厂委员会;大赦;不脱离社会主义道路;制定农业政策、爱国人民阵线政策等纲领的6点建议。28日在匈牙利党中央会议上试图以改变对事件的评价来缓和局势的意见占上风,同意要求苏军撤离,解散国家保安局,纳吉称事件是人民运动、民族民主运动。党中央设立6人主席团,卡达尔任主席。30日进而解散劳动人民党,成立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设立7人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纳吉派占多数。同日纳吉宣布结束一党统治,实行多党制,建立联合政府,苏军开始撤出布达佩斯。但局势并未就此缓和,暴动者拒绝放下武器并得寸进尺,进一步提出新的要求,各地出现屠杀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的白色恐怖,纳吉政府却一味妥协让步。 (十一)11月1日纳吉宣布废除华沙条约并退出华约组织,匈牙利中立。致信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吁请联合国干预,要求四大国给予援助保护匈牙利的中立。11月3日再度改组政府,以1945年党派比例为基础,被释放的红衣主教明曾蒂公开发表声明要求恢复私有制,卡达尔等人退出纳吉政府成立工农革命政府。11月4日请求苏联出兵镇压反革命,苏联在得到美国不会介入的保证,并与其他各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磋商达成一致后决定出兵镇压,从这一刻起纳吉的悲剧结局就已注定。暴乱被镇压后纳吉等人进入南斯拉夫大使馆避难,南斯拉夫方面迫于压力,在得到匈牙利新政府保证纳吉等人的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最终同意交出纳吉,让他回到自己的住宅里并加以监护。但纳吉等人随即被尤里·弗拉基米罗维奇·安德罗波夫(时任苏联驻匈牙利大使,后来的克格勃主席和苏共中央总书记,苏联大将)和伊万·亚历山德罗维奇·谢罗夫(苏联内务部长、克格勃主席、大将)诱捕,纳吉等人后被送往罗马尼亚,被软禁在斯纳戈夫的政府别墅。在此期间格奥尔基·乔治乌-德治、埃米尔·波德纳拉希、亚历山德鲁·德勒吉奇等罗马尼亚领导人多次劝说其改变立场,承认和支持卡达尔的新政府并表示愿提供政治庇护,但纳吉均予以拒绝。1957年4月纳吉·伊姆雷及其助手被押解回国接受审判,1958年6月16日纳吉·伊姆雷、马勒特尔·帕尔、基迈什·米克洛什、希拉基·约什卡等人以组织推翻匈牙利人民民主国家制度罪和叛国罪被执行绞刑,洛松齐·格佐已经病死在狱中。 华沙条约组织
(一)华沙条约组织(又称华沙公约组织,简称华约组织或华约)是为对抗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而成立的政治军事同盟,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世界战略格局雅尔塔体系的确立,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同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阵营处于冷战的对峙状态。1949年4月4日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挪威、冰岛、葡萄牙在华盛顿签署《北大西洋公约》,该条约于同年8月24日生效。1954年10月23日美、英、法等西方国家签订《巴黎协定》,吸收西德入西欧联盟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苏联政府曾照会23个欧洲国家和美国政府,要求他们不要批准《巴黎协定》并建议召开欧洲集体安全会议,讨论“防止德国军国主义再起”等问题并缔结《欧洲集体安全条约》,但遭西方国家的拒绝。同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苏联同民主德国、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在莫斯科举行欧洲国家保障欧洲和平和安全会议,会议通过宣言声称:“如西方国家批准《巴黎协定》,苏联和东欧国家将在组织武装力量和联合司令部方面采取共同措施。”1955年3月八国又就缔结集体友好互助条约的原则、组建联合武装力量及其统帅部等问题进行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5月5日《巴黎协定》被批准,5月14日苏、东德、波、阿、捷、匈、罗、保八国在华沙签署《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波兰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简称《华沙条约》。
(二)条约有效期为二十年(到期可顺延十年),该条约由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起草。同年6月4日根据《华沙条约》第六条规定华沙条约组织这一军事、政治同盟正式成立,华沙条约组织总部设在莫斯科,俄语、德语、波兰语、捷克语为官方用语。成员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德意志民主共和国(1990年10月3日两德统一后退出)、波兰人民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1968年9月13日宣布退出)。观察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委员会为华沙条约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协商和决定缔约国的国防、政治、外交和经济等重大问题,由缔约国党的第一书记、总理、国防部长和外交部长组成,轮流在各缔约国首都举行会议。下设辅助机构常设委员会和执行机构联合秘书处,常设委员会于1989年1月起增设秘书长一人,执行机构联合秘书处其下设装备委员会和后勤委员会等。外交部长委员会于1976年10月成立,其职责是磋商并协调缔约国的对外政策,为政治协商委员会起草文件,制定实施其决议的具体建议以及审理政治协商委员会所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国防部长委员会为华沙条约组织的最高军事机构,于1969年3月成立,主要任务是研究共同的军事政策及联合武装部队的训练、演习、组织建设等问题。由各缔约国国防部长、华约联合武装部队总司令和参谋长等人组成,由苏联国防部长作为主席。联合武装部队司令部为华沙条约组织的军事指挥机构,负责对华约武装部队的领导、训练、装备和调动等,由联合武装部队总司令、几名负责防空、空军、海军和技术与装备的副总司令、各军队派出国委任的副总司令及参谋长组成。联合武装部队总司令一直由苏联元帅担任,联合武装部队总司令部下设军事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和总参谋部,华约的各项重要领导职务都由苏军将领担任,同时苏联还以华约联合司令部“代表”、“观察员”和“顾问”的名义向各缔约国的军事领导机关和部队派驻军事人员。联合武装部队由各缔约国拨出一部分部队联合组成,有关这些部队联合作战、相互支援和交流经验的问题,由联合武装部队司令部作出最后决定。这些部队平时受各国国防部长或副部长(作为联合司令部副总司令)的领导,在发生战争的情况下则受联合武装部队司令部的指挥。20世纪70年代起在联合武装部队之外苏军又和波、匈、捷、保、民主德国的一部分军队组成包括海军和空军的“一体化部队”,由联合武装部队司令部指挥。
(四)据1989年1月公布的数据称华约驻欧洲总兵力为357.3万人,其中指挥机关人员3.02万人,陆军及所属空军182.35万人,空防部队55.05万人,空军42.51万人,海军33.8万人。侦察联络和军校人员24.54万人,后卫部队14.63万人,民防部队3.41万人。《华沙条约》规定华沙条约组织的宗旨为:“如果在欧洲发生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对一个或几个缔约国的进攻时每一缔约国应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的权利,个别地或通过同其他缔约国的协议,以一切它认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装部队)立即对遭受这种进攻的某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给予援助。”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华沙条约组织两大国际组织的成立标志着双方以冷战形式的军事对抗正式开始,1968年8月捷克斯洛伐克发生“布拉格之春”的改革运动,华约武装力量在苏联的带领下大规模武装入侵捷克斯洛伐克而招致普遍抗议。而苏联与阿尔巴尼亚交恶,阿尔巴尼亚于1968年9月13日宣布退出华沙条约组织。1990年10月3日两德合并后民主德国退出华沙条约组织,1991年2月25日在布达佩斯召开的华约政治协商委员会非常会议决定从1991年4月1日起终止在华沙条约范围内所签订的军事协定的效力,废除华沙条约的军事机构。同年7月1日华沙条约缔约国在布拉格举行会议,宣布华沙条约组织正式解散。 德国统一社会党
(一)1989年民主德国(东德)政局严重变化,自当年5月开始利用匈牙利开放奥匈边境之机,民主德国大批公民移至联邦德国(西德)。10月份多城市爆发规模不一的游行,要求放宽出国旅行和新闻自由的限制。1989年10月18日东德总统昂纳克宣布辞职,1989年11月9日民主德国政府宣布允许公民申请访问联邦德国以及西柏林,当晚柏林墙在民主德国居民的压力下被迫开放,1990年6月民主德国政府正式决定拆除柏林墙。1989年11月28日西德总理科尔提出关于两德实现统一的十点计划,1990年2月4日德国统一社会党改名为民主社会主义党,后改名为左翼党。1990年2月13日至1990年2月14日东德总理莫德罗首次访问西德,1990年3月18日东德人民议会举行首次自由选举,东德基督教民主联盟的德梅齐埃任总理,两德统一的步伐急剧加快。1990年5月8日两德在波恩签署《关于建立货币、经济和社会联盟的国家条约》,1990年8月30日,双方又在柏林签署德国统一条约,确定民主德国采用联邦德国宪法并于10月3日加入联邦德国,统一的德国首都定于柏林。
(二)1990年9月24日东德国家人民军退出华沙条约以及相关若干组织,10月3日东德加入西德。民主德国的宪法、人民议院、政府自动取消,前14专区为了适应西德建制改为5州一并进联邦德国,分裂40多年的两德至此统一。德国统一社会党(简称SED)自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建立后(此时两德尚未统一)是1946年4月由苏占区的德国共产党与德国社会民主党合并组成,由于政策基本倒向苏联(包括照搬经济制度等),所以众多东德民众将统一社会党看作是苏联控制德国的傀儡。进入新世纪后由于民众对国内政策的不满,民社党在国内(主要是东德)地区的影响力逐步提升。2007年正式与来自原西德地区的中左翼政党——劳动与社会公平选举抉择党合并,成立德国左翼党。该党于1946年4月由苏占区的德国共产党与德国社会民主党合并组成 ,1989年12月该党举行特别代表大会,取消原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通过新的党章。规定该党是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政党,党的目标是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建设一个新的、人道主义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政党,并决定把党的名称由德国统一社会党改为“德国统一社会党—民主社会主义党”。
(三)1949年1月召开第一次代表会议,强调使党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发展成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50年代初提出加速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巩固工农联盟,加强国家政权,在社会各领域有计划地建设社会主义的基础。60年代初宣布民主德国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1963年党的六大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是党的战略任务,1967年七大提出建设发达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方针,1976年九大提出全面建设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1989年9、10月民主德国群众接连举行游行示威,大批居民逃往西方,国内形势发生剧变。1989年10月18日召开党的十一届九中全会,解除埃里希·昂纳克的党中央总书记职务。1989年12月3日在国内政局继续动荡和日趋恶化的背景下党召开十二中全会,中央委员会集体辞职,政治局第二次宣布辞职。十二中全会后仅3天又举行党的特别代表大会,大会强调必须同失败的斯大林主义、官僚主义集权的社会主义彻底决裂,建立一个新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党,党名改为德国统一社会党民主社会主义党(PDS)。1990年2月4日党名又改为民主社会主义党 ,1990年3月民主德国大选,民主社会主义党得票居第3位 ,没能参加政府,成为在野党。 联邦德国
(一)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两德统一前简称联邦德国或西德,1990年8月31日两德政府签署关于实现政治统一的“统一条约”,1990年9月12日苏、美、英、法4国和两德外长在莫斯科举行第四轮“二加四”会谈并签署《最终解决德国问题的条约》。1990年9月21日两德议会批准两德统一条约,1990年10月1日,英国、法国、美国、苏联和两德外长们在纽约签署一项宣言,宣布停止英、法、美、苏4国在柏林和德国行使权力,1990年10月3日两个德国实现统一。联邦德国(西德)初期范围包括二战后美国、英国和法国所占领的德国领土,除了德国西部的领土外东德境内、德国原本的首都柏林市区西半部在当时也属于西德非法定的事实领土,如此一来西柏林成为一个飞地,被东德领土所包围。联邦德国位于欧洲中部,东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捷克,南接奥地利、瑞士,西接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北接丹麦,濒临北海和波罗的海,面积约为35.7万平方公里。1995年1月1日起根据1982年国际海洋法协定,德国在北海和东海的领海由3海里增至12海里(约22公里),其面积各增加4100和1700平方公里。联邦德国首都为波恩,两德统一后由波恩迁都到柏林,柏林同时也是一个联邦州。
(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雅尔塔协定让苏、美、英、法分区占领德国,柏林作为特殊单位由4国共同管理。1949年5月美、英、法3国占领区合并,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同年10月苏联占领区宣布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德国分裂为两个国家。1961年为阻止东德人逃往西德,民主德国在东西柏林边界自己的一侧修建柏林墙,并且切断西德与西柏林的交通运输,冷战达到最高峰。美国靠空投物资支援西柏林,即是空中桥梁。战后联邦德国经济发展较快,70年代德国出现“经济奇迹”。到统一前联邦德国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第四大国,贸易第三大国。民主德国在东欧国家中经济是发展最健康和快速的,统一前东西德国都被世界银行列为世界十大经济体之一。由于东欧剧变等各种因素,东德于1989年11月9日下令开放柏林墙,1990年10月3日两德统一。西德自然资源较为贫乏,除硬煤、褐煤和盐的储量丰富外在原料供应和能源方面很大程度上依赖进口,2\3的初级能源需进口。天然气储量约3820亿立方米,能满足国内需求量的1/4。硬煤、褐煤丰富,其他矿藏的探明储量为:钾盐约130亿吨,铁矿石16亿吨,石油5000万吨,天然气约5000亿立方米。东南部有少量铀矿。德国森林覆盖面积为1076.6万公顷,占全国面积约30%。水域面积86万公顷,占全国面积占2.4%。
(三)德国行政区划分为联邦、州、市镇三级,共有16个州和12229个市镇。各州的名称是:巴登-符腾堡州、巴伐利亚州、柏林市、勃兰登堡州、不来梅市、汉堡市、黑森州、梅克伦堡-前波莫瑞州、下萨克森州、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莱茵兰-普法耳茨州、萨尔州、萨克森州、萨克森-安哈特州、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和图林根州。其中柏林、不来梅和汉堡为市州。《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于1949年5月23日生效,基本法确定德国五项基本制度:共和制、民主制、联邦制、法制国家和社会福利制度。1956年、1968年曾作过较大修改,1990年8月两德“统一条约”对《基本法》某些条款又作了适应性修订,10月3日起适用于全德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又称《波恩宪法》,1949年5月23日颁行,除序言外共146条、11章。序言宣称该法不是正式宪法,只是为了建立过渡时期国家生活的新秩序而制定的基本法,并在最后一条规定其有效期终止于德国重新统一通过正式宪法开始生效之日,继承《魏玛宪法》的某些原则和内容。基本法规定建立联邦制共和国,联邦法律高于各州法律,各州宪法必须符合基本法原则。总统为国家元首,由联邦大会选举产生,任期5年,连任1次为限。对外代表联邦,发布命令和缔结重大条约须获得联邦总理及主管机关的副署同意方能生效。 (四)联邦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其中由公民选举产生议员组成的联邦议院享有较大的权力,在联邦立法方面具有一定决定权并选举产生联邦总理,有权对联邦总理表示不信任和否决总理要求表示信任的提案,联邦政府由联邦总理和联邦各部部长组成。基本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强调人权是和平正义的基础。不得强制任何人违背良心服使用武器的兵役,妇女不得受雇和被迫在武装部队服务等,因此获得和平宪法之称。德国基本法1949年5月23日获得通过,次日即1949年5月24日生效,标志着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成立。德国基本法是联邦德国法律和政治的基石,特别是其中包含的基本权利由于纳粹德国的经历尤为重要。联邦宪法法院作为独立的宪法机构保障这些基本权利,维持国家政治组织体系并对它们进行完善和发展。1949年德国基本法只在西方占领区生效,当初其并没有被打算作为长期有效的宪法,因为当时国会参议院(由西方占领区11个州的州长组成)认为苏联占领区会很快和西方占领区完成合并统一,于是直到1990年10月3日两德统一后德国基本法才成为整个德国的宪法。虽然德国基本法并不是由德国人民直接投票通过的,但其民主的合法性在国际上并不受到怀疑,而且基本法从一开始就通过确定国家的基本政治原则符合实体宪政概念的要求。
(五)这些基本政治原则是:民主、共和、社会福利国家、联邦国家以及实质的法治国原则。除了这些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外基本法也规定国家机构,保障个人自由并建立一个客观的价值体系。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联邦议院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和通过政党得票率按比例分配产生,任期4年,最重要的任务是立法、选举总理和监督政府。联邦参议院共69席,由各联邦州代表组成,每州按人口比例拥有3至6个席位。各州通过联邦参议院参与联邦的立法和管理以及欧盟事务,参议院议长按固定顺序由各州州长轮任,任期1年,当总统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参议院议长代行总统职务。政府是内阁制,通常由联邦议院最大的政党牵头组阁,其领袖经联邦议院选举担任总理。总理负责制定和实施内外政策,直接对议会负责。联邦宪法法院是德国宪法机构之一,主要负责解释《基本法》,监督《基本法》的执行,并对是否违宪作出裁定。共有16名法官,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各推选一半,由总统任命,任期12年。正、副院长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轮流推举,此外设有联邦法院(负责民事和刑事案件)、联邦行政法院、联邦财政法院、联邦劳工法院、联邦社会法院等。 (六)联邦和州法院相应设有检察院,但不受法院的管辖,不干预法院的审判工作,其任务主要是领导刑事案件的侦查并提起公诉。检察院受联邦或州政府司法部的领导,在行使职权时相对独立,联邦检察院由联邦检察长和若干名联邦检察官组成。西德从建国开始就提出“单独代表要求”,拒不承认德意志民主共和国。1955年又提出“哈尔斯坦主义”,声称除苏联以外其他国家若与民主德国建交时联邦德国便可能与之断交,旨在封杀民主德国的国际活动空间,孤立民主德国。20世纪60年代随着民主德国地位的巩固和提高,“哈尔斯坦主义”反而使联邦德国在国际上的活动空间受到束缚,于是联邦德国开始考虑放弃“哈尔斯坦主义”。1967年联邦德国与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建交,为此它提出一个所谓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天生缺陷论”(即指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与民主德国有同样体制的国家,一开始就与民主德国有外交关系,因此联邦德国可以不顾及它们与民主德国的外交关系而同它们建交),从而为联邦德国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确立和扩大自己在东欧地区的影响和活动范围打开大门。
(七)1969年10月28日维利·勃兰特在其出任联邦德国总理后发表的第一篇政府声明中就明确向民主德国提议,两国领导人举行互不歧视的会谈。1970年3月19日维利·勃兰特与民主德国部长会议主席维利·斯多夫举行两国第一次政府首脑会晤,为了体现互不歧视的双方议定在两国轮流举行两次会晤,第一次的会晤地点定在民主德国的爱尔福特。这两次会晤尽管没有达成任何实质性的协议,最重要的是这次会晤从此打开两国领导人交往的大门。1972年12月民主德国与联邦德国签订《基础条约》,两德关系恢复正常。20世纪80年代初北约通过关于在西欧国家部署中程导弹的决议,东西方关系又呈恶化的背景下联邦德国总理汉姆·施密特主动写信给民主德国领导人埃里希·昂纳克,提议两人在不提任何先决条件的前提下会晤。1981年12月汉姆·施密特和埃里希·昂纳克在民主德国境内举行会谈,会谈虽然成果不大,但双方还是在东西方紧张的气氛中强调两德关系正常化是欧洲缓和的一个重要因素。双方对保卫欧洲和平,确保在德国领土上绝不再次爆发战争都负有特殊的责任,并将此写入双方的联合公报中。1990年10月3日民主德国整体并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分裂达40多年的德国统一。 哈尔斯坦主义
(一)哈尔斯坦主义是联邦德国对民主德国的一项政策主张,瓦尔特·哈尔斯坦是联邦德国国际经济关系法和民法教授。1950年被任命为总理府国务秘书,后任外交部国务秘书至1957年。哈尔斯坦在1955年9月提出西德对东德关系的外交政策主张和原则被称为哈尔斯坦主义,联邦德国在60年代末以前就是按照这个原则处理外交关系的。哈尔斯坦主义是1955年9月由外交部长、外交部国务秘书华特.哈尔斯坦建议制定,西德首任总理康拉德·阿登纳(1876年1月5日—1967年4月19日)的所推行的针对东德及东方阵营的外交政策。但由于哈尔斯坦主义压缩西德自己的外交活动空间,使其被孤立起来,后来被勃兰特(1913年12月18日—1992年10月8日)政府上台后推行新东方政策所取代。“哈尔斯坦主义”声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单独代表整个德国,不承认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不同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建交的任何国家(作为四个战胜国之一而对德国统一负有责任的苏联除外)建立或保持外交关系,根据这一政策时当南斯拉夫与古巴先后于1957年和1963年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建交时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就同这两国断交。1969年社会民主党上台后宣布推行新东方政策,“哈尔斯坦主义”事实上已停止执行。
(二)哈尔斯坦主义的本质就是联邦德国代表整个德国,不承认民主德国,因此不能同任何与东德建交的国家建立或保持外交关系(苏联是四大国之一因此例外)。哈尔斯坦主义是阿登纳政府外交政策的核心,但后来的事实表明实行哈尔斯坦主义只能束缚联邦德国自己的外交活动能力,反而使自己被孤立起来。1957年前南斯拉夫和东德建交,西德立即与其断绝外交关系。1963年古巴和东德建交,西德又宣布同古巴断交。1965年西德试图阻止东德国务委员会主席乌布利希访问埃及,扬言要与埃及断交,结果导致埃及、叙利亚、伊拉克等10个阿拉伯国家与其断交,这些事件引起西德国内反对党的强烈不满。1969年9月社民党在联邦议会选举击败联盟党,勃兰特政府上台后推行新东方政策,力图改善同东德、苏联、东欧国家之间的关系,哈尔斯坦主义就此结束。新东方政策是1969年10月联邦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勃兰特上台后提出的对外政策新的见解和政策思想,这个政策的主要“设计师”是外交部计划司司长埃贡·巴尔。1963年埃贡·巴尔提出“以接近求演变”的思想,其含义是:承认战后现状,以换取联邦德国与东方关系的改善,逐步求得德国问题的解决。 (三)1968年6月巴尔的东方政策内容包括:承认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放弃使用武力,与东欧各国签约建交;在全德削减美苏驻德的军事人员及装备;建立欧洲安全体系。50年代联邦德国执行以外交部国务秘书之名命名的哈尔斯坦主义(即坚持联邦德国在国际上代表整个德国)拒不承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欧洲边界和民主德国,除苏联外不与任何同民主德国建交的国家建立和保持外交关系。此政策使联邦德国与苏联东欧长期对立,加深对美国的依赖。1969年勃兰特出任总理后放弃哈尔斯坦主义,正式推行新东方政策。其主要内容是:承认战后欧洲各国的现有边界,改善与苏联和东欧各国的关系;承认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表示愿意实现两国关系的正常化,并表示愿意以和平方式谋求国家统一。新东方政策反映联邦德国在国际形势缓和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摆脱美国的控制,谋求独立的外交,提高国际地位的倾向。“新东方政策”对70年代东西方关系的缓和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它实质上以联邦德国的地位和利益为出发点,以实现德国统一为目标,它是联邦德国凭借其经济实力向东欧和苏联推行自己战略的具体表现。
(四)新东方政策虽然立足于西方,但却自主地发展同苏联、东欧国家的关系,这是联邦德国在在国际政治舞台上重新发挥重要作用的开端和标志。勃兰特政府积极推行新东方政策,加速改善同东欧国家的关系,先后同苏联、波兰、民主德国签订《莫斯科条约》、《华沙条约》(二者统称《东方条约》)、《基础条约》。莫斯科条约亦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间的条约》,联邦德国(西德)总理勃兰特同前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柯西金于1970年8月12在莫斯科签订的双边条约,该条约由前言和5项条文组成。其主要内容包括:两国确认将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在有关欧洲和国际安全以及它们相互关系中的所有问题,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双方都承认只有在谁都不破坏现有边界的条件下欧洲和平才能维护;两国都保证严格尊重欧洲各国现有边界内的领土完整;双方同意自本条约签字之日起现在和将来都尊重欧洲各国边界的不可侵犯,包括构成波兰人民共和国西部边界的奥得——尼斯河线,以及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之间的边界。该条约于1972年5月19日正式生效,该条约的签订标志着战后欧洲局势缓和之开始。 (五)《华沙条约》指的是1970年12月7日西德总理威利·勃兰特访问波兰,并在双方外交部长的陪同下与波兰总统共同签署的关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纲领性文件。条约中正式承认奥德—尼斯河为两国间的边界,宣布双方彼此没有领土要求,今后也不会再提出领土要求。著名的华沙之跪也就是在这一天,勃兰特在纪念碑前敬献花圈后突然自发下跪,并且为在纳粹德国侵略期间被杀害的死难者默哀。这一举动引起德国国内乃至世界各国的惊动,后来勃兰特为此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华沙之跪也被标志为战后德国与东欧诸国改善关系的重要里程碑。新东方政策具体过程:改善与苏联的关系,1970年与苏联在莫斯科签订条约,双方保证战后欧洲边界不可侵犯,保证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承担不使用武力威胁和不使用武力的义务,承认民主德国与波兰以奥德河—尼斯河线为边界线;改善两个德国的关系,1972年两个德国签署《关于两国关系基础的条约》,实现国家间的关系正常化,1973年两国同时加入联合国;改善与东欧其他国家的关系,1973年12月分别与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保加利亚等国家建立外交关系。 两德统一
(一)两德统一指的是东德于1990年10月3日通过并入西德的方式完成的德国统一,德国在历史上一向都是一个分裂的国家,1474年奥地利皇帝把帝国改名为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名义上获得统一,被拿破仑分裂后在1871年德国由普鲁士的威廉一世统一成为德意志帝国。1938年德国加入老成员——奥地利,德意志王国所有国家获得统一。然而在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再次分裂,分成东德、西德和奥地利三个国家。1945年之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实行的政策来严格控制两德之间的人员流动,1989年3月28日民主德国开始实施新的边境管理条例,放宽对公民出境的管制,从而直接引发一定规模的逃亡潮。在此后的不到一年间约有十余万东德公民通过各种途径辗转移民西欧,形成第三次东德居民出逃浪潮。1989年9月东德进一步放宽边境管理,西德公民甚至可以在东德的领土过夜。更宽松的边境管理反而进一步激起东德公民的抗议浪潮,在莱比锡等城市持续爆发群众集会和游行,要求东德当局发扬民主、实行改革、改善供应和服务、开放出国旅行、放宽对新闻媒介的限制。1989年民主德国局势发生急剧变化,5月起大批公民出走联邦德国。10月初许多城市相继爆发规模不等的示威游行,要求放宽出国旅行和新闻媒介的限制等。
(二)10月18日民主德国总统昂纳克宣布辞职,11月9日“柏林墙”开放,11月28日联邦德国总理科尔(1930年4月3日—2017年6月16日)提出关于两个德国实现统一的十点计划。1989年9月下旬同属东欧阵营的捷克斯洛伐克政局发生变化,开始民主化改革,东德遂停止其与捷克斯洛伐克间的互免签证交通。同时为了平息国内的抗议活动,东德政府在10月初重新收紧一度放开的边境管制,再次禁止西德公民进入东德。此举不仅没有平息抗议浪潮,反而火上加油。1989年10月7日是东德的40周年国庆,东德各大城市(包括莱比锡、德累斯顿、波茨坦、马格德堡、耶拿等地)爆发不同规模的抗议示威,在首都柏林国庆庆典会场附近7000余名市民聚集抗议并与警察爆发冲突,数百人被捕。此后群众抗议活动不断升级,抗争的内容也在悄然发生变化,从最初的争取旅行自由、放宽新闻控制逐渐转变为要求反对派组织合法化、要求多党制和自由选举等,这种全国性大规模的群众抗议活动是东德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几乎同时匈牙利和波兰的政局发生巨变,两国政府相继宣布不再遣返出逃到该国的东德公民。1989年10月18日东德德国统一社会党领袖埃里希·昂纳克(1912年8月25日-1994年5月29日)宣布因为健康原因辞职,统一社会党中央委员会选举埃贡·克伦茨接替昂纳克的职位。 (三)克伦茨上台后随即宣布实行“彻底改革”,宣布赦免所有外逃和参与游行的人,并与西德政府正式接触。但是昂纳克的辞职和新政策都没有平息民众的抗议声浪,东德各地的游行依旧进行。随着新领导人的上台后东德境内原本非法的反对派组织开始获准公开活动,在这些反对派组织的协调下全国各地的抗议活动不断升级。11月4日柏林爆发 50万人参与的大游行,6日莱比锡50万市民上街游行。在强大的压力下民主德国政府于11月7日宣布集体辞职,11月8日德国统一社会党政治局集体辞职,同日选出以克伦茨为首的新政治局。9日民主德国宣布其公民无需申报特殊理由即可办理护照,东德居民获得迁徙的自由,不久东德居民开始翻越柏林墙前往西德,此后曾经令人恐惧的柏林墙形同虚设,两德居民实现自由迁移。11月13日东德的民主党派德国民主农民党主席京特·马洛伊达当选人民议院主席,17日东德成立联合政府在联合政府的26名内阁成员中统一社会党人只占15位。新政府上台后提出与联邦德国建立契约共同体的构想,12月1日民主德国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删去宪法中国家受工人阶级及其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领导的条款。3日由克伦茨继任总书记并为首的德共政治局再次全体辞职,统一社会党中央特别会议决定,驱除包括昂纳克内的中央领导人出党。
(四)7日包括统一社会党、民主党派、反对派在内的各东德政党在柏林召开圆桌会议,会议决定建立民主德国新宪法,遣散秘密警察部队并于1990年5月6日举行大选,逮捕包括昂纳克在内的德国统一社会党领导人并调查这些人当政时的犯罪行为。12月8日德国统一社会党召开特别大会,选举党的新领导人并宣布更名为民主社会主义党,在德国实行多党制,建设民主社会主义。12月11日民主德国政府宣布解散负责柏林墙防务的工人阶级战斗军,12月25日圣诞节期间数十万西德居民涌入东德旅游,28日一家东德公司开始出售柏林墙的碎块。1990年3月18日东德大选,东德基民盟成为第一大党,东德社民党成为第二大党,民主社会主义党为第三大党。4月12日东德基民盟和东德社民党宣布联合组阁,民主社会主义党第一次成为在野党。5月18日东德新政府与联邦德国签署国家条约,条约规定两德将建立货币、经济和社会联盟,7月1日条约生效,东德马克退出流通,西德马克成为两德共同的货币。7月6日两德开始就第二个国家条约进行谈判,条约规定两德统一的原则、方式和时间以及两德统一后的政治制度等,最终在1990年8月31 日签署第二个国家条约。 (五)条约规定民主德国恢复1952年行政区划调整以前的五个州,这五个州遵照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23条集体加入联邦德国,加入联邦德国的五个州实行三权分立的多党制议会民主制度。1990年10月2日东德政府机关停止工作,联邦德国接收东德的驻外使领馆。10月3日两德统一庆典在柏林举行,两德正式宣布统一,东德的五个州(勃兰登堡、梅克伦堡-前波美拉尼亚、萨克森、萨克森-安哈尔特和图林根)正式加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当时有两个统一方式选择:一是纯粹修改西德基本法,把其权力扩展到这五个州,从而于宪制上成为同一个国家;二是把统一过程当成是东西两个德国的正式合并,产生一个新德国并重写宪法。的确前者是比较简单,亦是当时德国选择的方式。可是因为这方式没有视东德为对等主权国,让东德有一些被“旧联邦共和国”占领的情绪,或是认为自己只是西德的一个附属。为了让统一更顺利和让其他国家消除疑虑,联邦德国对基本法作了一些修改:第一百四十六条条款的修改,让当时宪法内第二十三条款能用于统一。在上述五个州加入联邦德国之后基本法再度被修改,并说明在已统一的领土以外没有任何德国领土尚未加入德国。不过此宪法仍可在未来被修订,它仍容许德国人接纳另一部新的宪法。
(六)1990年11月14日德国政府与波兰签订一项条约,最终确认两国现在的奥得河-尼斯河界线,故此德国放弃对西里西亚、东波美拉尼亚、但泽和东普鲁士的领土要求。12月举行1933年以来第一次全德自由公正的选举,结果总理赫尔穆特·科尔领导的联合政府比上次选举赢得更多议席,以更强的大多数姿态领导新德国。两德统一后一度为德国的经济带来沉重负担,确实很悲痛也很欢乐且值得庆祝,并使其增长在统一后数年持续放缓。根据柏林洪堡大学所发出的文章称两德统一的经济代价约为1.5万亿欧元,比全国的国债还多。当时东德的弱势经济状况及不切实际的两德货币兑换率(当中渗透著政治动机)令东德工业竞争力大幅下挫,并使不少工厂倒闭,导致经济重大损失。时至今日东德仍需倚仗每年一千亿欧元的特殊补助来重建其经济,而从西德提供的商品资助亦使西德资源紧缺,最后导致不少最初受东德政府支持的亏本工业需要私有化。德国政府2012-09-26日公布的“德国统一年度报告”称两德统一20余年后东西部财富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在日益扩大。 (七)尽管从统一到现在德西地区一直向东部“输血”,但双方的差距却没有按计划减少,并且从2011年起由于西部经济比东部增长快,两个地区的剪刀差还在加剧。2010年德东地区国民生产总值已达到德西地区的73%,但2009年这项指标却下滑到71%。东西相比其它数字也能说明问题:前者的生产力水平是后者的79%,2.5%的经济增长也低于全德3%的水平。1991年起德国每个公民和企业都需要缴纳所得税的5.5%作为团结税用于东部经济建设,1995年起实施的《团结公约Ⅰ》规定德国各联邦州和地方政府需为东部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945亿欧元资金,2005年生效的《团结公约Ⅱ》将持续到2019年,资金规模达1560亿欧元。统计显示德国西部每年的净转移支付约为德国GDP的4%—5%,占德国东部GDP的近1/3,至2009年总额已达1.6万亿欧元。尽管西部人口比东部多,但全德失业人口中的三分之二却生活在东部,这里的人均工资只是西部的82.8%。东部人口大量流失的情况没有改变,1991年东部有1800万人口,到2011年已减少到1630万。德国内政部发表报告认为东部人口减少也为劳动力市场减轻压力,并为公民提供更多受教育的机会。
(八)和自己的历史相比时德东地区的经济发展有明显进步,该地区2011年的工业增长超过10%,并且再生能源领域位于全德前列。莱比锡、埃尔弗特、波茨坦、马格德堡等地已成为东部的工业发展及研究中心,图林根、萨克森以及勃兰登堡这三个州的失业率甚至低于西部的布来梅州。在过去的几年中东部一些州做出不少努力试图增强本地经济竞争力,然而效果似乎不明显。德国哈雷经济研究所称德国东西部经济发展仍然存在不平衡,尽管东部在急追快赶向西部看齐,但东部由于基础性缺陷仍然落后西部。哈雷经研所认为因为东部经济不是出口外向型,企业业务受危机影响较小,所以能较为平稳地摆脱衰退影响。2009年东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攀升至西部水平的70.5%,到2011年跌至69.6%,又回到2008年水平。2010年在两德统一20周年前夕德国联邦统计局曾经公布名为《德国统一20年——愿望或现实》的报告,报告指出现在德国东西部之间仍存在着较大差距。与20年前相比时德国东部人口减少170万,而西部人口在增加。东部人口出生率明显低于西部,预期寿命也低于西部。1991年东部人均收入仅相当于西部的47%,但上升很快,1996年即达到西部的73%。此后人均收入长期停滞不前,2009年东部人均收入相当于西部的77%。 柏林墙
(一)柏林墙是冷战期间民主德国政府环绕西柏林边境修筑的全封闭的边防系统,以将其与联邦德国管辖的西柏林市分割开来。始建于1961年8月13日,全长167.8公里,最初以铁丝网和砖石为材料,后期加固为由瞭望塔、混凝土墙、开放地带以及反车辆壕沟组成的边防设施。民主德国政府称此墙为“反法西斯防卫墙”,其目的是阻止民主德国的居民逃往西柏林(西柏林远距离联邦德国,是联邦德国的飞地)。由于柏林墙把西柏林地区如孤岛一般包围封锁在民主德国境内,因而也被称之为“自由世界的橱窗”。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分裂和冷战的重要标志性建筑,也成为分割东西欧的铁幕的一个象征。柏林墙的建立是冷战期间美国和苏联两大阵营之间冲突导致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原纳粹德国首都柏林被分割为东柏林与西柏林,柏林墙修建之前约有350万德国居民逃离苏联占领区以及之后的民主德国和东柏林地区,其中1949年到1961年间约260万人。除此之外还有大量波兰人和捷克斯洛伐克人也把柏林视为通往西方的通道,他们中的许多人通过西柏林前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柏林墙修建后在1961至1989年间这类逃亡被大幅限制下来,约有5000人在此期间尝试翻越柏林墙。
(二)1960年起《开枪射击令》生效,民主德国边防军允许对非法越境者开枪射击,此举于1982年通过立法被合法化。据截止2009年的统计称被枪杀人数约在136至245人之间,确切死亡人数目则不得而知。1989年起社会主义阵营国家发生“东欧剧变”,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向联邦德国和奥地利共和国等资本主义国家自由开放边境,民主德国政局开始动荡,大批民众途经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外逃至联邦德国,首都柏林、第二大城市莱比锡都爆发大规模民众抗议游行活动。1989年11月9日民主德国政府宣布允许公民申请访问联邦德国以及西柏林,当晚柏林墙在民主德国居民的压力下被迫开放。1990年6月民主德国政府正式决定拆除柏林墙,1990年10月3日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最终和平统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纳粹德国及其首都柏林被美国、英国、法国和苏联分成四区占领,原纳粹德国首都柏林被分割为东柏林与西柏林。1949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相继成立,两个德国的分裂对峙持续41年。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成为东西方两大阵营交锋的最前沿且各为其主、各不相让,在这期间柏林墙的出现便具有标志性意义,成为冷战的符号和象征。 (三)1949年苏联占领区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简称东德或民主德国),首都设在东柏林(柏林的苏联占领区)。而美、英、法占领区则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简称西德或联邦德国),首都设在波恩,直到1990年两德统一为止。美、英、法、苏签署的四国占领协定保证联邦德国和西柏林之间的空中走廊,联邦德国法律和西柏林基本法都规定,西柏林是联邦德国的领土。由于西柏林的领土完全在民主德国境内,苏联为迫使联邦德国放弃西柏林开始强行对西柏林实施封锁,前后共造成3次“柏林危机”。第一次发生于1948年6月24日,又称“柏林封锁”,其导火线为苏联阻断铁路和到柏林西部的通道。1949年5月11日苏联宣布解除封锁,停止行动之后危机缓和。第二次发生于1958年,苏联发出最后通牒,要求英、美、法6个月内撤出西柏林驻军,后来以苏联让步结束。第三次发生于1961年,苏联重新提出西柏林撤军要求,最后以正式开始修建柏林墙结束,美苏关系以苏联宣布冻结柏林问题而得以缓和。1945年在苏联红军到来之前东部的工商业资产阶级(即大大小小企业主阶层)的西逃使民主德国丧失重要的经营管理和杰出的决策能力方面的人才和大量资金,经济失去活力和生机,丧失高级头脑,使东德的经济虽然靠着原来的基础和德国人的勤奋严谨及苏联的援助在东欧仍然排名第一,但开始落后于西德和西欧。 (四)很多知识分子也逃亡,40年代中后期大批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的逃亡对东德造成严重的损失。其后由于供应短缺等问题,普通德国公民如卡车司机技术人员士兵也开始逃亡。柏林墙修筑前约有250万民主德国居民逃离民主德国,他们中的许多人通过西柏林前往联邦德国和其他西欧国家。柏林墙的建立是冷战期间美国和苏联两大阵营之间冲突导致的,它是二战后德国分裂和冷战的重要标志性建筑,也成为分割东西欧的“铁幕”的一个象征。柏林墙是德国分裂期间民主德国政府环绕西柏林边境修筑的边防系统,以将西柏林与民主德国领土分割开来。柏林墙始建于1961年8月13日,全长155公里。柏林墙开始为铁蒺藜围成的路障,后改筑成2米高、顶上拉着带刺铁丝网的混凝土墙,在正式的交叉路口和沿线的观察塔楼上设置警卫。民主德国政府称此墙为“反法西斯防卫墙”或“强化边境”,其目的是阻止民主德国居民逃往西柏林。柏林墙修建后在1961至1989年间这类逃亡被大幅限制下来,约有5000人在此期间尝试翻越柏林墙。1960年起民主德国边防军将其视为非法越境并向越境者开枪射击,1961年8月24日发生第一次枪击逃亡者事件,1982年《开枪射击令》下达后枪击穿越柏林墙者被合法化,截至1989年共有61人因穿越柏林墙而被民主德国边防哨兵枪杀。
(五)1970年虽然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之间关系有所改善,但民主德国政府还是把柏林墙加高到3米以阻止居民外逃。1971年9月美、英、法和苏四国签署《四国柏林协议》,允许放弃任何单方面改变柏林现状的尝试,给西柏林人一个自由出入城市和在东柏林探亲的国际法保证。1971年12月20日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签署《通行协议》,人员往来限制略有放宽。1972年5月美、英、法、苏四国又签署《中转协议》,以缓解西柏林局势和方便东西柏林的居民通行。1980年柏林墙的围墙、电网和堡垒总长达1369公里,1989年随着东欧剧变的发生,民主德国出现大批公民外逃的现象,政局发生动荡。1989年11月9日民主德国政府宣布允许公民申请访问联邦德国以及西柏林,当晚柏林墙在民主德国居民的压力下被迫开放,1990年6月民主德国政府正式决定拆除柏林墙,1990年10月3日分裂41年的两德统一。1961年8月柏林的边界修建柏林墙,先是完全封锁西柏林的边界,民主德国军队和工人开始破坏道路使车辆无法正常通行,并安装带刺的铁丝网和围墙。柏林西侧外围共修筑156公里,其中柏林市区43公里。铁丝网在修建时相对法定民主德国领土稍向内侧,以确保能够射杀已翻越柏林墙的东德人。8月17日后开始放置混凝土构件,边界被修建成真正的墙。在修建期间民主德国国家人民军和工人阶级战斗队得到授权,可以射击任何试图穿越的人。 (六)之后又安装围栏、雷区和其他障碍,从而清理出一个巨大的无人区来分辨逃亡者,到1961年11月20日柏林墙基本建成。柏林墙有7个过境通道,其中有1个专门为盟军、外交官和外国记者所用。柏林墙有超过155公里长,约3~4米高。第零层防线为302座瞭望台,第一层防线为约3.5米高的光滑、淡色的水泥墙,有的地方附铁丝围拦和警报器。第二层防线为钢制拒马,第三层防线为2米高的铁丝围拦,第四层防线为五音响警报缆,第五层防线为通电的铁丝网。第六层防线共22个碉堡,第七层防线是用来引导(滑)警犬的缆线(共600只警犬)。第八层防线是6~15米宽的无草皮空地,可以留下逃亡者的脚印,埋有地雷。第九层防线为3~5米深的反车辆壕沟,第十层防线为5米高的路灯,第十一层防线为武装警卫(共1.4万人)。第十二层防线是2米高的通电铁丝网,附警报器。第十三层防线为空地,第十四层防线为高3.5~4.2米、厚15厘米的第二道水泥墙,可以抵挡装甲车辆的撞击。西柏林城市外围有若干可航行水道,西柏林市政厅在边界处放置一串白色浮标并注有“地区边界”字样。西柏林的游船必须小心保持在西柏林一侧,在东侧则有民主德国边防军的巡逻艇巡逻。
(七)东柏林河岸上通常修建有工事,在哈弗尔河等部分河道和湖岸两边会修建围墙。民主德国居民不能到达这些水域的东侧,在施普雷河的某些地段上水下安置栅栏以阻挡潜水越境者。市区内的水上界限并未标注明确,柏林墙在这些地方被河道隔断,水面情况被边防军监视。有时一些西柏林的船只和游泳者误入边界时民主德国边防军会开枪射击,并造成过一些伤亡。根据1989年民主德国的统计称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边防军共有11500名士兵和500名文职人员,边防军的7个团驻扎在柏林,另外有两个边防军预备团(分别是GAR-39团和GAR-40团)。每个边防军的团下属五个连,分为先遣、通讯、交通、榴弹发射器和炮兵组,在过境检查站有时也会配备侦查小组、火焰喷射器、军犬小组和水面小组,边防中心共有567辆装甲运兵车、48个大型榴弹发射器、48座反坦克炮、156辆装甲车、2295辆其他车辆以及992只猎犬。在“加强边境安全”期间边境部署的边防军会增加至2300人,1988年由于示威和天气恶劣,有80天边境守卫的人数高达2500人。1989年受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宣布开放边境和苏联领导人米哈伊尔·谢尔盖耶维奇·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思想的影响,民主德国局势发生急剧变化,1989年5月起大批公民通过匈牙利外逃至联邦德国。1989年10月18日民主德国领导人、德国统一社会党总书记埃里希·昂纳克宣布辞职,莱比锡等许多城市相继爆发规模不等的示威游行,要求政府放宽出国旅行和对新闻媒体的限制等。
(八)新当选的德国统一社会党总书记埃贡·克伦茨表示民主德国要在世界开放的形势下革新社会主义,进行彻底改革。1989年11月9日民主德国部长会议决定在人民议院的有关新的旅游法规生效之前私人旅游和关于公民移居国外的规定立即生效,这项规定的内容如下:私人出国旅游不附加任何条件,公民可随时提出申请,并在短时间内就可获得通过;民主德国警察局立即办理长期出国护照,警察局和主管国内事务部门可办理迁居国外的申请;移居国外的民主德国公民可经由民主德国同联邦德国和西柏林的所有过境站离境。在当时召开的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由于时任德国统一社会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君特·沙博夫斯基(1929年1月4日-2015年11月1日)对上级命令的误解,错误地将政府放宽私人出境限制宣布成柏林墙立即开放,导致数以万计的市民通过柏林墙进入西柏林,柏林墙开始被人为地拆毁,到1989年12月底东西柏林之间被柏林墙阻断的主要街道已重新畅通。据民主德国官方的统计材料显示柏林墙开放的最初10天里大批民主德国公民涌向联邦德国,头三天就有300万民主德国公民进入联邦德国和西柏林“短暂访问”,到11月19日民主德国警察局已签发1000多万份私人旅游证,这个数字相当于民主德国全部人口的2/3,其中批准2万份长期居住国外的申请。 (九)民主德国政府开放边界的决定在欧洲乃至世界引起强烈反应,时任美国总统乔治·布什和英国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表示愿意把两国在联邦德国的军事基地当作临时住所,接纳民主德国难民。乔治·布什说命令美国驻军和美国驻联邦德国大使向联邦德国提供一切可能的帮助,时任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强调还需要保持“非常清醒的头脑,做到非常沉着和非常实际,因为她局势发展非常快,必须一步一步地走。时任苏联总统、苏共中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1989年11月10日致电时任美国总统乔治·布什,表示支持民主德国领导人作出的决定。时任联邦德国总理科尔临时中断在波兰的国事访问,返回波恩召集内阁紧急会议并制定政策,联邦德国各界纷纷称赞民主德国的这一决定。1990年5月18日,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在波恩签署《关于建立货币、经济和社会联盟的国家条约》。1990年8月31日双方又在柏林签署《两德统一条约》,1990年10月3日民主德国正式并入联邦德国。民主德国的宪法、人民议院和政府自动取消,原14个专区为适应联邦德国行政建制改为5个州,并入联邦德国,分裂40多年的德国重新统一。1990年10月3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民主德国)加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德国和柏林完成统一,东西柏林的道路、铁道及桥梁在围墙倒塌后迅速接连在一起。
(十)两德统一后虽然柏林围墙不再存在,但仍有其他无数障碍存在,联邦德国的资本主义席卷民主德国企业导致数百万的民主德国人失业。民主德国人认为联邦德国人贪得无厌,联邦德国人觉得民主德国人好吃懒做,此一现象并反映在德东与德西地区之间的社会及经济现象。柏林人曾因推倒柏林墙而大感畅快淋漓,但因为当初毁掉柏林墙太过彻底,以至于如今来柏林的游客几乎找不到它的历史痕迹。在柏林仍保留有一小段围墙的遗迹以作为纪念和历史见证,不断吸引着大量游客前来参观,柏林墙的查哨站原是东西柏林的通道旁边建一座柏林墙博物馆。当1989年柏林墙倒塌时人们将那里的石块连地基都挖出来全部出售,对柏林墙进行彻底摧毁,借此消除德国人民心中仇恨隔离的屏障。柏林人对柏林墙是否值得纪念还存在很大争议,柏林不仅是德国分裂的标志也是欧洲和世界分裂的标志,而柏林墙正是分裂的标志。许多前民主德国居民认为前联邦德国接管他们的文化和政治,而前联邦德国民众说他们已经厌烦前民主德国人对社会主义时代的怀念,尽管大部分柏林墙都被拆除,但许多柏林人心里依然有一道“心墙”无法跨越。柏林自由大学2008年的调查显示12%的前民主德国居民和11%的前联邦德国居民都表示如果柏林墙没有被推倒,柏林的形象会更好些。 丝绸之路经济带(下期)
(五)新丝绸之路构想同步推进政治、经济、安全乃至民心方面的沟通与建设,突破由单一领域向其他领域扩散的传统模式,使得这几方面得以相辅相成,最大限度地排除各种消极因素的干扰。
中国完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主导和中枢作用:
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无论是技术准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乃至政治与安全的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条件均已成熟,中国提出这一构想既是水到渠成的结果,也体现大国外交的自信。这种自信源于对国际局势的判断,源于对自身实力与战略目标的认知,也源于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勇气与能力。中国不仅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这一计划的实行,而且可以从中获得直接和间接的回报。中国推行这一计划,政府发动、企业主导、市场推动、国际合作可行性越来越明显。
自从中国提出这一计划以来得到中亚、西亚、中东欧、西欧各国不同程度的积极响应和配合:
“新丝绸之路”的建设带来的将是世界上最大的欧亚大陆的一体化和全面复兴,这是“中国梦”,更是“世界梦”、“人类梦”。
面临挑战:
首先制度化建设的水平能达到一个什么样的高度值得关注,在制度建设上实际需要处理好两个平衡:一是主权让渡与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平衡。另一个平衡是缺乏主导国与推进制度建设之间的平衡关系。其次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考验决策者的智慧,新丝绸之路经济带路线的选择需要充分考虑地理环境、经济效益与政治协调。与技术和规划因素相比时更大的挑战来自于政治协调,特别是大国之间的协调。另外新丝绸之路经济带能否建成还取决于能否成功消解一些人为的障碍,边境管理和安全保障是两个突出的人为障碍。“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地区地缘政治形势复杂多变,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这种情况下推进经济合作就要尊重现实差异,创新合作理念,解决最现实的问题。
国际发展:
提升话语权与促进共识:
丝绸之路经济带秉承和平友好、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精神,这一理念反映出广大欠发达国家的战略诉求,由此中国在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后成为国际社会特别是丝路沿线国家在多边和双边交流中重要的商讨主题,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话语权有所提升。
展开人文交流与学术研讨:
为增强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间的相互了解和深入探讨合作可行性,诸多表示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国家及其政府与民间组织纷纷召开研讨会、举办交流年,人文交往得到一定程度的推进。国家发改委和外交部举行的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座谈会上有西北5省、西南4省市以及东部5省参加,西北五省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南四省市包括重庆、四川、云南、广西等。
定位规划:
陕西
:西安将着力打造“一高地”(丝绸之路经济带开发开放高地)、“六中心”(金融商贸物流中心、机械制造业中心、能源储运交易中心、文化旅游中心、科技研发中心、高端人才培养中心)。
(六)
宁夏
: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基地为目标,进一步借鉴上海自贸区等开放模式,在提高引进外资水平、推进中阿贸易自由、能源合作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增强内陆开放新优势。
新疆
:提出要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五大中心”,即重要的交通枢纽中心、商贸物流中心、金融中心、文化科技中心、医疗服务中心,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核心区。
甘肃
:计划利用拥有古丝绸之路贯穿境内1600多公里的战略通道优势,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黄金段。
重庆
:在两会期间提出《关于充分发挥重庆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建设中重要作用的建议》,谋求丝绸之路与长江经济带枢钮地位。
江苏
:连云港规划成为海陆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城市和“桥头堡”。
山东
:报请国务院批准将日照、临沂、济宁、枣庄、菏泽5市纳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的实施范围。
建设意义:
丝绸之路经济带总人口近30亿,市场规模和潜力独一无二。中国将在“新丝绸之路”上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将会引进产业、聚集人口,这将使西部地区更快发展,并为中西部省区的机电产品、特色农产品、特色食品等货物向西出口创造难得的机遇。
有助于中国周边外交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经济带的建立与周边大国息息相关,周边外交环境要为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有力的基础。“丝绸之路经济带”内外兼顾,在统筹发展的基础上提出,有利于应对地区大国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中俄新型大国关系的重铸。
有助于构建新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形成国际经济新格局:
“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对于构建大合作大发展的全球经济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国家间经济紧密度的增强,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数量不断增多,合作范围不断扩大。相关区域经济合作的国家通过签订相关协议消除贸易壁垒,从而扩大进出口规模,优化区域间的资源配置增强区域组织的国际竞争力。
有助于保障国家战略安全,拓展中国战略空间:
西部地区是保证中国战略安全的重要区域,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有利于西部地区开发建设,有利于维护国防安全,有利于中国战略纵深发展,有利于确保能源供应,有利于经济安全。“丝绸之路经济带”包含欧亚的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在不同的社会制度、种族、信仰、文化背景的国家中当然存在着对发展战略、模式和政策的不同选择,在经济文化合作中就避免不了各种障碍和阻力。“政策沟通”就是“对经济发展进行交流、协商,最终制定出区域合作的规划和措施”,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相关国家的共同发展扫除障碍,提供政策支持。
有助于培育中国新的经济增长,推动经济重心西移:
“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有利于中国西进战略的开展,中国在“新进”战略上提出不少新的构想,但总体来说都是为了加强中国和周边国家多方面领域的交流和合作,使得各国互惠互利,“丝绸之路经济带”可以作为中国“西进”战略的正式实施的一个重要标志。“西进”战略是一套旨在对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政策的“再平衡”,“丝绸之路经济带”目的在于崛起中的中国以强大的经济实力重新划定周边势力范围,并且奠定中国成长为全球大国周边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