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斯特利金 代数A1 每一个真分式都可以唯一表成最简分式之和的细节补充 P175定理3
刚看到这里时有很多困惑,现在想清楚了,帮助同样有困惑的朋友。
首先,步骤一,二,三都用到了首一多项式,这是因为在步骤二中需要这样的一个结论来保证分解的唯一性:即每个首一多项式都能被唯一的分解为首一多项式的乘积,证明如下:
先证明它的存在性:
记这个首一多项式为f,条件中这个多项式环在域P上,所以它是唯一因子分解环,固对f有形如up1p2...pn的分解,u为可逆元,p1...pn为素多项式。
如果p1....pn都首一,则u=1,因为它们的乘积f首一。若p1....pn中有不首一的素多项式,设为g1,设g1的首系数为x1,因为x1的逆和x1相乘为1,所以可以将x1的逆与g1结合使之首系数为1,将x1与u结合(确保等式仍然成立),对所有不首一的素元都这样做,我们就得到了一组首一的素元分解wq1q2.....qn,其中q1q2....qn都首一,而它们的乘积f也首一,固w只能为1。
再证明它的唯一性:
如果还有另一组首一的素元分解p11p22...pnn,适当排序,可以使得p11=u1p1,p22=u2p2。u1,u2是可逆元。(这是唯一因子分解环的定义)因为pii和pi都首一,固ui的选取只能是1,否则首系数就不为1了,所以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于是,步骤一,二,三就分别确保了最简分式分解的唯一性。
接着书上的证明给出了以下结论(以下符号不再继承上面证明代表的含义):分母g首一的真分式可唯一地表示成p为首一多项式的最简分式
之和,需要注意到这个结论还没有推广到它们的等价分式【
】和【
】上。
接下来来说明这个结论和“任何真分式【】可唯一表示成最简分式【
】之和”是等价的。
定理一:设是g首一的真分式,那么在【
】也就是
,a属于域P 中只存在唯一的分母首一的等价分式,即
本身(ag必须首一,g首一,固a=1)。
情况一:若存在另外一组分母p全为首一的最简分式,它们的和等于
,则a=1,(因为
之和的分母首一,用定理一)固它就是
,g首一 的唯一最简分式分解。
情况二:若存在一组分母p不全为首一的最简分式分解,设其中一个分母p不首一的最简分式为,p的首项系数为x,则它的一个等价分式
是一个分母首一的最简分式。我们对所有分母p不首一的最简分式都这样做,最后会得到分母p都是全首一的最简分式之和,它们相加起来等于
,根据定理一,有a=1,固我们得到了
,g首一 的唯一最简分式分解,根据我们的构造方法,这组分母p不全为首一的最简分式就是这个唯一分解的最简分式的等价分式,(相反地,对应的分子分母各乘上x的n次方即可)这样就完成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