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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插班生考试】冲刺阶段“题荒”了?科兴插班生第二次阶段测试精选精析来啦!

2022-05-21 18:42 作者:科兴教育  | 我要投稿

以下内容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法学插班生

原创作者:法学考插学长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rhZIwnyh8_npioBJzgcYkg

冲刺阶段“题荒”了?科兴插班生第二次阶段测试精选精析来啦!

科兴插班生第二次阶段测试精选&精讲(上大)

为了检测大家的备考情况,以便后续针对性地查漏补缺,学长了解到科兴插班生最近进行了第二次阶段测试,参考去年各校法学真题的题型与分值分布,有针对性地出卷。在本次推文中,学长将从阶段测试的试题中精选一部分有价值的题目进行讲解,希望能帮助到各位学弟学妹。

一、客观题

1、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A. 中华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的精神

B. 大陆法系是在德国民法典的基础上产生的

C. 英美法系是以美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为主导发展而来

D. 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各国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


2、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是( )(单选题)

A.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行为相适应

B.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个人情况(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C.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客观危害相适应

D.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3、我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 )(多选题)

A. 宪法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B. 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C. 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D.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


4、下列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多选题)

A. 某行政机关与某企业签订购销合同

B. 某中学生故意打碎他人贵重花瓶

C. 某商人与某市场商贩发生合同纠纷

D. 英国留学生违背交通规则开车撞人

(tip:答案在集中在文底哦)

二、主观题

5. 紧急避险(名词解释,满分5分)

6. 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简答题,满分10分)

7. 试论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理论及其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启示。(论述题,满分15分)

三、参考答案&解析

[答案速查] 1-4题  A ; D ; BCD ; ABCD 

【第1题】本题主要考察法系这一知识点。对于这一知识点,同学需要掌握各大法系的主要概念和特征,主要分布的国家,以及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中华法系是礼法结合的法律,礼教是法律的重要原则,A项正确。大陆法系的基础是罗马法,而不是《德国民法典》,B项错误。英美法系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不是以美国法为基础,C项错误。

法系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某些特点对法律所作的分类,法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的总称。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法律的历史传统,而不是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D项错误。

【第2题】本题考察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这一知识点,同学们需要掌握各大基本原则的基本内涵。

其中,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3题】本题考察宪法的基本特征。宪法相比于其他部门法,具有内容上的根本性、效力上的最高性和程序上的特殊性三个基本特征。其中A选项其实是在讲宪法内容上的根本性,不符合题干要求,故排除。

宪法效力上的最高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宪法对所有其他法律来讲具有最高的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二是宪法是指其是所有公民最高的行为准则。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我国宪法在序言中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4题】本题考察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判断一个社会关系是否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在于,是否有民事法律规范对这一部分社会关系进行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发生在平等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A项,虽然一方主体是行政机关,但其从事的购销行为并未利用职权,属于民事法律关系。B项,某中学生故意打碎他人贵重花瓶触犯了我国的《民法典》,属于民事法律关系;C项,合同纠纷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因此C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D项,英国留学生构成轻微的违法行为,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但也可能产生民事侵权法律关系

【第5题】紧急避险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当化事由之一(1分),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3分)。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构成避险过当,则无法进行免责(1分)。

[解析] 名词解释题也遵循踩点给分的判卷原则,基本上每个知识点1-2分。本题中,回答到紧急避险的基本概念可得3分,但是若要得满分,还得讲到紧急避险所属的概念体系以及相关的知识点。

【第6题】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其构成要件为:(2分)

  (1)行为人无代理权。这主要可以分为行为人原本有代理权但是超越了代理权或行为人自始就无代理权两种情形;(2分)(2)具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2分)(3)相对人出于善意。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能为恶意,否则就不无法构成表见代理。(2分)(4)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若行为人和相对人间的民事行为不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则不构成表见代理。(2分)

[解析] 本题是一道关于表见代理的简答题。要答好本题,首先要对表见代理进行简要的名词解释,这一部分可能会占到2-3分的分值。在分点回答时,主要以关键词+一句话的解释的方式展开论述

【第7题】(1)法的作用的局限性(6分)

    ①法律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法只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之一,还存在其他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

   ②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制约。需要高素质的立法者,也需要具备良好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专业队伍正确执行和适用,还需要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支持。

   ③法自身特点的有限性,如法的稳定性与灵活性之间的矛盾等。

   ④法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制约。

   ⑤在认识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时,应该反对法律虚无主义和法律万能主义。

(2)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前提条件: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高度的民主政治体制,全民较高的文化素养。(3分)

(3)应清醒地认识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启示:(6分)

   ①法律不是万能的;

   ②法律要不断修正,在适用中进行解释;

   ③法律不能独自发挥作用;

   ④要注意法律运行的社会环境建设。

[解析] 本题系论述题,主要从法的局限性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两个方面展开论述。在具体的论述过程,要注意结合理论和实践,简要地提到我国目前的法治建设现状,这有利于为你的答案增添光彩。还要就是要注意答题格式的规范性,答题内容之间要用(1)、①等序号进行编排,方便老师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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