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4.21 耕战

2023-04-01 11:37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21、耕战


  先秦法家为推行法治路线而采取的富国强兵的政策。“耕”就是发展农业生产;“战”就是加强和发展新兴地主阶级的军事力量,进行消灭奴隶主阶级的割据势力和抵御外侮的战争。

  耕战政策是法家反对礼治,实行变革的重要措施。管仲认为“粟多者国富”,“国富者兵强”[1];李悝提出“尽地力”和强兵政策,初步阐述了耕战思想。商鞅、韩非进一步发展和阐述了这一思想。商鞅说耕战是“治国之要”,“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2]把耕战看作是治理国家的纲要。他主张用赏罚来鼓励耕战。凡是努力生产的奴隶,可以改变身份;给国家缴纳粮食布帛多的人,可以免除徭役和赋税,打仗时则以战功大小,分别予以奖赏。他把“不作而食,不战而荣”的奴隶主贵族,看成是“奸民”,提出怠惰的人要降为官府的奴隶。他指出“避农战”,“国之危”[3],不搞耕战,国家就有灭亡的危险。韩非十分重视耕战,把它作为富国强兵之道,认为积极耕种的人“可得以富”,英勇战斗的人,“可得以贵”。他反对“无耕之劳而有富之实,无战之危而有贵之尊”[4]。他把不从事耕战的儒生、高谈阔论的纵横家、游侠刺客、害怕服兵役的人和投机的工商业者,统称为“五蠹”[5]。他认为只有奖励耕战,发展封建地主经济,加强地主军事力量,才能统一天下,巩固中央集权的封建主义的国家。列宁说:“革命军队所以必要,是因为只有强力才能解决伟大的历史问题。”[6]

  耕战政策的推行,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巩固了地主阶级政权,破坏了奴隶制的“世卿世禄”制和“井田制”,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的旧势力。这项进步的改革,为后来历代的法家所重视。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为了复辟奴隶制,十分仇视耕战。孟轲曾叫嚷对主张“耕战”的人要处以严厉的刑罚。可见奖励耕战还是反对耕作,是儒法斗争的一个重要内容。


注:

[1] 《管子·治国》。

[2] 《商君书·农战》。

[3] 《商君书·农战》。

[4] 《韩非子·五蠹》。

[5] 五种蛀虫。

[6] 《列宁全集》第八卷528页。

《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4.21 耕战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