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的“读书角”
县城里最大的一家超市,有一个专门的货架卖书,我在上初中的时候常去,倒不是去买,而是偷偷看。不敢看大部头的小说,只读一些寓言故事、历史故事,因为下次来就可能已经被人买走了。散文集是不读的,也读不懂,我想作者也不期待着自己的受众是一个懵懵懂懂的初中生吧。
初中时比较顽皮,虽不至于打架斗殴,但翻墙逃课、网吧通宵,还是会做的。如今想想,家长其实是知道的,只要是不明目张胆,他们也都默许了。后来慢慢地,玩伴逐渐地就少了,他们都说我“劣了”,指的是我的游戏技术没有提升,反而下降,便不会再寻我去下网吧。某次逃课,我问他们有何计划,他们便要去玩某某游戏,我说,你们刚好组织起一支队伍,我就在街上晃荡便是。游荡着,便发现了超市的“读书角”。
书未拆封,我便自作主张,撕了几个封皮,印象最真的,是取了一本白话版的《资治通鉴》,读到“刘邦斩白蛇起义”一事,不自觉笑出声来。我也如刘邦一样是个小泼皮么?开始幻想自己的帝王事业。正起劲儿时,售货员过来驱赶我,还指责我擅自拆封:“要买便买,不买就去别的地方玩儿。”能白嫖的事情,谁乐意去花钱?丢下书,我便离开了。
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好地方,后来又去了几次,自然又是逃课,被教训了几次之后,售货员与我熟络了起来,见我并不做什么破坏,也不再驱赶我了。我嫌老是坐在地板上,容易着凉,便搬了一个凳子来,再次触怒了她:“这是拿来卖的,不是让你坐的!”自知理亏,就乖乖把凳子放了回去,仍然席地而坐。
如是几周,大概是确实影响了超市的生意,超市不再买书,“读书角”也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儿童玩具。再逃课也没了意义,便安心在学校学习起来,朋友问我为什么成了老师口中的“乖孩子”,我说:“大概是因为我玩游戏太菜了吧。”
如今,我已经是一个打工人,一个人租住着五十平的房间,看着壁橱里买来的崭新的书集,想起来初中的事,以文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