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诉讼子女在国外留学委托家人起诉授权委托书需公证认证吗
国内诉讼子女在国外留学委托家人起诉授权委托书需公证认证吗?
随着中国人在国外工作,学习,旅游及移民的增多,其在国内的诉讼不能亲自回国参加的,可以委托国内律师来办理,但是根据法院要求,需要对诉讼委托书,起诉书等文件办理所在国的公证认证,这个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是很多人在国内的中国人或华侨常遇到的问题,身在异国,需要办理诸如离婚,房屋及继承等法院诉讼时,如果亲自回来,不仅花费时间,同时来回的费用也相当可观,这时就可以采取授权委托的方式,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来办理。
认证是指外交、领事机构对本国的公证文书或发往本国使用的外国公证文书或其他公文书上的最后一个签名或印鉴的真实性给予证明的活动。认证是对公证而言,一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要在他国使用时,须办理认证。反之亦然。
一、涉外公证、认证
在国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向国内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只需对相关法律文书经过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
在国外的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向国内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则应当先在其所在国的公证机关对有关法律文书进行公证,然后再到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进行认证。
二、涉港、澳、台地区的公证、认证
1、涉港的公证认证
需要先委托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公证律师做公证,然后再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2、涉澳的公证认证
需要在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证明手续。
3、涉台的公证认证
先将所需法律文书送台湾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然后将公证副本寄回内地,由内地公证员协会对公证副本进行核证,经过核证的法律文书即可在内地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