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走红的女演员“刘三姐”,靠出卖美色捞金76万元,结局如何
谨由我同大家一起来深度剖析一下这篇与陈年旧案以及因公职便利对其国家财产经济流失的冲击影响有所相关联的通例并看看其中所藏有着的知识点以及亮点在哪里,接下来的内容是这样描述的,如下:
1989年7月28日,湖北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了一起重大经济案件。
“石油大亨”程春莲在渤海石油公司销售科科长梁某的“特殊关照”下,拿到了石油内部的供应指标,疯狂敛财7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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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万,这在当时算是一笔巨款了。
有关部门经过查证后,判处程春莲死刑。
可程春莲却觉得自己不仅不能被判处死刑,反而应该是社会的有功之人。
“我解决了黄石的油荒问题,提高了就业率,保证了工业、农业多方面的正常运转,这些钱是给我的报酬,是我凭自己本事应得的。”
程春莲作为曾饰演过“刘三姐”的中国歌舞团演员,不仅长相出众,在当地也有些名气。
此事一出,当地群众议论纷纷:程春莲到底是如何拿到石油供应这个资源的?她的这一行为,到底应不应该判处死刑?
美貌的作用
1955年,程春莲出生在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
虽是穷苦出身,但程春莲长得十分漂亮。
她也知道自己漂亮,所有人都知道。
程春莲的父母觉得,不能白白浪费女儿的美貌。所以,在家庭条件并不富裕的情况下,还是勒紧裤腰带送她去学了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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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程春莲的父母不知道,舞蹈只是她未来人生路的一个跳板,而她的美貌,也成了推她跳进深渊的好帮手。
在舞蹈方面,程春莲确实很有天赋,加上她很能吃苦,16岁那年,她被破格选拔成了黄石歌舞团的正式演员。
虽然进了市里的歌舞团,但程春莲并没有放弃努力,甚至比之前更加勤奋。
很多时候,其他演员都已经去休息了,她还在一遍又一遍的练习动作。
越努力越幸运,这句话放在任何时代都是真理。
程春莲长得美,人又勤奋,很快被领导发现,指名让她参演歌舞剧《刘三姐》。
靠着完美的舞蹈功底,精湛的演绎技巧,程春莲成功演活了刘三姐这个角色。很多人看了,都说她能和饰演电影《刘三姐》的黄婉秋一较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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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黄婉秋主演的《刘三姐》
那段时间,程春莲沉浸在一片赞美声中,她开始幻想,未来的自己不仅能功成名就,还能彻底摆脱贫穷,实现财富自由,飞上枝头变成真正的凤凰。
然而,没过多久,程春莲对舞蹈的态度却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她先是很久不去歌舞团练习,随后更是毅然决然提出了辞职。
能拥有歌舞团这样的一份工作,是当时很多人求之不得的,程春莲又饰演了《刘三姐》、《马兰花》这样的受市民欢迎的歌舞剧,她为什么要离开呢?
对此,黄石歌舞团原团长王志强表示,程春莲是嫌工资低才辞职的。
可程春莲的工资真的很低吗?
据王志强所说,程春莲饰演歌舞剧《刘三姐》大火后,团里就把她的月工资提到了300元。
300元在当时已经算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收入了,不过,这对欲望被撑大的程春莲来说却是九牛一毛,根本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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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大火之后,程春莲对自己的生活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护肤品要高档的,衣服要最时兴的,发型也是什么流行换什么,在黄石小有名气的她,对自己的外表格外在意。
很快,她就发现,这300元钱根本不够自己开销,更别说改变家里情况了。
而当时正值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很多人都选择了下海经商,一心想挣大钱的程春莲对此特别心动。
刚好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她结识了美尔雅服饰公司的一名经理。
这名经理对她极尽夸奖,甚至说像她这样的大美女,要是做服装生意,肯定能赚大钱。
一句话说到了程春莲心坎上,她本就对歌舞团“饿不死,但也吃不饱”的工资不满,如今这不正是改行的大好机会嘛!
看着经理一直未从自己身上移开的眼神,程春莲心里打起了小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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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狂赚76万
靠着经理的帮助,1985年,程春莲正式离开歌舞团,成了服饰公司的一名销售。
她一边干销售,一边摸索着怎样才能挣大钱。
可事实上,销售并不是那么好干的。除了日常工作,陪客户吃饭喝酒是家常便饭。
很多时候,程春莲喝多了在卫生间催吐,眼泪都会不由自主地掉下来,甚至有那么一瞬间,她开始怀疑,当初那么决绝地离开歌舞团是不是错的,而骨子里的倔强也无法让她轻言放弃。
就这样,干了好几年销售,练就了一身陪客户技巧的程春莲,她的人生在1988年这一年,像是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开始发生巨变。
这一年,她去庐山出差时认识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姓梁,是渤海石油公司销售科的科长。
要知道,那个年代,在石油方面我国实行的仍是计划供应,正是这一政策,让程春莲发现了其中的巨大商机。
“如果我能搞到石油计划外的供应指标,那还不赚翻了。”这样想着,程春莲激动得一晚上没睡。
可如何才能让这位梁科长“关照”一下自己呢?
程春莲细细想来,这么多年来,她唯一拿得出手的,且被所有人公认的优点,除了舞蹈,就是自己的美貌。
和当年父母的想法一样,程春莲认为不应该浪费自己漂亮的皮囊,更何况,这个漂亮的皮囊很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巨大财富。
而事实也证明,大多数人都对美貌的人或事物没有抵抗力。
当年6月,程春莲亲自去渤海石油公司找到了梁某。
虽然梁某表面上说批石油指标要有相关证件,但程春莲还是很快拿到了石油供应指标,签订了一份1000吨汽油、50吨液化气的合同。
尝到了甜头的程春莲,开始和不同的、有身份的男人周旋,仅仅一个月后,她就成功调入市工业供销总公司石油化工协作分公司,然后把从梁某那里获批的石油倒卖给浠水县石油公司,成功赚到了人生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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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程春莲很快升任为分公司副科长,职位的提升为倒卖石油提供了更多便利,程春莲敛财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仅仅一年时间,程春莲就赚了76万余元。
看着账户上越来越多的金钱,再想想自己曾在歌舞团一个月300元的工资,程春莲有些恍惚,但更多的是庆幸,庆幸自己选择了辞职,庆幸自己快准狠抓住了时机,更庆幸老天给了自己一副这么漂亮的皮囊。
俗话说,腰包鼓气势自然足,自从赚了钱后,程春莲那颗早就躁动不安的心也愈发膨胀起来。
她做事高调,黄石当地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刘三姐程春莲本事大,能搞到平价油”。
生活方面,程春莲更是样样都要最好的,她把父母接到宽敞的大房子里安享晚年,自己开车豪车招摇过市,加上程春莲长得又好看,所到之处非常惹眼。
其实,程春莲身边的合作伙伴曾提醒过她,他们做的这些勾当毕竟见不得光,还是低调点儿好,太过招摇必然会遭人嫉恨,横生事端。
可程春莲却不以为然。
她认为,既然这事能做成,就说明有一定的合理性,而且她不偷不抢,根本算不上违法。
面对旁人的好言规劝,已经完全被金钱冲昏头脑的程春莲甚至表现得很不耐烦:“就算有人看不惯我又怎么样,让他去举报我啊!我有几百种方法解决他。”
没想到,程春莲一语成谶。
1989年6月,一封匿名的群众举报信送到了黄石市检察院。
该不该判处死刑
信中详细说明了程春莲如何在一年内行贿受贿,甚至连受贿的时间、地点和详细当事人都说得清清楚楚。
由于受贿金额巨大,黄石检察院领导十分重视,随即做出批示:立刻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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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先是对程春莲本人进行了人身控制,随后开始调查事实的具体真相。
据调查结果,陈春莲从1988年8月开始私自倒卖石油,她从渤海石油公司共购得汽油2827.496吨、柴油2491.096吨,然后倒卖给浠水石油公司,收取巨额贿赂。
除此之外,她还将石油的供应指标透露给别人,以此赚取“信息费”。
面对铁一样的事实,程春莲终于招供,她向检方提供了自己的几个存折。
这几个存折的存款地点分别在黄石、天津、武汉、北京,加上10万日元和1万美元,共计27万元人民币。
在那个年代,能成为万元户已经非常了不起了,而程春莲却有几十万的存款。不得不说,金钱真的会让人疯狂。
而当检查机关多方查证后发现,程春莲受贿的金额远远不止这几十万。
据悉,倒卖石油、提供石油供应信息和他人求她办事给的好处费,程春莲共受贿76.6万元。
此金额一出,立即震惊了全国上下,这起案件也成了湖北省当时最大的受贿案件,是全国六大经济犯罪案之一。
由于案件影响巨大,湖北电视台和中央电视台都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而已经走进铁网的程春莲,此时仍然执迷不悟。
她并不认为自己有错:“我觉得我对社会是有功的。从外面搞石油运到黄石,解决了当地的油荒问题,又让很多企业得以正常运转,这是我有能力的表现,拿点儿好处费不是应该的嘛!”
程春莲的一番言论,加大了此次案件的审讯难度:到底应该如何对程春莲定罪量刑?
为了能做到公平和公正,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位老法官说,为了这起案件,法院专门召集了省、市法学专家开会讨论,甚至还邀请了武汉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教授进行研究。
最终,所有人意见达成一致。
由于程春莲受贿金额巨大,被判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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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件的发生,都不应该脱离时代背景,虽然76万元在今天看来不算多,但放在90年代初期,确实算是一笔巨款了。
所谓“法不溯及既往”,这个时期的中国,正在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法制也在不断建立和完善。所以,对于刑事和经济犯罪,国家当时采取的政策是:严抓严打。
虽然对于程春莲来说,这样的结果是一个悲剧,但对整个国家来说,中国正在一步步走入法治社会,只有这样,人民才有法可依,依法治国才能更加深入人心。
1992年4月3日,程春莲在黄石郊外被执行枪决。
她的生命,永远停在了37岁这年。
愿程春莲的事迹能为所有人敲个警钟,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否则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