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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权法律案例|女子被副行长男友欺骗花900万买理财血本无归,银行该担责任吗?

2023-03-07 10:37 作者:十权法律  | 我要投稿

女子的好友是某支行的行长,于是通过他购买了8份保险理财,金钱总额900万元,女子后续发现自己的钱款被好友骗去花了。因为好友是银行的工作人员,由此便起诉了银行。银行需要承担责任吗?

事件起因

辽宁抚顺的金女士,从2014年-2017年期间,通过好友邵某购买了8份保险理财,总额900万。邵某是某国有大行支行的副行长,但拿到金女士的钱后并没有帮她购买保险,而是出具了8张假保单,然后将金女士的钱挪作私用,期间挥霍了750万

其实,金女士曾经与邵某建立过恋爱关系,在这900万保单发生之前,邵某是帮金女士买过一次保险,当时支付了100万保费金女士获利9万元。当时买保险时走的是正规流程,因此金女士对他建立了一定的信任。

从这一单之后,金女士基于信任,便让邵某帮自己又连买了8单,但这次邵某并没有帮金女士购买保险,而是使用欺骗的方法取走了金女士的钱财,进行了非法占有,这已构成了诈骗罪。

金女士认为自己上当受骗的原因在于邵某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于是起诉了银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银行表示,金女士并没有和银行建立起真正的保险理财合同关系,金女士是无权向银行主张权利。

最终,法院驳回了金女士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邵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罚金100万。此外邵某还要退还金女士736万元。

本次案件中,从银行内部的管理上来看,是存在着一定的漏洞才会让邵某趁机钻了空子,但金女士事件与银行无关。

银行是否要承担责任,主要是看银行是否存在过错行为导致金女士损失

那么在购买理财产品时,银行的哪些行为是应当承担责任的?同样近期有一起类似案件。

案例:王女士斥资100万元,在银行购买了定期理财产品,亏损了23万元。

当时王女士购买的金额100万,在产品到期清算后发现最终到手就只有77.5万元。随后王女士向银保监会的上海监管局举报该银行,认为银行涉嫌违规销售理财产品

最终银保监会出具了答复书,称银行在理财产品销售的过程中确实存在向客户销售过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代销产品,已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但银行与王女士最终协商未果,王女士便上诉至法院,最后,法院判决王女士购买理财产品的亏损全部由银行承担!

投资者的亏损,由银行买单?

因素一:

王女士在开设理财账户的时候,填写风险问卷时表示,选择的是稳健型,可以承担低至中等风险类型的投资,该类型属于在保本的同时,获取若干的升值。一审法院认为,银行在销售产品时,违反了适当性的义务

根据王女士银行账户下购买过的其他理财产品看出,王女士一直都是购买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跟王女士问卷中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是相匹配的。而涉案的这个产品,在银行内部的系统评级中,属于高风险产品。已完全超出王女士风险承受能力的范围,并且在银保监会的答复书中也证明了此举。

由此,银行存在向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代销产品,显然这属于未尽适当性的义务。法院认为,银行属于让王女士盲目的购买与其风险等级不匹配的产品,存在明显过错。因此,这个过错跟王女士所受的理财损失之间,是具有因果关系的。银行理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因素二:

银行未能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向王女士充分履行了风险告知及说明义务。此外,本次王女士购买的产品属于定期产品,到期之前没有办法赎回的,即使王女士有止损的意愿也无法实施,王女士对此损失的扩大也不存在任何过错,因此最终判决王女士的亏损应当由银行来全部承担。

本文通过两个案例可以清楚得知:购买理财产品时需要注意,投资者是否与银行建立起真正的保险理财合同关系银行是否充分履行风险告知及说明义务;银行是否让投资客户购买与其风险评估等级不相应的产品,如若不匹配银行就要对客户的亏损买单。

投资有风险,望大家谨慎购买!若您遭遇了类似情境无法解决时,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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