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如何设定?
大多数创业者认为公司章程只是工商设立登记时必须提交的一份文件而已,在网上随便下载一份或者拿模板套用一下就行,并无多大的实际作用,对章程也不够重视,其实每个公司的情况不同,制定出来的章程内容也应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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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随意下载或者套用的章程,对许多重要事项没有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规定,往往造成公司经营治理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无法解决,而一旦股东之间发生纠纷,章程不但不能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反而会使公司陷入僵局。
一、重新认识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二、制定公司章程常见的问题:
1、多数企业公司章程类似
目前,许多企业的公司章程几乎是一样的,要么套模板,要么就是随意下载一份,要么就是照抄照搬公司法,除了股东的姓名、住所、资本规模等方面有所不同,另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文字以及通过这些文字所要建立的自治机制几乎没有任何差异,千篇一律。
2、不结合实际情况
一些企业的公司章程大量复制粘贴公司法的规定,未从实际出发,量体裁衣,制定切实可行的章程条款,对许多重要事项未进行详细的规定,造成公司章程可操作性不强,制定出来后往往被置之不理。
3、不符合公司法精神
一些企业的公司章程,内容明显不符合《公司法》精神,甚至有剥夺或者变相剥夺股东固有权的情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强调不够,对公司管理层权限边界界定不够清晰,不能有效地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往往给公司的正常运作带来许多不利的影响。
从上面的三个常见问题可以看出,每个企业都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制定专属的公司章程。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是公司章程、工商登记中必备内容,一定要保持公司章程记载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一致,否则存在因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但未及时变更登记被行政处罚的风险。另外有些公司在初创之时喜欢在公司名称后面写上“(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这个实际上是不规范的,在进行公司工商登记时应当去掉此种表述,准确写明公司的全称。
2、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公司的名称一般由下面四个部分组成:所在行政区划(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可以不冠行政区划的除外)、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3、公司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有权等在先权利。
如果不在一个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存在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往往可以登记成功,但仍需要考虑后登记的企业是否存在侵犯先登记企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有关公司名称发生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因涉嫌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而导致的侵犯企业名称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纠纷。
4、公司名称可以转让,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因此企业名称也可以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予以转让,即使该企业名称没有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如果异地经营没有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灵魂,是公司运营管理的依据。公司章程直接约束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关系。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股权设立、出资比例、股东会的表决比例、董事会的产生、监事会的产生,公司的运营、利润的分配、公司的解等等,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公司活动的依据。因此可以将公司章程称之为公司宪章。
公司章程虽然平时束之高阁,很少用到。但是,在关键时刻公司章程往往能发挥你意想不到的关键作用。所以,公司成立之初公司章程的建立必须细致认真,不可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