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环保管家的服务内容
环保管家的服务内容
(一)为企业建立健全“一企一档”,将企业的涉环保工作资料进行标准化规范,建立纸质版和电子版文档,并将电子版文档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报备,在每季度首月号前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电子版材料更新。
(二)对企业生产、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排污总量控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自行监测等政策合规性合法性管理,排查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存在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并负责企业的环境统计、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及转移情况、国家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与方案、“零散废水”转移情况等日常申报工作。
(三)为企业提供运营服务,指导企业找到在VOCs源头控制、VOCs物料储存、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水集输储存和处理系统、废弃物管理、集气系统和废气处理设施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正确开展VOCs治理和设施运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产污、治污情况的管理,健全完善污染物排放和环保设施运行数据库,促进污染物达标排放,优化和降低运营成本,排查和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企业的生产运行。每季度对企业VOCs废气进行监测分析。对企业VOCs原辅材料台账、VOCs废气处理设施台账、危废台账、其它辅助资料台账合规性管理,以及对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异常情况排查。对管理过程中发现企业台账记录不规范,及时提醒企业立即整改。

(四)对产污、排污环节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每月形成月报,每季度形成季报,分别于次月和次季度首月日前上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
(五)对企业每年开展至少1次治污设施操作员、环保专员、环保责任人集中式培训。对于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环保工作人员的操作问题,在现场及时提出并帮助整改。
(六)发现企业有涉嫌逃避监管、私设旁管等行为,以及企业排放出现异常、企业周边气味有异常等情况立即上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并积极配合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检查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后续跟踪管理工作。
(七)对于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或事故的,在第一时间协助企业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并上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
(八)与企业约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