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衙门
机构名。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由宦官 吴良辅 等的建议,设立“十三衙门”,作为内廷机构,为皇帝及其家族服务,在宫廷内侍奉皇室及其家族,以宦官为主管。
十三衙门就是宦官衙门,主管也是宦官。
由 清朝宦官 吴良辅 建议设立的机构,于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设立。
设立“十三衙门”,在宫廷内侍奉皇室及其家族,以宦官为主管。
十三衙门乃仿明朝体例 二十四衙门 而设。其下即: 司礼监 、 御用监 、御马监、 内官监 ( 宣徽院 )、尚衣监、尚膳监、尚宝监( 尚宝司 )、司设监、尚方监( 尚方院 )、惜薪司、钟鼓司( 礼仪监 、 礼仪院 )、兵杖局、 织染局 (经局)。
康熙元年(1661年),吴良辅等伏诛,裁撤十三衙门,另由 上三旗 包衣组设 内务府 ,改尚膳监为 采捕衙门 ,改惜薪司为内工部,又改御用监为 广储司 ,宣徽院为 会稽司 ,礼仪院为 掌仪司 , 尚方院 为 慎刑司 ,采捕衙门为 都虞司 ,内工部为 营造司 ,又自掌仪司分出庆丰司。
十三衙门为:司礼监、 御用监 、御马监、 内官监 ( 宣徽院 )、尚衣监、尚膳监、尚宝监( 尚宝司 )、司设监、尚方司(尚方院)、惜薪司、钟鼓司( 礼仪监 、 礼仪院 )、兵仗局、 织染局 (经局)等。公元1661年,康熙即位后裁撤,职掌归“ 内务府 ”。
清初,设 内务府 侍奉皇帝及其家族,入关后置 内管领处 。
顺治十一年(1654),命工部立十三衙门,设司礼、御用、御马、内官、 尚方 、 尚膳 、 尚宝 、司设等八监,尚方、惜薪、钟鼓等三司,兵仗、织染二局,兼用 满族 官员与宦官主管。次年,改尚方司为 尚方院 。
十三年(1656),改钟鼓司为 礼仪监 ,尚宝监为 尚宝司 。
十七年(1660),改礼仪监为 礼仪院 , 内官监 为 宣徽院 。
康熙元年(1662),复设内务府,改尚膳监为 采捕衙门 ,惜薪司为 内工部 。
十六年(1677),改 御用监 为 广储司 ,尚方院为 慎刑司 ,采捕衙门为 都虞司 ,内工部为 营造司 ;
二十三年(1684),又由 掌仪司 分立庆丰司,总称司,宦官之权皆归内务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