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的欢愉

说朋友亲,朋友可不算亲,朋友本是路遇的人。
——张文顺
好像每年过完元宵之后太阳就毒辣起来,街上小孩子一多起来才反应过来大概是暑假来了罢,早上四点太阳就开始放肆,像领导布置任务一样放肆和不讲情面。
街上暧昧的空气还和多年前我光着膀子在街上跑时候的一样,至于为什么不是光着屁股跑,因为我打小就聪明,没穿过开裆裤。
将时针倒回五千四百圈,那时每天为作业做不完发愁的我总会上街先玩上他个一个小时。
空旷的空地上热气还未褪去,已偏向西侧的太阳显得还是那么毒辣,像是老师打手心似的狠狠地照着大地。
王道格坐在草垛上打开水袋咽下了几口水,又抽出一支烟,将烟包装袋随手扔到了旁边的草垛,烟袋滚了几下便像我的心情一样一动不动了。道格吮吸这烟头,时不时吐出一团氤氲地空气。无言。
直到他终于看向我,我才俯身问道:“今天我们干些什么?”
“王空亭没来吧,等等她吧,她来了我们出发,没来我们就在这儿聊聊天吧。”
于是我和道格都看着小城堡的四楼窗户,窗户一动不动,没有声响,像是嵌在后山石头里的那把剑一样。
草垛的另一边跑过来一伙穿着布衣草鞋的孩童,其中一个抱着一个大西瓜,后面跟着一条有白毛的黑狗,一些虫子也飞在他们身边嬉戏。
我和道格平淡地看着他们跑着离开我们的视线。
我问:“你快乐吗?
他说:“我很快乐。”我很确定他没有听过快乐颂,所以他应该是真的很快乐。
我又问:“你看他们多么热闹,可是与我们都无关。你羡慕吗?”
他回我:“但他们在我们的世界里欢愉,就像漂亮的装饰品一样,他们自己漂亮,却还是装点了我的房间。”
我没有自己的房间,家里也几乎没有装饰品,所以我是完全没听懂他是什么意思的,但看他舒展红润的脸,他应该是快乐的,于是我也没有再说什么。
王空亭这时也终于来了,摇摆着身上白色的连衣裙和头上的双马尾,她径直跑到了道格的跟前停下“我们今天去哪?”
“魔王山吧?”道格一边说着一边向前走去,空亭走在他旁边,我在后面跟上。
一路上,树木渐渐稀少,土地也渐渐露出黄土黑石。村里的烟火气和鸟鸣犬吠也渐渐离我们远去,我顾不上和他们俩聊天,警惕着四周。
“空亭!”我突然听到道格一声暴呼,回头一看,道格一脸惊愕,而空亭已不见身影。
“你不是一直和空亭聊天吗?”我跑到道格面前问道,“她怎么不见了?”
“一阵黑烟吹过空亭就不见了,一定是魔王干的。”说着道格便向不远的山边跑去。
我将宝剑递给道格,捡起地上的行囊,慌乱地跟上跑走的道格。到了山边,一个稍大的深邃黝黑的洞口赫然出现,道格右手举剑叼着烟头谨慎又坚定地向山洞里走去。
不多时顶上露天,阳光温柔地照进来,映出了角落魔王的身影。青色的一对尖角,粗壮的黑色尾巴上散落着一撮撮红色的毛发,俨然一只长了翅膀的蜥蜴,像是长了翅膀的小火龙。
“那他娘的是龙,什么蜥蜴!”道格吐槽道,“还有,小火龙本来就有翅膀好吗!”
小火龙是没有翅膀的,喷火龙才有,但是无所谓了,我指向魔王的侧身后惊呼:“看,空亭!”
空亭被绑在一块石头上期待着看着道格。
道格冲上,趁着魔王未醒,来到魔王的头旁边,将要刺下,只见魔王霎时睁眼侧头一避,已经起身将左爪扑向道格,却是道格不动,直到将要被击中,才慢向右跳劈向魔王足跟。
硝烟散去,道格断了左臂,而龙王也断掉了最适合红烧的左前腿。
“为何趁我入睡伤我?”龙王暴喝。
“你要是睡着了怎么掠走的空亭公主?!”道格纠正到。
“虽然不知道你为何不趁我睡着带走公主,但是为了伤我,断自己一臂,真的值得吗?”平日里为非作歹,横冲直撞,插队逃税,占小便宜没够的邪恶魔王奸笑到。
“我断掉一臂,照样可以执剑,照样可以劈砍刺绞;我断咗一臂,标圈膀伏,单摛手,打的照系咏春;我断了一臂照样是勇士,照样可以声张正义,回报社会;我断了一臂,照样是爸妈的好儿子,兄弟的好兄弟;军人断臂仍是军人,农夫断臂仍是农夫。但是总统断臂他便不再是总统,祭司断臂他便不再是祭司,你魔王流的每一滴血都是将剑刺向你的人的胜利。我虽九死其犹未悔,况以一臂事呼?尔等闻人足音蛩然而不避,是吾辈之謦欬之胜而力血之不足也。”
道格说罢飞身举剑刺向听愣了的魔王,一阵光芒爆出,魔王灰飞烟灭,道格躺在自己的血泊中,空亭自己挣开绳索跑来蹲下抚摸道格的头发,伤心地抽泣,道格叼回为了说话取下的烟头抚摸空亭的脸沉沉地说到:“你没事就好。”手臂垂下,道格的呼吸也轻了下去。
兴许是魔王死了,空气感觉变得温和,天空有些发红,很远很远的村庄的炊烟为了唤回我们也飘然而至,荒凉干燥的魔王山竟因为声响似乎变得有些生趣起来。
不远处已然干涸的河旁的水车还在转动,是风吧,它永远也不会停下,我和道格在他生前追逐过风,想看看风的尽头或者缘起,可是怎么会成功呢,我们都在风下生活,有的人在上流,有的人在下游,下游的羡慕上流的人们,像是徒步追赶马车,怎么追得上呢。可是纵然如此又有谁会停下?石头会停下,我们便踩着石头过,河水会停下,我们便踩着河床过,现在道格也不得不停下了。直到我们的梦能醒吧......
“王二狗,吃饭了。”二狗的妈妈在楼前大喊。二狗连忙起身,撇下木棍,使劲咬了几口,便将棒棒糖的棒丢到一边,从口袋掏出一根帮帮糖塞到我怀里,又从另一边摸出两根放在柱子手上,挥着手迎着夕阳跑走了。
二狗妈妈埋怨地拍打着他身上的灰尘,两人消失在红晕的晚霞中,看着被天线割裂的夕阳像电饭煲的保温功能一样温暖地流连着,我想起了二狗常常说起的比喻:
“你看那边的晚霞,好温暖,像是刚刚出锅的排骨汤浇在米饭上的香气一样。”
只会把太阳比作大火球和电饭煲,把晚霞比作绸缎的我对隔三岔五就有排骨汤喝的二狗只有羡慕。
二狗走了之后,王大柱儿也冲我挥了挥手蹦蹦跳跳地走了,两条马尾像两匹欢腾的马的尾巴一样欢腾。
尾记
我把二狗给的糖收了起来暂时没有吃。想来其实二狗和我作多年朋友也是辛苦的,他的妈妈虽然当着我的面曾经和二狗说我是公德比赛小区组第一名要二狗如何如何跟我学习,但是二狗的妈妈大概其实是不怎么待见我的,我和他妈妈几乎没有对过话的,像是新手村的商店老板和练级的小怪一样没有什么过多的交集,当然了,我是那个小怪。
因为大概三年后我们因考去了不同的学校,之后很多年只见过一面。但是像无数小学生不会忘记“那年夏天”,“妈妈送伞”和“爸爸背我去医院”一样,我永远也忘不了二狗一手棒棒糖一手木棍对着我高声喊着“虽九死其犹未悔”的那天傍晚,我因为忘记带课本回家被家父如何地教训了一顿。
直到如今又一年夏天,我用五百八十元送五百话费的垃圾手机艰难地记录下了这件事,我略一思索,仍然觉得我的生活是幸福又足够精彩的。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一个人竟然可以如此漫长又独特地去生活,像天上的月亮一样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