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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历史沿革(第三期)

2023-10-07 21:25 作者:七年大乱战  | 我要投稿

印度尼西亚共产党

(一)印度尼西亚共产党前身是1914年建立的东印度社会民主联盟,在1920年5月成立,并于同年加入共产国际。1920年易名为“东印度共产主义联盟”,1924年定名为印度尼西亚共产党。1926年领导印尼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反荷兰殖民主义的武装起义,起义失败后转入地下。日本占领印尼期间一些印尼共产党员投身于武装抗日斗争,一些青年党员与其他民族主义青年组织成员进行地下宣传活动。1948年转为公开活动,同年9月爆发茉莉芬事件,再次被宣布为非法并转入地下。1951年又转入公开活动,同年组成以艾地为首的新的党中央。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印尼共产党对外坚持反帝、反殖斗争,对内致力于同民族资产阶级建立统一战线大力发展党组织。在1955年印尼全国第一次普选中一跃成为全国四大政党之一,1962年党员达220多万并在地方选举中获胜。1965年印尼九·三〇事件中遭到严重破坏大批党员被囚禁和处决,1966年3月12日总统苏哈托宣布解散印尼共产党再度转入秘密状态。同年9月中央政治局发表《自我批评》总结九·三〇事件的教训,党刊是《人民之声》。20世纪初印尼出现第一次大规模政治运动浪潮,本土民族主义政党和组织随之诞生,印尼的共产主义运动也在此环境下兴起。受1905年俄国革命的鼓舞,印尼工人阶级的第一个组织于同年正式成立,即“国营铁路协会”。由于处于荷兰殖民统治之下,印尼的共产主义运动自然与荷兰联结在一起。印尼第一个以社会主义为导向的工人组织,由荷兰人亨德立克斯·斯内夫利特于1914年在泗水组建,即“东印度社会民主联盟”(简称“东联”),亚洲第一个独立的共产党组织宣告诞生,1925年又进一步更名为“印尼共产党”。在印尼共正式成立前印尼马克思主义者曾一度同民族主义者保持合作关系,实行“内部联盟”策略,即吸收进步的民族主义者加入“东联”,同时允许其保留原来的政党身份。但1920年后印尼共逐步放弃与“伊斯兰联盟”的合作,并与共产国际的路线发生冲突。共产国际代表、同时也是印尼共领导人之一的陈马六甲认为泛伊斯兰主义者具有革命性,可以继续合作,这一观点也得到列宁与共产国际大会的支持。到1922年共产国际进一步要求印尼共采取“内部联盟”策略,鼓励其与“伊斯兰联盟”合作,但是多数印尼共领导人并不认同共产国际的路线,1923年印尼共明确宣布与“伊斯兰联盟”决裂。此后印尼共的路线愈发偏激,提出“立即实现社会主义”、“印度尼西亚苏维埃”等口号。1926年11月12日和1927年1月4日印尼共在爪哇苏门答腊先后发动武装起义,一个月内即被荷兰殖民政府镇压。印度尼西亚1926—1927年民族大起义被印尼共称为荷兰统治时期第一次民族起义,起义失败后印尼共被殖民政府宣布为非法组织,被迫转入地下斗争,直到日本战败并撤出印尼。1926年11月12日印尼共产党领导的反对荷兰殖民者的第一次武装起义爆发,1925—1926年印尼工农运动高涨。1925年11月25日印尼共产党中央在日惹布兰班南召开会议,决定举行武装起义,在万隆建立起义委员会总部,并成立多级起义委员会。

(二)1926年11月12日晚雅加达和万丹首先起义,起义者攻占电话局和火车站,袭击警察局和监狱,惩办殖民官吏和特务。爪哇起义迅速扩展到勃良安、梭里、谏义里等地,1927年1月1日苏门答腊的沙哇仓多、西龙岗等地起义,起义参加者主要有农民、工人、手工业者、小商贩、伊斯兰教教师和华侨劳动者,1927年3月起义被镇压。由于无法正常开展革命工作,印尼共在群众运动中的领导地位被左派民族主义政党,即印度尼西亚民族党所取代。地下斗争时期印尼共通过党员另建政党,或者加入其他政党的方式参与政治。秘密党员阿米尔·沙里弗汀于1937年成立印度尼西亚人民运动党,为共产党的政治活动提供合法外衣。慕梭于1935年组建秘密政治组织“地下印尼共”,他同时还响应共产国际要求培养干部的指示,组建“共产主义青年党”。印度尼西亚民族党原名印度尼西亚民族联盟,1927年7月在万隆成立,1928年3月改现名,创建人为苏加诺。该党宗旨是争取印度尼西亚民族独立,抗击荷兰殖民主义,提倡发展民族经济,奉行平民主义和不合作路线。1931年解散,1964年重建。提出坚持反帝、反殖和平中立政策的原则,主张加强同亚洲各族人民的友好联系。曾单独组成政府,也曾与其他党派联合组阁。在政府的压力下于1973年1月10日与印尼基督教党、天主教党、平民党和印尼独立拥护者联盟合并组成印度尼西亚民主党,党刊是《印尼团结》,党报《独立报》。印度尼西亚民主党是印度尼西亚的政党,成立于2001年9月9日,以“潘查希拉”为政治纲领,以维护和巩固国家统一为目标,倡导民族主义、宗教信仰自由、 多元主义和人道主义。潘查希拉直接来源词源于一个古老的印度教理想,是印度佛教的“五戒”,是古代印度的佛教徒用于描述道德经的五条戒律,带有喜庆的意义。1954年4月中印两国签订《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这一协定简称“西藏协定”或“潘查希拉”协定,因为协定的序言中确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五项原则被印度称为“潘查希拉”。当时的印度尼西亚政府也借用“潘查希拉”作为自己的立国原则,因此“潘查希拉”既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代名词,也是印尼建国原则的代名词,即信仰神道、人道主义、民族主义、民主和社会公正五项基本原则。当时中国佛教协会主席赵朴初先生说:“原来与佛教有着密切关系的‘潘查希拉’,通过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赋予新的内容和新的含义,进而被人们所广泛地接受和应用,大大促进亚非许多民族的友好团结,这是亚洲这个古老的大陆为整个现代国际关系所做的伟大创造。”其实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早是周恩来总理1953年12月31日接见来北京谈判的印度政府代表团时第一次完整提出的,1950年4月1日中印正式建交及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开始时印度政府对放弃英国过去在中国西藏地方的一些特权是有保留的,1952年2月11日印度政府向中国交来一份《关于印度在西藏利益现状》的备忘录,共开列七项涉及中国主权的权益。

(三)周总理于同年6月14日对印度驻华大使潘尼迦指出:“中印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的现存情况是英国过去侵略中国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痕迹,对于这一切时新的印度政府是没有责任的。英国政府与旧中国基于不平等条约而产生的特权在现已不复存在,因此新中国与新印度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要通过协商重新建立起来。”1953年9月2日当时的印度总理尼赫鲁建议两国政府尽早就此问题进行谈判,周恩来总理于10月15日致电印度总理,欢迎印方建议,提出双方的谈判可于12月在北京开始举行。1953年12月31日晚周总理接见印度代表团,他说:“中印两国关系的原则是从新中国建国时确定的,那就是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及和平共处的原则。两个大国之间特别是像中印这样两个接壤的大国之间一定会有某些问题,只要根据这些原则,任何业已成熟的悬而未决的问题都可以拿出来谈。”经过4个月的友好协商后4月29日达成协议,签署《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通商和交通协定》及换文,协定在序言中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定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协定签订和公布后两国总理互致贺电,周总理在贺电中指出:“只要各国共同遵守上述各项原则,采取协商方式,国家间存在的任何问题均可获得合理解决。”当时举行的有关朝鲜和印度支那问题的日内瓦会议没有邀请印度参加,尼赫鲁便派他的密友克里希纳·梅农作为特使在会外进行活动,周总理多次会见他,并通过他向印度转达友好的情谊。尼赫鲁总理为表示感谢,在6月底日内瓦会议代表团团长休会空隙特邀周总理访印。当周总理在1954年6月底访问印度期间再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时尼赫鲁总理被深深地感动了,他不仅热烈支持周总理的倡议,而且同意在两国总理联合公报中重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指出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各国间,而且适用于一般国际关系中。一时间中印友好掀起热潮,周总理所到之处响起“印地秦尼巴依巴依”(印中人民是兄弟)和“潘查希拉金德巴”(五项原则万岁)的欢呼声。后来印度首都新德里一条景致优美的大街还被命名为“五项原则街”,随后周总理对缅甸的访问再次确认这个原则。在1954年第一次亚非首脑会议(万隆会议)上尼赫鲁总理和周恩来总理共同倡导被称为“潘查希拉”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尼赫鲁因此在国际上享有崇高的声誉,并成为而后兴起的不结盟运动领袖。1954年的10月和11月尼赫鲁总理和缅甸总理吴努先后访问中国,尼赫鲁和吴努与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进行多次会晤,就进一步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达成广泛共识。尼赫鲁对新中国的建设成就推崇备至,回国之后三句话不离“伟大的中国”。在万隆会议前后中印之间、中缅之间、印度和印尼之间已开始将这个原则作为各自双边关系声明的导言,随后中印两国在处理各自双边和多边关系时开始有意把潘查希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写进联合公报、宣言和声明中去,这样在亚非国家政府首脑互访后所发表的一系列联合公报中越来越多地使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57年印度、铁托领导的南斯拉夫和瑞典共同倡议,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本内容作为联合国的目标和责任,并得到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瑞典人)的正式确认,至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成为指导和处理现代国际关系的准则而为国际社会广泛接受。

(四)潘查希拉作为印度尼西亚立国的哲学基础不仅反映爪哇文化崇尚自然、崇尚和谐、强调尊卑等级的核心价值观,而且借用爪哇文化比较典型的重感性领悟的表达方式。从其功能上讲这样做固然可以比较容易引起印尼人民的共鸣,使其有很大的包容性和适应能力,但其表达方面的模糊性也导致其在运用中的不确定性。苏加诺和苏哈托总统时期在外交方面采取截然不同的外交姿态,但都声明以潘查希拉为指导就很好地说明这一点。 苏加诺主政时期印度尼西亚比较外显的外交政策,如主持召开万隆会议、与马来西亚进行对抗等,截取潘查希拉中强调民族平等的一面。而苏哈托上台采取相对内敛的外交态势,如倡导国家抗御力整体安全观念、在区域合作中强调“协商与一致原则”等则截取的是潘查希拉强调和谐的一面。正是由于潘查希拉有这样的一种特点,无论那一个总统上台,潘查希拉都被作为立国基础和指导思想,因此潘查希拉也就成为理解印尼外交政策的一个十分有用的切入点。二战结束后印尼共迎来重建机遇,1945年8月17日苏加诺宣布国家独立,随后与重返印尼的荷兰军队发生冲突,印尼进入反荷独立斗争时期。同年印尼副总统穆罕默德·哈达签署公告,允许社会中的集团和流派建立各自的政党。1945年10月21日印尼共正式重建,但部分老党员并未直接回归印尼共,而是以地下党员的身份加入社会党、印尼劳工党等组织,同时以公开或秘密的身份在印尼共领导下的印度尼西亚全国总工会、印度尼西亚农民阵线、印度尼西亚社会主义青年团等政治团体中发挥作用。这其中社会党和印尼劳工党虽然并未被冠以共产主义的名称,但其实都是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组织。通过公开和秘密党员在政府、议会中任职的方式,印尼共在战后初期获得巨大成功。在印尼共和国首届内阁中沙里弗汀被任命为议会副主席兼国防部长,到1946年10月政府31名内阁成员中包括4名共产党员,其中3名为秘密党员。1947年7月后沙里弗汀更是出任总理兼国防部长,并提拔共产党员占据要职。同时沙里弗汀利用掌握的军事权力,新组建“印度尼西亚国民军”,由与其同一派别的军官控制。1948年8月长期在苏联避难的慕梭重返印尼,开始对党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慕梭推动印尼共通过《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新道路》,《新道路》旨在重夺革命领导权,认为1945年以来印尼共未能利用独立斗争获得革命领导权,将其拱手让给民族主义者。《新道路》内容充斥着武装斗争的论调,强调必须在军队的干部中间把反动的和反革命的分子清洗出去。已解密的前苏联档案表明《新道路》是慕梭在苏联期间酝酿完成的,他借用苏联“两大阵营”理论和中国的革命经验,但并非直接依照莫斯科的命令行事。反荷斗争时期印尼地方军队派别林立,内部摩擦不断,哈达决定对印尼军队进行整编,将沙里弗汀的势力从军队中清除,至1948年9月印尼共控制的军队与反共部队之间的冲突到达顶峰。慕梭等人四处宣传共产党的工作纲领,在抵达茉莉芬地区时当地亲共与反共力量之间已爆发武装冲突。

(五)9月19日印尼政府谴责慕梭和印尼共在茉莉芬地区夺权和建立苏维埃政府,派遣军队进行镇压。随后的两个月内支持印尼共的军队全面失败,慕梭在战斗中被击毙,沙里弗汀被捕入狱并被执行枪决,左翼组织遭到大规模清洗,约3.5万名被指控为亲共的人士被捕。事件爆发后苏加诺总统将“茉莉芬事件”定性为“残忍而野蛮”的社会革命,将参与者视为“破坏性的力量”。“茉莉芬事件”后为抵抗荷兰侵略,哈达政府释放大部分被关押的印尼共党员。印尼独立后继续模仿西方政治体制采取议会民主制度,建立以政党政治为核心的政治框架。对于国内的共产党时哈达政府并未再次进行打压,而是采取宽容政策,“宽容政策”为印尼共的恢复发展提供空间,到1950年底印尼共已经恢复政治活动。1950—1951年印尼共领导层发生重大变化,艾地、鲁克曼以及约多等人成为印尼共新的领导核心。新领导层提出领导机构“印度尼西亚化”,并借此成功获得党的领导权。议会民主制时期反共政党是印尼共面对的主要挑战和威胁,马斯友美党、伊斯兰教士联合会两个伊斯兰政党长期在议会中占据优势地位,并坚决反对共产党人进入内阁,苏丹·里尔领导的印尼社会党同样反对共产主义。1951年8月马斯友美党的苏基曼政府对共产党进行大规模逮捕,导致1.5名共产党人及其支持者入狱,这次逮捕是政府在毫无依据的情况下发动的,但印尼共却无力进行反制,印尼共的突破性发展直到1953年民族党的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执政后才得以实现。民族党人属于左派民主主义者,对待共产党的态度较为温和。阿里政府对外采取“不结盟政策”,积极发展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外交关系,对内则默许共产党人的正常发展。鉴于阿里上台后国内政治环境的变化,印尼共及时调整路线方针。1954年3月召开的印尼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认定印尼仍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并据此制定新的政策纲领,一方面强调联合民族资产阶级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事实上将政党选举作为斗争的主要方式。新纲领认为印尼共需要改变帝国主义者、地主阶级买办资产阶级和人民之间的力量对比,把建立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统一战线(即“民族统一战线”)作为首要紧迫的任务,继续支持阿里政府,并重视普选和议会斗争。对于民族资产阶级时印尼共的主要策略是支持苏加诺总统和印尼民族党,印尼共认为二者实行的政策符合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益:苏加诺曾在1952年10月的军事政变中拯救共和国,和民族党一起拒绝国有资产私有化,并且更倾向于支持国内贸易和工业发展等。吸引农民加入统一战线是印尼共政策的重要组成,农民占印尼人口的70%,印尼共主要是通过“土地革命”消除封建残余,提出“土地归农民”的口号。“民族统一战线”扩大印尼共的政治基础,通过政党选举,印尼共迅速成为国内主要的政治力量之一。1956年3月1日印尼首次全国大选结果公布,印尼共获得16.4%的选票,一跃成为印尼第四大政党。排名第一的是印尼共支持的印尼民族党,获得22.3%的选票。

(六)1957年7月在大爪哇地区率先举行的全国第二次大选中印尼共在中爪哇地区获得超过300万张选票,成为当地获得选票最高的政党,在东爪哇西爪哇中也分别获得第二和第三高的选票。印尼共虽然通过选举成为国内的新兴政治力量,但仍处于印尼政治舞台的外围。由于伊斯兰政党的反对,印尼共始终无法进入内阁,只是依法在国会中享有一定的席位,政治话语权非常有限。1957年后印尼政治陷入动荡,印尼共的“民族统一战线”面临挑战。由于军队内部、政党之间以及中央与地方矛盾的激化,印尼国内爆发针对中央政府的“外岛叛乱”。到1958年5月印尼政府基本平息叛乱,支持叛乱的反共政党包括马斯友美党、印尼社会党等被迫退出政治舞台。“外岛叛乱”后印尼的议会民主制度走向终结,1957年2月苏加诺总统正式提出“有领导的民主”主张,实质就是总统领导的威权体制。苏加诺后来只保留部分政党,按照比例组成“互助合作内阁”,政党不再依据选票获得议会席位和组阁。“有领导的民主”制度意味着政党政治的终结,这使印尼共此前积累的选票优势失去意义。印尼共曾尝试推动苏加诺继续进行全国大选,但未能成功,最终作出妥协,决定支持苏加诺的主张。1957年7月初印尼共中央委员会召开的第五次全体会议,对苏加诺的政治体制改革给予高度评价,赞扬苏加诺的方案是:“这样的合情合理、这样的公正和这样的民主,以至于顽固派的领导人‘不赞同’的表示就会使他们在自己的群众中间完全陷于孤立。”作为印尼民族主义者的代表人物,苏加诺一直对印尼共持同情态度,这为印尼共进一步发展提供基础。1959年苏加诺公开表示:“印尼共是印尼独立斗争的斗士,反对帝国主义的斗士。”1960年印尼共正式进入苏加诺组建的“互助合作内阁”,除此之外鲁克曼被任命为国会副议长,艾地被任命为“临时人民协商会议”的副议长,在负责向政府提供咨询的“临时最高评议院”中印尼共也有代表。1961年9月印尼共第六次代表大会通过新党章,明确提出:“过渡到民主的人民政权制度(即社会主义制度)的准备阶段的最好的、最理想的方式就是和平的方式、议会的方式,如果取决于共产党人,那他们就选择和平的道路。”并再次强调:“支持苏加诺总统方案。”依靠苏加诺的政治保护和支持,印尼共在国内政治中获得前所未有的话语权,并得以将党的部分纲领转化为国家政策。在削弱政治对手方面印尼共的工作也取得进展,1963—1965年期间印尼共的政治权力达到顶峰。印尼共还通过直接最高权力机构参与政治,为国家意识形态提供理论基础,按照自己的政治路线推动社会改革,甚至还利用记者协会、报业协会媒体,左右国内舆论导向。1965年8月印尼共公开宣称拥有350万名党员以及超过2000万的群众组织成员,印尼共的影响力在其建党45周年大会上得到充分展示。苏加诺总统亲自参加,而且在庆典过程中还出现苏加诺与艾地巨幅画像并排放置的场景,同时在印尼全国各战略要地出现马克思斯大林的巨幅画像。

(七)尽管印尼共通过“和平路线”获得空前影响力,但面对陆军的威胁时缺乏独立领导的武装力量始终是其致命弱点。1963年后由于苏加诺健康状况恶化,“后苏加诺”时代的权力争夺已经提前开始,一旦失去苏加诺的政治保护,陆军随时可能消灭共产党。为应对陆军威胁,印尼共进行相关工作,从内部瓦解对手,对军队实施渗透。1959年后印尼共通过强调各军种的平等取悦空军和海军,1964年11月印尼共组建秘密“特别局”,作为正式党组织之外的秘密机构。该机构直接向艾地本人负责,主要职能是在军界招募和培训党干部。此外印尼共利用苏加诺的支持组建独立武装力量,积极支持组建独立民兵力量“第五军”。1965年5月印尼共重新评估国内政治局势,认为:“印尼现在正处在上升和成熟的革命形势之中,应加强革命攻势,进一步发展革命形势,促使革命形势成熟。”到1965年8月印尼共已经获悉苏加诺病情严重恶化的消息,计划先发制人。但是在印尼共为武装斗争做准备的同时陆军的反共将领也在策划夺取政权,准备发动政变。1965年10月1日凌晨决定印尼共命运的“九·三〇”事件爆发,印尼共采取行动,准备提前处置陆军高级将领,原本只是实施逮捕,但“特别局”负责人夏姆却下达直接杀害的命令。事件爆发当日印尼总统卫队指挥官翁东命令部队突袭陆军七位高级将领的寓所,导致六名将领死亡。翁东的行动遭到印尼战略后备司令苏哈托的反击,后者提前获悉印尼共的计划,领导陆军发动“反政变”,并迅速控制局势。苏哈托指责印尼共是政变的幕后策划者,对印尼共进行大清洗,包括艾地在内的约50万共产党和亲共人士遭到杀害,苏加诺因牵连其中而丧失领导权,以苏哈托为代表的反共陆军势力全面接管政权。1966年3月苏哈托取缔并解散印尼共,同时禁止在全国范围内传播共产主义、列宁和马克思主义,印尼共在国内的公开政治活动完全停止。“九·三〇”事件使印尼共遭遇灭顶之灾,随后印尼共的政治活动基本停止,仅存的少部分党员转入地下斗争。这批党员否定之前的“和平路线”,认为:“党的领导执行右倾机会主义路线,把党的革命运动的命运寄托在苏加诺总统的决策上。”幸存的共产党员转而开始在农村地区开展游击战,学习中国进行土地革命,尝试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夺取全国政权。印尼共政治局委员苏迪斯曼以“印尼共中央委员会政治局”的名义领导残余党员在中爪哇进行地下革命,苏迪斯曼在1966年12月被捕后残留的地下革命势力又转移到爪哇东部继续进行游击活动。到20世纪60年代末期印尼共在爪哇地区的游击活动已经停止,在外岛地区也受到限制。由于政府对反共采取持续高压态势,本土的印尼共党员无力改变苏哈托建立的政府和新政治秩序,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外部联系也基本中断。1998年苏哈托政府倒台后印度尼西亚不再处于高压统治之下,进入民主化改革进程中。印尼共虽然已经不再能作为一个党派活动,但幸存的印尼共党员和“亲共”左翼人员一同构成印尼左翼政治活动的主要力量。

(八)除了留在印尼本土从事地下斗争的党员外因学习或者交流活动而滞留在海外的党员也曾以印尼共的名义继续发声,流亡海外的印尼共党员主要集中在两个地区:一个是苏联和东欧地区,另一个是中国。由于中国和苏联政治环境的差异,印尼共流亡者的政治立场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他们都批判艾地的政治路线,但对未来革命路线的选择却存在巨大差异。在中国的印尼共党员的立场与印尼本土残留的革命者较为接近,都强调应当保持“民族统一战线”中的独立性,但是对之前的“和平道路”完全持否定态度。留华的印尼共高级别领导人是政治局委员之一的尤素福·阿吉托罗普对外以“印度尼西亚共产党中央代表团”团长的名义活动,1966年留华印尼共党员创办《红旗》杂志,公开发表文章强调武装斗争路线是唯一选择。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留华印尼共党员的公开宣传活动基本停止,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中国国内报刊已找不到关于“印度尼西亚共产党中央代表团”活动和发言的报道。在苏联的印尼共组织先后成立“印尼共的马列主义小组”和“印尼共海外委员会”,其中一些党员因不满苏联与苏哈托政府的关系,离开莫斯科前往中国。留苏印尼共党员更多地强调党在“九·三○”事件前夕采取冒险策略,并且过于依靠苏加诺这样的民族主义者,而忽视自身独立性。这些反思一方面是留苏印尼共对自身失败教训的总结,另一方面夹杂着苏联影射中国的话语。苏联政府通过他们批判留在印尼的共产党员采取冒险的极左路线,间接影射中国的革命方针。在苏联的印尼共流亡者的活动一直持续到1991年苏联解体,苏联解体后俄国人对印尼共的支持也宣布停止,至此流亡海外的印尼共党员的革命活动完全停止,印尼共的历史彻底走向终结。伊斯兰教师联合会是印度尼西亚伊斯兰教政党,1926年12月成立于泗水。初为宗教团体,后演变为政党。1945年加入“玛斯友美”党,为特别成员,1949年底退出。1955年印尼第一次普选中获国会45席,制宪议会91席,成为印尼四大政党(玛斯友美党、伊斯兰教师联合会、国民党、共产党)之一,领导人在数届内阁中任宗教部长。1959年7月玛斯友美党被取缔后成为印尼最大的伊斯兰教政党,1973年1月与印尼穆斯林党、印尼伊斯兰联盟党和白尔蒂党合并为“建设团结党”,现以群众团体名义继续存在,其青年组织称“安梭尔青年团”。玛斯友美党是印度尼西亚伊斯兰教政党,系“印尼穆斯林评议理事会”的缩写,其前身为1937年成立的全国性宗教组织“印度尼西亚伊斯兰最高委员会” (简称MIAI)。宗旨:为协调宗教组织活动,加强与其他国家伊斯兰组织间的联系,维护伊斯兰教的理想。日本占领时期被迫改名为“评议会”(即“玛斯友美”),独立后于1945年11月仍以“玛斯友美”之名改为政党,其中包括以团体成员名义参加的几个伊斯兰教政党和组织。总部设在日惹,1950年迁至雅加达。后因政见各异,团体成员纷纷退出,但仍为印尼最有实力的宗教政党。主张修改作为印尼建国共同纲领的《雅加达宪章》和国家宪法,以伊斯兰教义为立国之基础,实施伊斯兰法治,建立一个名副其实的伊斯兰国家。在议会斗争中常与其他几个宗教政党结为伊斯兰集团,与国民党、共产党对立,1959年7月5日被取缔。

印尼九·三〇事件

(一)1965年9月30日印尼发生震惊世界的“9.30事件”,以总统卫队翁东为首的军官发动军事政变,捕杀陆军司令等六名将领,但被以苏哈托为首的印尼军人集团镇压。苏哈托集团最终推翻苏加诺,并要铲除支持他的印尼共产党。对这场突发事变时中国事前一无所知,对印尼局势未立即表态。印尼军人集团却制造谣言,诬蔑中国参与策划和支持该事变,组织群众向中国大使馆游行示威,在全国掀起反华逆流。此后印尼右派势力不断迫害当地华人华侨,并数十次武装袭击中国驻印尼外交机构。中国政府积极组织接侨工作,并提出强烈抗议和严正要求,但遭到苏哈托政府蛮横拒绝,1967年10月30日苏哈托政府断绝同中国的外交关系。1965年至1967年的排华浪潮中成千上万的华人华侨惨遭迫害,苏哈托政府犯下国际外交史上少有的法西斯暴行。1965年9月30日印尼发生震惊世界的“9.30事件”,以总统卫队翁东为首的军官发动军事政变,捕杀陆军司令等六名将领,但被以苏哈托为首的印尼军人集团镇压。苏哈托集团最终推翻苏加诺,并要铲除支持他的印尼共产党。对这场突发事变时中国事前一无所知,对印尼局势未立即表态。印尼军人集团却制造谣言,诬蔑中国参与策划和支持该事变,组织群众向中国大使馆游行示威,在全国掀起反华逆流。1965年10月8日受指使的暴徒在中国驻雅加达总领事馆门前“示威”,有的暴徒把署名“反共运动”的一些反华传单贴在中国总领事馆的门口,上面写着:“中国是九月三十日运动的导演者,立刻赶走所有的中国人。印度尼西亚共产党是中国所武装的,把中国人吊死。中国是印度尼西亚共产党的导演者,现在立刻断绝同中国的外交关系。”10月14日据路透社报道称一批示威者在中国领事馆外大喊“粉碎中国”进行示威,10月16日印度尼西亚武装部队非法闯入中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商务参赞处,大肆搜查办公室和宿舍,并且对中国外交官员强行人身搜查和侮辱。10月21日印尼武装部队士兵又ー次侵犯中国驻印尼大使馆的外交特权,进入中国大使馆人员住所强行检査。上述事件发生后苏加诺总统在10月23日召集全国“五位一体”成员会议,要求停止煽动仇恨中国的行动。10月26日苏加诺总统向外国记者发表谈话说:“中国同印度尼西亚的关系仍然是牢固的,虽然有一些分子试图离间中国同印度尼西亚的关系。”然而苏加诺总统的呼吁并没遏制住排华运动,在印尼军人集团的煽动下从1965年10月开始印尼的反华氛围越来越严重,大规模的针对中国和华侨的反华、排华运动也慢慢开始出现。

(二)10月21日至31日在松巴哇岛的亚拉史、打理旺和郎埠等地市郊发生暴徒破坏华侨商店、住宅,抢劫财物,并且殴打、凌辱华侨的事件,有多名华侨在这些事件中受重伤。10月25、26日加布棉发生类似事件,10月底至11月中旬中爪哇华侨有40余人遭当地军警逮捕。11月5日在安汶市内有暴徒三四千人在装甲车的掩护下高喊着反华口号,对当地的中华总会发起攻击,他们烧毁中华总会里的毛泽东挂像。接下来他们将目标转向华校中小学以及教员宿舍,随后逐户破坏华侨商店、住宅,捣毁货物和生活用品。11月10日望加锡地区发生反华示威,根据中国大使馆给印尼外交部的照会显示超过2000个侨人家庭的商店或住宅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其中有近1000户人家徒四壁。11月13日至26日在中爪哇的梭罗、日惹等地又有十余名华侨被当地军警关押,11月14日在南苏拉威西的万泰营的华侨又受到严重的迫害。11月22日中爪哇梭罗市中一批陆军伞兵战斗团的土兵对市内华侨商店、住宅进行破坏、捣毁和焚烧,到了11月27日全市90%华侨遭受极其严重的损失,不少人倾家荡产、无家可归。11月初至12月10日在巴厘岛各地洗劫残杀华侨,12月10日棉兰又发生反华暴动,根据科佩尔的估计有将近200名华侨在这场暴乱中丧生。12月18日中国大使馆对印尼外交部的照会称:“有数以百计的重伤者要送入医院治疗,据不完全的统计因遭破坏而倾家荡产的有数百户,当晚由于住房被破坏,生命受到威胁,暂时被集中收容的即有一千多人。“12月底龙目岛华侨惨遭印尼右派蹂躏和屠杀,据不完全的统计仅12月30日被杀死的华侨即达二十余人之多,此外有数十名华侨被殴受伤,另有多名华侨妇女失踪。有的华侨妇女竟被劫去霸占,强迫为妾,遭受奴役折磨。1966年3月11政权移交后印尼的排华运动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于华侨的攻击开始变得更有系统性,地方军事当局和军警更加直接地参与到排华运动当中来,从制度和政令层面对华侨的驱逐、排挤也逐渐出现,除此之外对华侨经济的掠夺也在这个阶段逐渐显露出来。1966年3月18日在望加锡聚集万人的示威队伍,要求将所有的中国外交人员和新闻工作者都驱逐出印尼,一小股示威人士冲进领事馆并造成损失。1966年4月15日武装部队伙同暴徒袭击使馆打伤外交官员(5名)并破坏使馆财物,1966年4月20日右翼组织成员在武装部队的协助下破坏、抢占中国使馆商务参赞处。1966年4月21日暴徒30余人在武装军人的带领下占领中国总领事馆宿舍,另有50人占领中国大使馆宿舍,占领一直延续到4月25日。1967年1月25日下午印尼第五军区派武装军人强占中国大使馆宿舍,声称将其置于地方当局管制之下。

(三)1967年10月1日印尼政府又一次出动大批军警和一千多名暴徒,武装袭击中国驻印尼大使馆,打伤中国临时代办和大使馆人员,这是两年以来的第43次武装袭击,是国际外交史上少有的法西斯暴行。此后印尼政府来照宣布关闭其驻华大使馆,撤走全部人员,同时无理要求中国政府在30日以前关闭驻印尼大使馆、驻雅加达总领事馆和驻棉兰等地领事馆,撤回使领馆全部人员。1967年10月30日中国与印尼正式断绝外交关系,印尼政府开始对华侨社团及华侨学校的攻击。对华侨社团的攻击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对社团建筑和财物的侵占,另一个则是对其领导人和负责人的攻击。前者发生的时间集中于1966年3月至7月,根据中国大使馆1966年4月12日给印尼外交部的照会中显示印尼各地共计数十个华侨社团被非法侵占。后者持续的时间较长,一直到1967年这类事件仍有发生。1966年4月20日司马委在对当地华人进行虐待后关押400名男性华人,至24日才释放,4月23日泗水市的右翼组织在军队协助下接管当地华侨社团的过程中杀害几名华侨社团的领导人。6月7日67岁的冷沙中华总会主席张赞成遭到绑架,受到几天的折磨后才被放出。1967年4月8日印尼警方传讯和扣押雅加达中华侨团总会理事、山东公会主席宁样雨老人,他在监狱中遭到严刑拷打,于4月13日死亡。对华侨学校的攻击在政权移交前就已经常出现,根据印尼文化教育部对外关系署的1966年4月公布的统计显示1965-1966学年关闭629所华侨学校,涉及华侨学生为272782人,外籍华文教师为6478人。从1966年5月开始许多地方当局都下令关闭华侨学校,到1967年印尼政府颁布第37号令第七条规定除外国使节为其家庭成员所办的学校外概不得有外国学校后印尼各地已确定没有一所华侨学校,结合印尼官方的统计数字来看从1965-1967年关闭的华侨学校应当有700所左右,因此失学的学生人数可能超过30万人,因此失业的教职工近万人。除了关闭学校外印尼各地军警还会传讯和驱逐华侨学校校长,借此来达到破坏华侨教育和掠夺华侨财产的目的。对华侨商店的攻击贯穿1965年10月至1967年的整场排华运动,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激烈程度逐渐加深。侵占华侨财产的性质也越发明显,尤其是从1966年底开始地方的军事当局往往直接参与对华侨财产的掠夺,并慢慢从直接攻击华侨商店发展到从制度层面开始掠夺华侨财产。例如1966年11月中旬廖内省的军事当局下令将所有的华侨财产进行登记,不许华侨出卖和转让财产,还组织监督支那人小组对华侨进行迫害。

(四)除了制度层面的掠夺外直接对华侨商店进行暴力攻击的事件直到1967年6月还有发生,在1967年6月22日东爪哇海漳军事当局就派出武装军警包围该市多间华侨商店,有8家华侨商店遭到抢劫。除了华侨商店外排华运动中受到侵占的华侨财产还有工厂和商业区,例如在1966年4月12日万隆的右翼组织接管全市的华侨纺织厂并交给当局。从中国方面照会的抗议以及媒体的报导可以发现在1966年3月至1967年7月死亡的华侨人数是1966年3月前死亡人数的十多倍,这两个阶段死亡人数的差距远大于时间长度的差距,这也说明在1966年3月11日政权移交后印尼各地华侨在生命安全上受到的伤害更加严重。对于在1965年到1967年间的排华运动中被杀害的华人华侨人数存在着多种见解,但是由于知情人士的去世,档案也被销毁,至今没有确定的结论。1966年的《远东经济评论》和美国《生活》杂志在报导中称有数十万的华人在这次运动中被杀,著名华侨华人研究专家周南京则在《战后东南亚排华运动探索》一文中指出:“在此期间华侨、华人的伤亡数字众说纷纭,从不超过两千人到2万人不等。”黄昆章在《印尼华侨华人史》中则提到:“1965年至1967年的排华一般认为被害的华侨华人约有2000人。”在1966年3月11日苏哈托夺权后随着印尼国内政治局势的变化和排华运动的升级,华侨生存环境也开始急剧恶化,中国政府开始积极组织接侨工作。196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照会印度尼西亚驻华大使馆,要求印尼政府立即安排船只,将自愿回国的华侨送回中国。仅过了4日中国大使馆又在照会中警告印尼外交部两国的关系将要完全破裂,提出中国政府即使断交也要保护侨民。1966年5月5日印尼方回复称同意华侨自愿回国,但不会负责船只将他们遣返。在要求印尼派船遣送华侨未果后中国大使馆于1966年5月18日照会印尼外交部,决定由中国自主派船接回自愿归国华侨,然而直到9月2日印尼政府才在照会中同意中国政府派船到棉兰和万达亚齐接运自愿回国华侨的要求,此后中国政府派”光华轮“先后四次前往印尼接侨。1966年9月14日“光华轮”从广州黄埔港新码头启航,正式前往棉兰接侨。1966年9月26日光华轮进入勿拉湾港,但由于印尼政府在这次接侨工作中设置新的重重障碍导致光华轮不得不在港内滞留八天之久。10月3日下午光华轮载着1006名受害华侨从印度尼西亚棉兰的勿拉湾港启航回国,10月10日“光华轮”回到湛江港,成功完成接侨任务,这批归难侨在湛江受到良好的接待和欢迎后于19日、21日分批到达广东阳春华侨林场得到安置。10月30日“光华轮”再次启航接侨,11月20日”光华轮“载着1076名来自亚齐十多个地方的华侨启航归国,11月28日“光华轮”抵达湛江港,归难侨们受到热烈的欢迎和妥善的接待与医疗。

(五)12月10日第二批归难侨离开湛江前往福建宁化,12月13日福建省和三明市人民在泉上华侨农场为他们举行盛大的欢迎会,归难侨们正式在农场落户。1967年1月19日“光华轮”抵达棉兰勿拉湾港口开始第三次接侨工作,1月29日“光华轮”载着第三批归难侨1071人离开勿拉湾港口回国,他们同样来自亚齐的十多个地区,其中半数来自冷沙、班达亚齐和司马委。2月5日上午第三批归难侨乘坐“光华轮”抵达湛江港,在湛江经过短暂的休息后这些华侨于2月19日和20日分批到达福建省宁德县东湖塘华侨农场安家落户。1967年5月6日1099名第四批回国华侨乘“光华轮”从印尼棉兰返航,5月13日第四批归难侨抵达广州黄埔港,受到数千人欢迎。他们在黄埔港稍事休息后即乘火车前往佛山的临时住地,随后他们当中大部分人被安置在广东英德华侨农场。印度尼西亚历史是由其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一系列人类迁徙和联系、战争与征服和贸易、经济和政治所塑造。随着原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南海交通与贸易的发达、印度人来往群岛的增多以及印度文化的传入,在前2世纪下半叶出现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叶调。3~7世纪出现受印度文化影响的奴隶制王国,如西爪哇的达鲁曼、中爪哇的诃陵和东加里曼丹的古泰。印度种姓制度被移植来作为统治人民的社会制度,5世纪佛教开始传入,新兴地主阶级以佛教为武器反对为奴隶主阶级所控制的婆罗门教,经过长达3个世纪的斗争后佛教取代婆罗门教的地位。7世纪中期苏门答腊和爪哇开始进入封建社会,以苏门答腊巴邻旁(巨港)为中心的室利佛逝王国迅速发展为海上商业帝国,室利佛逝是当时东南亚佛教中心。7世纪之后爪哇各独立王国之间、特别是印度教的珊阇耶王国与佛教的夏连特拉王朝(山帝王朝)在争夺中爪哇的霸权,856年夏连特拉最后失败,王子逃往苏门答腊,继承室利佛逝王位,到10世纪爪哇政治中心从中爪哇转移到东爪哇的布兰塔斯河流域。11世纪起室利佛逝国势日衰,到13世纪末终于灭亡。1222年爪哇建立新柯沙里王国,在格尔塔纳加拉统治时期(1268~1292)王朝发展为印尼第二个跨岛的强国。1292年新柯沙里王朝亡,1293年2月格尔塔纳加拉之婿罗登·韦查耶与中国元军合力,击败复辟势力。次年又赶走元军,建立麻喏巴歇王国,版图包括今印尼国土和马来半岛。13世纪末伊斯兰教进入印尼后广泛传播,属领王公和爪哇海岸地区长官先后皈依伊斯兰教,建立穆斯林政权,脱离王国。1478年东爪哇封建领主军队攻陷麻喏巴歇首都,王国遂亡。16世纪末印尼各主要岛屿兴起较为强大的穆斯林王国,爪哇有马打蓝和万丹,苏门答腊有亚齐,其中以农业为基础的马打蓝最为强盛。17世纪初马打蓝苏丹阿贡(马斯·朗桑)致力于统一爪哇,征服内陆印度教王国。

(六)16世纪西方殖民者纷纷来到东南亚地区,1511年7月1日阿尔布凯克率领葡萄牙舰队侵入印尼,1596年荷兰商人组织第1支殖民先遣队闯入印尼。1602年荷兰政府批准成立具有政府职权的联合东印度公司,1619年公司占领雅加达(改名为巴达维亚)后就以它为基地,开始长达350多年的对印尼和亚洲其他国家的殖民掠夺。在公司统治时期(1602~1799)印尼各族人民展开轰轰烈烈的反抗斗争,其中规模较大、历时较长的反抗有杜鲁诺佐约的抗荷武装斗争(1674~1679)、苏拉巴蒂起义、基·托坡领导的万丹人民起义(1750~1755)。印尼人民持续不断的武装斗争延缓印尼殖民化的进程,加速公司跨台,1800年荷兰“巴达维亚共和国”接管印尼殖民地。1942年日本占领印尼,1945年日本投降后印度尼西亚八月革命爆发,1945年8月17日宣布独立,成立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苏哈托执政期间对外政策基本上执行亲西方国家路线,但致力于加强区域性合作。对内执行大力引进外资,发展“替代工业”和“面向出口”工业,从1965年至1980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达7%左右。国民经济有所发展,但外国资本和新生的官僚资本控制国民经济主要部门,经济的发展依赖于世界市场。1976年印尼军队侵入东帝汶,同年7月印尼国会宣布把东帝汶“并入”印尼版图,1999年8月30日东帝汶摆脱印尼统治。中国人民与印尼人民有着历史悠久的友好关系,“九·三〇”事件后两国关系在1967年中断。从70年代后期两国领导人曾表示愿使关系正常化,80年代开始两国贸易来往增加。印度尼西亚全称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印度尼西亚一词源出于希腊文的Indo(印度)和Nusus(各岛),意为印度各岛。印度古籍称之为“努珊塔拉”或“德威安塔拉”,意为大洋之间的岛屿,至今仍有人称印尼为“努珊塔拉”。印度人、中国人和阿拉伯人的古代文献中有时也泛称印度尼西亚群岛为爪哇,欧洲旅行家和探险家则称群岛为大爪哇和小爪哇,当地人称爪哇、苏门答腊和婆罗洲的居民为爪哇人,称东边的小群岛为小爪哇。荷兰人入侵群岛后印尼被称为荷属东印度或东印度,19世纪中叶西欧学者最先将“印尼”用为地理名称。20世纪初随着民族运动的发展,民族主义者开始考虑政治用语,初期使用“东印度”,1922年印尼留荷学生在荷兰成立“印尼协会”,“印尼”首次成为政治用语。1928年“青年誓言”宣布“印尼”为民族和国家的名称之后“印尼”便被广泛使用,1945年正式定为国名。印尼共和国位于亚洲东南部,北接马来西亚,南与澳大利亚毗邻,东西两面分别濒临太平洋和印度洋,地处东西交通要冲,占据重要战略地位。印尼是由1.3万多个大小岛屿组成,素有“千岛之国”称号,是世界上最大的群岛国家。由于这些岛屿星罗棋布,分散在海洋上,故又有“海洋之国”称号。面积为190,4569平方公里。人口总数为1.6亿(1985)。有100多个民族,其中爪哇人占47%、巽他人占14%、马都拉人占7%。通用印尼语,大多数居民信奉伊斯兰教,首都为雅加达。

印度尼西亚特点总结

(一)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简称印尼,是东南亚国家,首都为雅加达,与巴布亚新几内亚、东帝汶和马来西亚等国家相接。印度尼西亚国土面积为1913578.68平方公里,由17508个岛屿组成,是全世界最大的群岛国家。疆域横跨亚洲及大洋洲,也是多火山多地震的国家。面积较大的岛屿有加里曼丹岛、苏门答腊岛、伊里安岛、苏拉威西岛和爪哇岛,全国共有3个地方特区和31个省。印尼人口总数为2.76亿,是世界第四人口大国。有数百个民族,其中爪哇族占人口45%,巽他族14%,马都拉族和马来族分别占7.5%。民族语言共有200多种,官方语言为印尼语。约87%的人口信奉伊斯兰教,是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在150万至3.5万年前生活于印度尼西亚群岛称之为爪哇猿人,智人约于4.5万年前进入该地区。3-7世纪建立一些分散的封建王国,有记载的的朝代包括:信奉佛教的室利佛逝(7世纪中叶-1293年),后被麻喏巴歇征服;控制马六甲海峡的新柯沙里王国(1222-1292年),引发元爪战争,之后王室借助元朝军队在爪哇建立印尼历史上最强大的麻喏巴歇封建帝国(1293—1478年)。15世纪葡萄牙、西班牙和英国先后侵入,1596年荷兰侵入,1602年成立具有政府职权的“东印度公司”,1799年底改设殖民政府。1942年日本占领印尼,1945年日本投降后印度尼西亚八月革命爆发,1945年8月17日宣布独立,成立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印度尼西亚独立后先后武装抵抗英国、荷兰的入侵,发动三次独立战争。1947年后荷兰与印尼经过多次战争和协商,于1949年11月签订印荷《圆桌会议协定》。根据此协定时印尼于同年12月27日成立联邦共和国,参加荷印联邦。1950年8月印尼联邦议院通过临时宪法,正式宣布成立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同一年印尼成为联合国第60个成员国。1954年8月脱离荷印联邦。1967年印尼与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东盟已经拥有10个成员国,印尼是最具影响力的成员之一。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对印尼造成全面冲击,引起局势动荡。1998年5月执政长达32年的苏哈托总统辞职,副总统哈比比接任总统。1999年10月印尼人民协商会议(简称人协)选举瓦希德为总统,梅加瓦蒂为副总统。2001年7月23日人协特别会议以渎职罪罢免瓦希德总统职务,梅加瓦蒂接任总统,哈姆扎·哈兹任副总统。2004年7月印尼举行历史上首次总统直选,原政治安全统筹部长苏西洛和人民福利统筹部长尤素夫·卡拉通过两轮直选胜出,2004年10月20日宣誓就任总统和副总统。2005年8月印尼政府与“亚齐独立运动”分离组织达成和平协议。2006年7月,印尼国会通过亚齐管理法,2006年12月亚齐举行地方选举中前“亚独运动”领导人伊尔万迪·尤素夫和穆罕默德·纳扎尔当选省长和副省长。2012年4月前“亚齐独立军”领导人宰尼·阿卜杜拉和穆扎基尔·马纳夫当选省长和副省长,任期至2017年。2006年7月印尼国会通过新《国籍法》,取消部分带有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的内容,2008年10月印尼国会通过《消除种族歧视法》。

(二)2014年3月印尼总统苏西洛签署2014年第12号总统决定书,正式废除1967年第6号通告,把“支那”改称“中华”。1967年第6号通告是印尼前总统苏哈托时代的产物,包含对中国与华人的国格和人格的歧视与侮辱。当地华人表示40多年来对中国和华人的歧视称呼将一去不复返了,这是印尼民主政治进步的体现。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共有一级行政区(省级)38个,包括雅加达首都、日惹、亚齐3个地方特区和35个省,二级行政区(县/市级)共514个。 35个省分别为:北苏门答腊省(首府棉兰)、西苏门答腊省(首府巴东)、占碑省(首府占碑)、南苏门答腊省(首府巨港)、明古鲁省(首府明古鲁)、楠榜省(首府班达楠榜)、邦加-勿里洞省(首府槟港)、廖内群岛省(首府丹戎槟榔)、西爪哇省(首府万隆)、中爪哇省(首府三宝垄)、东爪哇省(首府泗水(苏腊巴亚))、万丹省(首府西冷)、巴厘省(首府登巴萨)、西努沙登加拉省(首府马塔兰)、东努沙登加拉省(首府古邦)、西加里曼丹省(首府坤甸)、中加里曼丹省(首府帕朗卡拉亚)、南加里曼丹省(首府马辰)、东加里曼丹省(首府三马林达)、北加里曼丹省(首府丹戎施乐)、北苏拉威西省(首府万鸦老)、中苏拉威西省(首府帕卢)、南苏拉威西省(首府望加锡)、东南苏拉威西省(首府肯达里)、哥伦打洛省(首府哥伦打洛)、西苏拉威西省(首府马穆朱)、马鲁古省(首府安汶)、北马鲁古省(首府索菲菲)、西巴布亚省(首府马诺夸里)、巴布亚省(首府查亚普拉)、南巴布亚省(首府马老奇)、西南巴布亚省(首府索龙)、中巴布亚省(首府迪米卡)、高地巴布亚省(首府瓦梅纳)和廖内省(首府北干巴鲁)。首都雅加达位于爪哇岛西北部海岸,面积为740.28km²,常住人口数为1056万,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海陆空交通枢纽,亚洲南部与大洋洲之间的航运中心。早在500多年前雅加达就已成为输出胡椒和香料的著名海港,当时称“巽他格拉巴”,意即“椰子”。1527年改称查雅加达,含有胜利和光荣之意。1618年荷兰殖民军攻占,易名为“巴达维亚”。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侵略军侵占印尼,直到1945年印尼独立后改称雅加达,并被指定为共和国首都。泗水是东爪哇省首府,城市面积为326km²,人口数为360万,是仅次于雅加达的全国第二大城市。海军主要基地,是印尼重要的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贸易中心之一及爪哇岛的海、空交通枢纽,因在独立斗争时期英勇抗英而被誉为“英雄城”。棉兰是北苏门答腊省首府,城市面积为342㎞²,人口约为180万,是印尼第三大城市。濒临马六甲海峡,是印尼对外贸易的西大门和国内外游客的主要出入境口岸之一。印尼、马来西亚和泰国经济成长三角区的成立加强它作为苏北省和印尼北部地区发展中心的地位,推动该市食品加工、纺织业、皮革制品、化工、建材、金属和运输工具等小工业的迅速发展。市容整洁,绿树成荫,气候宜人,市内的苏丹王宫建于1888年。

(三)万隆是西爪哇省首府,巽他族文化中心,人口数为170万。地处高谷,周围群山环抱,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此地设有50余家高校及研究机构,并拥有全国惟一的飞机制造厂。著名的亚非会议曾在此举行,会议原址独立大厦现已辟为亚非会议博物馆。日惹位于中爪哇,为全国三个省级特区之一,直属中央政府管辖。城市面积为32.5㎞²,人口数为42万。是印尼重要的文化、教育中心,展示爪哇传统文化的窗口,也是著名的旅游胜地,拥有举世闻名的婆罗浮屠佛塔等名胜古迹,在独立战争时期日惹是印尼共和国的第一个首都。印度尼西亚位于亚洲东南部,地跨赤道,与巴布亚新几内亚、东帝汶、马来西亚接壤,与泰国、新加坡、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国隔海相望。印度尼西亚地跨赤道,其70%以上领地位于南半球,因此是亚洲南半球最大的国家(东帝汶也是南半球国家),东西长度在5500千米以上。印尼是世界上最大的群岛国家,由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约17508个大小岛屿组成。陆地面积约190.4万平方千米,海洋面积约316.6万平方千米(不包括专属经济区)。北部的加里曼丹岛与马来西亚隔海相望,新几内亚岛与巴布亚新几内亚相连,东北部面临菲律宾,西南部是印度洋,东南与澳大利亚相望,海岸线总长54716千米。印尼岛屿分布较为分散,主要有加里曼丹岛、苏门答腊岛、伊里安岛、苏拉威西岛和爪哇岛。各岛内部多崎岖山地和丘陵,仅沿海有狭窄平原,并有浅海和珊瑚环绕。加里曼丹岛山地从中部向西面伸展,沿海平原广阔,南部多沼泽。苏门答腊岛山脉自西北向东南斜贯,山脉东北侧为丘陵和较宽的沿海冲积平原,平原东部多沼泽。苏拉威西岛大多为山地,仅沿海有狭窄平原。爪哇岛北部是平原,南部是熔岩高原和山地,山间多宽广的盆地。伊里安岛西部高山横亘,有印尼最高峰和世界最高的岛屿山峰查亚峰,海拔为5030米,南部平原较宽广。印尼地处热带,全年气候温暖湿润,平均气温为25-27摄氏度,湿度为70-90%。印度尼西亚有两个季节,对于印度尼西亚的大部分地区而言通常每年4月至10月为旱季,11月至次年3月为雨季,没有夏季或冬季的极端情况。印尼河流众多,水量丰沛,但都比较小。较大的河流有爪哇岛的梭罗河以及加里曼丹岛的巴里托河、卡普阿斯河、马哈坎河,其中梭罗河全长560公里。较大的湖泊有多巴湖、马宁焦湖、车卡拉湖、坦佩湖、托武帝湖、帕尼艾湖等,其中苏门答腊的多巴湖为印尼第一大湖。印尼自然资源丰富,有“热带宝岛”之称。盛产棕榈油、橡胶等农林产品,其中棕榈油产量居世界第一,天然橡胶产量居世界第二。富含石油、天然气以及煤、锡、铝矾土、镍、铜、金、银等矿产资源,矿业在印尼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产值占GDP的10%左右。据印尼官方统计显示印尼石油储量约97亿桶(13.1亿吨),天然气储量在4.8万亿~5.1万亿立方米,煤炭已探明储量为193亿吨,潜在储量可达900亿吨以上。印尼油气资源丰富,政府公布的石油储量为97亿桶,折合13.1亿吨,其中核实储量47.4亿桶,折合6.4亿吨。

(四)印尼天然气储量在4.8-5.1万亿立方米, 印尼是全球最大动力煤出口国。印尼是世界上生物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据不完全统计显示印尼约有4万多种植物,其中药用植物最为丰富。印尼全国的森林面积为1.2亿公顷,其中永久林区为1.12亿公顷、可转换林区为810万公顷。印尼的森林覆盖率为67.8%,印尼盛产各种热带名贵的树种,如铁木、檀木、乌木和袖木等均驰名世界。印尼海域广阔,且有一个适合各种鱼类生长的热带气候。印尼的渔资源极为丰富,苏门答腊岛东岸的巴干西亚比亚是世界著名的大渔场。印度尼西亚一词源自希腊语的印度(Indus)及岛屿(nèsos),指印度各岛。此名称自18世纪即已存在,早于独立的印度尼西亚。英国民族学家乔治·温莎·尔耳于1850年发表“Indunesians”一词,但其较偏好使用“Malayunesians”指东印度群岛及马来群岛的居民,在同篇期刊中尔耳的学生詹姆士·理查森·洛根则以“Indonesia”指东印度群岛。但荷兰学界不使用印度尼西亚一词,而使用马来群岛、荷兰东印度群岛等,而东印度、东方及群岛等词也相当常见。印尼人口总数为2.76亿,是世界第四人口大国。有数百个民族,其中爪哇族人口占45%,还有巽他族、马都拉族、马来族等。印尼是一个总统制共和国,现行宪法为《“四五”宪法》。该宪法于1945年8月18日颁布实施,1999年10月至2002年8月间先后进行过四次修改。宪法规定印尼为单一的共和制国家,“信仰神道、人道主义、民族主义、民主主义、社会公正”是建国五项基本原则(简称“潘查希拉”)。实行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行政首脑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2004年起总统和副总统不再由人民协商会议选举产生,改由全民直选,每任五年,只能连任一次。总统任命内阁,内阁对总统负责。印尼人协全称人民协商会议,是国家立法机构,由人民代表会议(国会)和地方代表理事会共同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和颁布宪法,并对总统进行监督。如总统违宪,有权弹劾罢免总统,每5年换届选举。印尼国会全称人民代表会议,是国家立法机构,行使除修宪之外的一般立法权。国会无权解除总统职务,总统也不能宣布解散国会,但如总统违反宪法,国会有权建议人协追究总统责任。地方代表理事会系2004年10月新成立的立法机构,负责有关地方自治、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地方省市划分以及国家资源管理等方面立法工作。成员分别来自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每区4名代表,共136名,兼任人协议员,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印尼实行总统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同时掌管三军。总统、副总统均由全民直选产生,任期5年,总统可连任一次。总统任命内阁,内阁对总统负责。印尼实行三权分立,最高法院独立于立法和行政机构,最高法院院长由最高法院法官选举。1975年颁布的政党法只允许三个政党存在,即专业集团党、印尼民主党、建设团结党,1998年5月解除党禁。印尼是东盟最大的经济体,农业、工业、服务业均在国民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1950至1965年GDP年均增长仅2%,60年代后期调整经济结构,经济开始提速,1970至1996年间GDP年均增长6%,跻身中等收入国家。

(五)1997年受亚洲金融危机重创,经济严重衰退,货币大幅贬值。1999年底开始缓慢复苏,GDP年均增长在3%-4%,2003年底按计划结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经济监管。总统苏希洛2004年执政后积极采取措施吸引外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整顿金融体系、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经济增长一直保持在5%以上。2008年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时印尼政府应对得当,经济仍保持较快增长。2014年以来受全球经济不景气和美联储调整货币政策等影响,经济增长有所放缓。总统佐科执政后提出建设“全球海洋支点”构想,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基础设施,经济保持稳步增长。印尼工业发展方向是强化外向型制造业,主要部门有采矿、纺织、轻工等,锡、煤、镍、金、银等矿产产量居世界前列,印尼主要国有矿业公司为安塔公司和国有锡业集团公司。印尼油气资源丰富,共有66个油气盆地,其中15个盆地生产石油天然气。政府公布的石油储量为97亿桶,折合13.1亿吨,其中核实储量47.4亿桶,折合6.4亿吨。印尼天然气储量在4.8-5.1万亿立方米,石油勘探开发基本上依靠国外石油公司。印尼石油产量逐渐下降,自2003年以来印尼已成为石油净进口国,2008年初印尼宣布退出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印尼的工业化水平相对不高,制造业有30多个不同种类的部门,主要有纺织、电子、木材加工、钢铁、机械、汽车、纸浆、纸张、化工、橡胶加工、皮革、制鞋、食品、饮料等,印尼最大的钢铁企业为国有克拉卡陶钢铁公司。印尼是农业大国,全国耕地面积约8000万公顷,主要经济作物有棕榈油、橡胶、咖啡、可可。印尼森林覆盖率为54.25%,达1亿公顷,是世界第三大热带森林国家,印尼最大的林业和造纸企业集团为金光集团。渔业资源丰富,海洋鱼类多达7000种,政府估计潜在捕捞量超过800万吨/年。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群岛国家,印尼海岸线8.1万公里,水域面积580万平方千米,包括领海渔业区的270万平方千米、专属经济区的310万平方千米。渔业资源丰富,海洋鱼类多达7000种,政府估计潜在捕捞量超过800万吨/年,已开发的海洋渔业产量占总渔业产量的77.7%,专属经济区的渔业资源还未充分开发。外贸在印尼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和推动非油气产品出口,简化出口手续,降低关税。主要出口产品有石油、天然气、纺织品和成衣、木材、藤制品、手工艺品、鞋、铜、煤、纸浆和纸制品、电器、棕榈油、橡胶等,主要进口产品有机械运输设备、化工产品、汽车及零配件、发电设备、钢铁、塑料及塑料制品、棉花等。印尼货币为印尼盾,印尼盾可自由兑换,在印尼的金融机构、兑换点中印尼盾可与美元、欧元等主要货币自由兑换。印尼中央银行是印尼银行,印尼当地的主要商业银行有曼迪利银行、中亚银行、印尼人民银行、印尼国际银行、金融银行等,印尼当地外资银行有汇丰银行、花旗银行、美国运通银行、JP摩根大通银行、荷兰银行、东京三菱银行、德意志银行、渣打银行、盘谷银行以及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1980年印尼仅有6家上市公司,1996年印尼颁布《资本市场法》,2002年10月颁布《有价证券法》。

(六)2007年11月30日印尼雅加达股市和泗水股市合并为一个全国性的股票市场,名为印尼股票市场(IDX),目前印尼股市有749家上市公司。外国资本对印尼经济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印尼政府重视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1997年金融危机前每年吸引外资约300亿美元,金融危机后大幅下降。佐科政府重视改善投资环境,大力吸引外资,主要投资来源地为新加坡、中国(内陆)、中国香港、美国、日本。印尼有200多种民族语言,官方语言为印尼语。印尼民族服装“巴迪”衫是由传统的蜡染布制成,被称为“国服”。正式场合中男士可上身着长袖巴迪衬衫,下着深色裤子,女士一般着巴迪或其他布料的套装。禁食猪肉、禁酒,男士遇到女士一般不主动握手,若对方伸出手,可以轻握。认为左手不洁,不用左手接受礼物或递交物品,印尼人视陌生人触摸自己的头部为粗鲁无礼的行为。印尼约87%的人信奉伊斯兰教,是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其中大多数是逊尼派。6.1%的人信奉基督教新教,3.6%的人信奉天主教,其余的人信奉印度教、佛教和原始拜物教等。节日包括:伊斯兰教开斋节、宰牲节;民族觉醒日,5月20日,纪念1908年印尼民族运动组织“至善社”成立;独立日,8月17日。《国防法》规定总统对全国武装力量拥有最高领导权,在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及国防部长协助下就国防与安全事务作出重大决策,通过国民军司令和警察总长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国防部负责制定和执行国防政策,国民军司令部负责全军的管理、教育、训练及战时指挥。国家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义务兵服役期2年。正规军印尼国民军于1945年10月5日成立,由荷兰殖民时期的“荷印殖民军”和日本占领时期的“国民后备军”改编而成。设陆、海、空三个军种,现役总兵力为38.8万人。其中陆军为29.9万人,主要编成战略预备部队、特种部队和12个军区;海军为6.1万人,主要编成东西两个舰队司令部和海军陆战队、军事海运司令部;空军为2.8万人,主要编成第一(西部)、第二(东部)空军作战司令部和维修与物资司令部、特种部队。陆、海、空三军分别设军种参谋长,负责部队日常管理和训练。军队曾长期拥有国防安全和社会政治双重职能,现主要担负国防安全任务。准军事部队包括警察和民兵,警察部队曾于1964年纳入武装部队总部领导,与国民军合称“印尼武装部队”。2000年7月正式独立并直接由总统领导,负责维护国内安全,目前警力近38万人。公路和水路系重要运输手段,其中公路担负着国内近90%的客运和50%的货运。爪哇和苏门答腊两岛建有普速铁路,雅加达和万隆之间建有高速铁路空运近年来发展迅速。印尼公路全长34万公里,陆路运输比较发达的地区是爪哇、苏门答腊、苏拉威西、巴厘岛等,目前印尼已建成高速公路2346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约0.7%)。印尼全国铁路总长6458公里(不含雅万高速铁路),爪哇岛和苏门答腊岛铁路运输比较发达,其中爪哇岛铁路长4684公里,占全国铁路总长的73.6%。印尼有各类港口1241个,其中主要港口有33个。雅加达丹绒不碌港是全国最大的国际港,年吞吐量约420万个标准箱。泗水的丹戎佩拉港为第二大港,年吞吐量为140万个标准箱。

(七)为解决港口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印尼政府正在逐步放宽对港口的控制,并计划允许私人机构通过BOT等方式建设和管理港口。印尼各省、市及偏远的地区均通航,全国有179个航空港,其中有23个达到国际标准,开通国际航班、国内航班、朝觐航班、先锋航班等。政府的空运业发展方案包括当前主要机场的维护、改进和扩建以及新机场的建设和旧机场的替代,目前为满足日益增长的航空运输需求,印尼交通运输部计划新建15个机场,在6个地点建设物流运输机场。1997年金融危机以后人民生活水平下降,政府加大救助力度,研究建立全国社会保障体系,同时采取扩大就业和加强能力建设等中长期措施,努力解决结构性贫困问题。印尼贫困人口约2636万人,贫困率为9.57%,基尼系数为0.381。失业人口为842.6万,失业率为5.86%。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著名大学有雅加达的印度尼西亚大学、日惹的卡查马达大学、泗水的艾尔朗卡大学、万隆的万隆工学院、班查查兰大学、茂物的茂物农学院等。全国共有医院1156所、妇产医院3426所、公共卫生中心8570个、卫生所23163个、药房5537个,婴儿死亡率为2%,人均寿命为69.8岁。印尼大部分地区都通互联网,但印尼的带宽较小,网速较慢。印尼互联网用户达2.02亿人,占总人口的73.7%,其中96.4%为移动用户;用户平均年龄在16-64岁。Telkomsel为印尼国内最大的电信公司,Indosat则为最大外资电信公司。印尼目前电力总装机容量仅为约5000万千瓦,用电普及率不到75%,即使首都雅加达偶尔也会因缺电而实施轮流停电。印尼奉行积极独立的外交政策,以东盟为外交基石,积极推进东盟共同体建设。主张大国平衡,重视同美、中、日、俄、澳、印以及欧盟的关系,重视不结盟运动和南南合作。中国与印尼于1950年4月13日建交,此后10多年关系发展顺利。1965年印尼发生“9·30”事件,1967年10月30日两国外交关系中断。1990年8月8日外交关系恢复,2005年4月建立战略伙伴关系,2013年10月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除互设使馆外中国在印尼泗水、棉兰、登巴萨设有总领馆,印尼在香港、广州、上海设有总领馆。中国是印尼最大贸易伙伴,印尼是中国在东盟第二大投资目的地。1949年印尼和美国建交,马来西亚联邦与印尼于1957年建交,1963年9月马来西亚成立后两国断交,1967年两国复交。印尼视欧盟为重要战略伙伴,双方成功举行印尼-欧盟对话,就民主、人权、地区贡献、多边主义、恐怖主义等议题达成广泛共识。1967年8月印尼参与发起建立东南亚国家联盟,此后一直把东盟作为“贯彻对外关系的基石之一”,积极发展同东盟其它国家的友好和经济关系,巩固东盟的团结,致力于建立东南亚和平、自由、中立区。近几年来印尼政策内顾,对东盟的关注和投入明显减少。梅加瓦蒂执政后于2001年8月遍访东盟国家,重申印尼积极参与盟内建设与合作。2002年印尼积极参与东盟内部合作,并与菲、马签署情报交换及建立联系程序协定(5月),协调区域反恐合作。与泰、马签署建立“三国橡胶联合公司”协议(8月),联手稳定天然橡胶国际市场价格。1950年印尼和澳大利亚建交,1958年印尼和日本建交。

艾哈迈德·苏加诺

(一)苏加诺(1901年6月6日~1970年6月21日)是土木工程师学位,印度尼西亚国父。1901年6月6日出生于东爪哇苏腊巴亚(泗水)的土著贵族家庭,父亲为小学教师1916年在泗水的荷兰中学就读,24岁毕业于万隆工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就学期间参加伊斯兰教联盟,爪哇青年会等组织的民族主义活动,从事爱国民主活动,反抗荷兰殖民统治。1927年7月组织印度尼西亚民族联盟,1928年3月将印度尼西亚民族联盟改组为印度尼西亚民族党并任主席,试图通过“不合作”方式争取民族独立。同年12月印尼民族党与伊斯兰教联盟、至善社、巽他青年会、苏门答腊同盟、泗水研究会等组成印度尼西亚民族政治联盟,当选为主席。在反对荷兰殖民统治的斗争中曾两次被捕,流放到佛罗勒斯岛明古鲁。1929年12月被殖民当局逮捕,1930年在万隆法庭发表《印度尼西亚的控诉》长篇辩护词,历数殖民者的罪行。1932年获释后参加印度尼西亚党,任主席。1933年再次被捕,1942年日军侵入印尼后获自由。日本占领印尼期间曾幻想依靠日本实现印尼民族独立,并担任日本御用组织“民众力量中心”主席,同时又秘密与抗日组织联系。1945年6月1日发表“印尼建国五原则”,主张民族主义人道主义、民主、社会公平和信仰神道。1945年8月17日发表《独立宣言》,宣布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成立,并当选为总统。在执政期间苏加诺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反对帝国主义的干涉,对召开1955年的万隆会议、促进亚非人民的团结作出重要贡献,他还是不结盟运动的发起人之一。荷兰殖民者重返印尼后苏加诺于1948年12月被逮捕,并被流放邦加岛,直至1949年8日荷印(尼)圆桌会议承认印尼独立才得释回到日惹,同年12月再次当选为印尼联邦共和国总统。1955年积极倡导并参加亚非会议,在会上发表著名的开幕词:“这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有色人种洲际会议。”1959年兼任总理,并先后任最高议院主席,最高战时掌权者,民族阵线主席等职务。一贯主张执行反帝反殖的不结盟外交政策,促进亚非人民的团结合作。20世纪50年代以后苏加诺在国内革命势力和国际形势的推动下表示要实行“社会主义”,1961年在贝尔格莱德的不结盟国家会议上有过这样一件事:参加会议的各国代表对某项议题的观点并无多大矛盾,但却形不成统一的方案,原因在于阿拉伯国家的代表支持纳赛尔,一些亚洲国家的代表倾向于贾瓦哈拉尔·尼赫鲁。眼看就要轮到印尼的苏加诺发言,苏加诺当着听众的面走到纳赛尔和尼赫鲁跟前和他们分别耳语了一阵,纳赛尔和尼赫鲁听了连连点头。苏加诺然后上台提出印尼的方案,结果受到与会者的支持,大家都认为苏加诺提出的方案正是纳赛尔和尼赫鲁刚才点头认可的,而事实上苏加诺对纳赛尔和尼赫鲁耳语的是邀请他们会后共进午餐。1965年“印尼九·三〇事件”以后其总统权力逐步被军人集团剥夺,1967年3月被撤销总统职权,并遭软禁,1970年6月21日在雅加达病逝。

(二)“桑戈委员会”是1971年成立的国际组织,其宗旨是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三条第二款,制定向未参加该条约的无核国家出口核材料、设备和技术的控制条件和程序。该委员会制定核出口控制“触发清单”,规定出口清单项目须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该委员会现有39个成员国,每年在维也纳召开两次会议,主要讨论核出口控制政策及“触发清单”的修改问题。1997年10月16日中国正式加入桑戈委员会,积极参加桑戈委员会的各项活动。桑戈委员会成立于1971年,以其第一任主席瑞士人桑戈博士的名字命名。桑戈委员会的宗旨是依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三条第二款,制定向未参加该条约的无核国家出口核材料、设备和技术的控制条件和程序。主要出口控制机制是“触发清单”(简称“清单”),意即向无核武器国家出口“清单”上的控制项目,将“触发”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清单”由备忘录A和备忘录B组成,备忘录A依据《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的规定列出“源材料”和“特种可裂变材料”的定义,同时规定“触发”保障监督的数量和时限。即在12个月以内向某一国出口特种可裂变材料50有效克以上,天然铀500千克以上,贫化铀或钍1000千克以上将触发保障监督。备忘录B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规定对“为处理、使用或生产特种可裂变材料而专门设计或配置的设备和材料”作出界定,列出七类设备和材料:①反应堆及其所用设备。②反应堆所用非核材料。③后处理厂及为此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④燃料元件制造厂及为此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⑤铀同位素分离厂及为此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⑥重水、氘和氘化物生产厂及为此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⑦用于制造燃料元件和分离铀同位素的铀和钚的转化厂以及为此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2000年增加的项目)。向无核武器国家出口清单上的项目时无核武器国家必须保证:进口的材料以及从这些材料中产生的或通过其使用产生的特种可裂变材料,不转用于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这些源材料或特种可裂变材料及转让设备和非核材料必须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不得向其他无核武器国家再转让进口的核材料或核设备,除非接受国同意进口项目接受同样的保障监督。截至2016年9月桑戈委员会有39个成员国,每年在维也纳召开两次会议,主要讨论核出口控制政策及“触发清单”的修改问题。1997年10月16日中国正式加入桑戈委员会,参加该委员会的各项活动,截至2019年4月委员会成员数量增加至39个成员国。罗的海国家理事会成立于1992年,其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波罗的海沿岸地区的合作。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外长会议,主席国外长负责协调理事会在外长会议期间的活动,并由高级官员委员会协助其工作。理事会设有工作组,定期举行成员国首脑会议,波罗的海国家理事会的成立对于加强波罗的海地区的发展和联系具有重要意义。1992年3月5日至6日在德国和丹麦的倡仪下波罗的海沿岸的10个国家丹麦、德国、瑞典、芬兰、挪威、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俄罗斯和波兰的外长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会议,会上成立波罗的海国家理事会(CBSS)。

(三)理事会是成员国外长与欧洲委员会之间的非正式合作机构,但成员国已认识到设立常设秘书处对于波罗的海沿岸地区的持续发展非常重要。1997年7月召开的外长会议就设立常设秘书处进行讨论,一致同意向高级官员委员会提出建议,考虑设立一个常设国际秘书处。截至1998年7月共有12个成员:丹麦、爱沙尼亚、芬兰、德国、冰岛、拉脱维亚、立陶宛、挪威、波兰、俄罗斯、瑞典、欧洲委员会。自由进步党国际于1947年4月在英国牛津宣布成立,发表“自由宣言”,定名为自由党国际。此后于1967年和1981年先后发表“牛津声明”和“罗马宣言”,自由党国际将“自由宣言”、“牛津声明”和“罗马宣言”作为其基本文件。自由、进步党国际的年会是立法机构,负责制订政策,选举主席、副主席(若干)、司库(若干),每年至少开一次会。在年会闭会期间由执行委员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每年至少开 3次会,总部设在伦敦。出版刊物:《自由、进步党国际通讯》,英、法、西文。至1990年底该国际有成员党、团体54个,来自33个国家和地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欧一些国家的自由党在各自国内的政治生活中起了重要作用,它们为了加强联合,共同维护资本主义制度,抵制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影响,于1947年4月在英国牛津召开大会,成立自由党国际。有19个国家的自由党参加这次大会,大会发表《自由宣言》,该国际每年一次的年会都对一些国际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相应的决议。70年代代表大会主要讨论和平与裁军、拉丁美洲、阿富汗、南非、核安全等问题,80年代主要强调自由,80年代末90年代初更注重人权问题。自由、进步党国际以《自由宣言》、《牛津声明》(1967年发表)和《罗马宣言》(1981年发表)作为基本文件,《自由宣言》提出:社会的真正基础在于尊重人及其家庭,国家仅是集体的工具,不应在公民基本权利方面擅用权力;取消经济自由就必然导致取消政治自由,公共利益应置于集团利益之上;服务是自由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补充,任何一种权利都包含一种义务;只有所有国家都履行大小国家权利平等,都严格履行国际义务,尊重各民族的语言、信仰、法令及风俗习惯,在一国之内和各国之间实行思想、信息、财产、劳务、迁徙、商业和货币交换自由,同落后地区居民一起开发落后地区等才能消除战争、重建世界和平及繁荣经济。1981年自由、进步党国际的章程规定该国际是全世界各国有关政党、团体及个人的社团,凡支持自由原则,接受自由宣言、牛津声明和罗马宣言的政党、团体和个人均可加入该国际。其目标是在全世界争取有国际特色的自由原则的大联合,促进建立在个人自由、人人负责、社会公正基础上的自由社会的发展。其任务是协调各国自由党的国际活动,与发展中国家的自由力量及文化研究机构进行合作,组织讨论会等。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一)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PCW)是在1997年5月23日举行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缔约国大会第一届会议上成立的,总部设在荷兰海牙。意在实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宗旨和目标,确保公约的各项规定、包括对该公约遵守情况进行核查的规定得到执行,并为各缔约国提供一个进行协商和合作的论坛,该组织于2013年10月11日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是监督《公约》实施的机构,以确保《公约》的各项条款得到有效执行,并为缔约国提供进行协商与合作的论坛。1993年1月13日国际社会签订《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简称《化学武器公约》(CWC),于1997年4月29日生效,是第一个全面禁止、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具有严格核查机制的国际军控条约,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于1997年正式生效,至2018年10月共有193个缔约国,俄罗斯和美国在冷战时期累积大量化学武器。1993年1月13~15日在巴黎开放签署,1997年4月29日生效,无限期有效。截至2014年4月共有190个国家批准或加入。中国于1996年12月30日批准,包括正文24条和3个附件。主要内容是:①禁止缔约各国发展、生产、获取、储存、保有、转让和使用各类化学武器。②缔约国在公约对其生效后30日内递交是否拥有、转让或接受化学武器及其生产设施的详细情况报告,90日内关闭化学武器生产设施,1~2年内开始销毁所有化学武器及其生产设施,10~15年内销毁完毕。③缔约国须在每年度销毁开始前60日提交化学武器销毁计划,销毁结束后60日报告销毁执行情况,国际核查组织在销毁后30日核查销毁情况。④公约生效后30日内缔约各国必须申报其用于研究医疗、药物和防护目的或其他公约未禁止之目的的生产、转让或获取公约规定数量的各类有毒化学品的情况。各类有毒化学品合计数量不得超过一吨,并须每年申报一次。不得将除莠剂、防爆剂等化学物质用于战争目的。⑤在别国遗留有化学武器的国家须承担销毁其遗留化学武器的责任。⑥在荷兰海牙设立指导、监督和促进公约实施的国际机构,包括由所有成员国组成的国际会议、由41个成员国组成的“执行理事会”和“技术秘书处”。该机构派出的核查小组有权对化学工业各个层次、民用或军事、已宣布或未宣布的设施进行核查,包括随时对任何地点进行“质疑核查”。如发现违反公约,执行理事会可要求成员国予以纠正、给予惩罚或制裁。如情况特别严重,可提交联合国大会及安理会处理。国际化学武器裁军经过曲折而漫长的历程,1874年签订的《布鲁塞尔公约》首次写入“禁止使用毒物或染毒武器”条款,1899年签署的海牙《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的附件《陆战法规和惯例章程》和《海牙第二宣言》重申上述规定。

(二)1925年签署的《日内瓦议定书》把禁止化学和生物武器作为国际法公认的准则确定下来。但是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仍然在不断研制发展并屡屡在战争中使用,因而引起世界各国的严重关注,成为世界裁军谈判中的优先议题。20世纪60年代初18国裁军委员会正式开始讨论禁止化学武器问题,由于东西方严重对抗和技术上面临诸多困难导致谈判进展缓慢,1984年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提出《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草案,1992年9月公约最后定稿,并经第47届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公约是国际社会第一个全面禁止、彻底销毁化学武器的多边条约,也是第一个规定严格核查制度的裁军条约。中国赞成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一切化学武器及其生产设施,重视并积极参加《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谈判。1993年1月13日中国政府签署公约并声明:公约为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一切化学武器及其生产设施的目标奠定国际法律基础,中国支持公约的宗旨、目标和原则;公约的宗旨、目标和原则应得到严格遵守,关于质疑核查的规定不得被滥用,不得损害缔约国及与化学武器无关的国家的安全利益;在外国遗留化学武器的国家须切实履行公约的有关规定,承担销毁这些化学武器的义务;公约应确实发挥促进化工领域为和平目的的贸易、科技交流与合作的作用,任何与之不符的有关出口控制应予以废除。1992年9月日内瓦裁军会议签署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草案,同年11月第4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成为公约。1997年5月6日至27日举行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缔约国大会第一届会议,1997年5月23日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根据1997年4月29日生效的《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简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正式成立。1997年5月中国当选为执行理事会成员,1998年11月,中国成功连任为执行理事会成员。2000年4月29日明令禁止缔约国将表二剂输往非缔约国,2001年5月,第六次缔约国大会在布鲁塞尔举行。2002年10月于海牙举行第七届缔约国大会,讨论表三剂是否如表二剂进行贸易管制,2013年10月11日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包括序言、24条正文和3个附件,《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宗旨和目标是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所有化学武器,并为此规定严格的核查机制,促进化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是监督《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实施的机构,以确保《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各项条款得到有效执行,并为缔约国提供进行协商与合作的论坛。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是根据1997年生效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简称《公约》)建立的,于1997年5月23日正式成立的国际组织,是监督《公约》实施的机构,以确保《公约》的各项条款得到有效执行,并为缔约国提供进行协商与合作的论坛,主要机构包括缔约国大会、执行理事会与技术秘书处。

(三)机构设置:缔约国大会:由全体成员国组成,每年召开1次例会,可审议《公约》范围内任何问题并做出决定。执行理事会:由41个成员组成,是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执行机构,向大会负责。执理会成员由大会选出,任期2年。技术秘书处:协助大会和执行理事会行使其职能,包括执行《公约》的核查条款。技术秘书处由总干事领导,下设会务司、核查司、视察局、国际合作司、外联司、法律事务办公室、行政司、战略和政策办公室、内部监察办公室等,此外还有科学咨询委员会、教育外联委员会、保密委员会等附属机构。截至目前共有成员国193个,组织要求每一缔约国销毁其管辖和控制下的化学武器和化学武器生产设施以及可能遗留在另一缔约国领土上的所有化学武器,禁止发展、生产、获取、保有、储存、转让和使用化学武器。缔约国不得为使用化学武器进行任何军事准备,不得协助或鼓励他人从事《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的任何活动,并且不得使用控暴剂作为战争手段。将“化学武器”定义为《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以外之目的使用的所有有毒化学品及其前体,其中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包括和平目的、有毒化学品的防护、不涉及将有毒化学品作为战争手段的军事目的、以及执法目的。“化学武器”的定义还包括经过专门设计用于释放有毒化学品的弹药和装置以及任何“专门设计的设备”,每一缔约国应至迟于《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对其生效后30天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提交有关化学武器以及化学武器生产设施的详细宣布,其中应列明其准确地点和数量,并提供有关其销毁的总体计划,各缔约国还应宣布它为控暴目的保有的化学品。武对指称使用化学武器的调查既可以根据第九条(协商、合作和事实调查)也可以第十条(援助和化学武器防护)进行,指称使用调查由《核查附件》第十一部分的规定管辖。鉴于可能出现的特定情况的范围很广,难以为此种调查作规划,实施起来会需使用大量资源。接收对指称使用化学武器进行调查的请求在根据第十条提出进行指称使用调查的请求的同时可能会根据第十条第8款提出获得援助和防护的请求,粗略地说收到指称使用调查请求后立刻要遵行的程序与为质疑性视察制定的程序相似。在两种情况下行动保障小组都要为成立秘书处的视察组做准备并为视察组提供协调,进行指称使用调查的视察时视察员应选自为质疑性视察所指派的视察员的名单。此外倘若可能有指称使用调查的请求,总干事需要保持一个有适宜资格的专家的名单。

(四)如同质疑性视察的情况那样,指挥和规划处为指称使用调查拟定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设备清单,禁化武组织设备仓库已将设备单独存放。像质疑性视察那样,准备设备的时间预计约为24小时。对指称使用调查而言在视察组及其设备的运送方面可适用的考虑与适用于进行质疑性视察时的情况的考虑相类似,需要考虑的一个额外因素是可能会让不以海牙为工作地点的合格专家介入,这些专家须在调查开始之前与视察组的其他成员汇合。采样和分析将会是任何指称使用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指称使用调查情况下生物医学样品的采集和分析,《公约》做了附加规定。这些样品与环境样品不一样,因此对其进行分析可能要做酶活动的化验,或者要做脱氧核糖核酸(DNA)加合物或化武代谢产物的检测。在对一份调查表作出的答复中有14个缔约国已表明有某些分析生物医学样品的能力,同时表示愿意在这方面向禁化武组织提供协助,科学咨询委员会正在审查分析生物医学样品的问题。《公约》《核查附件》第二部分第42款规定进行视察的详细程序应由大会通过以载入秘书处的《视察手册》,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大会第一届会议在这方面通过以下决定(筹备委员会各专家组制订的其他关于各种类型视察中的活动清单从未得到正式通过):(1)《核查附件》第二部分第42款所指关于在化学武器销毁设施进行核查和进行视察的详细程序的准则;(2)《核查附件》第二部分第29款所指的检查设备的程序( 《巴黎决议》第12(f)分段);(3)《核查附件》第二部分第43款所指的落实视察员和视察助理活动中应遵守的安全规定的程序;(4)在化学武器销毁设施内的临时存放区的核查活动;(5)指称使用化学武器调查过程中的取样和分析,现场视察期间核准设备的使用;(6)视察活动结束后与核准设备有关的措施;(7)作为视察组视察时必须携带的文件为视察组提供进一步指导的禁化武组织正式记录中大会和执理会的其他决定。视察员定期接受标准化的培训以保持和加强与进行视察有关的技术技能,在视察活动低于平均水平的时间里视察局就增加视察员的培训量。这种培训的资源由禁化武组织提供,或者是某些缔约国或甚至是东道国私营公司的慷慨捐助,所有视察员都接受如何准备和进行视察的基本培训温习。此外视察局不断举办具体针对各种业务专长的课程和讲习班,例如一些化武弹药专家接受培训后拿到美国无损技术人员协会的辐射证书,这使他们具备安全操作禁化武组织核可设备以进行无损评估的资格。还为视察员提供一项国际承认的培训,即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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