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1 普通的开始
蔚蓝星,炎夏国,魔都笔笔文学办公室
在主编的办公室里,一名少年在对着年轻的主编高谈阔论。
“人类自诞生以来,无时不刻不在思考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从哪里来?我是谁?我该去往何处……”
“宇宙是人类文明的摇篮,蔚蓝星是我们人类的家,但是宇宙是如此的浩渺,银河系是如此的磅礴,也许在星河的另一端就存在着别的生命体,他们也在畅享着生命所带来的美好,所以我们蔚蓝星人,我们炎夏人,是不能停下探索宇宙的脚步的!”
“所以,我的蒲大作家!你跟我讲这么多是要干什么!?”主编扶着办公桌,整个人靠坐在电脑椅上,双目无神的望着头顶的LED灯管,老旧的立式空调根本驱散不了炎热的暑气,当然,最令人绝望的可能就是蒲佟人这张怎么说怎么有理的破嘴。
“所以,晨哥,宇宙这么大。人类这么渺小,作为这么渺小的我,想要跟您请个假休息两天,去探索宇宙的未知,去思考人生的意义,这些都有助于我接下来的创作,提升我这本连载作品的水准!”
晨哥的嘴角不自觉的抽搐了一下,紧接着像是多米诺骨牌一般,右眼皮也开始抽搐。但身为现代网络文学行业的优秀主编,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从小到大的家庭教育,让他忍住了口吐芬芳,痛骂一顿蒲佟人的冲动。
晨哥摘下了黑色圆框眼镜,放在了桌面的键盘上,左手捂住了双眼,手心的冰凉让他能够暂时恢复理智。紧接着,他双手揉了揉自己的脸颊,胖胖的小圆脸在晨哥手里像是面团一样被揉来揉去,当然这也是因为晨哥的肤色偏白,不然可能就从揉面团变成了揉面包。
“蒲佟人,你说实话,你是不是因为我长得年轻,就不把我当回事……”
“这么一想确实啊!”蒲佟人揉了揉自己的鸡窝头,“说起来,晨哥你作为主编看起来好年轻啊,我其实很早之前就想吐槽了,啊!晨哥!你是不是电视上常说的冻龄男神啊!就是天生娃娃脸,四十岁长得跟十四岁一样的那种,就我听说某颖和某纲他俩同岁,你敢信!他两长得一个都能演另一个爷爷了哈哈!”
“咔嚓……”晨哥能感觉到自己好像把手里的中性笔捏碎了,如果这是在动漫里,他的背后应该凝结了一团黑气,然后眼睛上打满了阴影。
“不对,或许是另一种可能,其实晨哥你今年才十四岁,但是毕业于伯克利文学大学,背地里拿过星河奖还有诺克尔文学奖,去年刚毕业,想要体验生活,所以来到这么一间网络文学平台当主编,公司老总知道了之后,大为震惊,心想竟然有诺奖得主来我们公司应聘,当时就想要跪下来让你当总经理,但是晨哥你不为所动,淡淡地说,我只想要当个主编,所以就在这里成为了主编!”蒲佟人用右拳锤了一下自己的左手掌心,漏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炯炯有神的双眼瞪得大大的,像是探照灯一般。倒是让这张平凡的脸显得有些不那么平凡。
晨哥露出了标准的微笑,深呼吸,以防止自己不把自己的牙咬碎,他清了清嗓子,用标准的充满磁性的浑厚的声音缓缓说道:“那~么~,蒲大作者,请问您这个月一共写了多少字呢?”
“一万,不对,算上读者评论能有一万零好几千字呢!”蒲佟人双手撑在晨哥的办公桌前,义正言辞的解释道。
“哦!一万字呢,好厉害啊!不过蒲同学,我看您好像天天在作者群里水群,还隔三差五的教唆其他作者当鸽子是吗?”说实话,虽然晨哥浑厚的声音和他的娃娃搭配在一起及其违和,但是在一些特殊作品里,这属性应该也是挺有人气的。
“对了?晨哥,我有说过吗,你其实声音很好听,我最近下了一个APP,那里全是小哥哥小姐姐们配音弄舞台剧的地方,晨哥你这种声音叫,嗯……对,大叔音,尤其是晨哥你一个正太脸顶着个大叔音,你在这个圈子里一定超级吃香”
这家伙又在跟我装傻,晨哥心里明白,但是又不想点破……
蒲佟人,男,魔都大学生物系的大三学生,获得过旧概念文学的金奖。第一次见到蒲佟人的投稿,晨哥心想自己也算是钓到大鱼了,没想到在网络文学衰弱的今天,竟然能收到旧概念获奖者的小说投稿。这要是加以时日,精心包装,这不就是网文届的四哥,韩总。自己也算是网文圈里的金手指了。
谁知道这祖宗,偏偏是个坑神,一本作品写个十几万字就扔在那里,看心情随缘更新,偏偏他开头写的还好,读者是一边骂他,一边催更,一边打赏。他的作品数据在笔笔文学的所有作者里也是名列前茅,虽然带来的经济收益低,但是仗不住流量受益高啊,看他的作品坑了,等的时间就看看笔笔的其他作者。这样一来二去,倒是让笔笔推出了不少的明星作者。只不过坑神蒲,一直是笔笔难以磨灭的传说。
听着蒲佟人在那里继续如同念经一般的滔滔不绝。晨哥笑了,他自己也分不清自己是被蒲佟人这小子气笑的还是逗乐的,总之是气不起来了。
“祖宗啊!你可真是我们笔笔文学的活祖宗,我不是天山童姥,我看你才是千年老怪物,来折磨我们公司和我的,要不我这编辑给你做?唉,算了,惹不起躲得起,你自己想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吧,读者那边你自己解释,啊,对了,你最近注意安全啊,我听说有不少读者正打听你的情况,说是要给你送温暖。我就怕哪一天我突然心情不好了,就一不小心啊,就,啧,就透露点什么给外面!啊!网络社会太可怕了,个人隐私好容易被泄露出去啊!”
“咳咳,晨哥,啊。晨哥,你肩膀上有东西!”蒲佟人惊呼一声,然后凑上前去,及其自然的开始给晨哥捏肩。“哥,你看这个力道可以吗?我跟你讲,我是专业的,我曾经学过三个月的足疗……”
且不提足疗和捏肩有什么关系,总之,晨哥是不想听到这个“唐僧”在自己耳边念咒了。
“带着你和你的笑脸,帮我从外面把办公室的门关上,谢谢!”晨哥伸手指了指门,下了逐客令。
“我懂,我懂,不打扰晨哥你摸鱼,开心派派从我做起,祝晨哥动力老爷大A特A,把把红甲!”
“嘶!”晨哥咬着牙倒吸一口凉气,忍了这么久终究还是破防了“滚!”
蒲佟人飞速逃出了办公室,关上了门,紧接着从牛仔裤的兜里掏出了手机,打开了备忘录。
“挑战每天让晨哥骂我一句 √”
后面的每日日项还有比如:“开小号在自己的评论区骂自己 √”
“不坐车前往笔笔文学编辑部 √”
“在漫展上高喊 我爱刘X华!×”
蒲佟人长着一张不能说帅也不能说丑的普通脸,直到大学前也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所以到了大学之后,蒲佟人励志成为一个不普通的人,而为了让生活不那么无趣,他能做的事情就是给自己定每日挑战。
每天起床第一件事情,就是制定今日的不普通计划,做一些和日常生活和常人无关的事情,这样坚持下去,总有一天,自己的生活会变得不普通。
“我已经23岁了,大三,却还是这么平凡,蒲佟人啊,蒲佟人,你难道真的想跟你的名字一样,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终老一生吗!不要气馁,撞你去异世界的卡车还在路上,网络文学流行的系统也还在等待着你!”
“相信自己,你已经研究了这么多网络文学了,总有一款不平凡的打开方式适合你!”
蒲佟人在笔笔文学的公共办公室里,对着落地镜中的自己,说着中二且又莫名其妙的话语,而办公室里的员工们却早已见怪不怪。毕竟蒲神是个资深中二病外加脑子有点问题这件事,已经得到了全笔笔文学员工的共识。
“好了,诸位,我要去追寻我不一样的人生了!永别!”蒲佟人对着镜子,理了理自己的鸡窝头发,抻了抻自己的墨绿色T恤,转过身,对办公室里的所有员工微笑挥手道别。然后在众人的瞩目下,走出了办公室。
……
……
……
“他不是明天还来吗?”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