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赴港上市获放行,三家核心子公司频现关联交易

稳步增长
作者 | 小谢
编辑 | 肇瑞
阳光保险在上市的道路上又迈进一步。
日前,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保险”)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获得证监会批复,本次发行完成后,阳光保险便可赴港上市。
自今年4月向港交所提交申请后,阳光保险一直备战上市。而《雪浪Finance》发现,阳光保险旗下三家重要子公司今年频频关联交易。
这三家子公司分别是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资产”)、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财险”),以及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人寿”)。
它们之间较近的一次交易发生在9月27日,阳光财险和阳光人寿联手接盘了“阳光-济南滨河集团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
据阳光资产公告,此次接盘,阳光财险受让金额为2亿元,阳光人寿受让金额为2亿元。
01
关联交易频频
根据阳光资产披露的公告,阳光资产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投资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具体来看,阳光保险集团既是阳光资产的股东,同时也是阳光财险与阳光人寿的控股股东。
它们之间交易的对象为“阳光-济南滨河集团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共计4亿元的投资金额。该投资计划由阳光资产作为受托管理人发起设立,类型为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
公告介绍,该投资计划融资主体为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用于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先进电磁驱动技术研究院科研区项目、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先进电磁驱动技术研究院试验区项目的建设及补充融资主体营运资金。
除此之外,存在关联关系的阳光资产、阳光财险以及阳光人寿,仅今年以来就有多次交易。
不久前的9月19日,阳光人寿申请申购“阳光资产-医疗保健行业精选资产管理产品”、“阳光资产-消费优选资产管理产品”、“阳光资产-周期主题精选资产管理产品”、“阳光资产-主动量化1号资产管理产品”共4只资管产品,金额合计3亿元。
8月26日,阳光人寿申请申购“阳光资产-乾恒5号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乾恒5号”)、“阳光资产乾恒益选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乾恒益选”)共2只资管产品。其中乾恒5号申购金额为1亿元;乾恒益选申购金额为40万元。
据阳光资产公告,2022年4月1日至7月11日,阳光资产与阳光人寿发生的关联交易中未包含在统一交易协议内且不包括豁免审批情形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3189.20万元(同期统一交易协议项下的委托管理费及投资咨询服务费分别为1.01亿元及0.35 亿元),累计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
同时,2022年4月1日至7月11日期间,阳光人寿投资了阳光资产提供金融服务的信托计划,公司按金融服务协议收取金融服务费;阳光人寿直接持有阳光资产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109只,阳光资产按产品合同规定的管理费率收取产品管理费。
2022年6月8日,阳光资产与阳光财险重新签订了《委托投资管理合同》,受托对阳光财险指定的保险资产进行投资管理,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合同项下费用三年预估金额累计不超过33316.55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类型为服务类。
5月6日,阳光财险申请申购“阳光资产-周期 主题精选资产管理产品”及“阳光资产-主动量化 2 号资产管理产品”两只产品,合计申购金额8500万元。
据阳光资产2022年第2季度关联交易合并披露公告,阳光财险和阳光人寿购买阳光资产发行的资管产品管理费分别为841.75万元及2179.28万元。
此外,阳光保险招股书显示,公司与阳光资产存在关联交易。
2019-2021年度,阳光保险向阳光资产支付的投资管理服务相关费用分别为940百万元、1090百万元、712百万元。预计2022-2024年三个年度,阳光保险将向阳光资产支付的投资管理服务相关费用的年度上限分别为946百万元、1111百万元、1258百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早年,阳光人寿因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问题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
2017年10月,中国保监会发布监管函,指出阳光人寿在“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内控管理、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发展规划等方面存在问题。
其中,关联交易方面的问题为关联方档案不完整,管理不规范;重大关联交易未识别未报告。
鉴于以上问题,保监会要求阳光人寿进行整改,并提出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禁止阳光人寿、集团及集团内其他保险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与融和置业、深圳东方藏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组织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禁止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
02
阳光保险扩张进行时
官网介绍,阳光保险于2005年7月成立,公司成立5年便跻身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100强企业。集团目前拥有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资产管理、医疗健康等多家专业子公司。
阳光保险自成立以来,解决就业28万人,为4.32亿客户提供保险保障,累计承担社会风险2780万亿元,支付各类赔款2260亿元,上缴税收580亿元,在各项公益慈善事业中累计投入超5.2亿元。
今年4月,阳光保险已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华泰金融控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UBS Securities Hong Kong Limitied及建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为其联席保荐人。
据证监会10月10日公告,证监会核准核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3,968,025,5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完成本次发行后,阳光保险集团可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这几年,阳光保险稳步增长。
2019-2021年,阳光保险分别实现营收1008.37亿元、1150.59亿元及1199.69亿元;合并总保费收入分别为879.07亿元、925.69亿元、1017.5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0.86亿元、56.19亿元、58.83亿元。
据阳光保险2021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截至2021年末,阳光保险总资产高达4416.23亿元,这一数字在2019年为3315.3亿元。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阳光保险总投资资产规模为人民币3886.78亿元。
2019-2021年,阳光保险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0%、10.6%及10.3%;总投资收益率分别为5.8%、6.5%以及5.4%;净投资收益率分别为5.8%、5.2%和4.6%;总投资收益分别为147.14亿元、194.72亿元和190.96亿元。
阳光保险表示,集团的净投资收益率由2020年的5.2%降低至2021年的4.6%,主要由于基金分红及股息收入减少。本集团的净投资收益率由2019年的5.8%降低至2020年的5.2%, 主要由于集团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佔比,同时受市场利率下行影响,新增投资资产收益率下降。
投资收益由2020年的人民币19,052百万元减少10.3%至2021年的人民币17,096百万元,阳光保险称主要由于2021年资本市场整体下行,导致未实现收益减少,部分被已实现收益增加所抵销。
作为阳光保险旗下骨干企业,据阳光资产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2021年,阳光资产实现营业收入13.08亿元,上年同期为14.5亿元;净利润8.33亿元,上年同期为9.15亿元。截至2021年末,阳光资产的资产为27.64亿元,负债4.13亿元。
阳光人寿方面,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2021年,阳光人寿实现营业收入800.81亿元,上年同期为741.15亿元;净利润63.09亿元,上年同期为38.36亿元。截至2021年末,阳光人寿总资产为3646亿元;总负债3271亿元。
阳光人寿官网显示,2022年2季度,阳光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0.46%;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1.85%;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为AAA。
阳光财险方面,据2022年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2022年第2季度,阳光财险保险收入为107.28亿元,年度累计数为108.73亿元;净利润3.26亿元,年度累计数为11.3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为16.96亿元。截至2022年第2季度,阳光财险总资产为686亿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4.2亿元。
2022年6月29日,联合资信确定阳光财险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A,“21 阳光财险”(人民币 50 亿元)信用等级维持 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