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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车作业过程中与车辆发生冲撞,构成D1类事故,这家企业被处罚

2023-11-29 22:06 作者:中国基建报  | 我要投稿

11月29日,本报从国家铁路局获悉,由于安排未取得铁路机车驾驶资格的工作人员担当专用铁路取送车任务,操纵机车在调车作业过程中与车辆发生冲撞,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1类事故,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近日被处罚。

据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3〕第035号显示——


(图源:国家铁路局)

2023年6月12日,与兰新线柳树泉站接轨的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运销分公司安排未取得铁路机车驾驶资格的工作人员担当专用铁路取送车任务,操纵机车在调车作业过程中与车辆发生冲撞,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1类事故。违反了《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2023年11月20日,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责令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运销分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做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给予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据天眼查显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运销分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27日,注册地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三道岭人民北路5号,法定代表人为姚斐。企业关系图显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运销分公司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文|中国基建报 陈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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