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设计资质人员
关于工程设计资质人员的解释: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
新《标准》中所称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是指企业中对所申请行业的工程设计在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
2.专业技术负责人
新《标准》中所称专业技术负责人,是指企业中对某一设计类型中的某个专业工程设计负总责的人员。
3.非注册人员
新《标准》中所称非注册人员是指: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取得了某个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但还没有启动该专业注册的人员;
(2)在本标准“专业设置”范围内还没有建立对应专业的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本标准“专业设置”范围内,某专业已经实施注册了,但该专业不需要配备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只配备对应该专业的技术人员;或配备一部分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一部分对应该专业的技术人员(例如,某行业“专业设置”中“建筑”专业的技术岗位设置了二列,其中“注册专业”为“建筑”的一列是对注册人员数量的考核,“注册专业”为空白的一列则是对“建筑”专业非注册技术人员数量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