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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逻辑课(四)

2020-03-29 12:14 作者:虹彩舞夜  | 我要投稿

在进行下一步之前,我们需要先厘清“感性经验”,“概念”和“名词”所各自对应的内容。

感性经验,是真实的事物所引起的个人感受。为了方便,我们暂时假定,所有的感性经验都与真实事物完全一致。不一致的情况,将留到以后再说。

概念,与感性经验对应。但是在这里,我们不能再假定,概念与感性经验一致了。概念,常常会忽略掉感性经验的某些感受,从而只保留最直接最深刻的部分。所以,概念并不总是与感性经验保持一致。

名词,是概念转化为语言的对应物。前面已经提到过,名词与概念的对应较为一致。但,由于我们已经形成的语言习惯,一个名词也会同时对应多个概念,或者一个概念同时对应多个名词。如果不注意分辨,就会产生名词与概念对应错误的问题。

由此,产生了逻辑的第一个重要任务,将“感性经验”,“概念”与“名词”,用某一个规定的方式,使它们形成一致的对应性。由于我们暂时假定,感性经验与真实事物一致,所以最终,“概念”“名词”也与真实事物保持一致。

这个逻辑方法,就称为“定义”。

我们进一步地再做分离。真实的事物,是存在于“我”之外的。感性经验是存在于“我”之内的。感性经验与真实事物的一致,就是“我”与世界合为一体。

感性经验,是身体的直接反应。概念,是对这个身体反应的思维体现。也就是说,“我”又分为“身体”与“思维”两部分。由此,“概念”就是一个“思维意识”。

词,是一个可听或者可见的符号,专门用于表示“概念”,也就是用于表现“思维意识”。词是“可听”的,它就表现为“语音”。词是“可见”的,它就表现为“文字”。有些人无法听或者看,词还可以表现为“可触摸的”,也就是“盲文”。

将“概念”转化为“词”,就是将一个“思维意识”转化为一个可以感知的“符号”。

由此,“定义”也就分为两部分。

1,一个“概念”转化为一个对应的“词”。它形成一个明确的不可变更的符号。

2,指明一个“词”所对应的“概念”,这个“概念”所对应的“感性经验”,这个感性经验所对应“真实事物”。这些内容统称为“词的含义”。

因此,当我们在逻辑意义中使用一个“词”时,这个词本身应该具有“明确不变的含义”。它对于所有人都一致,所以我们才可以做出完全一致的判断。

分析和确定一个词的含义,这是非常复杂和艰难的。这是逻辑的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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