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 三类中国妇女诗社

原文:
在中国,女人结社拥有很长的历史;一件10世纪的敦煌文书,记录了一个由15位妇女组成的为增进情谊的结社。(注:肯尼思·陈(Kenneth Ch'en),288—289页。)尽管我们知道明末清初的女性组成过一些小团体,以研讨佛经或相互促进对基督的信仰为主,但士大夫阶层的妇女社团最常以诗社的形式出现。(注:有关诵经的人群,参见韩德琳(Handlin-Smith),“吕坤的新听众”(“Lü Kun's New Audience”),28页,需要指出的是“the classic”和“sutras”在中文中都是“经”的意思。加迪达·徐是著名的明代基督教学者徐光启的孙女,她与女基督徒一起研讨《圣经》,并为她们在松江的教堂制作手工艺品(菲斯特[Pfister],307—308页)。感谢西奥多·N.弗思(Theodore N.Foss)博士的这一参考意见。)
基于成员资格和活动,我将妇女诗社分为三类:家居式、社交式和公众式。(注:在博士论文中,我将这三种女性社团称作“家庭的”(familial)、“家庭以内的”(intra-familial)和“家庭以外的”(extra-familial)。感谢万志英(Richard von Glahn)建议使用“家居式”(domestic)、“社交式”(social)和“公众式”(public)这样的术语。)“家居式”社团是最不正规的,它出现于饭后母亲或婆婆与其他女性亲属聚在一起谈论文学或当她们于花园散步吟作诗歌之时。因所有妇女都是由亲属关系纽带联结在一起的,并且她们的文学活动也是在日常生活中进行,所以这种结社是“家庭式”的。“社交式”社团由一些有亲戚关系的女性及她们的邻居,或是远方的朋友所组成。尽管“社交式”社团较“家居式”社团所撒之网更广,但她们的活动也是非正规而不张扬的。它可以被视作其他两种社团的过渡形态。第三种结社之所以被称作“公众式”社团,是因为它的出版物及其成员的文学声望所带来的公众认知度。有个别的女诗社有正式的名字,如蕉园七子、吴中十子等。作为亲属、邻居、同门或是气味相投的作家,一群才女聚在一起,谈诗论词,结集出版,和男性诗社一较高下。
«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
高彦颐 著
李志生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