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的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于2021/08/27日发布,并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
此次《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对企业的要求和梯次回收产品的要求。要求梯次利用企业按照《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余能检测》(GB/T 34015)等相关标准进行检测,结合实际检测数据,评估废旧动力蓄电池剩余价值,提高梯次利用效率,提升梯次产品的使用性能、可靠性及经济性。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及装备,对废旧动力蓄电池优先进行包(组)、模块级别的梯次利用,电池包(组)和模块的拆解符合《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GB/T 33598)的相关要求。
梯次产品应进行性能试验验证,其电性能和安全可靠性等应符合所应用领域的相关标准要求;梯次产品应有商品条码标识,并按《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GB/T 34014)统一编码,在梯次产品标识上标明(但不限于)标称容量、标称电压、梯次利用企业名称、地址、产品产地、溯源编码等信息,并保留原动力蓄电池编码;梯次产品包装运输应符合《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第1部分:包装运输》(GB/T 38698.1)等有关标准要求。
此次发文为五部委联合发文,彰显国家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重视,同时也反应动力电池的大量生产,如果没有一个合理、可行的方案处理回收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