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晓蕾眼睛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证明熙仁医院投诉信中的造谣
范晓蕾眼睛被致残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如下。第一,法院认定,熙仁医院使用“非医疗品”,对范晓蕾的右眼伤残附有“全部责任”。熙仁医院在给B站投诉举报“下降视频”的文稿里,将“全部责任”篡改为“部分赔偿”。第二,熙仁医院在给B站投诉举报中造谣范晓蕾“拒做伤残鉴定和诉求不明确”,但是,民事判决书写明“范晓蕾……申请对伤残等级、三期等进行司法鉴定”,范晓蕾只是撤回了“熙仁医院”为其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范晓蕾要“自己”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更何况,民事判决书写明了范晓蕾的各项诉求——熙仁医院怎能说是“诉求不明确”?第三,至今熙仁医院没有执行过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却对《南方周末》声称“已经对范晓蕾做了赔偿”,请熙仁医院拿出给予我赔偿的证据!第四,本人将此事公布于众,旨在让世人了解这种医疗真相,希望引起监管,特别是:熙仁医院应该得到惩罚!至于赔偿我多少钱,都是无济于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