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边好就往哪边——郭靖的原型:刘兴祚
如果你们没看过我之前的努尔哈赤对汉人政策的变化,可能就无法理解这篇文章。简单明了就是:你们所了解的努尔哈赤屠杀汉人的形象是1621年之后的形象,在此之前,他完全是另一个形象。
自明朝中期以来,随着卫所制度的崩溃,大量的被高级将领剥夺了田土的军户们实在无法忍受盘剥之苦,开始出现了逃亡现象。而那些本来就没有被纳入“民”这个体系中的匠户们则生活更是苦上加苦,已经成为了高级军官们的私属,从为官军打造军用物资变成了为高级军官们个人家族提供无偿劳动力的工匠,高级军官们越是大发其财,普通军户和匠户的生活则越凄惨。因此,这种现象为明朝中后期辽人出现大规模逃亡埋下了种子。
如果说在万历之前出现的逃亡现象还属于零星事件的话,那么,到了万历二十四年,这种现象则愈演愈烈,直接的导火索就是“高淮乱辽”事件。
明万历二十四年,尚膳监太监高淮受命到辽东开矿,征收矿税。高淮在辽十年,搞的是天怒人怨,高淮对辽东百姓进行了敲骨吸髓的盘剥,曾说:“矿不必穴,税不必商,民间丘陇阡陌皆矿也,官吏农工皆人税之人也”。史载高淮搜刮得白银高达数十万两,但上交给朝廷的只有45500两。说明绝大多数都进了他自己的腰包。当时辽东最大城市辽阳城内家产超过几千两银子的富户有四十七家,经高淮盘剥后全部破产。辽东民谣传唱“辽人无脑,皆淮剜之 ,辽人无髓,皆淮汲之”。这直接酿成了辽人在万历三十六年的两次起义,让大量辽人逃到建州。
辽地流传着许多民谣,比如“二相出巡,如虎捕人;上天无路,钻地无门”,“若遭大虏还有命,若遭家丁没得剩”。“生于辽,不如走于胡”。
《酌中志》记辽东"少壮强勇之夫,亡入建州什四五"。《明实录》万历三十年(1609)"辽兵六万余人,因避差徭繁重,在彼境,久假不归"。
1605年,刘兴祚(后改名为刘爱塔)受不了明朝官员的压迫,投奔建州,受到努尔哈赤的重用,还成为了努尔哈赤的侄女婿。
在这一时期,努尔哈赤对这些逃入建州的汉人百姓分给土地,编为民户,像正常的官府那样向他们收税,而且税还比明朝轻。
“我今计田,一男种粮的田五垧,种棉的田一垧,公平地分给……乞丐、和尚都给田。”——《满文老档》
建州在这阶段的确地广人稀,需要劳动力去开垦荒地,耕种良田。这些投奔建州的汉人获得了土地,为建州的农业发展作出了贡献。比如1605年,明朝撤出宽甸六堡之后,努尔哈赤命人在这块绵延八百里的广阔地区,种植庄稼。这些人就是投奔建州的汉人。经过汉人的垦草拓荒,赫图阿拉附近,耕地达到了“无野不耕,至于山上亦多开垦”的局面。
对于前来投奔的匠户,努尔哈赤更加欢迎,《明实录》记载:“利其薄获,阳谓为天朝民也,相与安之,而阴实有招徕之意。”
匠户们为女真军队打造盔甲等一系列军用物资。据徐光启在《庖言》中说:“北门外则铁匠居之,专治铠甲;南门外则弓人、箭人居之,专造弧矢。”
翻译成普通话就是:在女真旧都的北门,居住了大量的铁匠,所打造出来的盔甲武器异常精良;在南门则居住了大量的制作弓箭的匠户。此时的女真旧都赫图阿拉,俨然已经成为了一座巨大的兵工厂。
田土收成为“田地品膏,则粟一斗落种可获八九石,瘠则仅收一石云”。根据《满文老档》中记载,在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粮贮转为丰足,兴建粮库”,说明建州女真那时候还能拿出余粮保存起来,用来应对灾年。
另外,除了农作物外,经济作物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努尔哈赤还专门颁布布告,开始养蚕,播种棉花等。
这些措施促成了建州农业经济体量的增加,使努尔哈赤有信心与明朝作战。
1616年,努尔哈赤称汗建国。1621年,努尔哈赤夺取明朝辽东大城辽阳和沈阳,之后,努尔哈赤对汉人政策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刘爱塔也开始产生了密谋通明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