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我对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理解
序言
在中学政治教材中,我们都学过所谓的形而上学和辩证法这两个对子。我们的老师一般将形而上学解释为僵化的、片面的、一元论的观点,把辩证法理解为一分为二看问题,看问题要看整体,是一种全面的思维。当然,一直以来的那些没有再进一步学习过哲学的人也继续以这种方式去理解形而上学和辩证法,并自以为掌握了辩证法的真理。事实上,稍微对哲学有所了解的人应当知道这两个认识都是错误的,而其中的后者,即对辩证法理解的错误更为荒谬。
一、中学阶段对形而上学的误解和形而上学的原初内涵
我们先来谈谈形而上学。形而上学(metaphysics)是哲学(philosophy)的一个分支,这一名词最早起源于罗德岛的安德罗尼科(Andronicus of Rhodes)在编纂亚里士多德作品集时给后者在物理学(physics)之后的一类著作起的标题,“meta-”意为“在……之后”。亚里士多德把这一类研究称为“第一哲学”或sophia(智慧),即关于存在(being)的终极因(又称第一因,拉丁文为arche)的科学。在近代哲学的理性主义传统中,形而上学又被看作是研究超越感官世界的实体(essence)的学问。后来的康德也企图为形而上学做准备,他认为要建立一个完美的形而上学大厦必须要先对我们的理性认识进行严格的批判(划定界限)。黑格尔也从逻辑学等角度对形而上学作出解释……①“形而上学”的概念史纷繁复杂,这里不一一列举,也没有必要列举,因为但凡对哲学有些许了解的人都能立马判断出中学政治教材和政治老师给形而上学下了一个错误的定义。但我们也不能说这个定义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形而上学”也确实包含了中学老师所教授给我们的那些意思。那么,难道说我在前文所说的“这两个认识都是错误的”这句话本身是错误的吗?难道中学对形而上学的理解是正确的,而对辩证法理解的是错的吗?我要说的是,做出这种推论也是错误的,由于探讨形而上学的问题势必要牵扯到辩证法,所以这里不继续展开,我将在下文讨论辩证法的时候再来一并解决形而上学的内涵问题。
二、流行的对于辩证法的理解是一种整体主义
如果说中学阶段对形而上学的认识是部分正确的(然而事实上也是错误的,我将在下文详细解释我为什么要作出这种矛盾的判断),那么对于辩证法的理解可以说是完全错误的,并且与辩证法的内涵丝毫不沾边。下面我会先对中学阶段理解的辩证法内涵展开批判,在此基础上引出我所理解的辩证法。
中学生或对哲学的认知只停留在中学阶段的人会想当然地将辩证法理解为一分为二看问题,看问题要全面等等,并且现在的网络上也充斥着人们对于辩证法的误用和乱用。情形往往是这样的,例如在讨论歌曲这种艺术形式是音乐重要还是歌词重要时,往往先会有两拨人争吵得不可开交,一边的观点认为音乐重要,而另一边则认为是歌词重要②,两边的观点都争锋相对,各有各的理由,并且往往是长篇大论、“有理有据”③。于是在这个时候,就会跳出来这么一些人,他们会简单地下判断:“这有什么可说的,当然是辩证地看问题,音乐和歌词都重要。”这些人的发言千差万别,这里只是我对其共性的一个总结。总的来说,他们所说的话都包含这三点内容或意图:一、否定争论双方的观点,认为争论双方的观点都是错的,因为这二者都是片面的,不辩证的;二、提出自己的观点,即所谓的综合了两方观点的全面的、总体的、辩证的观点;三、将这种所谓的全面的、总体的、辩证的观点视作是能够解决一切问题的黄金钥匙,因为他否定了两方在他看来是片面的观点,而站在比他们更高的位置去俯视这些片面观点,并自以为自己胜利了,同时借由这种黄金钥匙般的“辩证法”,他在面对任何争论时都能轻松完美地给出无瑕的解释,然后他自己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下面我将对这三点内容或意图展开批判,以此来说明这种思维根本就不是辩证法,而是一种庸俗的整体主义,并且这种观点本身还陷入了形而上学的陷阱。
这种整体主义思维的根本错误就在于它自身是抽象的,不包含任何实际性内容的。当面对歌曲中是音乐重要还是歌词重要的论争时,这个以辩证法自居的第三者所提出的观点并不能在事实上解决任何问题,而只能空洞地终止这一讨论。意思就是,“你们都别争了,在歌曲中音乐和歌词都重要。没有谁更重要。”这句话本身作为结论式的命题是没有什么错误的,但它并不包含任何实质性的内容。也就是说,我们要对这句话进行语义分析,即所谓“都重要”是什么意思。这个时候就可以继续说:“歌词无论是取普通诗或戏剧体诗之类的形式,就不应在其中要求独立地发生效用,一般地说,在音乐与诗的结合体中,任何一方占优势都对另一方不利。所以歌词如果成为具有完全独立价值的诗的作品,它所期待与音乐的就只能是一般微末的支援。”④歌词不能独立的起作用,他必须在与音乐的结合中产生效果,这就是说“歌词只应该看作替阐明性的乐曲提供一种机缘”⑤。我所引用的是黑格尔论述歌曲的文字。很明显,如果仅仅对这一段话做一个总结和概括,那么这段话就变成了:“在歌曲中,音乐和歌词都重要。”⑥那么会有人提出疑问,这不是又和前文我所批判的结论相一致了吗?然而这种质疑背后的思维仍然是我前文所否定的抽象的、空洞的思维。因为根本不存在“一致”的说法,这种“一致”是抽象出来的结果的一致,并非过程的一致。当对于“音乐和歌词重要性都重要”的这种一致被抽出了“歌词无论是取普通诗或戏剧体诗之类的形式,就不应在其中要求独立地发生效用”“歌词只应该看作替阐明性的乐曲提供一种机缘”等内容之后,“一致”就不存在了。那么在“音乐和歌词重要性都重要”之后加上“相较之下,音乐更重要”能够达成一致吗?还是不能。表面上看,似乎是对那些被抽空内容的总结概括,但是假定我们的前理解中没有我在前文所写的这些具体内容,那么单纯的“音乐和歌词都重要”与“相较之下,音乐更重要”这两句就是矛盾的,是不符合形式逻辑规则的。所以,内容永远是不可或缺的。而缺少了内容的那种一分为二看问题、全面的、“辩证”的思维根本就是空洞无物的,并且这种整体主义观点甚至还不如它自己所批判的那些“片面”的观点,因为后者至少还说出了更多的内容。我们拿其中一方的观点举例,在这个命题中,必有一方认可的是“音乐更重要”,那么在他的论述中极有可能已经包含上面黑格尔所说的内容,即“任何一方占优势都对另一方不利”。因为一个对音乐常识有所了解的人都会知道,歌曲中的音乐应该占据上风,但他又不会愚蠢到完全忽视歌词作为一种语义性材料能够给欣赏者带来别样的审美体验这一事实⑦。所以这种认为“歌曲的音乐更重要”的观点中就已经包含了肯定歌词重要性的内容。而那些庸俗的整体主义者并未关注到这一点,简单地将对方的观点视作是片面的,并且自己提出一种没有内容的、空洞的整体主义观点,还拿这种观点当辩证法。同样的例子还出现在前几年文学界对意境源起问题的争论中。部分反对意境西来说的观点本身也陷入了我上面所说的对于“片面”观点的误认。即那些带着整体主义思想的人不允许任何的主要矛盾显现在事物之中,他们对于事物表象的期待永远是二元的。当罗钢的西来说被当作歪理邪说时,那些反对者并未从问题本身,即具体内容展开反驳,而只是先入为主地将罗钢的观点认定为是一种本质主义的、不包含任何中国传统内容的、纯粹的西方起源观点。这种观点本身就是不存在的,是荒谬的,是形而上学的,是那些整体主义者向壁虚构出来的。于是就有了反对西来说的中西结合说观点,难道中西结合这一内容不是已经被西来说的观点包含在内了吗?同样的情况还表现在网络上的那些各式各样的二律背反的命题,如“文科重要还是理科重要?”“理想和现实哪个重要?”“道德和法律哪个重要?”等等。先不谈这些问题本身就存在二元对立的错误,至少这些问题都会吸引那个以辩证法自居的第三者。这个第三者时常活跃在这些问题的评论之中,以一句“都重要”否定争论双方,终止话题,从而败坏辩证法的名声。如此种种,在我看来都是整体主义者对于观点的误认所造成的。这种思维是完全错误的、庸俗的,不是真正的辩证法,反而是一种形而上学。下文我要谈谈我所理解的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之我见
先来谈谈形而上学。我对于形而上学的理解主要来自黑格尔的《小逻辑》。他在《小逻辑》中系统批判了(旧)形而上学。以下是黑格尔的论述:
“旧形而上学是有限的思维,因为它老是活动于有限思维规定的某种界限之内,并把这种界限看成是固定的东西,而不对它加以否定。譬如就‘上帝有存在吗?’一问题而言,旧形而上学家便认为这里的存在为一纯粹肯定的、究竟至极的、无上优美的东西。但以后我们便可以看到,存在并不单纯是一种肯定的东西,而是一太低级的规定,不足以表达理念,也不配表达上帝。”⑧“在同样情形下,当我们问及:‘灵魂是简单的或复杂的?’一问题时,他们还是认为‘简单’是一个足以表达真理的最后规定。但须知,简单正如存在一样,都是一个异常贫乏、抽象、片面的规定,我们往后便可看出,它本身并不真实,不能够把握真理。”⑨
写到这里,我们可以发现这和我前文所批判的思维方式是一致的,只不过这里所批判的正反两方的抽象和贫乏的观点,在前文表现为那个跳出来的以辩证法自居的第三者,而这个第三者的观点同样是抽象的和贫乏的。在“歌曲中的音乐和歌词都重要”中,“都重要”和“存在”“简单”等谓词一样,是贫乏的,是纯粹肯定的,不包含任何否定性的。黑格尔对于旧形而上学的批判后来被马克思、列宁等人沿用,并且还传到了中国,进入了中学教科书,于是形而上学就成了片面、僵化、抽象等概念的代名词了。这样一来,我们便可以称“灵魂是简单的”这一命题是形而上学的,同样地,我们也可以将前文中“歌曲的音乐和歌词都重要”这种整体主义观点也认定为是形而上学的。
那么辩证法又是什么呢?我对于辩证法的理解仍然来自黑格尔。他在《小逻辑》中说到:
“思维形式既是研究的对象,同时又是对象自身的活动。因此可以说,这乃是思维形式考察思维形式自身,故必须由其自身去规定其自身的限度,并揭示其自身的缺陷。这种思想活动便叫做思想的‘矛盾发展’(Dialektik),往后我们将加以特殊探讨,这里只消先行指出,矛盾发展并不是从外面加给思维范畴的,而毋宁是即内在于思维范畴本身内。”⑩
这段话是黑格尔在评价康德批判哲学后给出的观点。他的意思是,康德对于理性认识活动的批判(划定界限)是一种在下水前学会游泳、但事实上又已经身在水中的行为。康德认为若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形而上学大厦应当先对我们的理性认识何以可能加以规范和界定。然而事实上这种规范和界定本身已经处在认识活动之中了,所以康德的这种自我规范就表现为一种自反性。而辩证法(dialectic)则是自己规定自己的一种思维方式。贺麟先生在这里将Dialektik译为“矛盾发展”恰好也道出了辩证法的主要特征:矛盾的自我运动和发展。例如“歌曲中是音乐更重要”这一判断本身是形而上学的。但是何为“重要的”,重要的本身是不是也包含否定性的要素?难道“音乐更重要”就意味着音乐占据绝对的上风吗?难道意味着音乐要在歌曲中打倒歌词吗?显然不是。于是这些内在于概念的矛盾就会自然而然地发展出来,“一般地说,在音乐与诗的结合体中,任何一方占优势都对另一方不利”这句话可以看作对音乐占据绝对上风的那种纯粹的、抽象的形而上学判断的否定,但是仅仅如此吗?这句话本身不又是一种形而上学吗?于是紧接着又有了“歌词只应该看作替阐明性的乐曲提供一种机缘”,这句话通过对上一句话的否定再一次肯定了音乐的重要性,然而这种重要性是一种包含了否定的肯定,在这种肯定中已经包含了对于音乐价值占上风的否定。而这样全面的、辩证的内容单凭“歌曲中是音乐更重要”这一句形而上学的判断是无法得知的。这就是我所理解的辩证法,辩证法是来自概念内部的矛盾,是一种对形而上学抽象的、纯粹的、贫乏的内容所不满的一种自我内容的发展和衍生。
最后,我们可以解决前文所遗留的一个问题,同时再次以具体的、辩证的方式总结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内涵。回到本文第三段的第一句话。“中学对形而上学的认识是部分正确的(然而事实上也是错误的……”这句话从表面上看是自相矛盾的,因为“部分正确”是一个肯定特称判断,而“错误的”是一个全称否定判断,二者不可同真。但这种矛盾是由于这一判断是一个形而上学式的判断所导致的,因为“错误的”这一谓词本身就是抽象的、贫乏的、空洞的(这也是形式逻辑的弊病?),只有“错误的”本身内部所存在的矛盾发展出来,它才不会和“部分正确”这一谓词产生抵触。“错误的”在未辩证运动之前,是抽象的、贫乏的,是与“部分正确”相抵触的。然而不从形式逻辑来看,“错误的”本身就包含了“部分正确”的意思在里面。辩证运动之后,“错误的”应当这样理解:
我们通常所说的“这种中学理解的形而上学是错误的”并非是完全错误的,而是因为它只认识到了形而上学概念的一个层面,并且一旦以整体主义观点作为其对立面,那就彻底误解了形而上学,但形而上学的基本内涵又的确如中学教材所说的是“片面的、抽象的、僵化的”,所以不可完全否认中学生理解的形而上学。另外,如果因为“中学理解的形而上学是错误的”本身作为形而上学被批判,可以为其辩解:这是一个形而上学命题还未辩证运动之前所必然呈现的状态,这种暂时的形而上学是可以被理解的。我们日常生活中处处都在使用形而上学的命题,如果未辩证展开的形而上学命题因为这一点被指责,那么老师也不应该训斥学生“你真是个懒惰的学生”。因为当我们对这一命题展开分析便会发现,他也不完全是个懒惰的学生,有时候也是很勤奋的。因为这种事实而去指责那个老师是不正确的,那就是抬杠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断章取义,也可以说是一种历史唯心主义,是将一个以客观时空为转移的命题认定为是一个永恒的神学式的命题。按照这一逻辑,一切绝对的命题都会因为暂时犯下形而上学的错误而被禁止言说,这是不现实的。
这样也能解释我在前文第一节第一段中为何对“难道说我在前文所说的‘这两个认识都是错误的’这句话本身是错误的吗?”这一问题给出了否定的回答。因为在我指出中学阶段对于形而上学的理解是错误时,这应当被视作是一个辩证运动尚未展开的暂时性的形而上学停留。绝对严格的形式逻辑在这里需要被暂时悬置起来,从而给辩证思维的出场空出一个位子。依照概念的内在矛盾,真理通过辩证运动被演化出来。辩证法不是未经矛盾演化、未经否定之否定运动的、抽象的、贫乏的一个形而上学命题,而是一个完整的思想过程,是思想的历险。
最后,鉴于我一来不是哲学专业的学生,二来对黑格尔、马克思等哲学家的著作研读甚少,以上浅见还请方家批评指正。
注释:
① 这一段参见尼古拉斯·布宁、余纪元编著《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614页。
② 然而事实上稍微懂得艺术理论和音乐常识的人都不会认为在歌曲中是歌词更重要,这很明显是音乐外行将歌词的艺术凌驾于音乐的艺术之上的一种做法。但是我为了便于论述,暂且假定存在这么一拨人,并且他们的论证和论据也是充分的。
③ 事实上,网络上的发言并非有理有据。我在这里所说的“有理有据”的意思是:这些观点都并非是抽象的独断论,而是在观点之外还给出详细解释和理由的做法,但这些详细的解释和理由往往存在许多逻辑谬误。
④ 黑格尔:《美学(第三卷 上册)》,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343页。
⑤ 黑格尔:《美学(第三卷 上册)》,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344页。
⑥ 由于“歌曲中是音乐重要还是歌词重要”并非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二律背反命题,所以结论除了“歌曲中音乐和歌词都重要”以外,还更应该包括“歌曲中音乐相较于歌词更重要”这一内容。
⑦ 对于我们无法理解歌词的外文歌曲另当别论。
⑧ 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97页。
⑨ 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98页。
⑩ 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