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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川大女生维权事件】对【网暴的解读】

2023-06-11 17:55 作者:心之易道  | 我要投稿

再谈【网暴】,再谈【川大女生事件】 #网暴##四川大学回应女生曝光地铁大叔##建议网暴能立案尽量立案# 很多人张嘴就说【网暴】,而混淆【网暴】概念,没有明确,网暴的核心问题。 网暴,普通人对普通人,不是可以轻易实施,对于普通人的网暴,成本很高,意义不大,只有那些要搅乱我们舆论环境已经社会大环境的,才有兴趣做这样的事情。门槛比较高。对于名人有权势钱财之人,网暴只是他们作恶的手段,对于普通人,网暴,往往都是【网络蛀虫】所为。 对于被【网暴】之人,如果,他(她)不是知名人士,名流,有身份和地位的普通老百姓,仅凭【肖像权】,谈不上被【网暴】。而造成被网暴的,恰恰是【网络乱象】造成的。 举例说明, 某著名主持人,曾经遇到过被【性骚扰】传闻,并且这件事情纠缠不清,网络上造成了很严重的【舆情】,因为他是社会名人,所以普通人,可以引导舆论,造谣,造成被【网暴】。 比如【霍尊】的案件,因为他属于知名歌手,所以他被其前女友,利用,胁迫其勒索钱财为目的的【社死】言论,将其个人隐私信息发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所以造成【网暴】事实。 而【川大女生维权事件】,川大女生只是拍照录屏中,有涉及过度维权的情况发生,然而,事出有因,将其发到网络上,没有公布任何其私密信息,只是配图讲解了自己对事件的理解和态度,【猥琐男】这个词汇的定义,是因为主观个人认知,她最大的问题,是将其发声到【wb平台】,造成了广泛传播和恶劣影响。 本身,【川大女生】不属于【网暴】的定义,网暴,这种定性,是需要建立在【大众广泛关注传播】,并且涉及个人信息,隐私,肖像以及被诬陷曲解多重指标之上。其中,肖像她没有打码,确实是不妥,但不属于网暴行为,至今为止,还没有看到有【大叔】信息被公开,被网暴情况。反而是川大女生,实实在在的被网暴,被网络公开信息,所以我发声制止【网暴】。 现阶段,听说,【大叔】有录像和拍照事实,而没有涉及到川大女生,无论是不得真实情况,我们要懂得一点,【看图为证】,大叔手里举着手机,摄像头对着别人,这本身就是一种冒犯行为,无论你是故意还是无意,是何种目的,被人要求制止,是应该配合停止行为的。 你如果蹲在女生厕所门前,即使再有理由,也不能成为长时间驻留的借口。尤其是手里举着手机,这是对他人权益的一种蔑视和无理,我们在看到女生发信息,能够得到这样的理解,为什么就不能理想,那些在公共场合要求自身肖像权被侵犯的诉求呢? 女生的错误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没有做到,她把别人【肖像权】侵犯了,但是,你被他人举着手机对着看你的时候,难道就不能发声,制止这种行为吗? 很多人都把【大叔】的所谓的【自证清白】说的很重要,而忽视了,本身事件的核心问题,就是【大叔】的行为模式,与众不同,不能够完全被人接受,他特立独行的方式,【蹲在】敏感的地方,为什么就不能收起手机,听耳机,非的需要举起手机照向他人吗?为什么不能面向车外,手机斜着或者平方操作,尽量不使用操作,收起手机,听耳机渡过公共交通上的时间? 我们可以给任何人去维权,但是,首先,自己要做到真正的【自证清白】,真正的自证清白,是你不触碰他人的禁忌和权益,而他人,在侵犯到你的时候,你才有充分的理由和底气,说自己【清白】,别人的行为【恶意】。 我们都不在事发之地,不能完全说明事件的所谓的【对错与否】,但是一点一点是错的,那就是【网暴】。无论是女生错误,还是大叔有不当行为,对于我们新闻解读来说,都不应该上升到【性别对立】和【网暴】的范畴,我是实实在在看到有网暴【川大女生】了,才发声,第一,事件川大女生不是完全定性就是错误的,不能被原谅的那种,第二,【网暴】必须及时叫停。第三,鼓励女生勇敢发声,为自己的权益抗争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要被提倡,只是在维权的时候,把控好情绪,也要尊重他人的权益。 图片上说的,女生是不是要等到自己被侵犯以后,才能发声,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勇敢提前发声对不对,这是对的,她说,【大叔】叫【猥琐男】,主观称呼,原则上,没有犯法,大叔被这么称呼是因为其在公共场合的不当行为方式被人接受不了造成的,【猥琐男】,没有恶意捏造事实,《红楼梦》中,作者在形容【贾环】时,就用了类似的词汇形容,他什么都没有做,就说他举止形态【猥琐】,难道曹雪芹也【语言暴力】贾环了吗?这只是形容的一个主观词汇。如果说,用了其他词汇,比如【猥亵】,那就是传递错误信息,有污蔑和诽谤的嫌疑,需要对此道歉负责,而【猥琐男】是自己的主观认识理解,本身【大叔】也是需要在公共场合,尽量放弃这样的行为方式,来让其他人,有一个舒适和安全的公共环境。 如果说,大叔习惯于,在公共场合拍照,录像,那么,这确实是不被接受的一种行为,我们应该对于【公共场合】【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馆】等地方,提示,禁止使用拍照设备和手机,维护公众共同权益。 有人给我发了图片,我讲解一下。 女生说,已经明确看到对方举起手机,准备拍照,但是因为她发现了对方行为,而色厉禁止,所以,没有造成拍照完成。 可以说,这个女生自我保护意识还是很好的,我们应该支持和鼓励女生有自我保护意识,但是,这就有两种方式,你如果要跟他维权,就应该让他拍完照,如果你仅仅是不想让其拍照,那么禁止后赶紧离开是非之地是非之人。身陷囹圄最关键的是因为,你没有让他完成行为。 再就是女生所说的,维权的时间,她也是太年轻,很多时候,都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你如果想远离是否,只能接受自己无法维权的事实,这个社会没有那么多公平,遇到了,赶紧离开,否则一身騒,还说不清。我们的社会应该鼓励女孩子在维权的时候,不要等到被侵犯事实后,再去,只是需要一点智慧和方法,手段,不要将自己深陷其中,维权过程,很容易误入一些禁忌,也就

被【倒打一耙】,被冠以各种【恶名】,到时候说什么都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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