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教科书》2.10 封建社会的阶级和等级。封建等级制度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59年 仅供学习参考】
10、封建社会的阶级和等级。封建等级制度
封建社会分为两大阶级 封建主和农民。封建主阶级不是一个同一的整体。小封建主要向大封建主纳贡,帮助他们打仗,因而受到他们的保护。保护者叫做封君,被保护者叫做陪臣。而封君本身又是其他更强大的封建主的陪臣。这样就形成了封建等级制度。
封建地主作为统治阶级领导着国家。他们组成一个等级 贵族。贵族居于第一等级的尊贵地位,享有广泛的政治特权和经济特权。
僧侣[1]也是极大的土地所有者。他们握有广大的土地,有大批依附的农奴,他们同贵族一样是统治等级。
“封建阶梯”的广大基础是农民。农民服从地主,并处于最大的封建主 国王 的最高权力之下。农民是毫无政治权利的等级。地主可以出卖自己的农奴,并且广泛地使用这种权利。农奴主常常对农民施以体罚。列宁称农奴的依附地位是“农奴式的奴隶制”。农奴所受的剥削几乎同古代奴隶所受的剥削一样残酷。但是农奴毕竟能把一部分时间用在自己小块土地上,他在某种程度上是属于自己的。
封建社会的基本阶级矛盾是封建主和依附的农民之间的矛盾。被剥削的农民反对封建地主的斗争,充满整个封建主义时代,在封建主义时代的末期,在对农奴的剥削达于极点的时候,这种斗争变得特别尖锐。
在摆脱了封建依附关系的城市中,政权掌握在富裕的市民 商人、高利贷者、城市土地所有者和大房产所有者的手里。占城市人口大部分的行会手工业者常常起来反抗城市贵族,争取同城市贵族一样参加城市的管理。小手工业者和帮工不断反对剥削他们的师傅和商人。
到封建时代末期,城市居民已经发生了激烈的分化。一方面是富商和师傅,另一方面是广大的帮工、学徒和城市贫民。城市下层群众不断反抗城市贵族和封建主的联合力量。这一斗争和农奴反对封建剥削的斗争汇合成了一条洪流。
注:
[1] 教会的和寺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