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孔子杀少正卯问题的看法
关于孔子杀少正卯问题的看法
《荀子》说少正卯为“鲁之闻人”,《史记》则说少正卯是“鲁大夫乱政者”,《家语》载孔子摄行相事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注:另有《尹文子》《淮南子》《汉书》《后汉书》《白虎通义》《说苑》《论衡》等汉代前后的文献记载,因其无代表性,不做赘述)《家语》大概率为伪书,且说法类《史记》,故暂且只论《荀》、《史》。
下就“少正卯为大夫”作驳斥
(1)少正卯之“大夫”与“闻人”义亦互通,非“大夫”实职。
其实,古人所言的“大夫”非专职之官,如《左传》隐公元年“祭仲云”之句,杜注:“祭仲,郑大夫”,《正义》又加以阐释说“《注》诸言大夫者,以其名氏显于《传》,更无卑贱之验者,皆以大夫言之;其是大夫以(与)否,亦不可委知也”
故此,“大夫”之说同“闻人”之说意思互通,结合文献可知,少正卯并非鲁国实际大夫,而是鲁国同孔子一样讲授私学而闻名的士人一类(另有“商贾”说)。
(2)少正卯之“少正”亦非六卿副职。其或为小吏,或为姓氏。
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载“邵氏曰‘鲁有少正卯’,谨按:《周书·酒诰》,盖小宰、小司徒之类。周制,六官之长曰正,则其贰谓之少正。孔子诛卯,盖其先必因官以少正为氏。不然,少正,卯之官耳”
《通志·氏族略》载“少正,以官为氏”。
《经义述闻》及《周礼正义》考定:春秋列国的“正”并非全是六卿之长,官小者亦得名“正”,如鲁国“工正”、“隧正”、“贾正”等官。
故而可以看出,少正卯之“少正”可能为姓氏,亦可能为小官,不能通过其名字中的‘少正“证明其一定是鲁六卿副职的大夫一级。
(3)春秋时,诛杀大夫一事很常见,并不是大书特书的罕见事
《左传·成公十五年》载,晋国执政郑氏杀大夫伯宗及架弗忌;《成公十七年》载,晋杀三㕁;《襄公二十三年》载,晋灭栾氏;《昭公二十八年》载,晋灭郑氏、羊舌氏;《昭公四年。载,楚灭封氏;《昭公二十七年》载,楚令尹常杀费无极、灭族;《哀公二十七年》鲁灭公孙有山氏族·····
(4)“大夫杀大夫之说”有谬误
首先,前文已经分析了少正卯极大可能非“大夫”。那么现在,假定少正卯为鲁大夫,孔子依旧可以行诛杀之职。
孔子虽为鲁司寇摄相事,但鲁此时专权为季氏,孔子预政七日杀乱政大夫,背后可以为季氏授意。
清朝中期四库馆臣基本上都认可“孔子诛杀少正卯”的真实性,纪晓岚、洪亮吉等编订的《历朝史案》中,洪亮吉解释“孔子为司寇,不请命于君,岂敢专杀”时说“少正卯之伏诛,诛其乱政也。大夫而变乱君政,尤为执政所深忌,则爰书之成 ,必早与君卿共论定焉。而后尸诸市朝,戮之两观,何专之有。”。
郑析同少正卯(如果为大夫)之诛于此说相同,皆是大夫倡导异端邪说,故而不能免去五恶之诛,合乎“放郑声,远佞人”的儒门心传。只是此说中的孔子形象不免有些“工具化”的意思,变成了春秋政治中各国的大夫专政集团对倡导异端邪说者的抹杀。
(5)结语
综上所述,“孔子为鲁司寇诛杀少正卯”不能简单的用“少正卯为大夫,孔子无权诛杀”否定孔子杀少正卯为假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