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且隐瞒,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被罚
9月26日,本报从国家铁路局获悉,由于作业人员与机车剐蹭受伤,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2类事故,且隐瞒事故,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近日被行政处罚。
据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3〕第029号显示:2023年1月2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铁路运输公司作业人员与机车剐蹭受伤,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2类事故。事故发生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未按照规定报告事故信息,隐瞒了该起事故。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
2023年9月11日,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责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贾青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天眼查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9日,注册地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法定代表人为徐文清。(文|中国基建报 郭政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