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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逻辑 §3】意识、符号学运动、实践、反思

2021-08-27 17:55 作者:鲨皇大白鲨  | 我要投稿


    这“内容”便是符号,意识中充满了符号,这些符号是情绪、直观、印象、表象等意识活动的构成要素,因此意识的活动即符号学运动,对于这些活动的规定,即这些活动的符号学规定

    情绪、直观、印象等这些意识活动,就是符号学运动的各种形式。

    所有的意识活动,都只是符号的运动,“思维”即意识中的符号学运动。在意识中,终究只有符号存在,也只有符号,才能最终成为意识的对象。当各种不同的符号学运动形态作为对象呈现于意识前面时,它们便具有了符号学意义上的特殊性,但无论如何,它们归根结底都只是符号学运动的产物。

    情绪、直观、欲望等等,作为意识中的符号学运动诸形态,都是“表象”。所谓“表象”,就是符号学建构/运动形态。但哲学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从不满足于表象的完成,而是追求自己创造自己的符号系统,这种自在自为的符号系统,就是“概念”。哲学是概念性的认识,也就是说,人作为哲学动物,是以其创造的符号系统去认识存在的意义。

    这里的“譬喻”毋宁理解为“提喻”。人可借助表象,得以窥见符号系统的整全,但仅仅停留于表象,则无法理解这些符号学运动片段在整全的符号学运动(即思维)中的意义,也难以在表象的基础上建立概念性的认识。

    反之,人若已建立了其符号系统,就需要将其作为实践工具,去进行物质改造与物质生产。只有这样,符号系统才能在其自身的运动中继续发展其自身。

    抽象的思维抑或纯粹的思想,指的是思想在作为符号学运动被概念性地认识之后,再把自身的符号学结构进行扬弃。经过概念性认识的思想,最后复归到纯粹的作为意义的存在,而无需借助符号的指称,这就是纯粹的思想,也就是说,在最终的纯粹思想里,符号是一如当初地缺场的。

    在未经反思的平常的意识中,思想得以进行所借助的材料,总是被给予的外在的符号学运动形态,这种所谓“外在”是指外在于自己所创造的符号系统而不加以反思的符号学结构,亦即意识形态

    而在反思中,我们通过自身的否定联系,把自己的思想作为认识的对象,对其所发生的符号学运动进行二度的符号解释

    当人创造了一个新的符号系统之后,等待着他的下一步行动,便是实践本身,在实践中,存在的意义不再需要用外部的符号学结构(即旧有的意识形态)去把握,而只是需要新的符号系统的自在自为的运动,去创造存在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不再是缺场的意义用符号去把握,而是用符号去创造一种新的意义。

    意识所达到的概念的纯思的领域之所以会让主体陷入“无意义”的错觉,是因为主体在这时已经处于整体语意场的边缘,而主体本身所采取的任何符号学运动,都会结构出新的意义域。在这个过程中,主体是一孤独的拓荒者,其面前的世界,只是一片等待其开辟的荒芜,是一片尚无前人踏足的禁区。在这个意义上,主体所感受到的“意义的空无”是真实的,这种意义的缺场,正是征兆主体的符号学运动的根本性动力

    而擅长于意识形态控制的人,最是消解思想的反思动力的行家。

    一方面,他们会采用最明白不过的话语,这种话语在符号系统中拥有几乎不可动摇的文化权力,因此便阻断了大多数人的反思努力;另一种惯常的话语操弄(manipulation),是从别的符号系统借用而来,但不采取其在原有符号系统中的原意,而作为权宜之用,因此,解释的权力便“自然地”落在话语使用者的手中。在这二种情况中,作为话语接收者的大众,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被符号的发送者符号系统剥夺了解释意义的权利(亦即反思的、否定的动力),进而被一种意识形态所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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