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达到1%或减持到5%以下,如何进行披露?


减持到1%的公告就从上次披露了变动1%的公告之后的持股比例开始计算,再次减持了1%之后就触发了披露的义务,如果一直以来没发过减持1%的公告,就从上市公告书中的比例来起算。
5%的判断则是从上次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之后的持股比例开始计算,再次减持了5%之后就触发了披露的义务,如果一直以来没发过减持5%的公告,就从上市公告书的比例来起算。
举例:
老王持有减持先生原始股的比例为8%,后续一笔减持了1.2%,触发了披露公告的义务,公告里变动后的比例为8%-1.2%=6.8%,后续减持至5.8%的时候则达到了再次披露1%的公告的义务,而不是减持至6%的时候进行披露。
老李持有减持先生原始股的比例为17%,后续减持累计达到了5%,触发了披露公告的义务,公告变动后的比例为12%,后续减持至7%的时候则再次达到了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义务。而无需说减持至10%的时候进行披露。
上述的减持比例计算都是需要考虑一致行动人的比例,并且需要注意如果从5%以上减持至5%以下时,即使变动比例没达到5%,也需要在5%这个节点停下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因为5%是判断是否为大股东的标准,如果身份从大股东转变为中小股东时,需要披露相关公告。
案情简介:
深主板某上市公司A公司2022年11月8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某法人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54.72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362%。本次权益变动前,法人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5,413.15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189%;本次权益变动后,法人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5,158.43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7827%。
解读:
该法人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增持的方式成为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后续虽然减持比例没达到5%,但是却由5%以上降到5%以下,依旧触发信息披露义务,这家公司没有在比例降至5%的时候停下来,所以违规了。
处分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对上市公司的法人股东发出监管函。
延伸阅读:
上市公司:定增收购资产,被稽查部门追缴个税及增值税,数额过亿!
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通过合伙企业减持股票,稽查对其处以50%的罚款
“同股不同价”:股权转让风险与纳税调整
股票非交易过户后公司注销,稽查严查,股东被追缴1.34亿税款
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经典税务案例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规定,你需要了解的事上市公司:股票大宗交易基本要求、减持要点、六种特殊情形、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