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旭飞美术:2023年承认美术统考成绩的院校(或专业)名单!(2)

接上篇:
12
江西高校(4所)
01、景德镇陶瓷大学(独立艺术院校)
所有美术类专业在江西省不组织校考,采用江西美术统考成绩。
2023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英合作) 不需要参加校考,招生省份及其余相关事项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后续公布的《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项目招生简章》。
备注:普通公办美术类专业面向省外考生组织校考。
02、华东交通大学(省部共建)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江西、河北、河南、山西、湖南、江苏,只招艺术文史类考生,艺术不分文理、综合编制的省份除外。
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若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03、宜春学院(公办)
招生专业:美术学(师范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省份:待定
录取规则: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3个专业为一个专业组,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兼顾考生个人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若生源省份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投档,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04、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民办)
招生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
13
安徽高校(1所)
1、合肥工业大学(211工程)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安徽、江苏、山东、浙江、山西、湖南、湖北、河北、广西、四川、辽宁、吉林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综合分统一排序,不设专业级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在省考试院有明确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并严格要求执行时,执行生源省份规定;除此以外省份(包括考生所在省考试院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但允许高校采用本校计算公式计算的),均按如下公式计算:综合分=(省统考专业分/省统考专业满分*500+文化课总分/文化课满分*50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者,按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
/
14
山东高校(13所)
01、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2023年设计美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2023年招生省份、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情况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详见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招生计划专刊或我校官方网站。
设计美术类招生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交互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工艺美术、公共艺术(装置艺术)、陶瓷艺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新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印刷设计)、产品设计(应用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妆扮)
备注:2023年理论类专业按普通类(非艺术类)招生。
02、山东艺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1、山东省:2023年仅绘画(含油画、版画、壁画、实验艺术、美术教育方向)、雕塑、中国画(含山水花鸟、工笔人物、意笔人物方向)3个美术专业面向山东省组织校考,要求考生美术统考成绩达到本科线上35分;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含公共艺术方向)、产品设计、工艺美术(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文物保护与修复、视觉传达设计(文化创意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学、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只招女生)、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山东美术统考成绩。
(1)动画37人: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美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按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25人: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美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按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满分/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3)视觉传达设计40人、环境设计(含公共艺术方向)40人、产品设计25人、工艺美术(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25人: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美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按照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4)文物保护与修复40人、视觉传达设计(文化创意设计)30人、数字媒体艺术37人、艺术设计学20人、摄影38人、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只招女生)28人、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65人: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美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按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2、省外: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面向省外均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面向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重庆、西藏12省招生。
(1)绘画(含油画、版画、壁画、实验艺术、美术教育方向):河北5、辽宁4、江苏11、浙江6、安徽10、福建2、江西2、河南6、湖南8、广东2、重庆2、四川4、西藏3,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考生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满分/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2)中国画(含山水花鸟、工笔人物、意笔人物方向):江苏4、浙江2、安徽4、福建2、河南4、湖南4,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考生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满分/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3)视觉传达设计:河北4、辽宁4、江苏11、浙江5、安徽9、福建3、江西2、河南6、湖南8、广东2、重庆2、四川4,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考生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4)环境设计(含公共艺术方向):河北4、辽宁4、江苏11、浙江5、安徽9、福建3、江西2、河南6、湖南8、广东2、重庆2、四川4,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考生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5)工艺美术(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河北2、辽宁2、江苏6、浙江2、安徽6、福建3、江西2、河南5、湖南6、广东2、重庆2、四川2,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考生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6)动画:浙江3、安徽3、福建3、江西2、河南3、湖南3、重庆3,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7)数字媒体艺术:河北3、辽宁2、江苏3、安徽3、河南3、湖南3、广东3,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考生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8)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河北2、辽宁2、浙江2、安徽3、福建2、江西2、河南2、湖南4、广东2、重庆2、四川2,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考生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满分/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03、山东大学(985)
招生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山东、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
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且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按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在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原则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
04、山东大学威海分校(985)
招生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山东、山西、湖南、河北、河南、安徽、江苏、江西、浙江、辽宁、北京、福建
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在进档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在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原则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
备注: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和山东大学是两所独立的大学,但是毕业证是一样的。
05、青岛大学(省重点)
招生专业: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
招生省份:山东、安徽、湖南、黑龙江、江苏、江西
山东省内录取规则: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山东省美术类综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审核录取。若综合分数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专业成绩,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省外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入档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按专业统考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分数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投档成绩,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06、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其中,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仅招收山东省考生
招生省份:山东、辽宁、福建、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西、江西、河南、湖南、四川、陕西
外语语种要求: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他艺术类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山东省录取规则:进档考生中,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其他省份录取规则: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类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07、山东建筑大学(省部共建)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艺术设计)、美术学(国画、油画)、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省份: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安徽省、河北省、福建省、山西省、广东省
录取规则:对达到我校艺术类报名条件和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我校根据其报考志愿和分省分专业(招考方向)招生计划,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按照相关省份文件执行)。如综合成绩(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中的高考科目优先顺序同分比较规则择优录取。色盲、色弱者一律不予录取。
08、济南大学(省部共建)
美术学(师范)招生省份:山东、青海、福建、新疆、陕西、江苏、浙江、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四川
服装与服饰设计招生省份:山东、海南、安徽、贵州、云南、四川
环境设计招生省份:山东、青海、福建、江苏、浙江、安徽、河北、甘肃、四川、广东、河南
视觉传达设计招生省份:山东、青海、江苏、浙江、贵州、广东、陕西、河北、河南、云南、甘肃
产品设计招生省份: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广西、福建、云南、陕西、安徽、四川、辽宁、河南、河北、吉林、黑龙江
录取原则 :按照各招生省份专业所在录取批次规定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考生专业成绩使用所在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的统考(或联考)成绩,须达到该省份专业统考(或联考)测试本科录取最低要求。
09、山东理工大学(省部共建)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陶琉设计方向)、环境设计、美术学(师范类)、环境设计(中韩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
招生省份:山东、山西、江苏、江西、安徽、黑龙江
录取规则: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设点组织校考,根据各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规定的投档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10、山东科技大学(省部共建)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山东、安徽、河南、河北、江苏、山西、陕西
山东省录取规则: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我校对于进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
外省录取规则: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我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美术类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
11、烟台大学(省重点)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其中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仅面向山东省招生
招生省份:山东、山西、江西、陕西、广西
录取规则:山东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12、潍坊学院(公办)
招生专业: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招生省份:山东、黑龙江、江苏、江西、陕西
山东省录取规则:不组织校考,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省外录取规则:不组织校考,招收艺术文(类)考生,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3、青岛电影学院(民办院校)
招生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绘画、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志愿优先,根据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文化总分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
15
河南高校(3所)
01、中原工学院(公办)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河南、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甘肃
录取规则:(1)若生源省份规定了各专业投档排序原则,按该排序原则择优录取;(2)若生源省份未明确投档排序原则,则按照以下我校投档排序原则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0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省部共建)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动画、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河南省投档排序成绩为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之和,其他省份投档排序成绩执行该省统一排序规则;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03、郑州科技学院(民办)
招生专业及省份:
山西:视觉传达设计
山东:视觉传达设计
河南: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
16
湖北高校(18所)
01、湖北美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湖北美术学院2023年美术理论类(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不组织校考,美术理论类限艺术考生报考,无校考要求。
湖北省考生志愿批次为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具体录取规则按照湖北省招办政策执行;
其他省份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A(部分省份又名艺术类提前批,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招办政策执行)。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备注:绘画设计类、书法类、表演类单独组织校考。
02、武汉理工大学(211)
招生专业:动画专业和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四个专业)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
录取办法: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则根据在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03、华中农业大学(211)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湖北、安徽、湖南、江苏、浙江、河北、山东
录取规则: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所在省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按所在省投档规则投档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投档排序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50%+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50%)。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按各省招办认定的考生投档成绩计分。
04、湖北工业大学(省重点)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美合作办学)、产品设计(中美合作办学)
招生省份:湖北、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
对湖北省美术类考生:需湖北省美术专业统考合格,根据省招办对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换算后的投档成绩【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2,若投档成绩换算标准有变,按省招办统一规定换算标准执行】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中美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分开排名,按照综合换算后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同分排位优先录取。
对非湖北省美术类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区、市)美术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投档成绩按我校在各省所在录取批次统一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换算标准的,则综合成绩按照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进行折算,若湖北省换算标准有变,参照湖北省标准执行】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05、湖北大学(省部共建)
美术学专业拟面向湖北、河北、山西、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等省份招收60人左右。
设计学类专业(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拟面向湖北、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天津、福建、广东等省份招收270人左右。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级专业统一测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平行志愿特征分高优先。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对于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或科类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统一排序的方式。
06、长江大学(省部共建)
招生专业: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待定
录取规则:按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投档。
07、三峡大学(省部共建)
招生专业:美术学、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省份:湖北、湖南、江西、江苏、山东、安徽、河北、广东、四川
录取规则:认可所在省份美术统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按我校在相应省市所在录取批次统一规定的换算标准执行)。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
08、武汉工程大学(省重点)
招生专业: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招生省份:江苏、山西、河北、安徽、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福建
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政策规定择优录取,若无明确规定的,我校将按照考生文化总成绩的40%与专业总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09、湖北师范大学(公办)
招生专业:美术学(师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贵州、陕西
录取规则: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专业*0.6+文化*0.4)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
10、武汉轻工大学(省部共建)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湖北、上海、河北、江苏、浙江、河南、湖南、广西、贵州
录取规则:2023年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认可各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考生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划定的省级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且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投档成绩根据当地统一规定换算标准执行,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无明确规定的,我校将根据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4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60%,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专业分流:设计学类专业按大类招生,第一学年实行大类教学,第二学年根据个人志愿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
11、湖北经济学院(公办)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湖北考生:需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2】。
省外考生:我校认可各省份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按各省份所在录取批次统一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换算标准的则按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2、武汉体育学院(省部共建)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份:按相关省(区、市)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份: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13、荆楚理工学院(公办)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待定
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投档规则计算艺术综合投档成绩(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4、武汉设计工程学院(独立艺术院校、民办院校)
招生专业: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公共艺术、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待定
备注: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面向河南、江苏、安徽、山东、广东、江西等省份组织校考。
15、武汉传媒学院(民办)
招生专业: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少数省份按编导类专业招生)、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宁夏、新疆、陕西、上海、福建
录取规则:待定。
16、武昌工学院(民办)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待定
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17、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民办)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
招生省份:湖北
录取规则:美术类专业及非美术类专业均执行湖北省招生办公室艺术类统一录取规则,我校将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无单科成绩要求。
18、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民办)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
/
17
湖南高校(9所)
01、湖南师范大学(211)
招生专业: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学(中外)、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单科要求: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考生。
录取规则: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统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02、湘潭大学(双一流)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艺术设计学
招生省份:北京、上海、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东、广东
录取规则: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1.考生所在省(市)投档录取规则中已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考生所在省(市)投档录取规则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综合分(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满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60%。按综合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03、长沙理工大学(省部共建)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河北、湖北、甘肃、山西、湖南、四川、辽宁、广东、黑龙江、山东、广西、安徽、江苏、河南、福建、浙江、陕西、江西
录取原则:考生文化和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设计类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若考生所在省份对于录取原则有相关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04、南华大学(省部共建)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1)考生所在省份投档录取规则中确定的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2)考生所在省份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外语成绩高者。
05、湖南农业大学(省部共建)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湖南、山东、江苏、安徽、广东
湖南省录取规则:对于报考我校美术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之后,按湖南省提前批相关类别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外考生: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省外考生: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我校艺术类所在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06、湖南工商大学(省重点)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省份:湖南、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广东、安徽
录取规则:考生取得相应省份统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学校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执行生源所在省份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依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综合成绩 = 专业统考成绩×70% +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
07、长沙学院(公办)
招生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我校执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考投档录取的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采取按投档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生源省份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生源所在省份要求以学校投档规则录取,则参照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录取办法执行,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08、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公办)
招生专业:美术学、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考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划定的本科合格标准,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明确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投档排序及录取规则的,我校按照相应规则择优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投档排序及录取规则的,我校参照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相应规则择优进行招生录取。
09、湘南学院(公办)
招生专业: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省份:待定
录取规则:(1)在湖南省录取艺术考生时,专业成绩认可省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要求、投档和录取规则均按照湖南省统一规定执行;(2)在录取省外艺术类考生时,认可各生源所在省统考成绩,按生源地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我校艺术类各专业不再在生源省份另设校考考点。
/
18
广东高校(11所)

01、广州美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一、广东省
(1)“理论类”【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史)】: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2)美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3)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4)“省统考类”美术学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或书法学统考),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美术类(或书法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投档考生中按艺术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即美术类总分(或书法类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
二、省外
(1)“理论类”【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史)】:考生需参加生源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2)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需参加生源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02、华南理工大学(985)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招生省份: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
录取规则:(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2)若我校安排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明确投档录取原则,我校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高考文化成绩÷普通类一本分数线×6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高考文化成绩仍然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专业成绩仍然相同时,按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合并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一本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
03、华南师范大学(211)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招生省份:广东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专业招生省份:广东、广西、 江西、海南、 福建、湖南、 湖北、河南
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04、华南农业大学(双一流)
招生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05、广东工业大学(省重点)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产品设计、美术学
招生省份:广东、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
录取办法:(1)采用省统考(或校级联考)考试方式且按照平行志愿艺术类计划1:1出档的省份: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分档至各专业。广东省投档成绩为综合分,其它各省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按各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2)超过1:1出档的省份: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队进行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3)如生源所在省对投档录取条件等有最新规定,则按该省相关政策执行。
06、深圳大学(省重点)
美术学专业招生省份:广东、四川、浙江
设计学类专业招生省份:广东、浙江、安徽、湖北、北京、广西、江苏
设计学类含:艺术设计学(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还须达到我校规定的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省以投档总分(排位)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它省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 录取。
07、广州大学(省重点)
招生专业:美术学、设计学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甘肃
录取规则:依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的投档原则,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成总分计算方式及总分排序规则按相关(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所公布的规则执行。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所公布的相关类别合成总分计算方式及总分排序规则执。
08、汕头大学(省部共建)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
招生省份:广东、江苏、浙江、湖北、山东、广西
录取规则:对高考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都达到生源省(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非色盲的根据各省(区)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统考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有关省(区)规定的排位(排序)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09、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省重点)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含平面艺术设计、环境与展示设计、信息艺术设计)
招生省份:江苏、山东、湖南、广东
录取规则: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的术科省级统考并合格,在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的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10、广东海洋大学(省部共建)
招生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1)投档至本校的广东省生源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的按排位先后录取,分数相同且无排位的,按照术科统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高排前的规则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2)投档至本校的非广东省生源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统考专业综合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总分)×5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5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术科统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高排前的规则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3)在内蒙古自治区,采用四种动态排名方式之一作为录取排序综合成绩,并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录取。具体以当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为准。
11、肇庆学院(公办)
美术学(师范)专业招生省份:广东、湖南、海南、甘肃、宁夏
环境设计专业招生省份:广东、河北、安徽、江西、河南、广西
产品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专业招生省份:广东
广东省录取规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按照考生术科排位择优录取。
其他省录取规则:按“专业分数优先”原则,即优先录取投档术科成绩高的考生,在术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
19
广西高校(3所)

01、广西民族大学(省部共建)
招生专业: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广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
录取规则:(1)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2)执行顺序志愿、单志愿或梯度志愿等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高考总分(高考文化总成绩+加分分值)×40%。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总分(高考文化总成绩+加分分值)、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02、南宁师范大学(公办)
招生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执行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投档到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03、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公办)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视觉传达设计招生省份:广西、河北、河南、山东、湖南、云南、海南等。
产品设计招生省份:广西、河北、山东、河南、湖南、四川等。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
20
海南高校(1所)

01、三亚学院(民办)
招生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承认生源地专业统考、联考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课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的分数线,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英语、数学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21
重庆高校(1所)

01、四川美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招生专业: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美术学
招生省份:全国
录取规则:报考理论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且成绩合格,省统考的具体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要求为准。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高考后填报学校志愿即可,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符合理论类报考条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不作要求,不区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安排专业。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备注: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专业组织校考。
/
22
四川高校(7所)

01、四川音乐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2023年仍然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要求考生无色盲。
美术类招生含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雕塑、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动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隶属于戏剧学院,在新都校区(位于成都市新都区)就读;其余专业隶属于美术学院,在临空经济区校区(四川省资阳市郊区)就读。
02、西南交通大学(211)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绘画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江西
文化成绩要求: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分段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进档考生按照总分【总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文理混排、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再依次按文化课投档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招生计划必须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类/物理类)的省份,执行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计划分配原则。
03、西南民族大学(部属院校)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绘画美术学摄影雕塑、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待定,2022年面向北京、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西、内蒙古、宁夏、山东、山西、四川、天津、新疆、重庆等省份招生。
录取规则:学校认可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考生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及专业分配原则以学校2023年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0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民办)
四川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
外省: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绘画、雕塑
录取规则:学校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05、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民办)
招生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漫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省份:待定
录取规则:(1)在四川省,按照美术统考专业课成绩录取。(2)在省外,执行招生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对进档考生,按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06、成都文理学院(民办)
招生专业:绘画、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摄影、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投档成绩由高到底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但若相应省份规定了专业录取原则的,按其规定执行。
07、吉利学院(民办)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
23
云南高校(5所)

01、云南艺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招生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师范类)、美术学(史论)、绘画、中国画、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广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广东
录取规则:待定。
备注:2023年仅雕塑专业组织校考,校考省份与上述一致。
02、云南大学(211)
招生专业:美术学、绘画、绘画(昌新国际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昌新国际艺术学院)、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当年规定为准。
录取规则:对已投档至我校考生,按照“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文化成绩÷生源地高考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生源地统考专业满分×30;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文化成绩÷生源地高考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生源地统考专业满分×50。

03、云南师范大学(省部共建)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招生省份:云南、山东、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四川、重庆
美术学(师范)专业招生省份:云南、山东、 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四川、重庆
动画专业招生省份:山东、江西、安徽、湖南、河北、陕西、贵州、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
录取规则:待定。
04、昭通学院(公办)
招生专业:工艺美术、美术学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云南省录取规则: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必须达到云南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省外录取规则:按照各省的规定执行。
05、昆明城市学院(民办院校)
招生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各地的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达到所在省区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类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
24
陕西高校(11所)

01、西安美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所有美术类专业仍然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1、美术学类包含专业:130402-绘画;130404-摄影;130406-中国画;130407-实验艺术。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2、设计学类包含专业: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30310-动画;130311-影视摄影与制作;130502-视觉传达设计;130503-环境设计;130504-产品设计;130505-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6-公共艺术;130507-工艺美术;130508-数字媒体艺术;130509-艺术与科技。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设计学类),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3、雕塑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4、美术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
(1)美术学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2)艺术设计学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设计学类),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3)艺术史论与艺术管理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设计学类;四川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安徽省省统考子科类也可为模块二),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0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985)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待定,2022年面向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省份招生。
2023年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2022年录取规则:(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平行投档规则提档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据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位次顺序由高到低排序录取。(2)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综合成绩提档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综合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总分满分×4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满分×60;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03、陕西科技大学(省部共建)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西藏、新疆
非陕西省生源录取规则:
(1)平行志愿。我校拟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若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原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陕西省生源录取规则:根据陕试普招〔2022〕32号文件精神,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04、西安工程大学(公办)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省份:待定
省外录取规则: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陕西省录取规则: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05、西安财经大学(省部共建)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招生省份:待定。2022年仅面向河北、江苏、山东、河南、陕西、甘肃6省招生。
录取规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06、陕西理工大学(省重点)
招生专业: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河北、江苏、浙江、湖南、四川、广东、陕西、甘肃
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顺序依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时,按照生源省份排序原则录取;若无明确规定的,则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考试院规定进行志愿征集或降分录取。
07、咸阳师范学院(公办)
美术学(师范类)专业招生省份: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山东、广西、甘肃、宁夏、新疆、陕西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省份:山西、江苏、山东、广西、甘肃、陕西
产品设计专业招生省份:陕西
环境设计专业招生省份:山西、江苏、山东、甘肃、陕西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招生省份:陕西
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08、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民办)
招生专业:新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09、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民办)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10、西安外事学院(民办)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11、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民办)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广告及平面设计、文化创意与策划),产品设计(工业产品设计、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室内与家具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像与数媒传播、数字媒体设计与交互)。
/
25
甘肃高校(1所)

01、陇东学院(公办)
招生专业: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省份:甘肃、山西、黑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四川
甘肃省:使用甘肃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
该批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将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该批次(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确定),录满为止。
/
26
青海高校(1所)

01、青海民族大学(省部共建)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
招生省份:青海、河南、甘肃
录取规则:根据专业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双过线,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各50%的比例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特殊情况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
27
宁夏高校(2所)

01、宁夏大学(211)
绘画专业招生省份:河北、山西、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甘肃、宁夏
环境设计专业招生省份:河北、山西、山东、四川、甘肃、宁夏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省份:河北、山西、山东、四川、甘肃、宁夏
外语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成绩应在40分及以上。
宁夏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综合成绩【高考成绩占30%、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排序录取。
区外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对实行梯度志愿(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上述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按上述规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02、北方民族大学(部属院校)
招生专业: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招生省份:待定
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执行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安排专业;同分时,统(联)考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安排专业。
以非平行志愿方式(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使用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安排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专业统(联)考成绩高的优先安排专业。综合成绩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生源省份艺术专业统(联)考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专业统(联)考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
28
新疆高校(4所)

01、新疆艺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招生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 广东、重庆、 四川、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录取规则:在省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综合分=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满分/专业成绩满分)×50%+文化成绩×50%
02、新疆大学(211)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招生省份:新疆、河北、山西、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
录取规则: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明确规定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报考我校志愿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或联考)考试成绩相加,以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03、石河子大学(211)
招生专业:美术学(师范类)、设计学类
招生省份:待定
录取规则: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50%+艺术类统考成绩×50%
专业分流:设计学类专业采取以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为基础的“一三分段”培养模式:即大一阶段集中培养,大二进行专业和方向分流。具体分流方案以学院公布为准。

04、新疆师范大学(省重点)
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招生省份: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湖南、四川、河南、山东、广西、贵州、陕西、甘肃、新疆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招生省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新疆
录取规则:待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