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第一篇第三章货币或商品流通3.货币

第一卷
资本的生产过程

第一篇
商品和货币
第三章
货币或商品流通
3. 货币
作为价值尺度并因而以自身或通过代表作为流通手段来执行职能的商品,是货币。因此,金(或银)是货币。金作为货币执行职能,一方面是在这样的场合:它必须以其金体(或银体)出现,因而作为货币商品出现,就是说,它不像在充当价值尺度时那样纯粹是观念的,也不像在充当流通手段时那样可以用别的东西来代表;另一方面是在这样的场合:它的职能——不论由它亲自执行,还是由它的代表执行——使它固定成为唯一的价值形态,成为交换价值的唯一适当的存在,而与其他一切仅仅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相对立。
(a) 货币贮藏
两种对立的商品形态变化的不断循环,或卖与买的不息转换,表现在不停的货币流通上,或表现在货币作为流通的永动机的职能上。只要商品的形态变化系列一中断,卖之后没有继之以买,货币就会停止流动,或者如布阿吉尔贝尔所说,由动的东西转化为不动的东西,由铸币转化为货币。
随着商品流通本身的最初发展,把第一形态变化的产物,商品的转化形态或它的金蛹保留在自己手中的必要性和欲望也发展起来了。出售商品不是为了购买商品,而是为了用货币形式来代替商品形式。这一形式变换从物质变换的单纯中介变成了目的本身。商品的转换形态受到阻碍,不能再作为商品的绝对可以让渡的形态或作为只是转瞬即逝的货币形式而起作用。于是货币硬化为贮藏货币,商品出售者成为货币贮藏者。
在商品流通的初期,只是使用价值的多余部分转化为货币。这样,金和银自然就成为这种多余部分或财富的社会表现。在有些民族中,与传统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相适应,需要范围是固定封闭的,在这些民族中,这种素朴的货币贮藏形式就永恒化了。在亚洲人那里,特别是在印度人那里,情况就是这样。范德林特以为商品价格决定于一个国家现有的金银量,他自问:为什么印度的商品这样便宜?他回答说:因为印度人埋藏货币。他指出,从1602年到1734年,他们埋藏的银值15000万镑,这些银最先是从美洲运到欧洲去的。从1856年到1866年这10年间,英国输往印度和中国的银(输到中国的银大部分又流入印度)值12000万镑,这些银原先是用澳大利亚的金换来的。
随着商品生产的进一步发展,每一个商品生产者都必须握有这个物的神经,这个“社会的抵押品”。他的需要不断更新,并促使他不断购买别人的商品,而他生产和出售自己的商品是要费时间的,并且带有偶然性。他要买而不卖,就必须在以前曾经卖而不买。这种做法要普遍实行,似乎是自相矛盾的。但是,贵金属在它的产地直接同其他商品交换。在那里就是卖(商品占有者方面)而不买(金银占有者方面)而以后的没有继之以买的卖,不过是贵金属在一切商品占有者中间进一步分配的中介。因此,在交易的各个点上,有不同数量的金银贮藏。自从有可能把商品当做交换价值来保持,或把交换价值当做商品来保持以来,求金欲就产生了。随着商品流通的扩展,货币——财富的随时可用的绝对社会形式——的权力增大了。
“金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谁有了它,谁就成为他想要的一切东西的主人。有了金,甚至可以使灵魂升入天堂。”(哥伦布1503年寄自牙买加的信)
因为从货币身上看不出它是由什么东西转化成的,所以,一切东西,不论是不是商品,都可以转化成货币。一切东西都可以买卖。流通成了巨大的社会蒸馏器,一切东西抛到里面去,再出来时都成为货币的结晶。连圣徒的遗骨也不能抗拒这种炼金术,更不用说那些人间交易范围之外的不那么粗陋的圣物了。正如商品的一切质的差别在货币上消灭了一样,货币作为激进的平均主义者把一切差别都消灭了。但货币本身是商品,是可以成为任何人的私产的外界物。这样,社会权力就成为私人的私有权力。因此,古代社会咒骂货币是自己的经济秩序和道德秩序的瓦解者。还在幼年时期就抓着普路托的头发把他从地心里拖出来的现代社会,则颂扬金的圣杯是自己最根本的生活原则的光辉体现。
商品作为使用价值满足一种特殊的需要,构成物质财富的一种特殊的要素。而商品的价值则衡量该商品对物质财富的一切要素的吸引力的大小,因而也衡量该商品占有者的社会财富。在野蛮的简单的商品占有者看来,甚至在西欧的农民看来,价值是同价值形式分不开的,因而金银贮藏的增多就是价值的增多。当然,货币的价值在变动,这或者是由于它本身的价值变动,或者是由于商品的价值变动。但是一方面,这不会妨碍200盎司金始终比100盎司金包含的价值多, 300盎司金又比200盎司金包含的价值多等等,另一方面,这也不会妨碍这种物的天然的金属形式仍旧是一切商品的一般等价形式,是一切人类劳动的直接的社会化身。贮藏货币的欲望按其本性是没有止境的。货币在质的方面,或按其形式来说,是无限的,也就是说,是物质财富的一般代表,因为它能直接转化成任何商品。但是在量的方面,每一个现实的货币额又是有限的,因而只是作用有限的购买手段。货币的这种量的有限性和质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迫使货币贮藏者不断地从事息息法斯式的积累劳动。他们同世界征服者一样,这种征服者把征服每一个新的国家只看做是取得了新的国界。
要把金作为货币,从而作为贮藏货币的要素保存起来,就必须阻止它流通,不让它作为购买手段化为消费品。因此,货币贮藏者为了金偶像而牺牲自己的肉体享受。他虔诚地信奉禁欲的福音书。另一方面,他能够从流通中以货币形式取出的,只是他以商品形式投入流通的。他生产的越多,他能卖的也就越多。因此,勤劳、节俭、吝啬就成了他的主要美德。多卖少买就是他的全部政治经济学。
除直接的贮藏形式以外,还有一种美的贮藏形式,即占有金银制的商品。它是与资产阶级社会的财富一同增长的。“让我们成为富人或外表像富人吧。”(狄德罗)这样,一方面,形成了一个日益扩大的金银市场,这个市场不以金银的货币职能为转移,另一方面,也形成了一个潜在的货币供应源泉,这个源泉特别在社会大风暴时期涌现出来。
货币贮藏在金属流通的经济中执行着种种不同的职能。它的第一个职能是从金银铸币的流通条件中产生的。我们已经知道,随着商品流通在范围、价格和速度方面的经常变动,流通的货币量也不断增减。因此,这个量必须能伸缩。有时货币必须当做铸币被吸收,有时铸币必须当做货币被排斥。为了使实际流通的货币量总是同流通领域的饱和程度相适应,一个国家的现有的金银量必须大于执行铸币职能的金银量。这个条件是靠货币的贮藏形式来实现的。货币贮藏的蓄水池,对于流通中的货币来说,既是排水渠,又是引水渠,因此,流通中的货币永远不会溢出它的流通的渠道。
(b) 支付手段
在上面我们所考察的商品流通的直接形式中,同一价值量总是双重地存在着,在一极上是商品,在另一极上是货币。所以,商品占有者只是作为现存的互相等价的物的代表来接触。但是,随着商品流通的发展,使商品的让渡同商品价格的实现在时间上分离开来的关系也发展起来。这里我们只举出其中一些最简单的关系也就够了。一种商品需要的生产时间较长,另一种商品需要的生产时间较短。不同的商品的生产与不同的季节有关。一个商品的产地就是它的市场所在地,另一个商品要旅行到远方的市场去。因此,一个商品占有者可以在另一个商品占有者作为买者出现之前,作为卖者出现。当同样一些交易总是在同一些人中间反复进行时,商品的出售条件就按照商品的生产条件来调节。另一方面,某些种类的商品例如房屋的使用权是出卖一定期限的。买者只是在期满时才真正取得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因而他先购买商品,后对商品支付。一个商品占有者出售他现有的商品,而另一个商品占有者却只是作为货币的代表或作为未来货币的代表来购买这种商品。卖者成为债权人,买者成为债务人。由于商品的形态变化或商品的价值形式的发展在这里起了变化,货币也就取得了另一种职能。货币成了支付手段。
债权人或债务人的角色在这里是从简单商品流通中产生的。简单商品流通形式的改变,在卖者和买者身上打上了这两个新烙印。最初,同卖者和买者的角色一样,这也是暂时的和由同一些流通当事人交替扮演的角色。但是,现在这种对立一开始就不是那样愉快,并且能够更牢固地结晶起来。而这两种角色还可以不依赖商品流通而出现。例如,古代世界的阶级斗争主要是以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斗争的形式进行的;在罗马,这种斗争以负债平民的破产,沦为奴隶而告终。在中世纪,这种斗争以负债封建主的破产,他们的政治权力随着它的经济基础一起丧失而告终。但是在这里,货币形式——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具有货币关系的形式——所反映的不过是更深刻的经济生活条件的对抗。
现在我们回到商品流通领域来。等价物——商品和货币——不再同时出现在卖的过程的两极上。现在,第一,货币在决定所卖商品的价格上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由契约规定的所卖商品的价格,计量买者的债务,即买者到期必须支付的货币额。第二,货币执行观念的购买手段的职能。虽然货币只是存在于买者支付货币的承诺中,但它使商品的转手实现了。只是当支付日期到来时,支付手段才真正进入流通,就是说,从买者手里转到卖者手里。流通手段转化为贮藏货币,是因为流通过程在第一阶段中断,或商品的转化形态退出了流通。支付手段进入流通,但这是在商品已经退出流通之后。货币不再是过程的中介。它作为交换价值的绝对存在,或作为一般商品,独立地结束这一过程。卖者把商品转化为货币,是为了通过货币来满足某种需要,货币贮藏者把商品转化为货币,是为了以货币形式保存商品,欠债的买者把商品转化为货币,则是为了能够支付。如果他不支付,他的财产就会被强制拍卖。因此,现在由于流通过程本身的关系所产生的一种社会必要性,商品的价值形态即货币就成了卖的目的本身。
买者在把商品转化为货币之前,已经把货币再转化为商品,或者说,他先完成商品的第二形态变化,后完成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卖者的商品在流通,但它只是靠私法的索债权实现它的价格。它在转化为货币之前,已经转化为使用价值。它的第一形态变化只是以后才完成的。
在流通过程的每一个一定的时期内,到期的债务代表着产生这些债务的已售商品的价格总额。实现这一价格总额所必需的货币量,首先取决于支付手段的流通速度。它决定于两种情况:一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的锁链,即A从他的债务人B那里得到的货币,付给他的债权人C等等;一是各种不同的支付期限的间隔。一个接一个的支付的锁链或事后进行的第一形态变化的锁链,同我们前面考察的形态变化系列的交错,有本质的区别。在流通手段的流通中,卖者和买者的联系不仅仅被表现出来,而且这种联系本身只是在货币流通中产生,并且是与货币流通一同产生的。相反地,支付手段的运动则表现了一种在这种运动之前已经现成地存在的社会联系。
若干卖的同时并行,使流通速度对铸币量的补偿作用受到了限制。反之,这种情况却为节省支付手段造成了新的杠杆。随着支付集中于同一地点,使这些支付互相抵消的专门机构和方法就自然地发展起来。例如中世纪里昂的转账处就是如此。只要把A对B、B对C、C对A等等所有的债权对照一下,就可以有一定的数额作为正数和负数互相抵消。这样需要偿付的只是债务差额。支付越集中,差额相对地就越小,因而流通的支付手段量也相对地越小。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包含着一个直接的矛盾。在各种支付互相抵消时,货币就只是在观念上执行计算货币或价值尺度的职能。而在必须进行实际支付时,货币又不是充当流通手段,不是充当物质变换的仅仅转瞬即逝的中介形式,而是充当社会劳动的单个化身,充当交换价值的独立存在,充当绝对商品。这种矛盾在生产危机和商业危机中称为货币危机的那一时刻暴露得特别明显。这种货币危机只有在一个接一个的支付的锁链和抵消支付的人为制度获得充分发展的地方,才会发生。当这一机制整个被打乱的时候,不问其原因如何,货币就会突然直接地从计算货币的纯粹观念形态转变成坚硬的货币。这时,它是不能由平凡的商品来代替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变得毫无价值,而商品的价值在它自己的价值形式面前消失了。昨天,资产者还被繁荣所陶醉,怀着启蒙的骄傲,宣称货币是空虚的幻想。只有商品才是货币。今天,他们在世界市场上到处叫嚷:只有货币才是商品!他们的灵魂渴求货币这唯一的财富,就像鹿渴求清水一样。在危机时期,商品和它的价值形态(货币)之间的对立发展成绝对矛盾。因此,货币的表现形式在这里也是无关紧要的。不管是用金支付,还是用银行券这样的信用货币支付,货币荒都是一样的。
现在我们来考察一定时期内的流通货币的总额。假定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流通速度是已知的,这个总额就等于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加上到期的支付总额,减去彼此抵消的支付,最后减去同一货币交替地时而作为流通手段、时而作为支付手段执行职能的流通次数。例如,一个农民卖谷物得到两镑,在这里,这两镑起着流通手段的作用。他在支付日把这两镑用来支付织布者先前交给他的麻布。这时,这两镑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接着织布者又拿现金去买圣经,于是这两镑又重新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如此等等。因此,即使价格、货币流通速度和支付的节省程度是既定的,一定时期内例如一天内流通的货币量和流通的商品量也不再相符。货币在流通,而它所代表的是早已退出流通的商品。商品在流通,而它的货币等价物只有在将来才出现。另一方面,每天订立的支付和同一天到期的支付完全不是可通约的量。
信用货币是直接从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中产生的。由出售商品得到的债券本身又因债权的转移而流通。另一方面,随着信用事业的扩大,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也在扩大。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取得了它特有的各种存在形式,并以这些形式占据了大规模交易的领域,而金银铸币则主要被挤到小额贸易的领域中去。
在商品生产达到一定水平和规模时,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就越出商品流通领域。货币变成契约上的一般商品。地租、赋税等等由实物交纳转化为货币支付。这种转化在多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过程的总的状态,可以由例如罗马帝国两次企图用货币征收一切赋税都告失败来证明。路易十四统治下的法国农民极端贫困,这种受到布阿吉尔贝尔、沃邦元帅等人如此有力地斥责的现象,不仅是由重税引起的,而且是由实物税改为货币税造成的。另一方面,在亚洲,地租的实物形式(它同时又是国税的主要因素)是建立在像自然关系那样一成不变地再生产出来的生产关系的基础上的,这种支付形式反过来又维护着这种古老的生产形式。这种支付形式是土耳其帝国自身得以维持的秘密之一。如果欧洲强加于日本的对外贸易使日本把实物地租改为货币地租,日本的模范的农业就会崩溃。这种农业的狭隘的经济存在条件也就会消失。
在每个国家,都规定一定的总的支付期限。撇开再生产的其他周期不说,这些期限部分地是以同季节变化有关的生产的自然条件为基础的。这些期限还调节着那些不是直接由商品流通产生的支付,如赋税、地租等等。这些分散在社会上各个地方的支付在一年的某些天所需的货币量,会在节省支付手段方面引起周期性的但完全是表面的混乱。从支付手段的流通速度的规律中可以看出,一切周期性的支付(不问其起因如何)所必需的支付手段量,与支付期限的长短成反比。
由于充当支付手段的货币的发展,就必须积累货币,以便到期偿还债务。随着资产阶级社会的发展,作为独立的致富形式的货币贮藏消失了,而作为支付手段准备金的形式的货币贮藏却增长了。
(c) 世界货币
货币一越出国内流通领域,便失去了在这一领域内获得的价格标准、铸币、辅币和价值符号等地方形式,又恢复原来的贵金属块的形式。在世界贸易中,商品普遍地展开自己的价值。因此,在这里,商品独立的价值形态,也作为世界货币与商品相对立。只有在世界市场上,货币才充分地作为这样一种商品执行职能,这种商品的自然形式同时就是抽象人类劳动的直接的社会实现形式。货币的存在方式与货币的概念相适合了。
在国内流通领域内,只能有一种商品充当价值尺度,从而充当货币。在世界市场上,占统治地位的是双重价值尺度,即金和银。
世界货币作为一般支付手段、一般购买手段和一般财富的绝对社会化身执行职能。它的最主要的职能,是作为支付手段平衡国际贸易差额。由此产生重商主义体系的口号——贸易差额!金银充当国际购买手段,主要是在各国间通常的物质变换的平衡突然遭到破坏的时候。最后,它们充当财富的绝对社会化身是在这样的场合:不是要买或是要支付,而是要把财富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同时,商品市场的行情或者要达到的目的本身,不容许这种转移以商品形式实现。
每个国家,为了国内流通,需要有准备金,为了世界市场的流通,也需要有准备金。因此,货币贮藏的职能,一部分来源于货币作为国内流通手段和国内支付手段的职能,一部分来源于货币作为世界货币的职能。在后一种职能上,始终需要实在的货币商品,真实的金和银。因此,詹姆斯·斯图亚特为了把金银和它们的仅仅是地方的代表区别开来,就明确地把金银说成是世界货币。
金银的流动是二重的。一方面,金银从产地分散到整个世界市场,在那里,在不同程度上为不同国家的流通领域所吸收,以便进入国内流通渠道,补偿磨损了的金银铸币,供给奢侈品的材料,并且凝固为贮藏货币。这第一种运动是以实现在商品上的本国劳动和实现在贵金属上的金银出产国的劳动之间的直接交换为中介的。另一方面,金银又不断往返于不同国家的流通领域之间,这是一个随着汇率的不断变化而产生的运动。
资产阶级生产发达的国家把大量集中在银行准备库内的贮藏货币,限制在它执行各种特殊职能所必需的最低限度以内。除了某些例外,如果准备库内的货币贮藏大大超过平均水平,那就表明商品流通停滞了,或者商品形态变化的流动中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