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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法知识点小案例(租赁合同效力,优先权,合同转让的租金)

2022-06-10 11:12 作者:笨笨的学者  | 我要投稿

1.部分无效。根据《民法典》第706条的规定,未办理备案登记,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705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

2.(1)无权。因为此案属于承租在先,所有权变动在后。根据《民法典》第725条的规定,承租人受买卖不破租赁的保护,因此承租人的租赁合同目的可以实现,不符合《民法典》第563条的规定的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因此不可解除合同。

(2)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要求损害赔偿,但根据《民法典》第728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因此其不可主张乙、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该买卖合同。

3.无权。因为丙公司法定承受租赁合同,甲公司已经向乙公司支付了2017年的租金,因此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另行支付,可以要求乙公司返还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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