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项目采购管理
1考情分析
根据考试大纲,本章要求考生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点:
(1)采购管理的相关概念和主要过程:采购的含义和作用;采购管理的主要过程(编制采购计划、编制询价计划、询价、招投标、供方选择、合同管理、收尾)。
(2)规划采购管理:采购计划编制工作的输入、输出;用于采购计划编制工作的技术、方法(自制/外购决策分析、向专家进行咨询);工作说明书(工作说明书概念、工作说明书编写要求、工作说明书内容要点)。
(3)实施采购:常见的询价文件(方案邀请书、报价邀请书、询价计划编制过程常用到的其他文件);确定对投标的评判标准;招标:招标人及权利和义务;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地位、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和义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程序;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相关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概念、招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责任、其他相关人的责任)。
(4)控制采购:管理采购关系、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并根据需要实施变更和采取纠正措施的过程。
(5)结束采购:完结单次项目采购,把合同和相关文件归档以备将来参考。
1.1本章重点

2考点精讲
项目采购管理包括的各个过程:
规划采购管理:记录项目采购决策、明确采购方法、识别潜在卖方的过程;
实施采购:获取卖方应答、选择卖方并授予合同的过程,评定报价,在潜在的卖方中进行选择,并与卖方洽淡书面合同;
控制采购:管理采购关系、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并根据需要实施变更和采取纠正措施的过程。管理合同以及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审查并记录卖方当前的绩效或截止到目前的绩效,以确定所需要的纠正措施,并为将来与卖方的关系提供依据,管理与合同相关的变更,并在适当时管理与项目外部买方的合同关系。
结束采购:完结单次项目采购的过程。
2.1 采购管理的重要过程
1.规划采购
在规划采购过程中,要决定是否需要取得外部支持。如果需要,则还要决定采购什么、如何采购、采购多少,以及何时采购。
项目进度计划会对规划采购过程中的采购策略制定产生重要影响。在编制采购管理计划过程中所做出的决定也会影响项目进度计划。应该把采购管理计划编制工作与制定进度计划、估算活动资源和自制或外购决策等整合起来。在规划采购过程中,要考虑每个自制或外购决策所涉及的风险,也要审查为减轻风险(有时向卖方转移风险)而拟使用的合同类型。
(1)采购管理计划
采购管理计划描述如何管理从编制采购文件直到合同收尾的各个采购过程。采购管理计划可包括如下内容:
拟采用的合同类型。
风险管理事项。
是否需要编制独立估算,以及是否应把独立估算作为评价标准。
如果执行组织设有采购、发包或采办部门,项目管理团队可独自采取的行动。
标准化的采购文件。
如何管理多个供应商。
如何协调采购工作与项目的其他工作,如制定进度计划与报告项目绩效。
可能影响采购工作的制约因素和假设条件。
如何确定采购工作所需的提前时间,以便与项目进度计划相协调。
如何进行自制或外购决策,并把该决策与估算活动资源和制定进度计划等过程联系在一起。
如何在每个合同中规定合同可交付成果的进度日期,以便与进度计划编制和进度控制过程相协调。
如何识别对履约担保或保险合同的需求,以减轻某些项目风险。
如何指导卖方编制和维护工作分解结构。
如何确定采购/合同工作说明书的形式和格式。
如何识别预审合格的卖方(如有)。
用于管理合同和评价卖方的采购测量指标。
(2)采购工作说明书
采购工作说明书应该详细描述拟采购的产品、服务或成果,以便潜在卖方确定他们是否有能力提供这些产品、服务或成果。至少应该详细到何种程度,会因采购产品的性质、买方的需要或拟用的合同形式而异。工作说明书中可包括规格、数量、质量、性能参数、履约期限、工作地点和其他内容。
2. 结束采购
结束采购过程还包括一些行政工作,例如,处理未决索赔、更新记录以反映最后的结果,以及把信息存档供未来使用等。需要针对项目或项目阶段中的每个合同开展结束采购过程。在多阶段项目中,合同条款可能仅适用于项目的某个特定阶段。这种情况下,结束采购过程就只能结束该项目阶段的采购。采购结束后,未决争议可能需要进入诉讼程序。合同条款和条件可以规定结束采购的具体程序。结束采购过程通过确保合同协议完成或终止,来支持结束项目或阶段过程。
合同提前终止是结束采购的一个特例。合同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而提前终止,或因一方违约而提前终止,或者为买方的便利而提前终止(如果合同中有这种规定)。合同终止条款规定了双方对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和责任。根据这些条款,买方可能有权因各种原因或仅为自己的便利,而随时终止整个合同或合同的某个部分。但是,根据这些条款,买方应该就卖方为该合同或该部分所做的准备工作给予补偿,就该合同或该部分中已经完成和验收的工作支付报酬。
2.2 合同管理
1. 合同类型


2. 合同管理流程
(1)合同签订管理,在合同签订之前,应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首先应当做好市场调查;其次应当进行潜在合作伙伴或者竞争对手的资信调查,准确把握对方的真实意图,正确评判竞争的激烈程度;最后,了解相关环境,做出正确的风险分析判断。
(2)合同履行管理,包括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主要指对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应尽的义务和应尽的职责进行检查,及时、合理地处理和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合同争议、合同违约、合同索赔。在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中,优先顺序为谈判(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3)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变更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责的之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当事人一方要求修改合同时,应当首先向另一方用书面的形式提出。另一方当事人在接到有关变更项目合同的申请后,应及时做出书面回复。如同意变更,即表明合同的变更发生法律效力。变更项目合同的申请与答复必须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在法律规定期限内。
(4)合同档案管理,包括正本和副本管理、合同文件格式等内容。在文本上,为了限制执行人员随意修改合同,一般要求采用电脑打印文本,手写的旁注和修改等不具法律效力。
(5)合同违约索赔管理
合同索赔流程
索赔具体流程如下:
提出索赔要求;出现索赔事项时,索赔方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报送索赔资料;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监理工程师答复;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监理工程师逾期答复后果。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持续索赔。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索赔方应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逾期未答,视为该项索赔成立。
仲裁与诉讼。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答复,索赔方或发包人不能接受,即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3章节问答
1.采购绩效审查与采购审计的区别是?
答:
(1)采购绩效审查是买方对卖方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和评审,以确保卖方履约及纠正卖方履约中的问题。
(2)采购审计是买方自己总结从整个采购管理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供以后采购和其他项目借鉴。
2.筛选系统与加权系统如何理解?
答:
(1)筛选系统是确立某些特殊要求或资质,不符合,直接否定。
(2)加权系统可综合考虑多个标准。如技术能力50%的权重,财务能力30%的权重。
3.什么合同下,卖方可能获得最大利润?
答:固定总价合同。收益与风险成正比。高风险高收益。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主要有哪几种方式?
答:
(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但并非唯一方式)。
5.在哪些情况下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答: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的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6.哪些情况下,可以废标?
答: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事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7. 在处理索赔的过程中,合同解释的原则包括?
答:
在处理索赔过程中,需要以合同为依据,但如果合同中的规定比较含糊或者不清楚时,则需要使用一般的合同解释原则进行解释,主要有主导语言原则、适用法律原则、整体解释原则和公平诚信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