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违规广告对我国粮食安全的影响 形势与政策课程论文分享

2023-02-03 00:51 作者:Louis翔  | 我要投稿

目录

目录

一、 摘要

二、 粮食安全与食品安全

三、 粮食安全与违法广告

四、 相关建议

 

 


一、摘要

一直以来,粮食安全都是我国重点强调的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国的粮食安全却面临着诸多挑战,也存在很多不足。本文基于日常生活的观察,分析了违法广告对我国粮食安全造成的负面影响。文章首先明确食品安全是粮食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后以鲁花花生油等商品以及央视“国家品牌计划”这一存在严重问题的广告产品为例,从粮食流通、食品安全、农业生产、饮食习惯四个方面分析了违法广告对粮食安全造成的危害,最后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粮食安全;广告;食品安全;

 

(英文 略)

 


二、粮食安全与食品安全

在国内各大主流媒体的提法中,粮食安全的定义与世界其他各大媒体和百科存在一定的差异:国内媒体所言的“粮食安全”更多着眼于粮食在各种环境中的足量供给。换言之,国内媒体眼中的“粮食安全”更加强调数量而非质量。在国内的“粮食安全”相关的科普中,健康和食品安全相关话题是很少被提及的。

这并不妥当,因此,在本文中,粮食安全采用的定义为“人们有保障地获得足够和质量良好的粮食来满足其营养需求”,这意味着粮食生产和供应都足以满足人口的需求,并且粮食质量良好,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了避免将粮食安全与食品安全混为一谈,有必要解释一下二者之间的关系与区别。

对于粮食安全,其不仅仅是指粮食的数量,还包括粮食的质量,而这个质量就包括了粮食生产、食品安全、运输与仓储以及价格等等方面。

人们需要获得足够的营养来保证健康,因此粮食安全也与营养有密切的联系。

也就是说,粮食足量供给所要求并不是简单的重量,而是整个国家的粮食供应体系在粮食生产、运输、仓储、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保障并且能够提供足量的营养价值。

对于粮食安全,食品安全仅仅是其需要满足的约束的一部分。

 

 


三、粮食安全与违法广告

曾经,有一段十分洗脑的广告,叫做鲁花5s压榨花生油:“中国的花生、中国的科技、中国的好油、鲁花5s压榨花生油,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味儿,鲁花香!”

食用油无疑是“粮食”安全的一个重要类目,而我们能够在这段食用油的广告中提取不少关键词:中国的、好油、5s、科技、中国味儿等等,集爱国、不明觉厉、科技、拉踩于一体,处处暗示背后有国家背书,而其后台,正是当时“国家品牌计划”。

尽管在如今看来,榨油并算不上科技的进步,一个小小的压榨花生油可以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并且拿出来宣传这件事本身已足够匪夷所思,但在当时,各种专家的言论确确实实地引爆了公众对非转基因原料榨油的追捧以及对转基因技术的惶恐。

于是,一项高产量、高油料质量、低农药用量的技术被排斥,各个品牌为了溢价,试图让市场去簇拥“非转基因”的概念,结果却是更大的农药用量、更高的成本、有限的原料供应,直至今天,鲁花、金龙鱼仍然在坚持这一噱头,而默许这一切的,正是所谓的“国家品牌计划”。

“国家品牌计划”,始于2016年11月,其提出“来自于央视对国家电视台的平台自信、价值自省和使命自觉,也是央视广告经营方式的一场变革,推动经营由广告销售向品牌服务升级”。

一切的描述都是那么美好,然而,其合作伙伴就透露着诡异的味道:鲁花、金龙鱼(非国企)、东阿阿胶、碧桂园、恒大、茅台、伊利、宏济堂、双汇、鸿茅药酒、加多宝、汇源等等(这里只列举了部分企业、约占全部合作方的四成)。

这里看到,“国家品牌计划”作为央视在多个黄金时段播放的广告,品牌的类目显得十分吊诡,有非转基因的油、各类保健品(阿胶、肾宝片、鸿茅药酒等)、房地产(万达、恒大、碧桂园等)、酒类(茅台、郎酒、劲牌等)、盗版饮料(加多宝)、问题火腿肠(双汇)、爱国营销、虚假营销等。

2019年1月,群众反映强烈的“CCTV国家品牌计划”广告用语涉嫌违反《广告法》;2019年1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约谈中央广电总台。总局已责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

至此,一场闹剧才开始画上句号。涉事品牌中与粮食安全相关的主要有鲁花、金龙鱼、双汇、鸿茅药酒等,它们的产品包含油料、副食、饮料、保健品等等各大领域,也都曾一时引领过舆论风潮(舆情风险),同时也对我国粮食安全以及食品安全造成过负面影响,其与“国家品牌计划”的狼狈为奸也让人怒不可遏。

根据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的说法,粮食安全的概念是“每个人在身体、经济和社会层面都能够获得充足、安全和有营养的食物,以满足饮食需求,从而过上健康和积极的生活”。而以上品牌的历史劣迹都是对我国粮食安全的羞辱与践踏。

别有用心者为谋取不当利益,将莫须有的营养价值与食品风险灌输给了公众,以此来推销自己的商品,同时诱导公众排斥其他食品,而这种对公众饮食习惯的恶意塑造毫无疑问是对粮食安全的严重破坏。

综上,就笔者的思考结果而言,这种违法的广告对我国粮食安全构成了以下危害:

1.     在粮食流通方面:对于食品生产厂家而言,违法宣传往往会为商品带来一定的溢价,而这种不合理的定价会导致食品市场上相关商品价格的波动。而食品市场作为更为公众所关注的市场品类,其中流行的理论与流言定然会对粮食市场中的供需双方的决策造成负面影响,这不利于粮食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2.     在食品安全方面:显然各种药酒、益生菌等保健都存在问题。对于保健品而言,人们往往愿意相信其营养与药用价值,然而,药酒、益生菌等保健品的功效往往经过夸张,其药用价值也同样没法证明,其相关论文的实验也往往无法复现,这于是给了很多商家可乘之机。但不可否认的:保健品中所蕴藏的化学成分并不全然对人无害,这其中显然存在着食品安全风险。

3.     在农业生产方面:由于部分厂家对于非转基因大豆的宣传,使得市场将“转基因”视作洪水猛兽,可事实上,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基本没有危害,同时还有着低农药用量、高产量等等明显的优点。而黑心厂家的宣传使得市场对转基因技术“不买账”,客观上阻碍了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

4.     在饮食习惯方面:由于各种违法广告的恶意拉踩行为,在“非转基因”“非油炸”“零糖”“轻食”等等概念兴起的同时,“转基因”“油炸”“含糖”等相对的概念被主流观点打上了不健康的标签;而“零反式脂肪酸”等等噱头的炒作使得公众不再选择没有相关标注的商品(事实上,所有的同类商品都不含有反式脂肪酸),这导致公众的食品选择出现了没有任何意义的空耗。

总的来说,各个食品厂家在宣传中使用的手段,在以上四个方面能够并且已经对我国的粮食安全造成了负面影响。

 


四、相关建议

此部分陈列笔者对于如何解决违法广告在粮食安全方面造成的问题的相关建议:

1.     对于民众:除了需要增强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以外,在发现自己受到相关厂家的欺诈、诱导以后,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或者相关的政府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应当发展自身包容的饮食习惯,不挑食、不跟风,崇尚健康、节俭的饮食价值观。

2.     对于政府相关部门:在大多数情况下,广告监管机构或者政府部门都会负责处理违反广告法的行为。这些机构会对违规的广告进行审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要求广告主更改广告内容,或者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例如罚款或吊销广告主的广告许可证;同时需要完善监督制度,广告主管部门不应该与广告主狼狈为奸,对于政府部门中,违法广告的相关经手人,应当予以调查以及严肃地处理,并且采取措施规避责任主体不明确或者替罪羊的问题;最后,相关部门人员应当具有广泛的学科知识,对于新的广告,在批准前,应当辩证全面地考察其科学性与真实性,并请教食品、农业方面的专家,积极主动地拦截具备危害性的广告。

3.     对于媒体:媒体也应该对投放在自己平台上的广告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不投放违法的广告。如果发现有违法的广告,应该立即采取措施将其下架,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违规广告对我国粮食安全的影响 形势与政策课程论文分享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