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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过期产品,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2-05-18 17:35 作者: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  | 我要投稿

在日常生活中,产品安全是大家比较注重的,特别是食品安全,如果我们在购买食品后发现过了保质期,应该怎么办?我们应该向谁要求赔偿,赔偿的金额如何确定?


1、消费者既可以向食品生产者主张赔偿,也可以向食品销售者主张赔偿,双方承担连带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因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可以分别起诉或者同时起诉销售者和生产者。消费者仅起诉销售者或者生产者的,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追加相关当事人参加诉讼。不论是谁的原因造成的食品过期,只要消费者向其中的任何一方要求赔偿,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生产者和经营者的问题另外处理。实际生活中,消费者一般会依照买卖合同先找到食品销售者。


2、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其与食品销售者即形成买卖合同关系,食品销售者有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消费者在主张赔偿时,需要保存购物发票、照片或者商品实物,完成相应的举证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六条:食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应当对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承担举证责任。认定食品是否安全,应当以国家标准为依据;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以地方标准为依据。没有前述标准的,应当以《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3、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已过期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食品销售者退货并返还所支付的价款。除此之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一般损失是因为吃了过期产品,造成身体损害去医院治疗,要注意保存好发票。支付价款的10倍和实际损失的3倍,消费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个,哪个得到的赔偿高就选择哪个。如果所有主张赔偿的金额加起来没有1000元的,就直接按照1000元要求最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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