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两年按揭没办下来,如今想退房还必须有人认购?

付了首付款后无法办理按揭,
购房者要退房,
开发商却称要有新的认购者才退钱,
这事儿合理吗?
买房近两年 购房者提出退房
福州的陈女士两年前在晋安区买了一套房子,陈女士说,2018年的时候她签了销售部内部申请单,总价是四百多万的房子,张女士付了130多万的首付,剩下的三百多万要按揭贷款。
陈女士:
交完首付款之后,一个多月后过来签了购房协议和网签,后面出现了一系列的小插曲,一会儿说我这边的财力不行,一会儿说征信不行,反正到后面,走了很多很多的程序,最终拖了一年多将近两年的时间。
”因为按揭贷款一直没有办下来,
于是陈女士提出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退款。
全款四百多万,扣掉10%违约金,
开发商应该还给陈女士80多万。
原本陈女士以为,
签了退房协议以后,
就可以拿到这80多万的剩余首付款。
但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又跟她说:
“陈女士:
领导说,必须有人认购这套房子才能给我退,没人认购这套房子是不给我退的。
”记者随后联系了负责陈女士
这件事的开发商经办人员。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要离职了,
无法回答该问题。
可陈女士说,
采访的前一天他还在处理这件事。
开发商经办人员:
跟你说,你这套房子真的是命运多舛,交了保证金的女客户又被风水先生带去另外的楼盘,因为你这套的手续块走完了,所以我们现在优先安排去找客户,去认购你这套房子。我是义务帮忙,因为这个房子不是我卖的。
记者将此事反映给开发商媒体对接人
由于经办人员不知道
开发商的办公地址在哪里,
但陈女士记得,
她当时签退房协议的地方位于
台江区一个写字楼内,
记者随后和陈女士来到了这里。
记者在写字楼物业处了解到,
开发商工作人员确实在这里办公,
并且给了记者开发商媒体对接人的电话。
记者拨打了该电话,将情况反映给了他。
在节目播出之前,
记者再次联系了陈女士,
她告诉记者,开发商已经
同意把首付余款退还给她。